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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1

一、目的2

二、适用范围2

三、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2

四、专业分包单位管理3

4.1进场要求3

4.2组织管理3

4.3现场管理5

4.4技术质量管理6

4.5施工进度控制9

4.6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9

五、劳务分包单位管理12

5.1进场要求12

5.2组织管理12

5.3现场管理14

5.4施工管理15

5.5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16

5.6质量管理18

六、进场管理19

七、教育培训管理20

八、消防保卫管理21

8.1治安保卫21

8.2消防安全管理22

九、文明施工管理23

9.1施工现场管理23

9.2现场料具管理23

十、纪律约束24

10.1对分包方的纪律约束24

10.2对项目部人员的纪律约束24

十一、其他2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方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范、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范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南沙滨海花园四期工程所有分包方。

任何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三、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一)项目经理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划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成品保护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二)施工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三)技术部:

负责对分包方方案审核、进度审核及技术管理;

(四)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方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五)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六)预算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计量管理及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七)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物资管理。

四、专业分包单位管理

4.1进场要求

(1)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本项目部报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许可证以及拟进场人员花名册。

(2)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3)分包单位进场5天内,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交“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4)严禁分包单位打着总包单位的旗号在外赊欠物资,一经发现,清退出场,并承担总包单位的一切经济、名誉等损失。

(5)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衣,现场内禁止流动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7)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8)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9)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4.2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质量员、安全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10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5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队伍必须配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200~10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5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其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1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

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1)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3现场管理

(1)专业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3)专业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专业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反光衣,违者罚款50元/人次。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100元/人次,大便2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8)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20元/人。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4.4技术质量管理

4.4.1施工方案

(一)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专业各类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报项目技术部审核,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未审核通过前,不得擅自进行施工,若改变原方案,须重新报批;

(二)负责方案的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在计划进度内完成本专业的各项施工作业任务;

(三)负责对分包现场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需将交底书面上报项目部备查。

4.4.2设计变更、洽商

各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中出现的图纸问题应及因施工难度较大(或复杂)确实需要改动做法的事项应及时向项目部反映以便办理洽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对于各类设计变更,项目部要在第一时间内以文字形式传达给分包方。

4.4.3材料管理及施工试验

各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材料计划及施工试验计划,并报项目部备案,材料的规格、品种、生产厂家等必须经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进场,进场后必须认真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试验,验收合格后方可报我项目部,确认后方可使用。

物资进场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必须执行见证取样规定经监理见证取样。

物资进场不及时报验每批次罚款100元,如果发生物资、设备已用到工程上而发现不合格者,除全部拆除外,每发生一次处5000元罚款。

4.4.4施工测量

由我项目部测量人员负责向专业分包单位提供基准线,并负责对分包所放线进行校核工作;总包测量员负责对基准线、点进行检查、维护工作。

分包单位使用的测量仪器必须按经检测、校准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有关检测证明资料报项目部备案。

4.4.5质量管理

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确保工程合格。

对此目标,各分包单位不得有疑义,并应严格按照工程目标组织施工,并据此编制施工方案、创优规划,认真对目标、指标进行量化分解,提出可靠的保证措施。

并报项目部审核认可后组织实施。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程序,并报项目部认可后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接受项目部的监督管理。

分包单位质检员必须严格按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编制的质量目标进行自检、验收,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

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局部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100元罚款。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强制性条文,违反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必须全部整改,同时每发生一次罚款500元。

4.4.6资料管理

本工程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和全面实施的各种验收规范,各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执行资料报验,资料报验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对迟报、漏报的每次处100元罚款,对因漏报、迟报造成无法补救的资料缺失,分包单位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4.4.7管理例会制度

本工程每周一晚上19点钟举行定期例会,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应按时参加,迟到者每次罚款50元,擅自缺席每次罚款200元,累计无故缺席三次的更换现场负责人。

4.4.8成品保护

各专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自身及其他专业(单位)施工成品,如果因为施工不当对别人的成品造成破坏,除全额赔偿损失外项目部将视影响情况处以100~1000元罚款。

4.4.9奖惩

在施工过程管理中,项目部人员有权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对分包方技术质量活动中不正确的地方进行经济或其它方式的惩处,如因分包方提出的可行的工艺而促成的节约、提高质量、加快进度的,项目部应实施奖励。

惩处和奖励的额度除上述明确规定的原则上由项目部确定。

4.5施工进度控制

4.5.1总进度计划

根据本项目部编制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各专业单位根据自身施工特点编制本专业施工的总进度计划,报项目技术部审核确认,并将总计划进行量化分解,每月、每周分别报批量化的进度计划,便于项目部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4.5.2管理措施

(1)不按时报分解计划者,每次罚款100元,所报计划无量化指标者每次罚50元。

(2)施工进度与计划滞后而不采取有效措施者,项目部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下列处罚:

处以500~10000元罚款或解除合同。

4.6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4.6.1安全管理

(1)专业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熟悉并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广东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

(8)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好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9)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按照、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10)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11)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12)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

(13)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

危险部位、场地应设置安全标志牌。

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4)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15)施工现场禁止流动抽烟。

4.6.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扬尘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

(2)认真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

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

(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

(7)加强员工教育,关心员工生活,杜绝打架斗殴、集体中毒、违法刑事案件、集体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本项目形象的事件发生。

4.6.3奖罚

由项目部安全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现场罚没的资金直接上缴至安全专项资金里,做到专款专用。

