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讨论版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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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讨论版2

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讨论版】2

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切实调动基层各单位生产经营积极性,进一步激发职

年度安全、生产、建设、经营目标任工的工作热情,促进企业科学和谐发展,全面完成公司

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集团公司《2012年工资总额预算与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效挂钩的原则

一,坚持“两低于”原则。

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的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二,坚持安全“一号工程”原则。

进一步强化安全的突出地位,着力引导由“安全第一”向“安全唯一”转变,切实促进公司安全生产转型,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坚持“效率、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体现市场化分配导向,向效益好、效率高单位和岗位倾斜,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工效挂钩范围

公司所属生产矿井、机关、销售公司、物业公司、安培中心、救护队均属工效挂钩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工效挂钩考核办法。

三、挂钩指标

由煤炭产量、进尺、利润、安全、煤炭销售量、销售价格、营业收入、成本费用、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组成。

四、工效挂钩的基本形式

工效挂钩形式采用含量,核定,工资加浮动比例。

挂钩后,工资总额随经济效益的增减而升降,上原则上不超过工资总额基数的130%,下不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五、工效挂钩考核指标基数的核定

一,效益指标基数以公司年初下达的产量、进尺、利润、煤炭销售量、销售价格、成本、费用、对外收入、安全质量标准化、产值等指标为准。

二,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

1、生产矿井工资总额基数,按照公司对各单位核定的综合吨煤单价及当月产量进行核定。

综合吨煤单价中包括井下艰苦岗位津贴。

如矿井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适时调整综合吨煤单价或改变工资基数核定方法。

2、公司机关及地面其他单位按各类人员的劳动定员和工资收入基数,分别核定工资总额。

3、伤病保及内部退养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总额,不与单位效益挂钩。

三,效益指标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增人不增加工资,减人不减少工资。

但发生下列情况时,应核增核减工资总额:

1、经公司批准的成建制调动人员,

2、经公司批准新招收录用大学生、技校生、新引进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及国家规定安置的特殊人员,

3、技改扩能、新上项目增加的定员,

4、机械化程度提高后减少的定员。

六、工效挂钩指标考核及工资总额提取办法

一,生产矿井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与产量、进尺、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可控成本,单耗,、利润、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等指标挂钩考核。

1、产量:

以公司职能部门考核验收的计效产量计提工资。

产量计提工资,月度产量×年初核定综合单价

2、进尺:

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3、安全质量标准化:

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管理和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4、可控成本,单耗,:

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5、利润:

以超计划利润计提效益工资。

超利润计划10%以内全部提取,10%-25%提取50%,25%-40%提取30%,40%以上提取10%,反之,同比例扣罚。

6、劳动生产率:

按照本期当月全员人均劳动生产率指标完成增减幅度的50%上下浮动增减效益计提工资。

即:

A,A1劳动生产率效益工资,,0.5,QA

其中:

A为本期当月人均劳动生产率,A为当年计划月人均劳动生产率,劳动生产率1

A,A1单位:

吨/人、月;Q为产量计提工资;取值范围为[,1,1]。

A

7、煤炭质量:

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生产矿井预算工资总额,产量计提工资+利润效益工资+劳动生产率效益工资+其它各

项指标考核效益工资

二,基建矿井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与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费用指标挂钩考核。

1、工程进度:

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2、工程质量:

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3、安全:

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4、费用:

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基建矿井预算工资总额,年初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工程进度效益工资+工程质量效益工资+安全效益工资+费用指标考核效益工资

三,销售公司

实行工资总额预算与销售量、销售价格、应收账款、安全、煤炭质量、费用等指标挂钩考核。

1、安全:

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2、销售量、销售价格、应收账款、煤炭质量、费用:

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销售公司预算工资总额,年初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安全效益工资+其它各项指标考核效

益工资

四,物业公司

生活后勤单位实行工资总额预算与安全、费用指标挂钩考核,多种经营单位实行工资总额预算与营业收入、外部收入、利润、安全等指标挂钩考核。

1、安全:

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2、费用:

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3、营业收入:

按月度指标计划完成率增减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不超过5%。

4、外部收入:

