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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完整版

土地承包合同

有关土地承包合同3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照片。

四、转让价格:

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结算,乙方于每年4月10日前将当年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五、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前楼村委会同意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范围

甲方将位于本村西郑本宏厂房西侧部分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为2亩。

其四至范围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十年,即从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责

1、甲方应该保证承包合同范围内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属、四至边界与村民等他人无任何纠纷和争议。

如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2、承包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范围内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多种经营活动;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从事非农业生产,可以充分开发利用承包范围内的资源进行生产、生活等固定设施投入。

如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甲方无条件的给予支持协助,手续费用乙方自负。

3.对于乙方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如有贷款、现金或物资等扶持政策,甲方应积极协助申报,全额分配给乙方,不得不配合或从中截留。

4、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乙方所承包土地的开发治理费用投入、固定设施投资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自行生产建设投入后形成的资产仍归自己所有。

第五条乙方的权责

1、乙方对所承包土地的承包期内经营使用权,以及承包期内生产建设投入所形成的资产有转让权和继承权。

2.乙方在不影响自己的生产经营、不损坏自己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为承包范围外周边的村民提供与自己生产经营范围相关联的有益的生产服务。

3、乙方需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合法生产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同样条件下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后归甲方所有,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2、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费。

第八条其他附则

1、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二O年月日

甲方:

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

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

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4、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所有构建无偿给甲方,其他置景、置物、花卉苗木、树木和可移动产归属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理。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

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

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

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汇编4篇

甲方:

县乡村组户主(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

县乡村

依据国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及新农村建设政策,乙方通过发展,对周边的用地调查和自身发展需要,同意接受村民户主的引进,并规划在村民组所属范围内的黄桥头地段种植大树、花卉苗木和水草养殖,蔬菜药材按国家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土地位置及面积:

乡村组户主,水田丘,田亩名称

面积亩。

二、承包土地经营期限:

三、承包土地经营价格:

四、承包土地经营费付款方式

五、甲、乙约定事项

1、乙方在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期内,有规划、必须的建设、开发、投资、经营、填土、管理等自主权,并独立核算,承担经营期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及责任,乙方必须合法经营。

甲方不得以任何的方式进行干涉和另立项目收取乙方不合理的费用。

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增加的税收概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征地,按国家征地标准将各项征地补偿费甲、乙双方分划收取,即:

(1)土地、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原有的农田建设和原有的水利设施等全部归甲方的村民组及甲方所有。

(2)土地上国家有水稻田补偿费用全部归甲方所有。

(3)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花卉苗木、树木、构建物、置景、置物、填土、挖鱼塘补偿费全部归乙方所有。

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内如遇企事业单位征用地,按本合同第五项第二条执行外,甲、乙双方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实施。

5、承包土地经营期满后,如甲方土地不再对外承包,则由乙方的土地还原费抵给甲方作为土地还原费用。

如甲方同意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7、乙方承包土地经营开发在新改革、新发现、新技术等各种创新,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但一切开支费用全部归属乙方。

8、在稻田公路两边预留米的路面到乙方田地的过路通道。

9、乙方在生产种植过程中,树苗要带土移栽,甲方不得阻扰干涉。

六、甲、乙双方责任

1、对于**年新租土地甲方保证合同签定生效之日**年3月日前不得在已承包处的耕地内继续种作物,合同前已经种植了过期作物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确保乙方进场使用,但不得超过**年4月31日。

2、甲方及甲方村民组提供现有的用水水源不变,用电杆点不变给乙方,机械设备、电费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承包土地经营期内,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及时配合乙方解决周边环境矛盾及相关问题。

如乙方需劳动力做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甲方及当地村民,但必须遵守乙方的劳动制度。

4、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当地村规民约,按时缴纳甲方及甲方村民组的费用。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造成水土流失责任自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6、甲方及甲方村民组应维护乙方合法经营、合法利益,支持协助乙方各项工作。

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土地乙方可采承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需甲方同意;但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条款,不得因双方法人代表的变动而变动。

