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防水三方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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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防水三方合同
合同编号:
LDC-GCHZ-2011-019号
纳西黄金公寓项目一期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方(甲方):
丽江大港旺宝文化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云南远大三防工程有限公司
总包方(丙方):
鹤庆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丽江大港旺宝文化旅游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云南远大三防工程有限公司
总包方(以下简称丙方):
鹤庆县第一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
签订时间:
2011年1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丙三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1-70栋屋面防水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经三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1-70栋屋面防水工程
1.2工程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香格里大道大港旺宝国际饭店北侧
1.3工程范围及技术要求: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1-70栋屋面(斜屋面、平屋面)防水工程。
技术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一: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1.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5施工部位及工程量: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1-70栋屋面(斜屋面、平屋面)。
详见合同附件二《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一期1-70栋防水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清单项目具体部位及工程量。
1.6工期要求:
本合同签订之日为开工日期。
乙方应根据丙方总工期制订防水施工进度计划,并按照丙方及甲方要求、工程进度随时配合穿插施工,在丙方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防水隐蔽工程施工应提前完工,暂定竣工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1.7暂定合同价款:
(大写):
人民币:
柒拾伍万捌仟伍佰叁拾元整(其中:
斜屋面约12148㎡×25.50元/㎡=309,774.00元;平屋面约9548㎡×47.00元/㎡=448,756.00元)。
(小写):
¥758,530.00元
暂定合同价款明细详见合同附件二: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
第二条丙方责任
2.1丙方应积极协调并提供乙方现场施工作业的各种便利条件,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负责清除有碍施工的各种障碍物,以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2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件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扰民问题;
2.3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3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
2.4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5负责提供乙方现场材料存放场地。
2.6委托李镜芳为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协调合同履行、工程质量、进度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
2.8在乙方已完工程交付丙方后,由丙方负责照管和维护,直至丙方承包全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
2.9丙方与乙方属于总承包与分包关系,就本防水工程质量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与丙方签订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已包含上述事项所涉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3.1参加丙方及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丙方、甲方、监理方审定。
3.2委托:
刘成义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任命书、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全权负责合同履行。
3.3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负责保修工作,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法、设计说明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5编制工程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3.6遵守本工程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范围内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场地范围内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7防水工程完工未交付丙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本合同价款已包括成品保护的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甲方驻现场代表:
刘云山,对施工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监督控制,但并不免除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保修等的责任;
4.2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工程进度款前须有丙方、监理代表书面确认意见,并根据确认意见进行支付款项。
4.3监理方驻现场工程师:
海忠,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严格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信息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协调相关各单位的关系。
第五条工程提前和工程顺延
5.1丙方要求工期提前时,乙方应无条件同意。
本合同价款已包括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
5.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5.2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本工程按国家现行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本工程所在地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6.2丙方、乙方、监理方应及时办理中间工程的检验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按时参加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得顺延。
6.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向丙方提出申请,丙方与甲方共同在3个日历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并从约定期限的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7.1本合同防水工程总面积约为21696m2,严格按图施工,按图结算(斜屋顶按斜面积计算;平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施工过程中涉及图纸设计变更形成的增、减项及工程量,以甲、乙、丙三方按增、减项绘制竣工图纸,以现场签证为准;按合同附件二《纳西黄金公寓项目一期防水工程清单项目报价表》中约定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本合同价款方式为固定综合单价。
未经三方共同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
7.2本合同价款(固定综合单价)包括的施工内容: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认的价款组成部分:
包括防水卷材到场价(卸、搬运、保管、施工损耗等费用)、基底处理、专用胶结剂、水泥等粘贴胶结辅材(现场拌制)、密封材料、人工费、管理费、设施费用、总包配合费用、利润、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全部税费;
(2)按照国家防水施工规范和标准图集要求的防水施工工艺技术规定的,防水材料规范搭接长度,阴、阳角附加层和接缝、嵌缝处理等;
(3)包含按照国家《屋面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345-2004)和国家《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施工所涉及的工作内容。
7.3本合同生效后,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预付款:
本工程无预付款;
(2)、进度款:
按每一条地下车道为轴线的地面上相连两排别墅屋面防水施工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支付进度款;
(3)、结算价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毕竣工结算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合同价款的95%;
(4)、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合同价款的5%,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壹年后向乙方一次支付,不计付利息。
