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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2010年度

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发布《2010年度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目录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1

水环境状况2

空气环境状况4

声环境状况6

生态环境状况8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9

环境综合整治10

生态市建设12

循环经济建设13

环境监督管理14

 

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苏州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更是经济发展逐步走出金融危机影响的恢复之年。

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三区三城”的总目标,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着力点,以集聚科技人才资源为支撑点,以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为突破点,以发展和改善民生为落脚点,积极推进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全市在建立以先进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变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168.91亿元,比上年增长13.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5.53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5294.07亿元,增长13.3%;第三产业增加值3719.31亿元,增长13.4%,一二三次产业之比为1.7:

57.7:

40.6。

人均GDP(常住人口)按当年汇率折算超过1.4万美元。

全市地方一般预算财政收入900.6亿元,比上年增长20.9%,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9.82%,宏观效益基本恢复到金融危机发生前的水平,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全市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圆满完成总量减排任务,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深入开展“蓝天工程”,有效解决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有序推进生态市建设,不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全年环保投入达到322.99亿元,占GDP的比重达3.52%,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7.1%,市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达到329天。

全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91.57。

 

水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地表水污染属综合型有机污染。

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等。

影响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首要污染物为氨氮,对氨氮污染物的控制成为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水质的关键。

太湖东部沿岸湖体水质保持稳定。

苏州市所处的太湖东部沿岸区水质监测指标浓度优于其它湖区,东部沿岸区湖体未出现大面积蓝藻水华。

太湖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全市23个太湖流域考核断面达标率为91.3%,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与“十五”末年相比,提高了39.1个百分点。

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得到巩固稳步提高。

全市被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5个省界断面测算得分为86.6分,较上年提高了6.6分,达到了2010年考核目标。

饮用水源水质

全市12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较好,属安全饮用水质。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

河流水质

全市26条重点流域主要河流的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1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42.3%;12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46.2%;3条河流的总体水质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占监测河流的11.5%。

水质较好的河流为一干河和太浦河,水质污染较为严重的河流为十一圩港和张家港河。

湖泊水质

全市主要湖泊水质由好到差依次为:

尚湖、太湖、独墅湖、阳澄湖和金鸡湖。

尚湖、太湖水质较好,总体水质基本达到水域功能类别III类水要求,但反映富营养化程度的总氮和总磷指标存在超过III类水质标准现象。

独墅湖、阳澄湖和金鸡湖总体为V类水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和总磷。

全市湖泊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总氮,表明湖泊水质污染以富营养化为主要特征。

地下水水质

苏州市区地下水水质较好,13项指标中有12项达到地下水III类标准,水质保持稳定。

 

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苏州市环境空气污染属煤烟型和石油型并重的复合型污染。

可吸入颗粒物仍是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环境空气质量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污染指数平均值为69,与上年持平。

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级别的天数比例达到90.14%,与上年持平。

苏州市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二级标准要求。

苏州市所辖五市(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7~0.04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28~0.04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均值范围为0.063~0.080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苏州市区降水pH范围在3.80~8.43之间,pH年均值4.72,酸雨发生频率为58.56%,酸雨发生频率比上年减少24.33个百分点。

五市(县)城区降水pH年均值在4.43(常熟市)和5.91(吴江市)之间,常熟、昆山和太仓市劣于酸雨临界值5.6;单次降水pH最小值为4.00,出现在常熟市。

各地年酸雨发生频率范围为10.20%(吴江市)~87.18%(常熟市)之间。

按酸雨发生频率由重到轻依次为:

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张家港市和吴江市。

与上年相比,常熟、昆山和太仓市酸雨发生频率有所上升,张家港和吴江市有所下降。

苏州市区降尘年均值为1.64吨/平方千米·月,比上年降低13.68%,符合国家推荐标准。

 

声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总体声环境质量稳定,道路交通噪声总体质量等级均为好,与上年持平;各地区域环境噪声质量评价等级基本为良以上;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总体质量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城市功能区噪声

苏州市区及所辖五市(县)城区功能区噪声1、2、3、4a类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应类别要求。

苏州市区3类功能区昼、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较上年有所下降,污染程度减轻;1类功能区昼间和2类、4类功能区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有所上升,污染程度加重;其余功能区类别昼、夜间噪声年均等效声级较上年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苏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中,生活类声源所占比例最高,为67.6%,与上年基本持平。

