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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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最新.docx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最新

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改善医疗资源配置与利用状况,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x〔x〕7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深入推进x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x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省x次党代会和省委x次全会部署,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际,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医联体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完善服务网络、服务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形成科学合理就医新秩序。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和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进一步提高。

到x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

1.落实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城市三级医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

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

城市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城市患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收三级医院转诊的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

县级医院主要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和一般大病的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健康管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等提供中西医治疗、康复、护理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2.大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到x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提升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心卫生院申报二级医院。

继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医疗康复服务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财政厅参与)

3.持续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

推动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x〔x〕34号)以及关于支持基层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的相关要求,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到x年,基本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健全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全科医生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各市(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至少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人社厅、发改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4.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

持续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在健全一级诊疗科目的基础上,逐步完善二级诊疗科目。

提升县级医院对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能力,提升急诊、儿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等专科能力,提高内镜、介入治疗等微创技术临床使用比例,提升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诊疗能力。

到x年,全省90%的县级医院达到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50%的县级医院达到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参与)

5.重点加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x”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通知》(国卫医发〔x〕3号)有关要求,支持符合条件的医院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

按照《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x—x年)的通知》(x〔x〕116号)有关要求,加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各地要加强相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力争在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或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解决疑难危重患者看病就医问题。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市(地)政府(行署)参与〕

6.整合推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加强省、市、县级医院医疗资源有效协作和集约化利用,根据服务人、专业特色,整合组建区域内的检查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推动专家、名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诊疗服务或到基层开办医生工作室,逐步降低大型医院门诊服务比例,鼓励大型医院逐步取消普通门诊。

鼓励社会资本发展第三方医学检查、医学影像、病理诊断、血液净化以及消毒供应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二)优化分级诊疗服务模式。

1.加强和规范医疗联合体建设。

组建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以规划为主,主要发挥市级和县级医院的牵头作用。

以市(地)和县(市)为单位,合理规划、网格化布局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吸收妇幼保健机构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加入,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建立牵头医院负总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分工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协同机制,将对单一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监管转变为对医联体的医疗质量监管。

重点推进重大疾病和短缺医疗资源专科联盟建设,并与省级医疗中心设置相结合。

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

建立健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远程医疗服务收费等相关政策。

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具备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各市(地)政府(行署)参与〕

2.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实行团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选派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

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可享受医联体上级医院的优惠服务政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探索由签约居民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家庭医生转诊。

各地要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

建立合理的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强化技术支撑。

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加强贫困人、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的签约服务工作。

到x年,实现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3.强化重大疾病单病种分级管理。

各地要指导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重点做好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分级诊疗,按照国家有关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双向转诊基本原则,细化慢性疾病单病种分级管理要求,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要完善双向转诊制度,重点畅通向下转诊通道,明确转诊标准和转诊流程,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相结合的服务模式。

逐步增加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号源的数量,经预约转诊的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预约转诊病人设立绿色通道,逐步建立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就医模式。

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疾病必需药品可及性,提高患者用药便利性,提升基层药学服务能力,确保基层用药合理安全。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4.强化三级医院日间医疗服务。

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及相关三级专科医院要不断完善日间手术工作制度和流程,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

推进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合作的日间手术模式。

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基层”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将符合条件的日间手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将日间手术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按病种收付费标准。

到x年全省三级综合医院均开展日间手术。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适宜的日间诊疗服务,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三)强化分级诊疗保障措施。

1.完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

按照x〔x〕116号文件规定,强化对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引导和约束作用,明确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标准,通过行政管理、财政投入、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激励约束措施,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

重点控制三级医院数量和规模,“x”期间,除传染、精神、儿童、老年病、妇产等短缺专业外,原则上不再新增公立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重点发挥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引领作用,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普通门诊,提高运行效率。

严控医院床位规模不合理扩张,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再批准增加床位,部分开放床位严重超标的三级医院要根据人员、设备等实际服务能力,逐渐减少开放床位。

持续提升社会办医在医疗服务体系中的作用,结合我省农垦、森工、石油等行业系统剥离办医疗职能改革,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院改制工作。

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区的中医院区别对待。

支持慢性病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慢性病医疗机构。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2.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医保政策,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

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完善付费总额控制办法,总额控制指标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建立“节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

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探索在签约医疗机构开展特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

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以连续计算起付线,将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探索对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

(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3.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思路,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及时灵活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关系;实行分级定价,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比价关系,引导患者合理就医。

同步推进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

(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4.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x发〔x〕26号),鼓励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使用电子健康卡实现基层首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一卡通”,为居民提供连续医疗服务。

建设全省人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以及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区域医疗资源信息共享。

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乡镇四级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跨地域、跨机构就诊信息共享。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的同质化。

到x年,远程医疗要覆盖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要按照互联网诊疗管理、互联网医院管理、远程医疗服务管理相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改委、医疗保障局、财政厅、中医药管理局参与)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深化医改的核心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等,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

(二)强化部门联动。

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建立协作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主动沟通协调,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站位全局、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和推进相关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监督指导。

省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监督指导,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防止三级医院“虹吸效应”。

要建立重点工作跟踪指导制度,对重点任务设置量化年度指标,及时掌握推进落实情况。

各地要做好本地区的监督指导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政策,促进形成科学就医理念。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果,加强典型宣传,展示工作成效,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形成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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