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制讲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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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毒品关爱生命法制讲稿

远离毒品,关爱生命

同学们:

你们好!

很高兴和大家见面!

今天,我以《远离毒品关爱生命》为题,结合国家现行禁毒法律法规及毒品违法犯罪的现状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下禁毒知识。

我国毒品问题由来已久,旧中国深受毒品侵害,鸦片烟毒在旧中国大肆泛滥,两次鸦片战争更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前所未有的轰轰烈烈的群众性禁毒运动,危害中国人民一百多年的鸦片毒害终于在新中国被彻底铲除,一扫旧中国“东亚病夫”的丑陋形象,中国以无毒国的形象享誉于国际社会。

但80年代后,在国际毒潮的侵袭下,我国毒品问题死灰复燃,日渐严重,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

现实中,青少年吸毒已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问题。

来自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数字表明,我国最近几年青少年吸毒的比例始终在吸毒人口中占80%左右。

截至去年底,我国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为258万,其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了75%。

在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刑事治安案件中,由吸毒引起的已经占到30%左右,一些毒品侵害严重的地区,这个数字甚至高达60%以上。

毫无疑问,青少年已成为最易受到毒品侵害的“高危人群”,我国青少年禁毒的形势十分严峻。

据有关专家介绍,禁毒的最好方法就是不吸毒,要做到这一点,首要的任务就是如何使青少年能够主动地拒绝毒品。

目前,一个共识已在社会各界达成:

教育———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才是根本途径和出路。

毒品预防教育为什么要以青少年为重点?

第一,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吸毒青少年在整个吸毒人群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

第二,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对毒品危害无知,对毒品好奇。

第三,青少年阶段是人生成长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教育培养他们形成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远离毒品,积极向上的良好生活习惯,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了解毒品知识、毒品危害、毒情形势及掌握抵制毒品方法意义重大,非常必要。

下面我首先给同学们简要介绍一下毒品的有关基本知识。

什么是毒品?

我国《刑法》第357条明确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如摇头丸、K粉[氯胺酮],度冷丁、美沙酮咖啡因等)。

毒品的基本特征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危害性。

 说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为十二个字——“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1)毒品对人体的危害:

毒品对人体的作用首先损害人的大脑,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

其次是影响心脏功能、血液循环及呼吸系统功能,还会影响正常的生殖能力,吸毒者或其配偶生下畸形儿、怪胎屡见不鲜。

吸毒可使人的免疫力下降,容易感染各类疾病。

这些人往往面色蜡黄、身体消瘦、嘴唇焦黑、神色漠然。

严重的则丧失劳动能力,以至日渐衰竭而死亡。

吸毒者在毒瘾发作时,轻者头晕、耳鸣,重者呕吐,涕泪交流、两便失禁、浑身打颤;这时,吸毒者往往是丧失人性,丧失理智。

(2)毒品对家庭的危害:

吸毒导致大量的家庭悲剧,一旦家庭中出现一个吸毒者,就意味着贫困和矛盾围绕着这个家庭,最后的结局往往是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首先,吸毒耗费大量钱财,到了一定程度必然要靠变卖家中财产换取毒品,致使家徒四壁。

一些丧尽天良者甚至卖儿卖女;其次,吸毒会导致婚姻死亡,家庭破裂。

因为一个人一旦染上毒瘾,就会失去义务或责任观念,做丈夫的不能尽丈夫的职责,做妻子的不能尽妻子的义务,最终必然导致离婚。

再次,吸毒危及下一代。

怀孕妇女吸毒将严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有的致使新生儿先天畸形或染上毒瘾。

(3)毒品对社会的危害:

由于毒品走私和贩卖有着惊人的利润,黑市海洛因毒品的价格比同重量的黄金价还要高得多。

按一个吸毒者每天要消耗0.2克毒品算,目前毒品价格为1000元/克,这样每月的费用最低要在6000元以上,这是普通人所不能承受的。

为了维持毒品的消费,出路就只有去贩毒或者通过从事盗窃、抢劫等手段来获得购买毒品的费用,其次,吸毒之后,吸毒者的正常人性的束缚和对法律规范的敬畏消失了,他们觉得精力充沛,热血沸腾,或是在一块鬼混,或是出现精神失常,会去打架、抢劫。

