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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妇产科工作制度

岗位责任制

妇产科医师岗位职责

(一)、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完成医院所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5、负责组织全科职工的再教育工作,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危重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定期检查产房、新生儿室工作。

7、确定医师轮转、值班和内科工作的安排,加强病房的管理工作,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10、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1、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诊断、抢救和治疗。

3、定期参加门诊工作,根据科内安排,参加会议、出诊。

4、指导本科下级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5、掌握本科范围内的国内外学术动态,不断吸收、运用新技术指导临床实践。

6、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7、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三)、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2、每日查房,带领并指导住院医师进行医疗、教学及科研工作。

3、掌握病情变化,对危重、死亡医疗事故或其它主要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疑难会诊及出诊等有关工作。

5、参加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意见及各项记录,决定病人出院、签署并检查出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检查所管病房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生及实习医师工作。

8、对新入院、危重、疑难病例及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应重点巡视、重点检查和讨论。

设法明确诊断,及时治疗,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必要时可请科主任检查指导。

(四)、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和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或其它重要问题时,会同主治医师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负责组织科室内疑难危重病人的讨论、院内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进行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

5、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日常管理工作。

6、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并记录,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7、负责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安排业务学习。

8、执行24小时值班,并严格督促检查交接班工作。

9、总住院医师工作结束,做个人小结、业务上初步达到主治医师水平。

(五)、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指导下负责一定数量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三年内)实行住院医师值班,担任住院、门急诊的值班工作。

2、带领实习医师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及治疗,书写医嘱,并检查医嘱执行情况,每日巡视病人至少2次,对危重症病人应多次巡视并做好记录。

3、书写病历(第一年写大病历,以后写入院录)应于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成。

及时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病程录及其他各项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并将病案整理编号交上级医师审查。

4、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及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情变化,撰写会诊、转科、出院等记录。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除书面交班外,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或巡视病人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的会诊情况,并记录巡诊后的意见,临床病例讨论会上要汇报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或亲自操作各种重要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主动登记。

8、有危重病人时不论家住院内院外,必须等接班者到位后才能离去。

如因交接班不严而发生差错事故,要追究责任。

值班、交接班制度

1、临床科室应安排一、二线班,节假日超过2天以上,应安排三线班。

一线班由住院以上医师担任,二线班由主治以上医师担任,三线班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担任。

2、值班医师应准时接班,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值班时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窜岗。

值班医师若有急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士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3、值班医师应完成本职日常工作,临时负责处理全病区所有病人的诊疗问题,完成急诊病员入院病史或入院录的书写及必要的医疗处置,遇有疑难问题及危重抢救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协助处理。

4、值班医师应经常巡视病房,及时了解病员的病情变化,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休息。

5、临床各科应设专用交班本,临床医师应有重点的将本组病员情况记录于交班本上,记录时应记录床号、姓名、诊断、病情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必要时应床旁口头交、接班。

接班后的值班医师在全面了解病员情况的基础上,对前一班医师交待的医疗任务应逐项完成,并将病情变化和完成的诊疗操作记录于病程录中和交班本上。

交班本的记录,白班用蓝黑墨水、夜班或死亡记录用红墨水钢笔;原则上由实习医师完成记录,上级值班医师修改、签名。

夜班值班医师在次日科室晨会上对观察病人做重点交班,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班。

6、值班医师在值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抢救或成批病员住院时,应及时向医院总值班或医务处汇报,必要时应向分管院长汇报,由医院总值班和医务处组织抢救和诊治。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1、接诊人员应具有医师资格,并持有执业医师证书。

2、医务人员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监守岗位,佩带胸卡。

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完好备用。

4、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早孕建卡(或产科门诊病历),规范填写保健卡门诊登记及处方,认真全面详细检查。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

对高危孕妇实行专册登记并在保健卡(病历)上作高危妊娠标记。

6、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孕妇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

7、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8、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

9、做好产后42天复查及母乳喂养宣教工作。

10、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

产房工作制度

1、产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助产师(士)、护士不得擅离职守。

2、工作人员进入产房,必须穿戴产房专用的帽子、口罩、鞋和工作服。

3、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

接产和手术助产按常规刷手、泡手,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4、严密观察产程,严格遵守各产程处理常规和助产技术规范。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立即处理。

