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时期人大督工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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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人大督工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做好新时期人大督工作 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第十二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人大干部组

二〇一〇年九月

在我国的国家监督体制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最高层次、最具权威的监督,其功能在于保证由它产生的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忠实于宪法、法律,忠实于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严格依法办事,并防止和纠正它们滥用权力的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人大监督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因此,代表人民行使重要监督职能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关注民生,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让所有权力都在阳光下得以行使,让人民大众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实现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一、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使人大的监督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首先就是要加快建设一支能担当重任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从这个角度来看,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就是依法履职,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保驾护航的利器。

只有建立一只不仅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实、作风正、讲团结、讲民主而且还有具备一定招商引资、产业政策、环境保护等有关法律常识的干部队伍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人民的重托。

(二)提高创新意识,放手改进和加强人大监督工作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是人大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的源泉,也是开创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

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们的工作在创新中不断拓宽领域,加大力度,增强实效。

一是站在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努力拓宽工作领域。

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地方组织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有些方面还要进行必要的探索和拓展。

如在审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时,关于招商引资的产业导向、土地征收的补偿机制、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等方面人大的监督还大有可为,大有必为。

二是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力度。

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如何,直接关系到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监督工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采取新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

如改变传统举手表决和投票表决,取而代之以表决器表决。

既可有效克服顾及情面、没有真正体现本人意愿的弊端,又可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紧迫感。

三是加强对关乎民生、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有效、有力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

(三)切实关注民生,充分重视和加强人大信访工作

解决和处理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倾听群众的呼声、维护群众的利益,是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反映民声的桥梁纽带。

我们应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大信访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接待日制度,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把它作为联系人民群众、听取人民群众心声的窗口。

信访无小事、件件关乎民心,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接访时,我们一定要做到热情接待把人大当成亲人一样信任的人民群众,细心倾听他们的声音,耐心宣传讲解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具有法定的地位与权利,在人大实施监督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我们的人大代表又来自于社会的各行各业,代表了各个层面的群体利益。

因此,我们在工作中十分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常委会不定期组织走访代表,深入基层,关注民生,了解民意,掌握一手资料,深入开展产业投资导向、生态环境改善等重大课题的探讨和调研。

二是全面铺开人大代表小组活动,激发人大代表履职热情,密切联系选民,收集、整理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总结、交流代表履职经验,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代表性作用。

三是积极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将邀请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作为一项基本制度。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通常都是集中反映民生的代表性问题,我们在认真进行梳理、分类后,转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并督促其尽快办理。

办理的结果好坏,不能光看见面率、办结率和满意率等表面的数字,而是从人大代表们的情况反馈,看是不是解决了实质性问题。

四是建立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代表接待制度。

通过走访代表、接待代表来访、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和代表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征求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向代表通报人大的工作安排等,为代表知情、知政、管理公共事务、发挥监督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和氛围。

二、当前人大工作开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

(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是由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在新时期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人大工作,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需要。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日益深入人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全社会对这一根本制度的认识还有差距。

一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认识有偏差,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仅是有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制度,缩小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涵盖的内容和范围;二是相当一部分人误认为人大是二线,在意识上对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大打折扣。

(二)监督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

人大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意志进行的最高层次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直接关系着常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影响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形象。

但目前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审议监督质量还不高,缺乏深入分析和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督查力度不够,在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实践,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代表的参政、议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

在这方面,还有一些工作需要继续加强。

一是少数代表“代表意识”淡薄、缺少履职责任心。

二是乡级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不高,他们的法律知识、理论水平及经济建设、乡村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履职能力受到限制。

(四)代表活动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些代表小组在活动前准备不充分,选题不准不专,调研不深入,代表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质量不高。

还有一些小组活动次数虽多,但内容简单,形式单一,重感情联络,轻活动实效和工作监督。

此外,闭会期间以小组活动为主,个人持证深入调研少。

(五)代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代表培训方式还比较单一,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不能满足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代表提高履职能力的需要。