苏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低于55分贝,质量等级为良。

常熟、张家港、吴江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评价等级为良;昆山、太仓市平均等效声级低于60分贝,高于55分贝,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苏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2分贝,评价等级为好;五市(县)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低于68分贝,评价等级为好。

2006-2010年市区及五市(县)道路交通噪声变化情况

 

苏州市区主要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分布在59.3~70.4分贝之间。

南园南路和新市路两条道路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噪声质量评价等级为轻度污染;其余干道平均等效声级均在70分贝以下,符合国家标准。

市区道路交通噪声超过70分贝的道路较上年有所减少。

2010年苏州市区道路交通噪声情况示意图

 

环城河航道噪声

苏州市区环城河航道交通噪声平均声级为57.9分贝,低于最高标准限值70分贝的要求,较去年无明显变化。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自然保护区情况:

吴中区光福自然保护区,面积为0.61平方公里。

风景名胜区情况:

出台《苏州市风景名胜区条例》,建成木渎、石湖、虞山、同里、寒山寺、虎丘等19个风景名胜区,面积为836.77平方公里。

森林公园情况:

苏州高新区黄山、大阳山、昆山市淀山湖和吴江市肖甸湖、铜罗森林公园,面积为22.72平方公里。

湿地保护情况:

苏州太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建成3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和3个国家级、4个省级湿地公园。

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2010年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66.8,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分级标准来看,属于良好级别,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系统稳定。

 

污染物排放控制状况

全市废水年排放量为116855.81万吨,其中:

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65055.06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51%;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51800.75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85.23%。

苏州市区废水年排放量为41568.85万吨,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23411.03万吨,生活污水处理率为90.17%。

苏州市区工业废水年排放总量为18157.83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03%。

全市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106158.16吨,其中:

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48166.34万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57991.82吨。

苏州市区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40165.71吨,其中:

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13519.74吨,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26645.97吨。

全市实施并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89项,削减化学需氧量1.63万吨。

全市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为8271.5亿标立方米,全市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17.94万吨、4.6万吨和1.99万吨。

苏州市区工业废气年排放量为2007.7亿标立方米,市区工业废气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3.0万吨、0.66万吨和0.43万吨。

全市实施并完成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8项,削减二氧化硫1.61万吨。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220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年综合利用量为217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8.68%。

苏州市区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140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综合整治

完善措施,切实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建立健全水质监测预警机制和蓝藻日常巡查制度,修订完善《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形成了饮用水源地取水口由内向外的三条防线、四级预警、天地一体化的蓝藻监测预警体系。

强化落实,着力加强水污染治理。

2010年,水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水污染治理投入113.6亿元,安排重点工程项目698个。

一是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加大整治力度,对化工、印染、造纸、电镀、食品等重污染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化肥、高效化肥、缓释肥。

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力度。

切实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内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3.8万吨/日,完成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9座,涉及规模达78.15万吨/日,新增管网885公里。

全面完成省界断面达标工程。

按照《江苏省太湖流域省界断面总体达标方案》要求,全面完成本年度安排的61项工程项目。

至此,苏州市承担的点源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面源治理、生态修复和河道整治等5大类96项省界断面达标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完成总投资51.1亿元,有效改善了省界断面水质。

深入推进城区河道整治。

进一步深化“河长制”考核机制,坚持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督查考核办法,形成长效治理的工作机制。

以木渎镇水环境整治为契机,全面推进城区河道整治工作,加强城区河道断面水质监测,围绕“一河一策”思路,逐步形成“控、截、疏、清”为一体的城区河道整治方案。

 

大气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推进“蓝天工程”,加快完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围绕《苏州市“蓝天工程”2010年工作计划》,以机动车排污防控、扬尘整治和“禁燃区”建设等为主要方面,统筹兼顾、重点突出,逐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

有序推进机动车排气治理。

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完成近97万辆汽车环保标志的初次核发工作。

严格实施“黄标车”区域限行,在环路以内实施了第一、第二阶段限行,限行区域和非限行区域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浓度均出现下降。

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2010年转出、注销、报废汽车32087辆,比2009年增加106.37%。

对1200多辆公交车进行黑烟整治,开展了旅游车和厂包客车冒黑烟专项整治,车辆“黑尾巴”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市区公交车国Ⅲ排放标准的车辆占比达到72.6%。

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道路和施工扬尘有效控制。

严查车辆抛撒、带泥行驶,实施机械清扫、喷雾冲道,全年机械保洁总里程250万公里,主次干道机械化作业率达70%,严格执行《苏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暂行规定》,全过程落实防尘措施。