5、严格做好产程图、分娩记录。

产程图、分娩记录由接产人员及时、准确填写各项记录。

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医生、护士立即据实补记。

6、严格执行母乳喂养“三早”工作制度。

7、产妇分娩后产房留置观察二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

如无异常护送回母婴同室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

8、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清洁呼吸道、断脐、处理脐带、檫干、Apger评分、交母亲看过新生儿、点眼药水、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右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双手腕系标明新生儿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胸牌系于包被外面。

9、执行交接班制度,助产人员做到床头交接。

对胎心、产程进展及高危因素进行认真检查,并做详细记录和签字。

10、所有用品、药品和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更换和完善。

11、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产房接产,所用物品应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打包、灭菌。

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溶液擦拭,每日用三氧消毒器空气消毒两次,接生后及时消毒一次。

12、严格执行消毒灭菌制度。

做好产房终末消毒处理。

待产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待产室经常保持整洁,待产妇应按期沐浴或擦澡、理发和剪指甲(趾)等。

(1)舆洗用具,专人使用。

出院后行终末消毒处理。

公用设施每日消毒擦拭。

(2)便器专人使用,每周消毒,如为公用则每次用后浸泡消毒、洗净备用。

(3)待产妇的衣被至少每周更换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4)病区的清洁用具应分类标记,严格区分使用。

用后浸泡消毒、洗净晾干。

2、医护人员进入待产室要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3、地面用清水、1000ppm有效氯溶液湿拖,每日二次,拖把要专用,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4、室内每天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十分钟,每日用流动紫外线进行空气消毒,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5、待产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性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次,3—6个月做一次鼻、咽拭子培养。

6、待产妇出院后要及时做大、小床单元的终末消毒。

7、待产妇在住院期间,如发现传染病,应按隔离消毒原则处理。

8、传染病员所住的病房,应按时进行消毒;用的家具、器具、被服、碗筷等用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再用。

9、传染病员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消毒处理后再排入下水道。

产房清洁卫生制度

1、每日接生班用消毒液擦拭治疗台、窗台等,保持产房、检查室、隔离产房清洁。

2、每周二、六接生班,检查各种器械、产包、过期包及时消毒。

3、每日接生班负责更换吸引瓶、灌肠筒、小水壶、湿化瓶及艾力斯。

4、每日待产班查房后及产妇分娩后整理待产室床铺。

5、每日中班更换刷子、毛巾及体温表消毒液。

6、每周二、五中班更换各种消毒液及容器并记录。

7、每周四中班用消毒液浸泡湿化瓶并更换消毒液。

8、每周五大夜班对各种器械产包总消毒。

产房消毒隔离制度

1、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产房的衣、帽、口罩、裤、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穿戴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内,私人物品不得入内。

2、严格参观、实习和陪产制度,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

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3、严格履行消毒隔离和卫生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一切清洁工作均应湿式打扫,物体表面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一次,地面用含10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拖擦。

产房每日用空气消毒器消毒两次,每次30-60min,产房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4、产包及敷料送供应室高压蒸汽灭菌,凡15cm×15cm×20cm的敷料包内投入指示卡,包外贴上3M胶带指示卡,以证实是否已消毒灭菌。

灭菌后的消毒有效期为1周,到期未用者,重新灭菌后再用,无菌罐、无菌镊(钳),盛碘酒、酒精瓶,灌肠筒、冲洗壶等,每周高压蒸汽灭菌二次,干无菌罐及持物钳每4小时更换一次。

5、用过的接生器械及物品必须一用一消毒,能压力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若用2%戊二醛溶液,灭菌浸泡时间为10小时,消毒为30分钟,其浸泡器械使用前必须用生理水彻底冲洗,溶液每周更换。

6、氧气湿化瓶及吸引器瓶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传染病产妇用过的器械以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后取出清洗擦干,打包送供应室高压灭菌后备用。

一次性敷料送焚烧炉焚烧,非一次性布类用1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60min或送环氧乙烷室消毒后,送洗衣房清洗。

7、产床、接送病人的平车、器械车、凳、用具及地面均以500mg/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拖擦)消毒。

平车上物品保持清洁,接送隔离病人的平车,用后严格消毒,可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刷洗。