五、劳务分包单位管理

5.1进场要求

(1)劳务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本项目部报送营业执照、经过年审的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许可证以及拟进场人员花名册。

(2)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3)分包单位进场5天内,必须向总包单位提交“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4)严禁分包单位打着总包单位的旗号在外赊欠物资,一经发现,清退出场,并承担总包单位的一切经济、名誉等损失。

(5)施工前必须与总包单位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作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6)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衣,现场内禁止流动吸烟,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系挂好安全带。

(7)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8)发生违章经教育、纠正不整改的单位,总包单位将进行罚款并责令其停工,严重者将终止合同。

(9)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出示证件。

5.2组织管理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与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部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的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部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部相关部门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质量员、安全员、测量人员、试验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部要求,否则每缺l人对分包队伍罚款10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5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工程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甲方)和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2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1000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5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将其驱逐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1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9)分包队伍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

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1)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施工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2)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3现场管理

(1)劳务分包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我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按规定制作。

(3)分包队伍施工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分包队伍对公司的函件必须统一格式、正式打印、有统一编号,并且有负责人签字或单位公章,否则我项目部拒收。

(5)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区域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反光衣,违者罚款50元/人次。

(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100元/人次,大便2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8)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分包队伍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5.4施工管理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前须根据本项目部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作业人数,严格按照项目部计划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并根据实际进度情况随时调整作业人员工种及数量;

(3)分包单位在施工前,报相应的各种资质证明一份,(包括:

单位资历一套、安全许可证、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所有资历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场施工;

(4)进入施工现场后需做复试或见证试验的材料和工序,由分包单位安排人员听从项目部实验员安排取样;

(5)施工前,首先由项目部施工人员对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给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指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须明确交至每位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

(6)各工序完成后,分包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分包质检员按照项目资料报验要求,报项目部验收,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所有分包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业主、设计报验,所有检验、试验等均由项目总包单位向监理、业主、设计报验;

(8)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设计问题,由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项目技术部反映,由项目技术部人员与设计、业主、监理联系,并办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9)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图纸更改、洽商等,均由项目部资料室按照资料管理程序,统一发给各相关分包单位施工技术负责人;

5.5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5.5.1安全管理

(1)劳务分包单位现场成立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熟悉并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切实加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2)分包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否则不许参加施工。

(3)认真坚持安全自检制度,搞好隐患整改,并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4)新入场及变换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广东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牢安全带。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施工现场内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光脚作业。

(8)施工中的“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好的阳台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台的外侧边)必须有严密、牢固的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人不许改动和破坏。

(9)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按规定办理按照、验收、备案等各种手续后,方可使用。

(10)现场的机电设备、电动工具、供电设施中持证电工操作,严禁非电气工人乱接乱动。

(11)一切机械设备和垂直运输、超重机械的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严禁非机械人员随意开动机械设备。

(12)工程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要严格保管使用。

(13)现场道路要畅通,料具堆放要整齐、安全。

危险部位和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

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4)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现场。

(15)施工现场禁止流动抽烟。

5.5.2环境、文明施工管理

(1)严格执行本项目部制定的现场卫生管理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扬尘控制措施、环境管理方案,保持场容整洁卫生,杜绝扬尘污染。

(2)认真执行环境管理方案,对噪音源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3)一切垃圾(包括包装物、零碎料等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必须通过包装物或装盛器具运到现场指定垃圾堆放点存放,不得由空中向下抛洒任何物体。

(4)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环保规定。

材料采购合同,应明确包装的回收约定。

(5)化学危险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包装回收应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加强现场消防防火工作,避免火灾引起的环境污染。

(7)加强员工教育,关心员工生活,杜绝打架斗殴、集体中毒、违法刑事案件、集体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本项目形象的事件发生。

5.5.3奖罚

由项目部安全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现场罚没的资金直接上缴至安全专项资金里,做到专款专用。

5.6质量管理

(1)本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确保工程合格。

对此目标,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按照精品工程目标组织施工,配置足够素质高、能力强的作业人员。

(2)分包单位必须依据上条质量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且报我项目部确认,方可执行。

(3)任何施工之前分包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并报项目部备案,否则将罚款50—100元/次。

(4)项目质量管理原则:

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

分包队伍质量控制,项目部进行质量控制。

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队伍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项目部质检员把关验收。

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部向监理方、业主申报。

六、进场管理

(1)分包方要在进场前一周内向我方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花名册必须与身份证复印件相符),经我方安全部审核后向分包方出具进场通知,并通知现场警卫。

分包方要在指定时间按经审核的花名册组织人员如数进场。

每查出1人与入场花名册不符罚款50—100元,并勒令被查者立刻退场。

(2)分包方人员要在入场3天内办理完分包方所有人员的现场出入证,每查出1人无现场出入证者,对分包方处以50—100元罚款。

(3)非本工地作业的人员,不得带入工地留宿,一经发现罚款50元并清退出场;对于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队伍,总包单位有权责令其更换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场,或清退出场。

(4)分包方必须相关规定接受入场教育,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每查出1人未经培训进入施工岗位工作,罚款50—100元。

(5)分包方自分包合同签订后15天内,到广州市劳动局办完用工手续。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完用工手续,罚款500—1000元。

同时责成分包方在7天内完成用工手续的办理工作,若仍不能按期完成,则勒令该分包方退场。

七、教育培训管理

(1)分包方项目经理为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责任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必须经过进场教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我方安全部是对分包方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项目其它部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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