(5)本合同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每期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当地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或由甲方协助乙方按税务机关规定的税率办理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工程结算并支付结算工程价款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代扣代缴缴税凭据。
(6)甲方仅向本合同约定乙方对公账户付款,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改变付款方式及收款银行账户。
第八条材料质量及施工
8.1乙方自供防水材料:
(1)“风行”牌400g/㎡聚乙烯复合防水卷材(国标);
(2)“普创”牌1.5mm聚酯胎背衬型三元乙丙防水卷材(国标)。
8.2本工程防水材料,使用获得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国家建材局颁发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工程所在地建委颁发了建筑工程材料供应备案管理手册的合格产品,产品型号及做法均为国家标准。
8.3检验封样:
乙方每批次材料到场,甲乙丙三方共同取样封样,并送检(费用乙方承担)。
如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对已施工工程无条件返工整改,并承担该批次材料(含已施工工程)总金额的30%的违约经济赔偿;如已施工工程无法进行返工整改的,则由乙方承担该批次材料已施工工程数量总金额100%的违约经济赔偿,且此项工程款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甲方不需支付。
8.4斜屋面使用“风行”牌400g/㎡聚乙烯复合防水卷材粘贴施工;
平屋面使用“普创”牌1.5mm聚酯胎背衬型三元乙丙防水卷材。
第九条工程保修
9.1本合同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自本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
丙方、乙方须定期进行质量跟踪服务,特别是每年自进入雨季期间的质量服务,及时处理质量缺陷并承担相关费用。
若因丙方或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均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9.2本工程保留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支付方式按第本合同第7.3条第(4)项约定执行。
在甲方支付乙方保修金前,由乙方向丙方提交保修承诺函,由丙方向甲方提交保修承诺函,承诺函中除公司应承担保修责任外,乙方、丙方的法人代表承担个人连带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乙方在进入施工现场内须服从丙方现场全面管理,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施工中发生的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根据事故分析结果,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0第十一条违约
11.1丙方或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
11.2承包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中所享有的对甲方的任何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如承包人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并从应付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上述转让债权数额,且乙方应按合同价款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可直接从应付乙方任何款项中扣除。
11.3甲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故延迟支付工程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当期应付工程款数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在甲方随应付乙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支付。
11.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供货材料与样品不符合或在现场私自调换材料或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的工程返工及工期延误,除了按本合同8.3约定违约金计算方法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所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应按当期应支取工程款数额的0.05%向甲方承担违约金,且违约金在甲方随应付乙方当期工程款项中扣除。
第十二条争议
12.1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时,三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2.2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补充条款
13.1乙方在投标时提交的防水材料样品,作为丙方、甲方、监理方对材料进场及施工验收的标准;若发生所进场材料与样品不符合时,丙方、甲方、监理方有权无条件要求乙方重新更换至与样品一致的材料,因此延误的工期不顺延;
13.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方式。
固定单价是完成工程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试验费、检测费用、渣土外运、水电费用、管理费和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全部税费,并充分考虑服从现场总包管理、配合及各种风险因素、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费用;固定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不做任何调整;水电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协商并自行缴纳。
总包管理、配合服务费在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已包干计取。
13.3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括乙方对本工程的所有内容(包括施工技术与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包括周围环境、地质条件、交通道路、对原有结构的保护措施等)因素的考虑,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13.4在施工中,乙方须对原有已完工程进行措施性保护,若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对原有已完工程造成破坏,须由乙方修复达到原有结构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3.5工程完成在未交付丙方前,乙方需对已完工成品采取措施性保护直至交付丙方。
13.6签订合同时,由乙方提供防水材料厂家产品质量承诺书、合格证、检验报告,并由甲、乙、丙三方按本合同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附则
本合同共八份,丙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甲方执四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丙方(公章):
鹤庆县第一建筑安装乙方(公章):
云南远大三防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鹤庆县支行开户行:
昆明市西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卢家地分社
银行账号:
530017184银行账号:
62012
地址:
鹤庆县云鹤镇北环路7号地址:
昆明市滇池路2号诚成大厦
电话:
电话:
甲方(公章):
丽江大港旺宝文化旅游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
银行账号:
140501040005587
地址:
云南省丽江市香格里大道北段
电话:
附件一: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一期防水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
1.
工程承包范围
1.1
本工程乙方自行施工的工程范围:
纳西黄金公寓A区建设项目1-70栋屋面(斜屋面、平屋面)防水工程。
1.2
以上工程范围为图纸所示内容,实际施工中施工内容出现变更按变更后的施工内容计量。
1.3
乙方应充分考虑丙方、甲方要求的工期,合理考虑赶工措施费并计入固定综合单价中。
2.
质量要求:
合格。
2.1
丙方、甲方对本工程质量方面的特殊要求如下:
无
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要求
3.1
本工程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要求及措施项目内容如下:
不管本合同有无其它任何约定,乙方应充分认识本工程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内的特点,保证本工程的施工始终严格依照不低于云南省建设厅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标准和规定。
由于乙方违反相关而导致的一切处罚,全部由乙方承担。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建办[2005]89号文件及云建标[2005]66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固定单价内。
4.
适用规范
4.1
适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验收规范名录如下:
(1)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屋面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5)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7)民用建筑工程施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4.2
适用于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规范如下:
无。
5.
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施工。
做法为满粘法。
5.1
适用于本工程的特殊技术要求如下:
无。
5.2
本工程施工现场所用粘贴胶结材料的供应方式为现场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