再有,由于毒品的贩卖都是成帮结伙的,吸毒者也只有加入他们圈中才能源源不断地获得毒品。

这就导致犯罪团伙、黑社会的形成。

这种由毒品粘合在一起的黑社会必然是刑事犯罪集团。

是对社会威胁最大的一种刑事犯罪。

我国法律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

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自愿戒毒以外,应予以强制戒毒,进行治疗、教育。

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

我国《刑法》第6章第7节共11条27款专门规定了有关毒品犯罪的罪名和处罚,是我国目前现行的惩治毒品犯罪最完善的刑事立法。

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刑法》对这些犯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比如《刑法》第347条规定,贩卖、运输、制造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查检、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世界禁毒日的由来。

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毒品蔓延泛滥,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国际社会的安宁,已成为严重的国际性公害,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1987年6月根据联合国秘书长的建议,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召开“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的问题国际会议”这是部长级禁毒国际会议,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这次会议提出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口号。

6月26日大会结束时,与会代表一致通过决议,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世界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危害。

造成青少年吸毒比例居高不下的状况,既有社会、自身的原因,也有生理、心理等诸多原因。

(1)寻求刺激:

有些青少年认为吸毒时髦、气派,是高档消费和富有的象征。

认为服用“摇头丸”是新生活方式,是时尚的表现。

错误的人生观导致许多年轻人误将吸毒视为时髦,最终断送了他们本来美好的前程。

(2)无知好奇:

一项调查表明,在青少年吸毒者中,有80%以上是在不知道毒品危害的情况下吸毒成瘾的。

从打听朋友吸毒后的感受开始,逐渐产生试一试的想法,最后,也尝试吸毒。

(3)精神空虚:

一些青少年由于父母离异、家庭关系紧张、学习压力大、师生关系不好、不顺心的事引起精神苦闷,情绪低落,试图以吸毒麻醉自己。

(4)盲目自信:

认为吸毒后戒毒容易,认为自己有自我戒断能力,最终深陷泥潭,不能自拔。

(5)交友不慎:

有不少青少年是在不知情的状态中被毒贩诱骗而吸毒的。

毒品贩子为掩人耳目,同时为了“以贩养吸”,往往设下陷阱,把青少年一个个拉下水。

青少年如何识破吸贩毒分子引诱吸毒的伎俩

伎俩一:

谎称“K粉、摇头丸不是毒品”。

因为通常情况下,人们谈到毒品就想到海洛因、鸦片等传统毒品,而对于K粉、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常识缺乏认知。

贩毒分子抓住这一认知空白恶意误导,甚至大肆宣扬,混淆视听,居心不良,欺骗他人尤其是青少年吸食毒品。

而事实上,K粉、摇头丸不仅是毒品,更是毒性直接摧毁脑部神经、毒害更大的毒品。

伎俩二:

谎称“吸一两次毒品又不会上瘾”。

这是贩毒分子利用人们心存侥幸的心理诱骗他人吸食毒品。

很多毒贩花言巧语,甚至现身说法,声称自己吸毒很多次都没有上瘾。

很多人不加分析,就这样信以为真上当受骗。

而实际上,一般来讲,毒贩子本身也是瘾君子,其实早就染上了毒瘾。

众多吸毒者的亲身经历是:

一朝吸毒,永远想毒,终身戒毒。

伎俩三:

免费尝试。

几乎所有吸毒者初次吸食毒品,都是接受了毒贩或其他吸毒人员“免费”提供的毒品。

等他人吸食上瘾后,毒贩们再高价出售毒品给上瘾的人,从而谋取高额利润。

所以,大家要相信: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贪小便宜,必有大损失。

伎俩四:

声称“吸毒能治病”。

毒贩们利用人们对毒品的无知和对疾病的恐惧,引诱吸毒。

我们知道其实毒品本质上也是一种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在医学上有麻醉、止痛、亢奋或抑制神经等功效。