按月度指标计划完成率增减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不超过10%。

5、利润:

以超计划利润计提效益工资。

超利润计划部分按60%予以计提效益工资。

反之,同比例扣罚。

生活后勤预算工资总额,年初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安全效益工资+其它各项指标考核效

益工资

多种经营预算工资总额,年初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安全效益工资+营业收入效益工资+

外部收入效益工资+利润效益工资

物业公司预算工资总额,生活后勤效益工资总额+多种经营效益工资总额

五,公司机关、物资供应部、安培中心、救护队

公司机关、物资供应部、安培中心、救护队工资总额预算与煤炭产量、利润、安全、煤炭销售量、销售价格、成本费用、煤炭质量、外部收入等指标挂钩考核。

以上指标按公司《二0一二年主要经济指标与考核办法》予以考核计提效益工资。

各单位预算工资总额,各单位年初核定工资总额基数+各单位各项指标考核效益工资

七、工效挂钩考核相关管理规定

一,工效挂钩效益工资的调控管理

1、为确保完成各项经营指标,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工资,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实行月度结算、季度平衡、整体调控。

2、公司下属盈利单位没有完成利润指标的,当月结算工资总额最低按月度工资基数的90,保底,亏损单位没有完成减亏指标的,当月结算工资总额最低按月度工资基数的85,保底,亏损单位严重超亏或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任务的,按照月度工资基数的80%核算,采掘一线工人不低于2400元,井下辅助不低于1600元,地面工人不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3、各单位按照公司批准的工资总额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自主进行工资分配。

生产矿井对采掘区队必须实行工资与产量、进尺、煤炭产品质量及工程质量、成本费用等指标挂钩的内部承包考核分配办法。

二次分配方案必须经单位民管会同意后报公司劳动工资部备案。

4、各单位必须建立工资储备金制度,当经济效益好,提取的效益工资较多时,总工资增幅应当不超过15%,超过部分作为预留工资,以丰补欠,均衡使用。

5、公司在每季度末、年末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及各单位效益工资总额节余情况,另行制定一次性奖励办法。

二,工效挂钩效益工资预算、审批和发放

工效挂钩工资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负责,逐级实施”的原则,当月考核结算、当月发放。

1、每月10日前,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完成对公司及各单位生产经营指标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劳动工资部。

2、劳动工资部依据考核结果,13日完成各单位工资结算,报公司工资考核会研究。

3、每月18前公司召开工资考核会,劳动工资部20前召开各单位办事员会,下发月度工资计划。

4、各单位根据公司下发的工资计划及时做好内部二次分配,如使用前期结余工资,应经劳动工资部核准,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使用,。

5、财务部根据劳动工资部对各单位的工资审批额度,结合单位上报的工资实际发放情况,负责编制工资资金计划,并组织资金。

6、每月23日前劳动工资部完成工资帐审批,各单位应于25日前,将工资发放至员工工资卡或手中。

三,工效挂钩监督管理

1、经管、生产、规划、劳资、财务、审计、销售、物资、机运等部门在公司领导下,对工效挂钩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工效挂钩考核实施办法,核定工资总额、经

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审查挂钩指标完成情况,审批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进行工效挂钩结算,监督检查工效挂钩执行情况,各种奖励分配等。

2、经管、财务、劳资部门是工效挂钩的综合考核管理部门,凡属于工资总额构成的项目,都必须经企管、财务、人力资源部门考核批准后才能造册发放。

对违反工效挂钩办法超提、超发工资或弄虚作假的,除全额扣回超提、超发工资外,对单位或当事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调离原岗位。

3、通过薪酬导向强化效率管理,突出人均观念,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采取有力措施实施减人提效,如优化生产布局,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单产单进,减头减面,减少冗员、强化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等措施引导各单位转变发展方式,由依靠增加物质、人力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科技创新转变。

公司将在工资总额与人均效率挂钩的基础上逐步把人均效益、员工培训效果与工资联挂作为科学发展提升指标,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班子成员工资挂钩。

4、基层单位参与制定工效挂钩管理办法,并根据执行情况提出修改建议,就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客观、高效。

