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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施组改.docx

地下室施组改

6.4主要材料节约措施

6.4.1钢材节约措施

1.把好钢材进场关,每次钢材进场要有专人负责收料及指挥现场钢材的码放,项目部在每次钢材进场前要准备鉴定合格。

收料人要严格按计量验收程序进行钢材计量。

2.钢材进入现场要附带必要的各种质量证明资料,无有效质量证明资料的钢材收料人可以拒绝验收,避免因钢材无有效质量证明资料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钢材原材到现场后,要按指定的地点码放,要将钢材码放场地整平,找好排水坡度并有防雨淋措施,钢筋原材的码放要按规格、型号、长度等分别进行,避免现场重复搬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严把现场钢筋加工关,加强钢筋放样及钢筋加工检查工作,严格控制钢筋的加工数量,避免因钢筋放样不准确或加工误差超标造成不必要的钢筋原材浪费。

5.加强钢筋的成品保护。

加工好的钢筋要分楼层、分部位整齐码放,钢筋成品码放区要设在平整、排水良好的场地上,下部用100mm×100mm方木垫平,提前采取措施严防成品钢筋造水泡或雨淋。

6.钢筋运输时不论是用塔吊或人工均要轻拿轻放,严格禁止摔、抛、仍等破坏成品钢筋外形的行为,一旦发现要按违章指挥及违章操作严肃处理。

7.合理利用边角料及短料,将加工成品钢筋剩余的短料或边角料合理利用,较长的短料(1m以上)可以用来加工短筋或采取可靠的焊连接方式用在结构的非关键部位,但钢筋接头的质量、位置均要符合规范及图纸要求,1m以下的钢筋可以加工成马凳或预埋件的胡子筋。

8.钢筋加工数量不要提前加工太多(一般可提前1-2层),避免因设计变更等因素造成废工废料。

9.加工好的钢筋要按直径、尺寸、部位、楼层等制约条件分别标识码放,避免因码放混乱造成重复加工或漏加工。

同时,加强现场的钢筋管理及治安保卫工作,避免无计划的非工程用钢或钢筋丢失。

6.4.2木材节约措施

1.把好木材进场关,木材进场要有专人进行验收,不但要量方,看其木质、外观,还要从木板、木方中的不同部位抽查其截面尺寸。

2.坚持以钢代木的原则,大量的模板(如墙模)、脚手板、支撑等具有周转性较强、容易破坏的施工材料,尽量采用租赁钢制成品,或现场钢制,以便增加其周转次数,减少损耗,并达到节约木材的目的。

3.加强现场的木材管理,严禁无目的的以长代短,以厚代薄。

现场加工木制品要坚持“长短搭配、新旧搭配、优劣搭配”的原则,把好的木材用在需要的地方。

4.合理组织施工,及时进行同条件试块的强度测试,加快模板的周转速度。

模板拆除要按要求轻撬轻运,尽量避免非工程破坏成型木模。

6.4.3水泥节约措施

1.由于本工程结构所用的砼、砂浆均由商品砼提供,项目部决定从严把商品砼的质量、数量上下工夫,在节约商品砼的同时,节约水泥。

2.商品砼的数量、质量控制主要从以下方面控制。

(1)严格控制现浇结构的截面尺寸,严禁由于施工控制不严造成结构截面超大或出现涨模、跑模现象。

(2)严格控制现浇板的顶面标高,避免因标高控制不严造成现浇板浇筑过高或过低。

(3)每次砼浇筑前,项目技术人员提前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考虑各种预控措施,避免因配合比不准等因素造成不必要的浪废。

(4)细化现场各项砼浇筑管理制度,杜绝跑、冒、漏等浪费现象。

6.5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5.1安全防护措施

一、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一)管理方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通过ISO14001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二)管理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零死亡事故目标,控制重伤事故在0.5‰以下,轻伤事故控制在0.3%以下。

二、安全管理体系

1.成立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安全管理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治安保卫等工作。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图

 

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与各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等各项责任状,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分管责任人须签订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协调,负责本项目上述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

4.专业分包商根据分包工程实际情况成立管理组织,建立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信息的收集和向项目项目部传递。

5.劳务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

6.各级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项目部进行备案存档并进行监督检查。

7.所有在施单位都必须编制明确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基本要求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项目项目部同时与劳务分承包方和分包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协议中要根据该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补充条款,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和管理范围。

