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铁院苏州校区学生会对各系学生会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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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铁院苏州校区学生会对各系学生会考核制度
南铁院苏州校区学生会对各系学生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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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铁院苏州校区学生会对各系学生会
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团体中的核心作用,培养“双强、双优”型学生干部,规范学生会各项工作。
学生会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四自方针,根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学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各系学生会。
第三条 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发展”的目的进行工作考评。
第四条 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一般为每学期期末,具体时间学生会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第二章 考评机构
第五条 各系学生会的各部门正副部长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互相监督、考核、评比的工作。
团委老师担任指导老师,学生会主席担任组长,由校区组织部对各系部门负责人及成员进行考核。
第六条 考评小组负责考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考评程序
第七条 各系学生会的各部门正副部长根据考评要求,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各系各部门互相交流学期工作情况,互相监督,互相考核,然后上报经校区学生会主席团,进行最后的评比。
第八条 考评领导小组通过座谈、走访、查阅、调查等形式,对各学系学生会工作做出评定。
第九条 考评领导小组在考评工作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对外公示结果。
对考评结果有异者可在考评结果公布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校学生会提出申请,由校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复议。
第十条 最终考评结果以文件形式下发各系学生会,报送各系相关部门。
第四章 考评要求
第十一条 考评工作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独立开展各项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考评小组的工作。
第十二条 各系学生会及下属各部门应积极的互相配合,进行考评的工作,各系各部门应公正的考评并为考评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与帮助。
第十三条 在考评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偏袒、造假等违规行为,视工作人员的违规情节,按照《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参评单位取消其评选资格。
第五章 考评效用
第十四条 考评是对各系学生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将纳入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学生会学生工作的评价体系。
第十五条 根据考评结果评选出“优秀学生会”,并给予相应奖励。
第六章 考评细则
一、常规工作(45%)
1、文档管理(10%):
(1)各系学生会将重要文档制作成电子稿或纸质两种形式交校学生会存档。
重要文档包括系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活动策划或方案、通讯录、各项规章制度等。
此项考评满分10分,采用倒扣分形式,缺一件档案扣除0.5分,扣完为止。
(2)校区学生会工作考评小组到各系参观并考评文档管理情况。
各系学生会应结合本系实际制订档案管理条例,配备档案盒,使用通俗、科学、操作性强的档案管理方式。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编号、排序、登记、借阅和过档处理等。
此项考评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2、组织建设(5%):
各系学生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程度。
各系学生会应根据《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系实际情况设置规范合理的组织机构并制定切实有效的规章制度。
此项考评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3、部门成员参加例会情况(10%):
针对各系学生会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工作会议,实行考勤制度,根据出席情况给出相应扣分:
旷会一次扣除8分;迟到一次扣4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除0.5分,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例会时,由学生会其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视为正常。
(会议记录为依据)
4、各系自律部值班情况(5%):
校学生会办公室将对各系自律部的值班进行考核。
缺勤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请假两次以上,每次扣0.5分。
(校区学生会自律部负责)
5、对外宣传与联络(5%):
(1)各系应有自己的活动宣传平台,并通过网络、文件、电话及时与校学生会进行沟通与联系。
不断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的建设,及时对外发布工作信息并收集广大同学对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期末由各系以文件的形式送交校学生会办公室,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校区学术部负责)
6、学术科技活动及文体活动开展情况(10%):
为促进学风、院风建设,各系学生会各部门应针对本学期所开展的活动互相交流,加深了解,根据个人观点互相进行评。
此项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二、特色活动(15%)
1、活动有较详细的策划书,策划书内容全面、合理,根据策划书窥测活动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此项满分4分,不设基准分。
2、活动开展具体情况,包括:
活动规模、影响、受欢迎程度、宣传力度和效果。
此项满分8分,不设基准分。
3、活动总结,通报以系与系间交流,及时上交到校区学生会。
此项满分3分,不设基准分。
三、影响力(10%)
学生会影响力主要通过对学校非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进行调查考评,两种调查对象的意见各占50%。
非学生会内部学生干部由系考评小组随机抽取。
1、调查对象对系学生会工作成效和活动的评价,满5分,不设基准分。
2、调查对象对系学生会精神风貌的看法,满分5分,不设基准分。
(工作情况和精神风貌主要包括:
工作机制、工作氛围、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和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
四、各系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情况(30%):
此项考评继续推行学期评制度,由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自主实施对系学生会相关部门的考核,考核成绩通过校学生会对外公布。
此项得分由各系学生会职能部门学期得分的平均分折算得出。
1、宿舍及卫生情况(10%):
各系宿舍建设情况及卫生主要根据校区相关部门随机抽取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系进行排序加分,最高加5分,具体加分说明同上。
2、自习情况(10%)
各系学生自习课情况主要根据校学生会自律部随即抽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根据检查结果对各系进行排序加分,最高加5分,
(1)在规定晚自习时间内(18:
30——20:
00)不得迟到、早退,违者给予通报批评,经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给予系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ﻫ(2)在节假日前一天无通知取消自习的情况下晚自习正常。
(3)因故不上自习者必须持有辅导员执笔假条,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次日大课间将假条交给自律部相关人员处,否则按旷晚自习处理。
ﻫ(4)如有考试或推优等活动需占用自习室的情况下需等待通知,不得擅自停自习及早退。
(5)参加选修课及各种活动的同学,事毕后必须回所在教室继续上自习,有参加活动的同学请及时将假条上交自律部,不得无故旷自习。
ﻫ(6)如有特殊事宜需集体取消晚自习的班集体,需由负责人持有假条或相关证明材料交予自律部相关人员。
如发现无故不上自习的班集体予以全班通报批评。
(7)在自习期间不得看杂书、吃零食、听音乐、打电话、等与自习无关事宜,违者给予通报处分,经劝告或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给与系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ﻫ(8)在上自习期间不得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未经许可的条件下进行宣传或推销活动,一经发现请反映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如需长时间不参加晚自习或从事勤工助学等活动的同学需持有系书记及辅导员执笔假条,并及时交到自律部,否则按旷晚自习处理。
(10)规定超过三次以上旷晚自习者,予以系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名单上报给系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
ﻫ 为营造良好的学风、纪律,各系必须在规定自习室上自习,每月有校自律部组织人员随即检查并记录情况;根据各系晚自习表现情况,酌情考虑。
2、校学生会其它各部对系的考核(10%)
组织部、科技部、自律部、文体部、宣传部、学术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及主席团也将对各系相对应部门进行严格考核,成绩由各部所考核的结果折算得出。
五、奖励分
1、系学生会参与校学生会大型活动,并承办或协办该活动,给予适当加分:
类别
参与
协办
承办
加分
5
8
10
2、参与校学生会获奖情况。
在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竞赛中,获一等奖(冠军)、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4分、3分、2分;单项活动获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以及其他同类奖项,加4分、3分、2分。
科技节、文化艺术节等全局性活动,获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组织奖,加8分、6分、4分。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学生会
20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