如一方违约,承担赔偿对方双倍经济损失。

九、其他:

本合同在乙方承包土地范围内的所有责任田农户全部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一份,其余的归甲方。

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到期满甲、乙双方处理好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事物后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村委会补偿发包的十亩承包田转包给乙方()耕种。

双方达成以下承包约定:

一、甲方承包田位于三人班村七组屯东大堤北侧裴德里河南岸,田军承包田西侧。

二、承包期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2月止(按国家规定二轮承包期止),承包价格约定:

可以一年一定或三至五年综合定价,每年按本组农户土地承包中等价来约定。

20xx年至20xx年三年每年按5000元交给甲方承包费款。

交款时间在每年1月至3月份。

三、承包期内,如国家集体对该承包地收缴各项税费,都乙方负责上缴。

国家集体给予的一切补助优惠也都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争要。

四、由于甲方承包田是村集体后补偿的发包地,地质条件差,属堤外开荒地。

甲方向乙方保证提供稳定的耕地,如承包期内出现该耕地争议,人为破坏对承包田喷施灭绝农药和堤外泄洪、涨水淹地等造成乙方投资收益受到损失甲方承诺乙方,在下年承包期内,免收一年承包费来抵顶给乙方上年所造成的损失。

若产生争议甲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乙方协助配合。

五、双方合同签订后共同遵守,若一方反悔,赔偿另一方人民币叁万元整,作为合同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月日签订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现西边;

南至:

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

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

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年月日起至二o五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

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xx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鉴于乙方承包经营本合同中的滩涂、水面的现实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将8万平方米左右,四至为:

北面、东面以为界,南面以以为界。

具体范围以测绘详图为准。

3、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4、承包费的数额、支付方式:

;承包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不改变滩涂、水面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转包给他人,但应报甲方备案;如改变滩涂、水面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双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

(3)如遇到国家征收、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滩涂、水面,甲乙双方均应积极予以服从,补偿款项除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村集体的部分外,应归乙方所有。

(4)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双方应另行签订承包合同;乙方承包期间建设的设备、设施可以自行拆除,甲方不予补偿。

7、承包经营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8、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

_________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村西的原果园(东西长76米、南北长28米,土地面积约合3.195亩)的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土地方位东邻,西邻,北至北道,南到南道。

二、承包期限15年,从201年月日起到203年月日止。

三、承包期内,地权仍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乙方应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改变土地用地性质,不能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四、该土地的承包费用按每亩每年800斤优质小麦结算,承包费用每年共计2556斤优质小麦。

每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下一年度的承包费。

(经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以结算日的小麦价格折成现金同甲方结算)

五、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如遇政策变动土地调整除外);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六、承包期满,乙方必须清理干净建棚所属物,整平地面,恢复地貌。

七、违约责任:

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如有政策变动除外),否则,如有一方违约可罚三年承包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201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承包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

(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

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

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

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

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农用土地承包活动,保护和合理利用集体农用土地,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农用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

在承包期内,乙方拥有使用权。

地上文物、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

第二章承包地的四至、面积和年限

第三条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位于

该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合

亩。

四至:

东至后隅界,本至滨河大道,南至东西路北,北至张建香承包地界。

(如附图所示)

第四条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期限为五年,即自

月日起至

日止(如土地政策发生变化,致使

该合同承包无法履行时,合同终止)。

第三章承包费及交款方式

第五条该地承包费单价每年

元/亩,承包期内承包费总额为

元。

大写为

元。

第六条交款方式为现金,承包费一年一交。

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

日前一次性交下的承包费。

第一年的承包费必须在签定合同当日内付清。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合法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乙方经营自主,风险自担,自行承担土地及经营的各种税费。

第八条乙方不得改变合同约定土地用途:

禁止掠夺性经营土地:

禁止经营污染土地和周围环境的项目:

禁止荒芜土地。

第九条乙方应允因政府批准的公用事业的需要而铺设和各种管道和管线有可能经过合同地块,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甲方必须在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具体实施方案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并在三十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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