5、各单位基层区队(车间)的职工工资收入要实行“三公开”,即考核方法要公开、考核结果要公开,工资结果要公开,不搞暗箱操作,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八、本办法从年月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印发《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等两个办法的通知

作者:

水矿集团文章来源:

水矿集团点击数:

1798更新时间:

2009-1-13

各单位:

《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二级单位党政领导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十三届四次职代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

2009年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建设、经营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效挂钩的原则

(一)坚持“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的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幅度。

(二)按照煤矿生产经营特点,结合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形式的工效挂钩办法,工资总额随各单位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

(三)机械化程度提高,用人相应减少,减员增效,调整企业内部职工工资分配结构,加大向生产矿、采掘一线倾斜程度,兼顾效率和公平,工资收入和企业效益与职工实际贡献挂钩,形成收入能增能减机制。

(四)鉴于2009年煤炭市场存在着不确定性,市场变化有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各单位2009年的工资总额将随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上下浮动。

二、工效挂钩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矿、厂、公司、院、校、队都属于工效挂钩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的工效挂钩考核办法。

三、工效挂钩考核指标基数的核定

(一)效益指标基数以集团公司下达的盈亏、成本、对外收入、经费、进尺、产量、质量、产值等指标为准。

(二)工资总额基数的核定

1、工资总额基数,按照集团公司对各单位核定的井下采煤、掘进、开拓、巷修、井下辅助、地面生产、洗煤生产、生产区队长(技术员)、地面科长、一般管理及后勤服务各类人员的劳动定员和工资收入基数,分别核定工资总额。

对各生产矿井井下艰苦岗位津贴中的10元部分纳入工资总额基数参与工效挂钩考核。

2、伤病保及内部退养人员,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总额,不与单位效益挂钩。

(三)效益指标基数和工资总额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增人不增加工资,减人不减少工资。

但发生下列情况时,应核增核减工资总额:

1、经集团公司批准的成建制调动人员;

2、技改扩能、新上项目增加的定员。

3、机械化程度提高后减少的定员。

四、工资总额的考核提取办法

(一)对生产矿井实行工资总额与达到集团公司规定质量要求的考核产量(各矿按扣矸后产量对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发热量指标折算成生产净量;鑫源公司按精煤及混煤计划回收率反算出净煤量;以下简称考核产量)、生产进尺、变动成本复合挂钩考核。

1、对采煤工人工资,按上月考核产量乘以吨煤工资单价提取工资总额。

2、对掘进工人工资,按上月实际完成生产进尺量乘以每米工资单价提取工资总额。

3、对井下机运通、地面生产工人、管理、技术及其他人员工资,按照该类人员工资总额基数与考核产量和进尺分别挂钩50%确定的吨煤工资单价和进尺工资单价,乘以月度产量和进尺提取工资总额,并与变动成本(变动成本指工资、材料费、电费及其它支出)挂钩考核;当月度变动成本比计划降低或超支时,按降低或超支幅度增加或扣减工资。

4、开拓进尺、瓦斯专用巷工资由有关部门审核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资单价结算工资。

巷道大修进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资定额单价据实结算工资。

5、巷道维护人员的工资单独考核。

对采面两巷巷道维护人员,按照全年回采两巷总长,结合矿井地质条件及巷道状况确定定员、工资单价并与产量挂钩考核。

6、对当产量或效益较差时,集团公司按以上职工岗位结构工资计提保底工资。

当月因超产导致实际计提的工资总额超过月度工资总额计划的,在计算变动成本时考虑工资增加造成的影响因素。

计划亏损矿井月度超产时,对超产部分给予调整利润指标。

(二)对洗、选煤厂实行工资总额与入洗量、入洗变动成本和煤质指标复合挂钩考核提取工资。

1、月度按照实际入洗量乘以入洗吨煤工资单价(工资基数?