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参与面还需进一步扩大。

代表集中活动的参与率还不高,活动的实效还不够明显,专题调研或视察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参政议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六)依法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人大机关承担着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的重要职责,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教育和专业素质培训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机关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七)人员编制有待于进一步增加。

近年来,随着人大工作的逐步规范,工作量随之增加,人员编制过紧已成为制约全地区各级人大机关工作有效开展的“瓶颈”。

目前,各级人大机关均缺少必要的工作人员编织,导致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很难正常开展工作。

(八)人大机关干部的配备、培训和交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人大机关干部没有形成年龄梯级,年龄结构整体上普遍较大;二是党委组织部门虽然能够定期安排人大干部进行培训,但培训的力度不大;三是人大机关干部流动与党政机关相比十分缓慢,“进出口”不通畅,“只进不出”现象严重。

三、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思路

(一)强化对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

一是加强与各级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代表持证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提高人大工作的知晓率。

二是把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内容,组织全地区各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提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

三是充分利用召开人代会、常委会等会议的有利时机,选派工作能力较强的记者全程跟踪报道会议召开情况,并将会议情况制作成专题节目,在地区电视台和各县(市)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通过大力宣传,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二)落实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职能。

一是协调“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力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

二是加强与政府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在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召开代表听政会、论证会、议政会、设立代表信箱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意愿。

三是进一步完善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积极为代表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方便代表了解政情政务,监督政府工作。

(三)进一步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

一是坚持把关系科学发展、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使人大监督与全县工作大局紧紧相扣,与人民群众普遍呼声息息相应,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二是不断完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形式,把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性。

积极进行新的探索和实践,把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更具活力。

三是发挥人大机关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针对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审议质量,并强化跟踪督查,推动“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突出问题,促进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提高认识,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

加强与党委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经常研究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支持人大开展工作。

重视代表工作,关心代表的成长。

各级人大要充分创造条件,通过精心组织人代会期间活动和闭会期间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发挥每一位代表的作用。

(五)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要根据当选代表自身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切实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其知识结构。

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

要将多媒体教学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

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

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

把代表的培训提高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

通过经常召开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的形式,激励代表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依法履行职责。

(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积极探索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新途径、新形式,不断改进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的方式方法,增强代表集中活动的实效。

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和行业优势,组织代表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和各工委工作。

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各项制度,支持和促进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更好地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二是组织代表活动要做到计划详实、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每次活动都要有汇报、有座谈、有视察、有建议,避免代表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三是鼓励代表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充分利用代表个人持证视察的灵活性,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涉及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为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可靠资料,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

四是建立健全人大代表约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制度,加强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利于形成下情上知、上情下达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的互动性,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

五是要完善和落实联系代表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广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的联系,使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更加紧密,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代表的意愿。

六是深入研究提高代表建议意见办理质量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标准,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提升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水平,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

(七)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

一是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代表不作为活动的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二是通过在代表所在选区制发标准的公示牌,公开代表的姓名、单位、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制定《代表联系选民手册》,明确每位代表的重点联系户和重点联系人等措施,促进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

(八)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战胜各种困难的信心和决心;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熟悉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努力掌握人大工作必备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知识,进一步认识和把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集体行使职权,依法议事表决。

二是继承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努力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的重点,围绕监督工作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善于用全局、长远的眼光,分析问题,提出建议;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昂扬向上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

三是继续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在总结经验、学习借鉴、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监督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努力形成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是以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健全和完善制度为抓手,切实抓好机关建设,促进机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服务保障。

(九)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的保障制度。

一是落实代表履职时间保障。

要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相关规定,对代表履职时间给予明确规定,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代表履职时间。

二是加强代表履职的法律保障。

加大对宪法、代表法等有关人大代表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法律的力量加大对人大代表合法权益的保护,要增强行政、公检法等部门的民主法制意识,使他们自觉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主动配合代表履行职责,对侵害代表权益的行为和人员要依法严惩,在全社会营造维护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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