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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开工令为准)

交工日期:

年月日(具备部分精装修队伍进场条件),月日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分项工程。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暂定人民币仟佰万元(以工程结算为准)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自双方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

年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芜湖市华强R01(西区)工地桩基工程委托宜兴市太湖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1.1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及范围:

打压桩(包括试桩)、焊接桩、设备及材料进退场、资料报验汇总评定(报总包方综合评定)

1.4施工造价:

压桩以管桩(PHC-AB500-100)及施工单价202元/米结算,钢桩尖200元/个。

工程量约1.6万米,施工不含水电费,工程量按设计施工图及现场签证。

1.5质量等级:

合格

1.6工期:

按照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起计算工期,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桩施工任务。

第二条:

承包方式

双包: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每两栋打桩完成付工程桩(材料费)的70%,所有房号打桩工程全部完成付总价的85%。

其余待结构工程验收合格(资料齐全汇总移交甲方)一月内付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工程开工前一周,应交给乙方施工图纸一份,地质勘探报告一份,并组织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共同图纸会审。

4.2甲方应在施工前做好施工区内的三通一平工作,并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及用电容量符合要求。

4.3地下管线由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交底,如遇地下障碍由甲方负责清除,乙方必须在压桩前进行试压桩工作。

4.4按照城市规划有前规定,办好施工的相关许可手续。

4.5非分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待工、停工、延误工期,工期应顺延。

如连续误超过三天则从第四天起,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要求监理、建设单位办理相关签证工作。

每停工一天补助乙方1000元/天。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期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5.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施工规划要求,工程完工后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报申甲方汇总进行统一评定,并交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与工程主体承包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完成桩基与分部评定和桩位复核工作,相

关资料一并报甲方相存档。

5.3按照合同、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及时编制好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报验工作,做好各项工作安排。

应有相应的施工组织技术预案,以保证施工期间不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造成影响。

进场机械设备以及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满足施工要求。

在压桩前进行度压桩工作,压桩施工严格按规范及相关标准规程要求,且积极服从甲方的例行检查和巡查。

5.4服从管理,听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的指挥,与甲方共同协调好工程周边关系。

5.5压桩结束积极配合建设方和甲方组织桩基检测相关工作。

5.6由于压桩导致桩位偏差超规范要求,基础需进行处理,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7打桩工程开始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乙方严格按建设单位及甲方的进度计划及工期进行施工。

每栋房打桩完成节点按甲方要求完成,每延迟一天处罚2000天。

第六条:

其他

甲方指定为甲方工地代表,乙方指定为现场代表。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后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协议不成时,向所属经济合同仲裁或向所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建筑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发包方:

承包方:

建筑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1、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施工,并且达到设计要求。

2、

(1)、锤击PHCφ500-AB-125管桩约条,设计桩长约米,单桩承载力设计2200KN,工程量约米。

(2)、所承包的范围分是A区。

(四)、承包范围:

1、乙方以包工包料包放线(包桩尖,混凝土封底)、包安全、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资料等的方式承包此工程,综合承包单价为:

元/米。

(1)、房建工程:

PHCφ500-AB-125管桩实桩部分为元/米,送桩(空桩)部分为元/米;PHCφ500-A-100管桩实桩部分为元/米,送桩(空桩)部分为元/米。

(2)、本工程包水电费及税金。

(3)、本工程综合考虑了锤击桩的工程量及进出场、按拆费,一次性补4000元(肆仟元整),双方不得再提出异议。

(4)、如甲方未能满足桩机行走路线的场地平整(平整度在±30cm以内),则中间转场如需用平板车及吊车等设备转场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计价桩长为桩底至自然地面(露出地面部分桩长不计算)计算,其中实桩部分按桩底(不含桩尖长度)至成桩桩顶面计算,其余为送桩(空桩)部分。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

暂定人民币(大写):

万元(¥.00元)第三条:

工期

(一)、按双方商定总工期为25天(不含桩检测时间),自2013年月日开工至2013年月日竣工止。

实际开工以双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为准。

(二)、开工前3天,在具备施工条件下,甲方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在履约过程中,由于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调整,再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三)、签合同时交保证金万元。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现场。

(二)、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

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

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负责,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三)、施工中,由于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进场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需按材料设备的实际采购价格,回收全部不适用的材料和设备,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按以下条款进行:

1、乙方进管桩材料满六车管桩后甲方退保证金50%给乙方。

2、工程完工在桩检测合格后60天内付至所完成工程量款的80%;

