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021742 上传时间:2022-12-1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0.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docx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

谈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防范措施及环境保护

 众所周知,每一起化工灾害事故的成功处置都离不开水,如稀释、降解、防爆、冷却、配制泡沫预混液等,每个环节都必须有大量的水作保障,作战时间越长,用水量越大。

但是消防水本身是洁净的、无污染的。

能够造成污染的,主要是处置事故用水和有毒物料泄漏后的混合液,没有进入污水管线或缓冲池,而是进入雨排管线,直接流入江、河、湖、海或农田、草原。

其危害的大小,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在事故状态下的泄漏量与废水的收集、储存、输转、处理能力。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提出要建立应对事故灾难的社会预警体系,并将防污染等次生灾害作为重要内容。

因此,公安消防部队不仅要着眼于防治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应着眼于防止环境污染。

  2005年11月13日,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的硝化单元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导致8人死亡,60人受伤。

在控制爆炸和灭火中使用过的消防用水已经含有大量苯类有毒物质,这些废水流入松花江,造成长达80km的污染带,迫使哈尔滨市城区饮用水停供4天,300多万哈尔滨市民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饮用水危机。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迄今为止,我国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一次由内陆水系污染,进而波及到国际界河黑龙江水污染的严重事件。

教训无疑是深刻的,同时也为现代的公安消防部队树立环保理念,并对在处置化工事故的救援行动中,如何防范其次生灾害的发生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

如何防止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如何将污染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如何提高消防指战员预防事故和事故状态下防止环境污染的能力等。

对此,笔者在总结多年消防灭火救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查阅了大量有关资料及听取了权威人士的指导意见后,借此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化工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概念、分类

  

(一)概念

  绝大多数化工事故发生后,会伴生或衍生出各种次生灾害,并且它往往会形成一条灾害链,持续地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有时,次生灾害带来的后果会超过主灾。

在处置化工事故的救援行动中,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冷却、稀释、洗消剂,然而,用后的废水对事故现场和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并由此而引发的次生灾害在所难免。

但是,何种程度的废水可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被称为化工灾害事故的次生灾害,并据此作为对次生灾害评定的依据?

1984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为“水污染”下了明确的定义:

  即:

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征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称为水污染。

  

  

(二)分类

  在化工事故中污染物主要是化学品。

所以,造成水体污染主要是化学性污染,可分为六大类:

  1.无机污染物质

  

  污染水体的无机污染物质有酸、碱和一些无机盐类,这种污染可使水体的pH值发生变化,妨碍水体自净能力。

  2.无机有毒物质

  污染水体的无机有毒物质主要是重金属和非金属等有长期潜在影响的物质。

主要有汞、镉、铅、砷、硫等元素。

  3.有机有毒物质

  污染水体的有机有毒物质主要是各种有机农药、多环芳烃、卤代烃等。

它们大多是人工合成的物质,化学性质很稳定,很难被降解。

  4.需氧污染物质

  某些工业废水中所含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和酚、醇等有机物质可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进行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需要大量氧气,故称之为需氧污染物质。

  5.植物营养物质主要是工业污水中的含氮、磷等植物营养素。

  6.油类污染物质主要是指石油及石油产品对水体的污染。

  二、化工事故处置中废水污染的特点及危害

  

(一)特点

  在处置化工事故过程中,由于大量使用水进行灭火、冷却、稀释、洗消等措施,这些水落地后极易与泄漏的化工原料、化工产品混合后形成消防废水,在其流淌过程中构成对环境的污染。

特别是石油化工企业是以石油或天然气为主要原料,通过不同的工艺过程,生产各种石油产品。

各种成分的物料在这里加工、储存、装卸、输送,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容器和管道破裂,泄漏出来的物料混入消防用水,消防用水即被污染。

一般将这部分受污染的消防废水统称之为污水,如果处置不当极易造成严重水污染事故。

  

(二)危害处置化工事故所遗留的大量污水,对自然环境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有着严重危害。