(二)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分包项目经理部、劳务分承包方安全例会,及时向分包项目经理部传达公司安全工作的管理方针、目标及管理要求,总结近期工作情况,交流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信息,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布置相关工作重点。

(三)为加强宣传教育,在工程施工现场1#,2#大门入口处设立2×2.5米的标志牌个三块,张贴应急程序及安全规则,以及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牌等标识,办公楼外墙设立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牌等标识;各种设备的安全保护、接地装置和操作说明、使用制度等必须张贴在其周围;用火证管理制度等等宣传资料。

(四)建立施工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参施人员必须在入场前接受教育,并在开工前组织演练。

四、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一)项目项目部根据各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区划分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区。

(二)根据作业人员情况成立10~20人的现场“安全纠察队”,队员需佩带统一的“安全纠察”臂章,享有项目经理特许权,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享有项目经理特别授权。

(三)各分包单位详细分解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责任到人,签定责任状,层层负责。

并将分解图报项目部备案。

(四)工作制度

1.每周必须召开一次有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对高空作业,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必须执行管理人旁站监督制度。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项目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周组织一次。

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

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项目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每天各分包单位及总包单位必须派专人组织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

7.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工人对领导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建立安全否绝制度。

8.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9.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10.行为控制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2)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外施队人员担任。

(4)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项目项目部安保部备案。

(5)参观现场及来访者:

未经雇主或工程监理同意的参观人员不准进入现场;参观者在获准进入现场时,在门卫处领取安全帽(安全帽上贴有参观字样),保安人员将所有参观人员的姓名、参观目的、参观时间等内容记录在案;安保等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参观者进行短暂的针对性的安全注意事项,设专人带领参观者沿雇主和总包单位商定路线参观,同时告知参观人员不得随意拍照等。

11.劳务用工管理

(1)各施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人员上岗前须由施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人将外施队人员名单提供给本单位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4)TVCC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5)讲解TVCC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

6)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7)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队(组)学习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主要内容如下:

1)北京市建委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2)北京市劳动局颁发的《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3)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5)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6)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必须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7)强化对外施队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12.安全防护管理

(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2)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推土、推料、停置机具。

槽、坑、沟边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有效的保障措施。

(3)各类施工脚手架严格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防护标准和支塔规范搭设,脚手架立网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防护,密目网应绷拉平直,封闭严密。

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45-51mm、壁厚3-3.5mm,无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钢管,但严禁将外径48mm和51mm的钢管混用。

脚手架严禁钢木混搭。

(4)钢管脚手架的杆件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玛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或其他材料绑扎。

(5)脚手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m,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m,拉接所用的材料强度不得低于双倍8#铅丝的强度。

高大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接,在拉接点处设可靠支顶。

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6)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架,离墙面不得大于20Cm,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施工层脚手板下一步架处兜设水平安全网,首层和中间层各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操作面外侧应设置两道护身栏,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下口封严防护高度应为1.5m。

在脚手架基础或邻近严禁挖掘作业。

(7)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凡高度在20m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置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水平夹角应为45--60度。

高度在20米以下的,必须设置正反斜支撑。

(8)建筑物出入口处应搭设出建筑物3-6m,宽于出入通道两侧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闭严密。

(9)“四口、三安、五临边”安全保护措施

1)结构内的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

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2)楼梯口各层段均应装临时护拦,梯段边用钢管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

3)与其他区域临边用钢管搭设1.2m高两道水平杆的安全防护栏,内侧挂密目安全网,同时在护坡桩的帽梁上也搭设同样的安全防护栏。

4)各层电梯井道门口安装临时防护门,同时必须上锁封闭,井道内首层设安全网,以上每四层设一道安全网。

(10)建筑物楼层临边的四周,无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或一道护身栏,立挂安全网封闭。

13.临时用电管理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制度,按北京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现场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

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

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

电闸箱内电器系统必须统一式样、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联系,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所有电器设备,一律安装漏电保护器,设备和线路必须良好,各种电动设备必须接零、接地,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

(7)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9)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线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0)土方基础施工、内部照明应使用24V低压照明设备,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

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

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的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11)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

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

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m。

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

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为回路地线。

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

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12)施工现场开挖的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13)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的电线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4)电缆穿过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