8、凡患有或疑有传染性疾病,应按隔离技术规程接生。

所用器具应用含有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清洗、打包、灭菌。

物体表面及地面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溶液擦拭,并用过氧乙酸熏蒸进行空气消毒。

9、手术废弃物品须置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焚化处理。

10、每月进行微生物监测一次,空气中细菌总数≤200cfu/m3,每月对工作人员的手进行细菌培养一次。

每半年对紫外线的强度进行一次检测。

母婴同室清洁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母婴同室病房要求衣帽整齐、清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医护人员接触婴儿前要洗手,感冒时接触母婴带口罩,患传染病者及时调离,严格无菌操作制度。

半年大便培养一次,一季度咽拭子培养一次。

2、病室保持清洁,地面每日用1000mg/L有效氯溶液湿拖两次,湿扫三次。

每日流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开窗通风换气,每日3—4次,每月空气培养一次,菌数低于200cfu/m3。

3、床头柜等物每日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洗一次。

出院后母婴床单元终末消毒处理,并及时更换床上用品。

4、直接与新生儿接触的布类(包布、小儿衣、小毛巾等)要消毒后方可使用。

换下的包布不得随便乱扔,要放在固定的桶内。

5、婴儿每次沐浴后均应彻底清洗、消毒沐浴台、沐浴池;婴儿浴室每日沐浴后用500mg/L有效氯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

6、各种直接接触婴儿的检查器械如听诊器应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擦拭,注射器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一体温表,婴儿洗澡毛巾、用物高压消毒后备用,一人三巾(小毛巾、开刀巾、大毛巾)。

7、病室盥洗室、厕所、母婴室、治疗室、办公室的拖把、扫帚分别固定专用,并有标记,用后用消毒溶液浸泡消毒,并在太阳下晒干。

8、扫床毛巾、擦床头柜抹布,做到一床一巾,一桌一布,用500mg/L有效氯溶液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

9、严格陪客探视制度,陪客、探视者必须衣服清洁,无传染病,遵守病房制度,接触婴儿前洗手。

10、产妇哺乳前要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产妇在传染急性期间应暂停哺乳。

1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应及时与正常母婴隔离,并及时向院内感染控制科报告。

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医院基础管理,督促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和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正常开展活动,要求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并做好纪录,医务科每月进行检查,结果作为科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活动一次,分析各科室质量活动小组存在的问题,特殊情况随时召集会议。

2、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佳的病例要进行疑难病例讨论。

3、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或新开展的手术以及属《四川省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暂行)》中的甲、乙类手术和特殊手术必须进行手术前病例讨论,必要时请麻醉科及有关人员参加。

特殊病例手术必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

4、患者死亡一周内必须进行死亡病例讨论,特殊病例及时讨论。

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情况应记入病历。

5、各科室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本,并和接班医生做好危重病人的床前交接班工作。

针对以上几项制度,医务科每月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纳入月度质量考核。

6、进一步加强急诊科制度建设,优化绿色通道流程。

(1)急危重患者、120救护车急救的患者及行动不便的患者,白天来院后导医及时主动接待患者,保安协助搬运病人,并全程引导,首先护送至急诊科,导医应将患者交至就诊科室的医生或护士;夜间送至医院的患者,如系小孩,则由保安送至儿科门急诊,必要时送病房抢救治疗,如系其他科室,则由保安负责联系并搬运患者至急诊治疗室,治疗室护士首先查看患者的生命体征,待患者病情稳定后再联系相关科室的值班医生和护士。

(2)对急危重患者、120救护车急救转运来的的患者,可采取先诊治、抢救后挂号、缴费的原则,在诊治的过程中,导医、分诊人员可帮助或要求患者家属补办挂号、交费手续。

7、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控制,放射科、心电图室、检验科强化报告的复核、审签制度。

强化药剂科发药人员调配、核对发药制度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每月进行随机抽查。

8、加强重点科室麻醉科医疗安全的检查,严格执行麻醉前麻醉医师会诊病人,拟行麻醉方式,术后护送病人回病房,并向家属交待相关注意事项,72小时内随访病人并做好记录。

差错事故防范处理制度

1、医务处、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缺陷、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

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缺陷、事故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缺陷、事故或可能是医疗缺陷、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

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处或护理部报告。

发生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处、院领导。

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缺陷或医疗事故登记本。

3、缺陷、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缺陷、事故发生后,医务处、护理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

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处、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处、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

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派人向家属做说明。

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做解释。

必要时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讨论

1、凡遇疑难、危重病例,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主持召开讨论会,有关人员参加,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2、讨论记录应全部或摘要记入《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二、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死亡病历讨论制度是对死亡病例进行病情分析,从中总结经验教训的制度,是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1、参加人员

