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5G试验网规划建设工作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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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5G试验网规划建设工作指引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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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抢抓5G发展先机,推动网络基础设施加速向高速率、全覆盖、智能化方向发展,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石,强势推进绍兴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进、资源共享、服务社会”原则,积极推进5G网络规划布局,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信息服务质量,为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加快经济综合实力早日重返全国30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推进规划建设。
2019年,上半年完成全市5G基站规划编制,下半年率先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点建设5G试验网。
2020年,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开,全市建成区5G网络基本建成,5G网络用户普及率达到30%,积极推进5G工业应用,成为全省5G工业应用先行区。
2021年,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全市5G网络实现全覆盖,5G用户普及率达到50%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G应用率达到100%,力争成为全省5G工业应用示范区。
三、重点任务
1.科学编制基站规划。
在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由各区、县(市)、滨海新城负责编制本区域5G网络规划,并报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备案。
越城区(镜湖新区)率先规划布局5G试验网,具体由镜湖新区开发办负责。
按照整合存量、共建共享原则,有效整合现有基站资源,充分对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需求,切实加强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能够共享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确保规划编制科学合理、节约高效。
(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镜湖新区开发办、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2.加强规划布局衔接。
将5G基站规划纳入当地城乡总体规划,注重与各类专项规划衔接,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
规划布局轨道交通、客运场站、风景区、交通枢纽、大型场馆、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时,应同步规划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
规划设置市政道路及防护绿化带、路灯等市政设施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基站预留空间,统筹考虑基站配套电力引入、通信管线等需求。
新建小区应提前规划布局5G基站及附属设施,已建成小区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协调落实5G基站选址和建设进场等事宜。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电力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与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建设原则上按照政府主导、铁塔公司主建模式进行。
铁塔绍兴分公司应加强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5G基站选址、电力引接、土建施工等方面的协调,主动对接相关单位,提高承建能力和交付效率。
微站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共建共享、协调高效”原则实施。
市城投集团牵头,联合铁塔绍兴分公司等单位,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验建设智慧杆塔的5G微站。
各地也要超前谋划智慧杆(塔)功能集成。
(责任单位:
市城投集团、铁塔绍兴分公司、市综合执法局、市电力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4.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按照“城市环境更加生态美丽、城市治理更加科学高效”要求,开放地铁、城市道路、街道、国(省)道、大型桥梁、城市高架、商业街区、园区景区等场所的公共绿化带、路灯杆、监控杆、广告牌、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资源用于5G基站建设。
城市公共区域应率先向基站建设开放,新建和改建的智慧杆塔也应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放,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责任单位:
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电力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5.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应结合移动通信基站行业特性,参照水、电、气等建设审批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
适时编制出台《绍兴市建筑物移动通信设施建设规范》,将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验收内容,新建园区、商业区、住宅小区、特色小镇、公建项目等应为通信设备机房、天线位置预留空间。
(责任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6.加快成果应用示范。
探索面向城市管理、医疗教育、超高清赛事转播等多领域紧密合作开展5G成果应用示范,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以应用带动5G技术研发、设备生产企业落户我市,构建5G产业生态。
探索5G在工业中的创新应用,突破地域和单一产业领域限制,实现工业设备自由移动、工业大数据分析处理、协调管理和生产决策等功能,打造5G工业应用之城。
鼓励龙头企业在5G应用上先行先试,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给予资费优惠,价格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价格监督职责,共同打造全省领先的5G应用样板。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7.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推进基础信息网络与安全防护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5G网络建设单位应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和“谁认证、谁负责”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基础设施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
各级政府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和损毁的,应按照相关法律和政策标准给予相应补偿,并及时补充替代站址,防止出现信号盲区。
(责任单位:
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协调。
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5G网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5G规划、建设、应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推进各项工作。
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协作,抓好落实。
各地要建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强化政策支持。
由属地负责制定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纳入政务大厅,优化审批程序,推行批量审批。
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过高赔偿费等不合理费用,保障公众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通畅、运行平稳。
3.建立督查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将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规划建设和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严重影响5G网络规划建设的,按照规定提请相关部门进行问责。
4.加强宣传引导。
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5G通信网络规划建设工作,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2019年度重点工作清单
序号
重点工作
责任单位
1
上半年完成全市5G基站规划编制。
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镜湖新区开发办、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2
越城区(镜湖新区)率先规划布局,下半年率先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点建设5G试验网。
镜湖新区开发办
3
规划布局轨道交通、客运场站等公共设施时,同步规划通信基础设施。
新建小区提前规划布局5G基站及附属设施,已建成小区做好5G基站选址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电力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
4
铁塔、机房等基站配套与重点场所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原则上按照政府主导、铁塔公司主建模式进行。
铁塔绍兴分公司、市综合执法局、市电力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5