积极治理燃煤污染。

全市已淘汰燃煤设施756台,清洁能源使用率近93%,禁燃区面积扩大到650平方公里。

全市所有电厂、热电厂全面建成脱硫设施。

 

环境噪声综合整治

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

加强“12369”的接处警工作,市区处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1790件,处结率100%,并对52起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135.5万元。

开展“绿色护考行动”。

停止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的审批,对市区建筑施工项目进行了梳理,并对中高考考场周边噪声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

加大对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执法力度,市环保局、住建局联合开展“绿色护考”执法活动,保障考生拥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生态市建设

 

全力推进生态市创建。

坚持以国家生态市(区)创建为着力点,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吴中区、相城区通过国家生态市(区)考核验收,苏州市通过国家生态市技术评估。

张家港保税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加强湿地保护。

《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苏州太湖湿地公园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

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

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生物农药使用上升到41.4%,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农药使用强度比上年下降5个百分点。

完成27个氮磷拦截、26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生态沟渠塘56.7万平方米,畜禽发酵床1.2万平方米。

继续推进“细胞工程”建设。

建成常熟市海虞镇等50个全国环境优美镇,占全市建制镇总数的90%,其余5个镇上报环保部、待命名;建成482个江苏省生态村,其中4个国家级生态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42.4%,建成91个苏州市生态村。

生态文明建设。

完成编制《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待环保部论证。

《太仓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苏州工业园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分别通过省级和国家级论证。

 

循环经济建设

培育“绿色经济”增长。

按照《苏州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市共新增循环经济示范企业70家,新增ISO14000论证企业60家。

积极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认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扎实深入地推进了重点企业的工业污染防治,促进了节能减排,巩固了创模成果。

2010年,34家重点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工作,共实施了无/低费项目465个,中/高费项目93个,总投资约11714.19万元,取得经济效益12818.86万元。

共节标煤5430吨,节水724.3万吨,节电2757.4万千瓦时;减排废水308万吨,减排SO259.1吨,减排COD129.5吨。

强势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创建。

张家港保税区暨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国家环保部、商务部和科技部组织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现场验收,被正式命名,进入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行列。

到2010年底,我市已有4个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占全省的2/3,占全国的1/3强。

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常熟经济开发区通过省环保厅、商务厅和科技厅组织的验收,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太仓经济开发区和苏州市光大静脉产业示范园区的创建工作已通过省环保厅的技术考核。

 

环境监督管理

环境执法

全面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全市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84376人次,检查企业41687厂次,完成限期治理416家,淘汰关闭污染企业68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91件,处罚金额2194万元。

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

挂牌督办突出环境问题124件,完成120件,市级督办23件、完成19件,有效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污染问题。

继续开展重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积极推进盛泽、黄桥、吴中城南、千灯浦等区域专项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开展污水处理厂旬查,污水处理厂达标率70.8%,其中COD达标率90.6%,氨氮达标率86.3%。

加强重点流域污染源监管,保证望虞河、太浦河清水通道水质安全,改善交界断面水质。

加强环沪“护城河”污染监管,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对燃煤锅炉及废弃烟囱实施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烟囱43只,淘汰取缔城区沿线燃煤锅炉27只,保障上海世博会环境质量。

推进环保示范街创建。

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8条“环保示范街区”创建。

规范整治300多个企业商家,先后打造了18个环保示范点,通过先进示范,典型引路的方式,将胥江路等8条街区建成为环保示范街区,并使之成为城区“环境管理的示范区、环境宣教的核心区、低碳生活的体验区、生态文明的展示区”。

固体废物监督管理

加强固废监督管理。

开展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计520余厂(次)。

共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手续2582批(次),全市约2000家企业共产生危险废物47.11万吨,废桶58.11万只,均得到了安全处置和利用,处置利用率为100%。

全年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废物4337.8吨,其中苏州市区1885.49吨。

积极推进家电以旧换新,两家家电以旧换新企业共回收、拆解废旧家电157.63万台。

核与辐射监督管理

加强对核技术利用项目审批。

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97份,完成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61个,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150份,审批放射源转让20家59枚,完成放射源转移备案3家7枚,放射源转移注销备案2家5枚。