科主任或其指定人员主持,科室全体医师、护士长(可扩大至相关护士)、院质控室相关专家参加,必要时邀请其他科室或院外专家、医务处人员参加。

2、讨论程序

讨论前经治人员应做好准备工作,如完整的病历、影像资料,各有关检查报告等。

经治医师报告病史及诊疗措施、抢救过程并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参加人对病情、治疗措施、死因、可能存在的问题等作出分析。

死亡病例讨论录要求本院医师填写,记录者应将发言人的意见如实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记录本》上及病历中,主持者应归纳总结并审签。

3、讨论要求

(1)、每一例院内死亡患者均应由最终收治科室进行死亡病例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在患者死亡一周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及时讨论。

进行尸检的病例可在接到尸检报告后进行。

(3)参加讨论人员应认真准备,从专业角度出发,实事求是。

重点内容为诊断及死亡原因的分析以及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方面。

(4)如存在较大医疗缺陷或医疗纠纷时,可请医务处派人员参加讨论,取得初步意见后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产科病房的特点,产房及抢救室应备齐常用的抢救药品,还应根据产科危重病种备齐产科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保存一定数量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等分别放置,或按字母顺序编号定位存放,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取用。

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取及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每日检查核对,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保证随时应用。

5、抢救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

1、对筛选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围产保健卡上作红色特殊标记。

2、根据当地医疗条件,制定高危妊娠转诊制度,按病情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

3、对未按期来诊者须采取不同方式追访(家访、信访、电话访)。

4、凡属高危妊娠均应住院分娩,部分患者应酌情提前住院分娩,根据当地分娩转诊制度转Ⅱ级或Ⅲ级医疗单位。

5、高危孕妇住院后,根据母婴具体情况,制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婴最有利的分娩时间及分娩方式。

6、高危妊娠者产后应由乡(镇)、街道卫生院保健人员进行访视。

产后42天到指定单位进行健康体检。

分级管理:

1、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医疗水平及交通等社会因素具体情况对高危妊娠实行分级管理,并制定基层医院的高危妊娠及分娩转诊、会诊等制度。

2、明确各级医院的职责、分工及业务工作范围。

3、县级医疗、保健单位均应设立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接受基层医院的转诊、会诊。

病案书写规范、质量检查及管理制度

病案书写是临床诊疗工作的基本技能,也是诊疗工作的全面记录和总结,它完整地记录了患者住院治疗检查的全部资料,不仅是医院临床科研、教学和信息管理的重要根据,更是法律文书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医院管理中考核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及医院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病案管理工作,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四川省卫生厅《病历书写规范》(2003版)等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病案管理组织网络

1、科主任与护士长为责任人,科主任对全科的病案质量负责,护士长对病案中的有关护理部分负责。

各护理单元也应明确一名质控护士(名单报医务处备案)对病案相关部分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向科主任反馈存在的问题。

2、病案室和医务处邀请专家对全院病案质量进行中间监控和终末评定,每月将评定结果上报医务处。

医务处每月在《质量考核通报》中向全院通报上月出院病人病案质量终末评定情况,并负责提出与相应科室效益工资挂钩。

3、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抽查各病区在架病案质量,并参与病区病案讨论(含死亡病例讨论,重大、疑难手术病例讨论、新开展手术讨论等),并负责对乙级、丙级病案作最终评定。

每年定期对新工作人员进行病案书写培训,不定期对住院医生进行病案书写考核等。

二、病案内涵质量要求

1、病案首页

自2002年元月起已使用卫生部制定的新的全国统一的病案首页。

病历首页中涉及到帐目的部分由财务部门填写,涉及到临床医师填写的部分,由本院医生按ICD—10编码及其他要求逐项填写,各级医生对病案的审阅签名应在患者出院时一并完成,科主任可在一周内到病案室签名。

涉及到病案室的部分,由病案室工作人员按要求逐项填写。

2、入院录

新来院工作的临床住院医生,在轮转期间完成10份大病案的书写,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书写入院录。

实习医生不得书写入院录。

进修医生必须经本科室考核审定后方可书写入院录,且本院上级医生必须认真审阅。

大病历或入院录的体格检查中必须包含有单独立项的专科情况具体内容,否则视为不合格病案。

辅助检查必须注明检查医院、时间、结果。

外院的病理、X线片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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