计划入洗量)提取工资总额。

入洗量低于计划量部分,其差额入洗量按差额量的50%计提工资。

2、工资总额与变动成本挂钩考核。

入洗量低于计划量时,其差额入洗量的电费按80%,材料费按50%从洗煤成本中扣减。

当月度变动成本比计划降低时,按降低比例增加工资;变动成本超支时,每超支10%扣工资总额5%。

当效益较差时,按职工岗位结构工资计提保底工资。

3、工资总额与商品煤质量挂钩考核按集团公司煤质管理办法执行。

(三)对运销公司实行产销平衡、完成月度销量计划、货款回笼100%时提取工资总额基数。

同时根据市场变化及工作效果给予适当加奖。

运销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参照集团公司机关非生产部室标准执行。

销售费用的使用经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四)对机械制造分公司(含设备租赁中心)实行工资总额同利润、对外销售收入和液压支架挂钩考核。

完成当月利润指标时,提取利润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在累计完成利润指标的前提下,按上月增盈额的40%和对外销售收入的15%增提效益工资,减盈时,其减盈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同时,对生产的液压支架合格产品按每架3000元计提工资。

(五)对建业公司(含太阳石房开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利润(经费)挂钩考核。

完成当月利润(经费)指标时,提取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在累计完成利润(经费)指标的前提下,按上月增盈额的40%,增提效益工资;减盈时,其减盈超支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同时将在建业公司领导班子年薪考核指标中增加商品房竣工面积、房开产值等考核指标。

(六)对宏通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利润(经费)挂钩考核。

完成当月利润(经费)指标时,提取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在累计完成利润(经费)指标的前提下,按上月对外现金收入的6%增提效益工资;减盈或经费超支时,其减盈超支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七)对物资供销公司实行工资总额与经费及对外销售利润(指物资公司对水矿集团公司及下属单位含控股公司以外的单位的创收的利润)挂钩考核。

完成当月经费指标时,提取经费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累计经费节支时,按上月节支额的40%和对外销售产生利润的20%增提效益工资;经费超支时,其超支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八)对总医院、救护队、技校实行工资总额同经费挂钩考核。

在累计完成经费指标的前提下,提取当月工资总额基数。

累计经费节支时,救护队按上月节支额的40%计提效益工资;总医院和技校分别按上月对外现金收入的17%、15%计提效益工资。

经费超支时,其超支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九)对生活公司、汪家寨矿区综合管理处、老鹰山社区中心、建安综合管理处、大湾矿区综合管理处实行工资总额与经费、对外收入挂钩考核,在累计完成经费指标的前提下,提取当月工资总额基数。

累计经费节支时,按上月节支额的40%增提效益工资;经费超支时,其超支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汪家寨矿区综合管理处、老鹰山社区中心、建安综合管理处、大湾矿区综合管理处的水、电收费额在达到85,以上时按比例提取效益工资,其中85-90%按收费差额(实际收费减收费基数85%的差额)的30%,91%-95%按35%,95%以上按40%增提效益工资;卫生费等按实际收入的20%、门面租赁费按实际收入的10%计提效益工资;生活公司按对外现金收入的10%计提效益工资。

(十)对勘察设计公司(含勘察设计公司、监理站等)、康宁大众医药公司实行工资总额同利润(经费)挂钩考核。

完成当月利润(经费)指标时,提取挂钩工资总额基数。

在累计完成利润(经费)指标的前提下,按增盈额的12%,增提效益工资;减盈或经费超支时,其减盈超支额从工资总额基数中扣除。

(十一)对格目底公司基建部分人员、织金矿区筹备处、鑫晟煤化工公司的工资与经集

团公司批准的工作计划安排完成情况挂钩考核;任务完成情况按季度考核,每月按照机关生产部室正常申报工资总额,每季度末的月份,按照当季度上报应完成任务数与实际完成任务数的比例计提当月工资,超额完成任务时,由集团公司领导给予适当嘉奖;完成任务较差时,按职工岗位结构工资计提保底工资。

上述三单位要建立健全对工作人员的具体工资考核制度,将责任落实到人,由主要领导根据工作人员工作表现、贡献大小、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考核;正式投产后集团公司将另行制定工资总额考核办法。

(十二)集团公司机关(包括社保中心)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工资考核,按照《集团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工资考核分配试行办法》(水矿发〔2007〕21号)执行。