强化对涉源单位的监管。

对204家涉源单位的1809枚放射源、613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1904台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状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对全市14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和1家大型废旧金属收购企业辐射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对9家存在辐射安全隐患的单位发出了监督意见书,对12家单位的核技术利用项目实施了停产整改,对8家单位提出了禁止从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要求,对28家单位提出了限期报送2009年度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的要求,对2家有辐射环境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全年监督处置了11家涉源单位的32枚废放射源,消除了辐射安全隐患。

加强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在全省省辖市中率先建成放射源安全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及环境电磁辐射车载移动监控系统,为辐射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

2010年全市参评企业2507家,较去年总数增加240家(增长10.6%),其中市区843家,较去年总数增加78家(增长10.2%),张家港356家,常熟339家,太仓305家,昆山361家,吴江303家。

参评企业中共有黑色企业13家,红色企业48家,黄色企业271家,蓝色企业1402家,绿色企业773家。

与上年度相比,在参评企业总数增加的情况下,黑色企业有所减少,蓝色、绿色企业有所增加,环境行为总体良好。

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由中国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用于绿色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了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共享。

 

建设项目管理

把好新建项目审批关,对允许类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减二增一”,对鼓励类项目实施“减一增一”政策。

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4713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505个、环境影响报告表5087个、登记备案9121个;市本级审批建设项目326个,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141个、环境影响报告表150个、登记备案35个。

全年拒批或劝阻180个拟建项目,涉及投资额53.67亿元。

批准试生产项目个,竣工验收项目个。

环境应急管理

强化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预警,完善《苏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安全事件预警和应急预案》。

全面排查环境风险源。

对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以及医药制造业等行业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建库工作。

出动9000多人(次),完成全市上千家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网上申报、现场核查等工作,筛查出关停并转企业380家,实际完成网上填报企业1698家。

基本建成了应急救援队伍库、处置物资信息库、应急预案库和应急专家库等,建立了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管理工作机制。

环境监测和信息

全年获得监测数据1333486个,其中环境质量监测数据950515个,污染源监测数据259005个,污染事件监测数据1673个,其它监测数据122297个。

苏州市区参与国家日报预报的子站达8个,实现空气自动监测覆盖建成区和市区所有设区行政单元;开展太湖水污染与蓝藻预警监测,报出太湖水污染与蓝藻预警监测日报214期、阳澄湖日报189期、蓝藻彩信报200余期;加强综合分析工作,编制年度及“十一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报告。

《环境数据平台及应用软件》、《环境地理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初验通过,标志着苏州市环保信息化综合平台的初步建成,圆满完成了苏州市“数字环保”一期工作,为全面推进“十二五”苏州环保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环境宣传和教育

加强媒体合作,拓宽宣教渠道。

围绕苏州国家生态市建设,组织撰写苏州环保之路经验文章,全年各类媒体采播新闻稿件800余篇;苏州电视台《社会传真》开通每周一档《环保大视野》栏目,苏州广播电台传播环保资讯。

加大新闻策划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制定苏州国家生态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拍摄生态市建设成果展示片,印发《苏州市民生态文明公约》等各类宣传图册,运行“苏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网”。

结合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成功举办“聆听大地的声音”生物多样性之旅苏州站活动、第二届“环保民星”评选等活动和首届苏州大学生环保演讲比赛等一系列群众性宣教活动。

组织开展环保形势和环保技术培训,举办环保基层工作人员培训班,讲解环境形势,明确目标任务。

举办污水处理职业资格初级和中级培训班,参训200余人,参训人员99%通过市职业技能考核并取得资质证书。

对外合作与交流

完成苏州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第二期中意环保合作项目,建立了我国第一个针对交通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的实时监测系统。

接待美国、德国、日本、瑞典、加拿大、斯里兰卡等14批(次)70余人次来苏进行污水处理、生态修复、水源保护等方面的考察交流。

出访法国、澳大利亚等国3人次,进行流域综合整治、环保培训等方面的考察交流。

 

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和来信来访

积极承办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

苏州市环保局共承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主办6件,协办4件),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23件(主办6件,协办17件)。

2010年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9187件,比上一年度减少了296件,下降率为3.2%。

政风行风建设

以完善和落实惩防体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手抓“透明行政”,完善网上办公系统,推行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手抓“有效监督”,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开设政风行风效能热线,加强与人大、政协代表的联络等,主动接受监督。

利用组织观看反腐教育片、会议强调、重大节日重温《廉政》准则等形式,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建设有特色的环保廉政文化。

作风效能建设

按照市级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行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问题解决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工作机制,重点解决了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审批、转变环境信访调处、新老版辐射许可证打印不兼容等一批影响环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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