但如果正常人滥用这些药品就会严重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损害大脑机能,影响血液循环和呼吸系统功能,还会降低生殖和免疫能力,甚至导致死亡。

这时,药品也就成了毒品。

所以毒贩子打着“吸毒能治病”的幌子,欺骗他人吸毒,全不顾他人的死活,使本已受病痛折磨的人从一个苦海跳到另一个更大的苦海,结果在病痛和毒瘾的双重折磨中悲惨地死去。

伎俩五:

鼓吹“吸毒是有钱的象征,现在有钱人都吸毒”。

毒贩们瞄准一些家庭较富裕的青少年或者通过自己努力积攒了一定财富的青年,向他们灌输“吸毒是有钱的象征”这样极其荒唐的错误观念。

而事实上,稍微理智的人都懂得一旦染上毒品,再富有也将成为毒贩的俘虏,任其摆布,最终将因巨大的毒资而倾家荡产。

伎俩六:

利用女青年爱美之心,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

毒贩利用吸毒会引起生理机能紊乱,导致食欲明显减弱,从而使人消瘦的现实,故意编造“吸毒可以减肥”的谎话,引诱他人吸毒。

显而易见,吸毒不仅不能真正的减肥,还会严重损害面容和身体。

那么,染上毒瘾的人一般有哪些迹象呢?

(1)无故旷工、旷课,学业成绩、纪律或工作表现突然变坏;

(2)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3)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4)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5)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如注射器、锡纸、切断的吸管、匙羹、烟斗等);(6)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长期穿着长袖衬衣;(8)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9)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睡眠差;(10)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在新形势下,我们青少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筑牢思想防线。

广大青少年要主动加强学习国家禁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拒毒、防毒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毒、拒毒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抵制诱惑的能力;要树立远大理想,崇尚科学,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构筑抵御毒品侵害的牢固思想防线。

  二、树立主人翁意识。

深刻认识毒品的危害性,从自我做起,自觉树立“防毒拒毒,从我做起”的主人翁意识,要远离毒品,远离歌舞厅、游戏厅、网吧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娱乐场所,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做到“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当“禁毒小卫士”。

不接触毒品,不接触吸毒的人,不轻信盲从他人的诱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用健康的行为抵御毒品的侵害,做一个“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好少年。

  三、迅速行动起来,当好禁毒“宣传员”和“监督员”。

充分认识参与禁毒斗争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加入青少年禁毒志愿队,竭尽所能向家庭成员、社区居民、周围的朋友宣传毒品的危害性和预防知识,帮助他们提高自护意识,增强全社会对毒品防范能力。

要树立禁毒人人有责的意识,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及时向市有关部门大胆举报,努力使自己生活的周围成为一方净土。

  青少年发现吸毒、贩毒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保持镇静,不胆怯慌张,实施自我保护,迅速远离毒贩、吸毒者和吸毒、贩毒场所;

(2)向老师、家长反映情况,寻求行为指导;(3)直接向公安部门和禁毒机构举报;(4)发现自己的家长吸毒、贩毒应立即寻求社区、学校、青少年保护机构的保护和行为指导。

老师发现孩子吸毒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1)立即向青少年保护机构、戒毒机构咨询,寻求行为指导;

(2)保持头脑冷静,控制情绪,注意教育方法,不要对学生暴跳如雷、横加指责,无休止地批评、辱骂,不要对其采取惩罚措施;

(3)面对面交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4)使用快速尿液检测板,确认其是否真的吸毒;

(5)到合法的戒毒机构帮助其戒毒;

(6)学校与家庭、社区加强沟通,优化学生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防止复吸;

(7)向学生了解毒品来源,并向公安机关、禁毒机构举报毒品提供者。

同学们!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肩负着祖国的前途,民族的希望,家庭幸福的重任。

为了我们健全的身体,良好的心理,为了我们灿烂的前程,为了我们家庭的永远幸福,请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永远地远离毒品!

让我们一起向毒品“说不”。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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