3、余款在主体二次结构完成后付清。

乙方收取工程款项时,须开具与收款金额相等的盖有乙方公司财务章的收据给甲方。

结算时开具工程款额的税务发票。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与监理单位共同行使甲方权利与履行甲方义务,并负责各项原始记录及变更签证。

2、甲方工作:

(1)、负责办理管桩工程施工报建等有关行政手续及费用。

(2)、开工前搞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道路、场地、水电设施满足材料运输施工机械作业所需。

(3)、及时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交乙方。

开工前3天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4)、清理地上和地下的施工障碍物。

(5)、负责处理施工场地邻近建筑物的安全防护工作。

(6)、负责组织该管桩静载和动测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7)、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3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并签证。

如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若由甲方原因导致的停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调迁、材料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天以上按每台班壹仟元计由甲方承担。

(8)、提供满足基础施工需要的场地及场地内设备、材料运输的道路给乙方,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由于场地施工条件、地质原因导致的断桩、桩移位等桩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补桩费用。

(9)、甲方提供现有的电源驳接点。

(二)、乙方责任:

1、桩机进场同时提供、管桩材料合格证、每台桩机的合格证、桩机司机操作证、焊工操作证(每台两人)的等资料。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送甲方审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凡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乙方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行使乙方权利与履行乙方义务,全面负责施工现场乙方日常工作。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5、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6、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乙方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9、承担因管桩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配合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0、乙方负责管桩的定位和放线,负责做好工程资料,绝对服从甲方项目的各种管理。

11、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进场工人必须戴好安全帽、胸牌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1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卫等管理规定。

13、负责编制桩基础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

14、若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断桩、桩移位等桩质量问题,则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二)、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通知甲方检查。

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三)、工程内容及质量符合要求的,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准备好全部有效图纸资料(包括分包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在甲乙双方都按合同条款履行后,乙方方可向甲方移交竣工资料。

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补建或返修后再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由此发生的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甲方赔偿。

甲方不按时验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经检验后,如验收合格,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的,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工程竣工后,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肆份。

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原设计方出具变更图纸,由乙方在竣工图上签注。

需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所需份数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奖与罚按合同工期竣工奖罚。

每提前壹天竣工,甲方按每天元给予乙方奖励,每逾期壹天竣工乙方按每天元付给甲方罚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其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满足施工条件的场地、运输道路、接通水电源及场地障碍物未及时处理的;

2、因图纸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不按期支付工程款;

4、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5、逾期组织验收;

6、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或逾期组织竣工验收,从逾期次日起,按照延期付款数额每月百分之叁向乙方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遇不可抗力的损失,而双方意见不同,报有关部门裁定。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条款:

1、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

如桩动测、静载检验不合格,桩位偏差超标,经多方分析原因后,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地址

签约人及电话签约人及电话现场管理签证代表现场管理签证代表2013年月日2013年月日

浠水熊湖商城管桩基础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

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管桩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慨况及内容

1、工程名称:

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

2、工程地点:

浠水熊湖

3、静力压桩机施工。

4、工程总量:

大约19000米。

5、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造价的全包

方式。

二、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乙方必须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管桩定位必须按图施工,偏差不得超过10mm;因本工程管桩桩顶标高均低于自然地面,施工时必须送桩,为保证管桩成桩质量,送桩前必须经甲方有关

人员检查桩位偏差,合格后才能进行送桩施工。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使用的[管桩均为优等品(管桩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与管桩是否一致,验收合格并签发施工令才能施工)。

施工工艺必须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4ZG207的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中关于静压管桩的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三、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全套施工设备必须进场。

2、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及其附楼管桩基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⑴施工用水、电、场地、道路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同意,七天内不能解决者;

⑵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⑶设计变更较大及工程量增加;

⑷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⑸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

包括管桩及辅助材料、管桩运输及装卸、静力压桩机(压桩、送桩、焊接、切割、凿平桩头至满足检测要求、夜间施工、设备进出场等)全部施工费用及所有技术处理措施和静力压桩机配合桩基检测

等全部工作内容,按人民币区元/m包干(此包干价含税,除合同约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增)。

2、合同造价:

以双方现场代表在施工过程中签证认可的原始资料中的数据为基础,参照施工图要求的桩顶标高和地质勘察报告,由甲方相关部门现场复查按图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数据,经甲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按工程单价(包干价)计算工程总价。

3、造价调整:

因设计文件要求压力值和桩长双控,设计桩长为21m,压力值取值2200KN。

如因地质原因,桩长无法达到21m者,经图纸会审设计方同意修改桩长而导致需要短桩(桩长8m及以下),则短桩一律采用5m长的建华管桩,按需(经甲方确认)每使用一根补管桩价差35元给乙方。