归纳起来,其危害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突发性强

  化工事故水污染是化工事故后发生的次生灾害,因化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具有不确定性和偶然性,在短时间内会导致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例如:

1987年,美国俄亥俄州的Dayton镇发生了一起汽车喷漆厂火灾。

鉴于该厂位于市政供水系统的分水岭上,为了避免带有油漆和其他化学物质的污水流入城市水源,开始只用少量的水灭火,后来不得不关掉正在供水的消防水泵,停止灭火,眼睁睁看着喷漆厂燃烧殆尽。

  2.危害面广

  化工事故水污染发生后,有毒物质严重污染地面水源,甚至会污染江河等,扩大危害范围,破坏生态环境。

例如:

1986年11月1日,瑞士巴塞尔市圣多日化学仓库发生火灾,消防队员救火时使用了几百万加仑的水,结果灭火用水与约30吨农药和其它化工原料混合流入西欧著名的莱茵河,造成大量鱼类和其它水生动植物死亡,严重破坏了那里的生态环境。

该河流经的法国、德国、荷兰等五个国家也深受其害。

这起事故是有史以来污染环境最严重的灾害事故。

  3.经济损失大

  化工事故水污染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直接经济损失,其间接损失也无法估量。

例如:

2004年2月18日至3月2日,我国川化集团公司第二化肥厂,在实施技改调试过程中,设备出现异常故障,大量高浓度氨氮超标废水(浓度高达2611-7618mg/L,超标125倍)直排沱江,加之当时沱江又逢枯水期,地表水自净能力差,导致沱江严重污染。

毒死鱼类约500000吨,沿江两岸简阳、资中、内江三地大面积停水,近80万居民饮水严重短缺,四川省公安消防部队投入抗水荒救援战斗,共出动车辆7809台次,投入警力18985人次,运水62781吨,战斗28天。

此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亿元。

据专家估计,恢复生态环境需5年时间。

  4.社会影响大

  化工事故水污染会破坏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部分企事业单位不能正常运转,发生人心恐慌、物价动荡及社会不安定等一系列负面效应,在国内、国际上造成不良影响。

  

  三、引发废水污染的原因分析

  化工事故中造成消防废水污染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设计上的先天不足、有标准或规范上的疏忽、有技术上的不配套、有管理上的漏洞。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令人担忧的致污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监管不力,职能部门不作为,放任企业违规生产

  由于地方政府疏于监督,职能部门缺乏经常性的检查,监管不到位,或只注重事故后处理而忽略事前防范。

加之部分企业安保基金投入不足,措施不力,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环保设施建设,致使环保隐患不同程度的存在,灾害事故发生后,随时可能造成水体等环境污染。

  

(二)邻近水域的企业众多,造成水体与环境污染的形势严峻

  据有关调查统计,吉林、四川、江苏三省邻近江、河、湖、海3公里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等从业单位共有1705个(吉林136个、四川120个、江苏1449个),其中内部无处污能力的153个,占总数9%;未考虑事故状态下处污能力的563个,占总数33%;未设清污分流系统的289个,占总数17%,企业内部未制订事故状态下应急预案的358个,占总数21%;这些单位分布在松花江、沱江、岷江、嘉陵江、长江、青江河、釜溪河、京杭大运河、胥河、太湖等流域;主要生产、储存苯、苯胺、硝基苯、液氨、甲醛、硫化物、丙酮、酚、醚、酸碱等30多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每个单位生产、储存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总量少则几吨,多则几十吨、几百吨,乃至上千吨;由于内部处污能力不能满足事故状态下有毒有害排放物的处理量,极易造成水体污染,且波及范围广、处置难度大。

  (三)多数化工厂家不具备事故状态下的处污能力

  以吉化双苯厂排污、处污情况为例:

吉化公司双苯厂有1条长1500m的排水暗沟,1000m×1.75m×2.5m(长×高×宽)+500m×1.7m×2m(长×高×宽)。

但无水封控制系统,事故后的废水直排松花江。

此工程为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程,当时《规范》无要求,后来又未进行改造,在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该厂苯胺装置挥发的蒸汽达到了爆炸极限,已经发生爆炸,排水管道的阀井盖有多个已被炸飞,说明排污水管线和排雨水管线内均已有相当数量的苯、苯胺和硝基苯液体,在不能堵截,又没有缓冲池的情况下,只有放任自流。

此外,吉化电石厂位于吉化双苯厂的上游,两厂共用一条排水沟。

即使双苯厂无消防废水,电石厂排放的污水也会导入松花江。

  (四)部分化工厂处污改造工程仍存有漏洞

  有些化工厂虽然每年也投入专项经费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建了缓冲池、污水罐、油水分离池等,实现了清污分流。

但仍存在安全技术改造不彻底,生产装置区仍有跑、冒、滴、漏现象;缺乏技术教育,部分人员对清污分流概念不清、环保意识不强,对厂内的排污流程不清楚;大多数化工厂工艺装置内的塔、炉、泵、冷换设备区均未设置防止污水蔓延的防护围堰和带水封阀门的排水出口;清污分流系统设施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能力不足,事故状态下合流直排的可能性较大。

  

  四、防范和减少水体及环境污染事故的几点建议

  水体等环境污染是事关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安全稳定的一个沉重话题,防止化工企业发生事故时和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体等环境,加强水体等环境保护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务必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

  

(一)加强行政立法,制定强制性标准,规范企业行为

  1.国家应加强行政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出台强制性、法规性文件,明令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施,与供水水源、水源保护区、河流、湖泊、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农田、畜牧区、渔业水域等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2.企业必须具备事故状态下的处污条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从业单位均应设置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化工企业在正常生产和事故状态下的处污能力,从源头上解决造成水体等环境污染的问题。

  

(二)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提高事故状态下的监控能力

  1.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大对水体等环境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环境污染防控机制。

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体资源的管理,做到每一河段或水域都有水质和水功能目标。

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污水排放的强制性标准,依法治污。

  2.各部门要切实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相互监督,增强各环节的协调性和主动性,改变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

  3.有污染源的化工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尤其在事故状态下,要有把污水控制在厂区内的能力。

  (三)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资源平台,提高处置水体污染的预见能力

  1.完善事故应急处置联动预案。

安监、环保、公安、化工、消防等部门要通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了解掌握邻近江、河、湖、海水域生产、储存、运输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布局、种类和贮量。

科学地评估可能发生灾害事故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污染形式和范围等,建立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并结合各自的职能范围制定以防污染等次生灾害为主要内容的应急处置预案。

提出针对不同种类危险源的爆炸、火灾、泄漏、污染的处置方案,增强处置灾害事故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2.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和联合实战演练。

一旦发生大型灾害事故,特别是对人员造成危害,对环境造成破坏时,能在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各司其职,确保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为灭火救援行动及时提供技术信息和咨询,为现场指挥部的正确决策提供依据。

  

  (四)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合理的战术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水体及环境污染

  1.本着节约、节能、环保的原则,研究、开发、选择、和利用先进的消防技术装备;特别是节能型射水器具,提高有效射程,增强稀释、冷却和灭火效果;适当储备危险化学品中和剂和清洗剂;配备必要的侦检设备;充分发挥装备的技术优势。

  2.消防部队在灭火救援行动中,要科学合理地运用战术措施,充分考虑消防废水的危害,选择正确的水枪阵地、合理用水,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划定警戒区域,控制出入人员,减少与污染物接触,能在现场洗消的,尽可能在现场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扩散范围,采取围堰、导流、输转、覆盖、掩埋、中和、回收等技术措施,合理地处理污染物质。

  做好化工灾害事故水污染处置工作,是社会共同的责任和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不仅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需要一个的安全环保的自然环境,因此,做好事故状态下的减灾环保工作,是现代消防肩负的重要历史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军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