(十三)对教育实业集团的考核由集团公司另行下发办法执行。

五、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的审批

每月10日前,各单位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资总额申报表》一份。

每月5日前,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提供上月产量、生产进尺、开拓进尺实际完成数和巷道修复实际验收工程量,人力资源部提供定额工资单价,环保与综合利用部提供上月各矿符合发热量煤质指标的实际生产净量,通风管理部提供上月瓦斯专用巷验收完成数,安全管理部提供上月安全完成情况,财务部提供上月可变成本、盈亏完成数和运销公司销售收入、合同单价、当月回款情况,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汇总考核结算工资总额(对外创收单位的收入情况须经财务部审核),经集团公司工资考评会研究后,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理工资计划和资金拨付手续。

格目底公司基建部分、织金矿区筹备处、鑫晟煤化工公司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向企业管理部提交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向集团公司技术中心提交工程量完成情况报告;技术中心负责审核每季度工程量完成情况,并将结果于3日内将审核结果传企业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审核任务完成情况,并将任务总体完成情况及工资考核情况转人力资源部。

六、工资总额的使用

(一)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批准的工资总额根据按劳分配原则,自主进行工资分配。

生产矿井对采掘区队必须实行工资与产量、进尺、煤炭产品质量及工程质量、成本费用等指标挂钩的内部承包考核分配办法。

(二)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工资总额,必须优先保证井下一线工人、地面生产工人的工资发放,然后再安排地面辅助工人、后勤服务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对井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要按责任轻重、贡献大小,单独考核分配,切实调动井下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各单位在集团公司批准使用的工资总额内确定和调整内部工资关系时,要认真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各种行之有效的分配办法,要把工资分配同单位效益、职工个人的实际贡献挂钩,特别重视向井下一线、地面苦脏累险和承担重要责任的人员

和岗位倾斜,公司下达的井下采掘工作物等级单价,必须保证执行;艰苦岗位津贴其中的20元由集团公司单独审批,各单位按规定纳入工资表发放。

1、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发[2007]22号文规定,各单位对提供正常劳动、完成工作任务、月出勤达到法定制度工作日的在岗职工确保月度应发工资不低于650元。

2、根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发[2007]24号文规定,各单位必须次月15日前把上月工资发到职工手中。

3、伤病保及内退退养人员工资不与本单位经济效益挂钩,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审批的工资发放。

(四)各单位制定的对外创收收入的内部分配办法,必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批,经由本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五)集团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考核结算工资,不再借支或贷款发放工资。

因此,各单位必须建立工资储备金制度,当经济效益好,提取的效益工资较多时,应当留存部分工资,以丰补歉。

七、各种奖励办法的考核发放规定

(一)安全质量达标、矿井文明生产、安全管理达标、交通安全等有关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奖罚办法按集团公司规定执行,罚款从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

(二)瓦斯治理奖励制度、单产单进奖励制度、煤质管理奖励制度、物资管理考核奖罚制度(储备资金管理、废旧物资处理、修旧利废,坑木、油料考核等)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集团公司研究认为对集团公司作出特殊贡献的单位、部门或职工,可以按照程序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除上述奖励办法外,其余一律停止执行。

各单位为加强管理、降低消耗、增产增效而制定的奖励办法,一律从本单位效益工资中列支。

所有工资、津补贴、奖励等项目一律纳入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由单位绩效考核部门审核,经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直接随工资一起发放到职工手中,严禁单独造表发放奖金。

否则,按违纪处理,追究单位党政领导责任并扣罚年薪。

(五)集团公司建立奖金发放稽核制度,加强奖金发放的监督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人力资源、纪委(监察审计)、财务、企管等部门对各单位奖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八、工效挂钩监督管理

(一)企管、生产、计划、煤质、人力资源、财务、审计等部门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对

工效挂钩实行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制定工效挂钩考核实施办法,核定工资总额、经济效益指标基数和挂钩浮动比例,审查挂钩指标完成情况,审批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进行工效挂钩结算,监督检查工效挂钩执行情况,各种奖励分配等。

(二)企业职工的全部收入,不论资金来源如何,都必须列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范围,进行工资总额核算和进入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如实统计上报。

集团公司及矿、厂、公司等二级单位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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