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度垂距地不地小于2.5m。

(15)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6)对于夜间车辆通行的工程或机械设备,必须安装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前侧。

(17)夜间施工要有足够照明设备,手把灯必须采用36v低压电,地下室潮湿部位的照明也要采用低压照明,电器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线,电器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带防护用具和绝缘手套。

14.施工机械管理:

(1)木工平(压)刨:

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装置,平刨刀刃处装护手防护装置。

压刨设有刀口防回弹装置。

有单独接地或接零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木工圆锯:

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圆锯要设分料器。

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安装漏电保护器。

(2)蛙式打夯机必须两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手柄应采取绝缘措施。

打夯机用后应切断电源,严禁在打夯机运转时清除积土。

(3)氧气瓶不得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油。

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同焊距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如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接,应严格执行各项有关安全规定,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并不得在密闭场所施工,施工人员与焊接点应保持在安全距离。

(4)手持电动工具:

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防护罩安全有效。

外壳必须有接地或接零。

橡皮线不准破损。

(5)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

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托架。

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6)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

(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大死弯、断部、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9)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10)土方基础工程的降、排水施工,必须采用双路供电系统,确保电源供应,加强用电管理并设置警示标志。

(11)自卸汽车等在坡道停放时:

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2)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监护。

(13)做好现场塔式起重机的防雷接地装置,接地装置与塔式起重机的电气连接要可靠,防雷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要小于4Ω。

应每季度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值,确保符合要求。

15.群塔作业管理

通过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协调,工程群体塔机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

群塔的安装,运行,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安装与拆除方案同时编制。

(1)组织领导

成立由项目项目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工程塔机作业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塔机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1)管理规定

1)一般规定

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各施工单位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布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2)塔机

a.各单位要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现场塔机驾驶任务。

b.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c.为了确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各塔机须确保驾驶室内24小时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

d.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采取塔臂回转限制措施。

e.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f.施工现场应设置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g.塔吊的安装、拆除、验收、运行、保养、维修执行专项作业指导书。

必须做到“四限位两保险”,且灵敏有效并按规定做好防雷接地。

实行机长负责制,做好运转、交班记录。

h.当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吊装作业必须停止。

i.应对建筑物事先设置避雷设施,并保证与钢结构安装构件连接牢固。

j.每天下班前,高空作业人员应将在高空存放过夜的构件摆放整齐并与结构连接牢固,预防构件被大风吹落。

k.大风雨过后,应对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l.做好塔吊的防雷接地,确保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雨雪天后必须重新做摇测。

m.塔吊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3‰。

做好对塔吊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塔身垂直度进行测量监控,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运转使用后,施工期间每两周一次,并且每次雪后、雨后必须对塔吊及基础进行监测检查,并作好记录。

发现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调整。

n.为便于夜间施工,确保不影响西侧的三环路的交通情况,除在塔吊上安装足够的照明设备外,在结构施工作业面的每一流水段内各设置一盏标志警示灯,以区分不同作业部位,提高工作效率。

o.为了随时掌握现场施工情况,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加强对现场的监控管理,有条件时,在塔吊塔身上安装摄像头,连接至现场控制室,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方位监控。

可将摄像视频输出到塔机驾驶室,便于塔机司机观察、发现情况,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

p.群塔方案设计过程,必须保证处于低位的塔机臂端与相邻塔吊机身距离不小于2米。

3)塔机运行原则:

a.低塔让高塔:

塔机转臂之前应先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再运行作业;

b.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

c.动塔让静塔:

在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另一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应避让静塔;

d.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客塔让主塔:

以各施工单位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臂进入非本单位工作区域时,客塔区域的塔机要避让主塔区域的塔机;

e.各塔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选择;塔机长时间暂停工作时,吊钩应起到最高处,小车拉到最近点,大臂按顺风向停置。

f.多塔抬吊作业,必须指定详细的吊装作业方案,同时各塔机的起重量不得大于运行幅度内的起重量的80%。

4)信号指挥

a.TVCC工程系群塔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作业的特殊现场,在塔机司机视野有限的情况下,信号指挥人员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单位要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工作。

b.进入施工现场操作的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市劳动局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指挥。

c.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队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信号指挥人员,信号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换班时,采用当面交接制度。

d.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e.现场所用指挥语言一律采用普通话。

指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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