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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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征收包括查帐征收、核定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那么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请看下文为您介绍。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25%或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2、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

 

(1)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未经税务机关审批的所有收入,一律按非技术性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3)对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不允许将从事证券交易的所得置于账外隐瞒不报。

 

(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因汇率并轨、汇率变动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

 

(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除国家另有文件指定专门用途的,都应并入企业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

 

(6)企业在基本建设、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本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有,也应作为收入处理。

 

(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估定。

 

(8)企业依法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3、准予扣除的项目

 

(1)成本。

 

(2)费用。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税金。

 

(4)损失。

 

在确定纳税人的扣除项目时,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转移以后年度补扣。

 

(2)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此外,税法允许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

 

(1)利息支出。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计算的金额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

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3)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

 

(4)捐赠。

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

 

(5)业务招待费。

 

(6)保险基金。

 

(7)保险费用。

纳税人参加财产保险和运输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

保险公司给予纳税人的无赔款优待,应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8)租赁费。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

发生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

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以及安装交付使用后支付的利息等可在支付时直接扣除。

 

(9)准备金。

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和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准予扣除。

 

(13)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

 

(14)纳税人按规定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须提供总机构出具的管理费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准予扣除。

 

4、不得扣除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即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的支出。

 

(2)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是指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8)。

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的,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贷款而由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5、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6、税额扣除和亏损弥补

 

(1)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纳税人从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联营企业,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

 

(3)亏损弥补。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五)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比例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

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按18%的比例税率征收,对年所得额在3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企业,按27%的比例税率征收。

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纳税人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六)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期限和地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年度的最后一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纳税期限。

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3、纳税地点。

纳税人以独立核算的企业为单位就地纳税。

 

(七)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2、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3)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4)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3年。

 

(5)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

 

(6)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1年。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教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8)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9)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的10%办法。

 

征管法规定: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必须要缴、不能带有侥幸心理,一旦发现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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