因施工原因导致实际桩顶高于设计标高,多余部分在1m以内由甲方按实际尺寸累计每米补元给乙方,超过1m者属乙方配桩失误,由乙方负责。

送桩费(设计桩顶标高低于自然地面)以实际送桩长度按元/m结算。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完成2000m管桩施工,由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后出具工程进度款支付单,经甲方分管领导审核后,遵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甲方支付本次工程桩总价款的85%作为进度款。

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除滞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余款一月内付清(乙方必须凭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

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六、双方责任

㈠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场地内道路应满足80T拖车正常行走,提供150KW施工用电及临时施工用水。

自甲方配电房和水表井至施工地点的管、线由乙方自理,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当月实际用量(价格按供水、供电部门收款收据价格为准)在工程进度款内扣回。

2、负责协助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报建时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承担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3、负责提供两套施工图给乙方并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水准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给乙方。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更和现场签证,负责质量监督和验收。

甲方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发现问题责令乙方改正或停工;有权对施工方案提出变更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权在乙方不服从管理并屡教不改时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5、负责参建各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归整和审查并将合格的竣工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及相关部门。

6、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现场正常施工。

㈡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技术素质过硬的施工人员和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标准及甲方提供的经各有关单位会审后的施工图组织施工。

4、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水准控制点和坐标控制点完成轴线、桩位的放线定位工作。

5、派出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资料、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将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相关证件报甲方存档备查。

6、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按期完工。

负责与工程同步编制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交甲方存档。

7、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

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因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因素对甲方社会信誉度造成影响进行赔偿的权利。

8、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在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乙方按本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遵循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乙方负责本工程已完部分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前损坏修复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挪用现场材料,如发现违规者,责任人及其所属单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乙方项目经理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七、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量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验收,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甲方。

如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或管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其上部工程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必须请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并经甲方认可后,无条件处理到位,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工程质量违约金。

如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全部合同内容,甲方一次性奖励捌仟元给乙方,进入工程造价。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连续施工,使乙方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甲方按每天六百元人民币赔付给乙方,且工期顺延。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分歧较大,可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090823

订立合同双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的桩基础的打桩承包给乙方施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签定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预制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甲方将预制桩基工程双包给乙方进行照图施工,乙方负责提供所有钢筋混泥土预制(含运费到现场),桩基础工程的放线、桩机进、出场及安拆,基础桩的施打、送桩等工序均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提交合格的桩基工程及其相关资料。

桩基检测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在签定合同后向乙方提交地勘报告一份.桩基平面布置图及大样图、会审记要设计更改图等。

2、甲方负责施工的道路及施工场地的铺设,确保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三通一平),清除地下障碍。

3、甲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用房给乙方,提供动照明电源。

1

4、甲方负责建筑红线和建筑轴线(四大角)的放测工作。

乙方进场时交给乙方经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认可。

五、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经试桩后,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图及试桩执行书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工期达到合同规定。

2、施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桩基施工方案,经认可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桩位定位放线的测放由乙方负责执行。

3、施工完毕,桩基工程施工记录及桩基平面布置图由乙方负责整理,各方主体参加人员及质监站责任人签字完毕,按照备案制要求进行装订,并提交三套完整资料给甲方。

4、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质量达标。

5、乙方在打桩之前须向甲方提供桩基公司资质证书、打桩施工方案、桩的合格证等资料。

六、承包方式及工程总造价:

1、乙方负责采购合格预制桩(甲方确认的生产厂家)运至现场,乙方负责预制桩的施打及桩长度的调配,确保打桩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负责安全退场。

2、机械进出场:

,预制方桩(300×300),桩长根据现场打试桩情况确定,预制桩基按元/m3(购桩费及运费、打桩费、资料费),工程量约元(工程量以实际施工为准)。

3、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造成二次进出场收费及人工、机械

停置费另行支付元(大写:

元正)。

4、合同暂估总价:

元。

七、工程款的拔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打完试桩,甲方拔付给乙方元整。

2、桩基施工完毕,甲方拔付80%的工程款给乙方。

3、工程经过检测合格并验收,乙方将相关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拔付给乙方工程全部余款。

4、工程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由乙方提供生产厂家的正式发票。

八、合同工期:

5天。

九、违约责任、机械停置费:

1、因甲方原因、设计变更、地下障碍造成停工、其工期顺延、人工工资及窝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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