由市城投集团牵头,联合铁塔绍兴分公司等单位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验建设智慧杆塔的5G微站。
市城投集团、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镜湖新区开发办
6
开放公共场所的公共绿化带、路灯杆、监控杆、广告牌、交通指示牌、公交站台等公共资源用于5G基站建设,城市公共区域应率先向基站建设开放。
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电力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7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等部门实现基站审批“最多跑一次”。
编制出台《绍兴市建筑物移动通信设施建设规范》。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8
多领域开展5G应用合作,积极构建5G产业生态,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探索5G在工业中的应用,打造全省领先的5G应用样板和5G工业应用之城。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9
建设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网络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
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10
建立5G网络建设推进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解决5G网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将推进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定期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11
制定公共资源开放目录,各级政府负责制定公共建筑、公共设施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目录,每年向社会通告。
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纳入政务大厅,优化审批程序,推行批量审批。
市政务服务办,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12
开展基站电磁辐射知识科普活动,大力宣传通信设施建设保护法律法规,共同营造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铁塔绍兴分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各区、县(市)政府、滨海新城管委会
《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规划建设
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说明
一、编制背景
1.国家主导力推。
5G是一场全新的技术革命。
国家高度重视5G应用,2017年初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5G发展规划》,明确到2020年启动5G商用服务,基本建成新一代网络信息基础设施的目标任务。
2.各地竞相布局。
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已先后出台5G规划建设方案。
我省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率先开展5G商用”,并已先行出台相关指导意见。
省内先进地市也在竞相布局,杭州是全国首批5G试点城市,正在打造全国“5G之城”,宁波已率先启动江北先行示范区,温州已出台加快建设5G方案,嘉兴正重推“智慧杆塔”通信基站设施建设。
3.我市布局正当其时。
我市提出要打造“5G工业之城”,抢先发展5G目标已确立,社会共识已形成。
加快应用,基础先行,目前各地各有关单位支持参与5G网络建设的积极性较高,率先布局发展5G网络已具备条件。
二、编制过程
根据工信部和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通信〔2018〕82号)、浙江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5G网络规模试验和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浙信发〔2018〕3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兄弟地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该《意见》。
在《意见》起草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马书记、盛市长相继作出批示并听取汇报,邵市长多次专题研究;方案已征求各区、县(市)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多次讨论,吸纳相关意见,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等四个部分。
1.总体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按照“一体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覆盖”思路推进规划建设。
2019年,上半年完成全市5G基站规划编制,下半年率先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点建设5G试验网。
2020年,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开,全市建成区5G网络基本建成,5G网络用户普及率达到30%,积极推进5G工业应用,成为全省5G工业应用先行区。
2021年,推进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全市5G网络实现全覆盖,5G用户普及率达到50%以上,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G应用率达到100%,成为全省5G工业应用示范区。
2.重点任务。
主要有七个方面:
一是科学编制基站规划。
在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下,由各区、县(市)、滨海新城负责编制本区域5G网络规划。
越城区(镜湖新区)率先规划布局5G试验网,具体由镜湖新区开发办负责。
二是加强规划布局衔接。
将5G基站规划纳入当地城乡总体规划,在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时同步规划建设5G通信基础设施,为基站建设预留空间。
三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基地配套与重点场所建设原则上按照政府主导、铁塔公司主建模式进行。
市城投集团牵头,联合铁塔绍兴分公司等单位,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验建设智慧杆塔的5G微站。
四是推进资源共建共享。
开放相关公共资源用于5G基站建设,大力推进“多杆合一、一杆多用”智慧杆塔建设。
五是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推进基站建设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将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验收内容。
六是加快成果应用示范。
积极构建5G产业生态,打造一批跨行业创新应用标杆,鼓励龙头企业先行先试,打造全省领先的5G应用样板和5G工业应用之城。
七是强化网络安全保障。
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和“谁认证、谁负责”原则,着力构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3.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政策支持、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等四方面内容。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2019年工作清单,共12条。
四、意见征求情况
《意见》已先后三次征求各区、县(市)政府,以及市发改委、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投集团等28个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共收到6个部门的修改意见,除中国移动绍兴分公司代表在绍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提出的反馈意见部分未予采纳外,其余均已采纳(见附件)。
基础电信运营商未予采纳的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网络建设方面:
1.微站建设方面,移动绍兴分公司提出异议,建议修改为三家基础电信企业联合成立5G微站建设专项小组共建,未予采纳。
主要理由:
一是符合公共需要。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微站,不仅满足基础电信网络需要,更要服务其他市政公共需要,因此明确由市城投集团牵头,代表市政府协调各种需要,推进建设;二是倡导共建共享。
为解决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影响市容问题,国家有关部委大力推行共建共享机制,后续势必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利用范围。
广东省、深圳市在试点区也采取类似做法。
三是开展先行先试。
《意见》明确在“越城区(镜湖新区)试验建设”先行先试,如总结可行,则下一步面向全市推开,如遇问题,则改进完善。
2.关于5G宏站建设和重点场景室内分布系统方面的修改意见,未予采纳。
主要理由,前述工信部等部门82号文已明确,无必要重复陈述,按照82号文件执行即可。
部门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
1.市建设局:
建立在“加快基站规划编制”、“开放公共资源”“保障城市和谐统一”内容中,责任部门市建设局改为市综合执法局。
因两部门在机构改革中相关职能划转,现三定方案尚未明确,待明确后,按三定方案相关职责履行部门职能。
(已采纳)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是建议对“加强基站规划编制”中的有关规划衔接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已采纳。
二是建议尽快明确可量化的5G基站建设标准和设计要求,对已建成小区5G基站建设如何处理提出了建议,已采纳。
三是相关重点工作清单中责任部门调整,我们认为,加强规划衔接等事项应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故未采纳;建议增加相关责任部门,已采纳。
3.市综合执法局:
建议在公共场所中设置5G设施、设备等应当符合市容市貌要求,与周边环境相适应,设置新的杆路等设施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因此内容在实施方案中已有专门表述。
(已采纳)
4.市城投集团:
建议由市建设局牵头制定智慧杆(塔)设计导则和标准规划。
(已采纳)
5.铁塔绍兴分公司:
建议在“加快基站规划编制”的内容中,增加基础电信企业配合提供相关网络数据的内容。
建议对一些表述性的内容进行修改(已采纳)。
6.基础电信企业(联合反馈):
主要是对网络建设体制提出了建议(未采纳)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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