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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司考题

·2015年行政法学司考题`·

一、单项选择题

43.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如下哪一项行政法原如此的要求?

A.合理行政

B.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答案:

C

答案解析:

合理行政原如此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包括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和比例原如此。

高效便民原如此是指:

〔一〕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

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迟延;〔二〕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诚实守信原如此是指:

〔一〕诚实。

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二〕信用。

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2.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展,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3.行政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非因法定事由某某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

程序正当:

〔一〕行政公开:

除涉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二〕公众参与权:

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应听取公民的意见。

包括获得通知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视权。

此题中,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诚实守信原如此中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的要求。

所以应选择C。

 

4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如下哪一选项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遵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12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模X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承受人民监视;〔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模X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题中,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和遵守职业道德都属于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参加培训不属于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所以D当选。

 

45.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如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

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

答案:

C

答案解析:

此题的难度主要是考生缺少对一些重要法条阅读。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

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此题只有C当选,ABD错误。

 

46.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公安局的行为属于如下哪一性质?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负担性的行为

C.准备性行政行为

D.强制行为

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X和保障公安机关与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

此题中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其实在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职责,是履行其职务的行为,但其履行职务行为不一定就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实质性的影响,此题公安机关只是进展的一种告知、建议,所以BD不选。

准备性行政行为是为下一步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做准备,而此题没有处罚和强制等,所以C不选。

 

47.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如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2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此题中药店在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欺骗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取得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许可的撤销事由。

所以B正确。

ACD不选。

 

48.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请复议。

如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

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

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小时

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

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题中,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不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所以,A错误。

根据《治安管理法》第89条第1款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

此题中田某哄抢的财物属于被侵害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公安机关不得扣押,但应当予以登记。

所以B正确。

根据《治安管理法》第83条第1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与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C选项过于绝对,错误不选。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此题中,田某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60日而非6个月。

所以,D错误。

 

49.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

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如下哪一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恢复强制执行

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2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

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此题中,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甲达成执行协议,甲后来不履行该协议,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所以B正确当选。

 

50.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

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有假如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

如下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某某明

B.该组织的申请符合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要求,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

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

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信息

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应当出示有效某某件或者证明文件。

此题中,某环保公益组织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一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该信息不属于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的信息,故某环保公益组织负责人无需出示其某某件。

所以A错误,不选。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此题中,某环保公益组织向县环保局申请公开一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属于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是不成立的。

所以B正确,C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假如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政府信息涉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不予公开X围。

此题中的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故该信息属于政府应当依法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所以D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76.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答案:

CD

答案解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81条规定,公务员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二〕在涉与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四〕正在承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与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此题中,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且该公务必须由其本人继续处理的,才不得辞去公职。

所以A错误。

根据《公务员法》第82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此题中,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与法条规定的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符,说法错误,所以B说法错误。

根据《公务员法》第84条规定,对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此题中,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说法正确,所以C正确。

根据《公务员法》第85条第2款规定,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此题中,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说法正确,所以D正确。

 

77.对如下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与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D.公安局处以X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答案:

BC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扣押不适用听证,因为扣押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此题中,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不适用听证,不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当事人不承当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此题中,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听证事项的吊销许可证事项。

所以B当选。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与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此题中,规划局发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与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而重大利益关系,属于听证事项,当选。

行政拘留因有暂缓执行制度来保障,所以没有听证程序,不选D。

 

78.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

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

D.将三轮车与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某某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此题中,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车未悬挂号牌对其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所以A正确。

同时根据第五项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所以B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C正确。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某某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与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此题中,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电动三轮车是与某某行为有关的财物,是查封扣押的对象,但是电动三轮车上的物品不是与某某行为有关的财物,不的查封、扣押。

所以D错误。

 

79.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X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与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答案:

BC

答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假如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政府信息涉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不予公开X围。

政府信息涉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此题中,一企业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X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涉与该企业联系人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住建委应当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公开的意见。

所以AD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沈某认为住建委拒绝公开行为某某,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期限为6个月。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1款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X性文件。

住建委拒绝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对自己拒绝公开行为承当举证责任。

所以C正确。

 

80.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并罚款6000元。

该公司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C.市工商局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市工商局应予以撤销

答案:

AB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5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此题中,该公司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所以A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此题中,区工商分局在复议过程中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B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复议原如此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意见。

此题中,市工商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一般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而不是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理此案。

所以C错误。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某某。

此题中如果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的,市工商局可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某某,而非只有撤销。

所以D错误。

 

8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如下哪些事项,《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受案X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视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与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视,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某某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关于行政诉讼的受案X围和管辖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即使其没有规定,也不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所以A不选,BCD当选。

 

82.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如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此题中,公安机关是双重领导的行政机关,不是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其复议机关为上一级公安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李某可以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所以A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此题中,市公安局维持了区公安局的行政拘留决定,属于复议维持,被告为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

B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中,该案件经过复议,区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所以C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条第3款规定,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与期限。

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本案中,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欠缺的,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说法正确。

所以D当选。

 

83.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B.案件涉与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答案:

AC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审理如下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与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视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此题中,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正确。

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以与上诉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因为发回重审说明案件复杂、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不符适宜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同时上诉审是二审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行政诉讼的一审程序。

所以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所以C说法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8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书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对于简易程序没有规定的内容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规定,因为一审普通程序是最完善的程序。

本案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应当适用此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当庭也可以定期宣判。

所以D错误。

 

84.梁某酒后将邻居X某家的门、窗等物品砸坏。

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展拍照、制作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

梁某向法院起诉,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

如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

CD〔司法部ACD〕

答案解析: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其特征是通过其所表达或者反映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是指对物品、现场等进展观察、检验后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记录。

如对有争议的建筑物进展拍照,确定方位并以文字、表格、图画等形式将所得结果作出记录。

本案中,县公安局对X某家被砸坏的门、窗等物品进展拍照是对现场进展观察、检验后所做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记录,属于勘验笔录内容之一而不是书证。

所以A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假如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

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此题中,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的,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法律效力,但应当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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