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庄桥机场南地段JB06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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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庄桥机场南地段JB06控制性详细规划

 

宁波市庄桥机场南地段(JB06)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宁波“两江战略”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3)《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4)《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5)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6)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7)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东至梅堰路,南至环城北路,西临余姚江支脉,北至宝成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2平方公里。

规划区处在江北中心区,是衔接湾头、甬江北岸和庄桥机场等城市主区块的重要地段。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通过对现状、区位和原有规划的分析,确定庄桥机场南地段的功能定位为:

以居住为主要功能,混合商务办公、商业等功能,以TOD为发展模式的城市中心区滨水生态型生活区块。

2.2发展目标

一个实现土地高效利用和空间布局结构合理的城市区块。

一个所有居民可享受高度舒适、便利的日常生活的城市区块。

一个人们可以步行(以步行距离300米为衡量)到达公园、公共设施及公交车站的城市区块。

一个拥有高品质,开放连续的步行环境的城市区块。

一个拥有丰富视觉表达和各具特色街区的城市区块。

2.3控制规模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88.0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32.43公顷),占总用地的90%,规划人口约5.35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53.8平方米。

2.4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核、两轴、三带、五组团、多中心”的规划结构。

一核:

是指本规划区依托轨道2号线、3号线换乘站---甬江轨道站形成的公建核心,主要服务于甬江北岸地区,以商务办公、酒店公寓和零售商业为主导功能;

两轴:

是指沿中兴路区级公建轴延续形成的锦堂路公建轴及沿轨道两站一区间形成的青云路公建轴;

三带:

是指沿余姚江、规划运河、庄西河的滨水景观带;

五组团:

是指依据用地功能形成的一个公建组团、四个居住组团;

多中心:

是指本规划区的五个社区服务中心。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庄桥地段划分为5个控制单元,单元编码为JB06-01至JB06-05。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约380万平方米。

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135.0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46.88%。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7.08公顷,中学、幼托、小学用地18.25公顷,商住混合用地的60%计为居住用地,共9.70公顷。

依据《宁波市江北区社区布局规划》(2010-2020),本规划区形成5个基本社区。

包括百合北社区、机场南1社区、机场南2社区、机场南3社区、朱家社区。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0.3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0%,人均公共设施用地7.54平方米。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现状保留少量的行政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0.96公顷。

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商业金融业用地21.31公顷,商业金融、宾馆、酒店公寓等功能并为C2,规划不加细分,以增强各商业业态的兼容。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3.09公顷,依据《宁波市城市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本规划区医疗设施包括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所专科医院。

混合用地:

为增强地块开发的灵活性和促进地块的集约利用,本规划区设置四种混合用地,包括商住混合用地、交通综合用地、商业文化混合用地、商办混合用地。

4.3绿地

规划绿地共42.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63%,人均绿地7.88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36.41公顷,防护绿地5.74公顷。

4.4其他用地

规划道路广场68.4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3.7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0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72%,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共42.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4.63%,人均绿地7.88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36.41公顷,防护绿地5.74公顷。

结合《宁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宁波市城市体育设施专项规划》,本规划区设置一综合公园(暂名庄西公园),总用地6.21公顷(含水系1.48公顷),其中公园内需配置一定的体育设施。

沿余姚江、大通运河、庄西河,形成3条主要绿化公园景观带。

其中沿余姚江控制绿带宽度为70—84米,大通运河控制绿地宽度为30-50米,庄西河控制绿带宽度为20米。

另沿现状大通河控制绿带宽度为20米,倪家河、庄东河控制绿带宽度为10—40米。

沿宝成路控制防护绿带宽度15米,沿环城北路控制防护绿带宽度20米。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达到32.43公顷(含规划区内余姚江一半水域面积),本区水面率控制在10%。

余姚江宽约280米,规划新挖大通运河控制宽度100米,结合道路及排洪需求庄西河控制宽度40米,另沿状大通河控制宽度约20米,庄东河、倪家河控制宽度约10米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6.3.1滨水开放空间

余姚江滨江绿带:

余姚江支脉在本规划区的滨江区域主要布置为居住功能,滨江绿地在考虑与对岸湾头滨江绿化景观协调的前提下,设置滨江步道、康体设施、游憩设施为周围居民提供良好的休憩、活动环境。

滨河绿带:

本规划区内河流水系较为丰富,沿大通运河、庄西河、倪家河大通河设置了宽度不等滨河绿带,主要设置滨河步道和小型的游憩设施,并注重植物的搭配,形成四季不同的景观。

6.3.2开放空间廊道

青云路:

轨道2号线两站一区间沿青云路敷设,使青云路在本规划区内形成地上、地下立体式的商业街,应注重地上、地下街景观环境的塑造和配套设施的人性化,形成的舒适、宜人的购物环境。

文邦路:

是联系湾头中心和本规划区的重要道路,结合道路断面和建筑后退,注重植物景观的配置,形成环境优美的林荫道。

 

6.3.3重点开放空间

轨道站公建综合区:

结合轨道站点,设置商务、商业、交通综合公建区,提供购物、聚会、休憩、娱乐的一站式体验,发挥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该区域的商业氛围,为周边居民提供高品质的休闲环境。

庄西公园(暂名):

规划结合庄西河设置公园,主要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活动空间,应充分考虑老年、儿童、青少年的不同需求设置相应的活动场所。

运河公园(暂名):

本公园处在运河和余姚江交汇处,公园可结合杭甬运河的历史文化设置为主题公园。

 

0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

7.2道路交叉口

跨余姚江以及运河桥梁控制梁底标高为8.13m,桥梁与沿江(运河)道路采用分离式立交,净空要求≥5.0米;其他主次干道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

7.3轨道交通

轨道2号线沿青云路-环城北路东西向穿越规划区域,轨道3号线沿锦堂路南北向穿越规划区域,2号线汽车市场站与3号线甬江北站共同组成换乘枢纽。

7.4交通设施

(1)公交枢纽站

结合轨道站,在青云路-锦堂路交叉口西北角设置一处公交枢纽站,占地面积约1.6ha。

区内设置公交停靠站28对。

(2)社会停车场库

本次规划结合研究范围内的实际用地布局、道路性质和交通需求,经综合考虑,共布设6处社会公共停车场,其总停车位为820个。

(3)加油加气站

规划设置加油加气站2处。

 

08防灾规划

8.1消防

(1)消防站设置

消防依托本规划区南侧现状江北消防中队。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屋顶应设停机坪。

8.2抗震

(1)本区位于地震动参数交界线附近4公里范围内,为Ⅵ-Ⅶ度不确定区,需做专门的地震动参数复核确定。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8.3地质灾害防治

(1)防治分区

本区域为地质地面沉降次重点防治区。

(2)防治工作重点

应加强对城市地质灾害及地面沉降的监管,并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加大地下水人工回灌力度,达到地下水采灌平衡。

工程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的监测和研究,实现地面沉降预报预警和动态管理。

河岸地带进行工程活动时应防止河岸失稳,引发堤岸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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