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4379808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2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docx

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实施方案0323

全民健身共享健康

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开幕式暨

“万科杯”青岛市全民健身户外登山健身节

实施方案

(城阳区教体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营造浓郁的健身氛围,通过组织实施“全民健身、共享健康”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开幕式暨“万科杯”青岛市全民健身户外登山健身节活动,为广大市民积极搭建登山户外健身运动平台,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型分散、丰富多样”的登山户外健身活动,倡导“快乐登山,健康生活”“科学、文明、安全、环保”的登山户外健身理念,展示我市群众体育风采,宣传全运会,宣传青岛,在我市掀起新一轮全民健身运动高潮。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登山协会

承办单位:

青岛市体育局

青岛市体育总会

青岛市旅游局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各区(市)人民政府

赞助单位:

万科集团

支持单位:

中央、省、市新闻单位

二、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共享健康

快乐登山健康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10年4月17日,9:

00-16:

00

2010年4月18日,9:

30-16:

00

四、活动地点

(一)主会场

城阳区人民广场及九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

(二)其他11个区(市)各设立一个分会场

(三)?

处免费开放山头、公园(景区)

五、活动内容

主会场活动板块:

(一)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开幕式暨“万科杯”青岛市全民健身户外登山健身节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

4月17日,9:

00-9:

30

2、活动地点:

城阳区人民广场

3、参加人员:

国家、省、市领导及来宾,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大会各分会场承办城市代表,青岛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登山协会、大学生、驻青部队、市民、外企及外国友人,中央、省、青岛市新闻媒体记者等,约10000人。

4、垫场体育表演、展示:

(1)垫场体育表演;

(2)竞赛马匹列队通过主会场展示。

5、启动仪式程序:

(1)介绍参加启动仪式的领导和来宾;

(2)青岛市政府领导致欢迎词;

(3)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分别向青岛市、城阳区颁发“全国群众登山健身示范市”及“全国群众登山健身步道示范区”荣誉匾额;

(4)国家体育总局领导讲话;

(5)国家体育总局领导,省、市政府领导宣布:

“全民健身、共享全运”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暨“万科杯”青岛市全民健身户外登山健身节启动并发登山令;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和青岛市全民健身户外登山健身节同时启动。

(二)2010年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开幕式暨“万科杯”青岛市全民健身户外登山健身节主会场登山活动

1、活动时间:

4月17日,10:

00-16:

00

2、活动地点:

城阳区九条全民健身登山步道

七涧谷(三标山)、毛公山(青峰线和宫家村线)、傅家埠山、上蜜蜂、太和山、云头崮山、山色峪山、南屋石山

3、参加人员:

国家、省、市领导及来宾;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大中专学生、外企及外国友人;中央、省、青岛市新闻媒体记者等,约10,000人。

4、登山方式:

考虑到各登山步道的客容量,为了确保登山安全,各团体应切实按照活动组委会预先分配的登山线路,组织本团体人员参加登山健身活动。

5、登山队伍安排:

由市直机关、企事业、外企(外国友人)、部队、高校、体育社团、社区居民等组成团队,参加开幕式及登山活动。

各团队要统一着装,佩戴大会统一配发登山标志,以宣传全运、宣传全民健身、宣传青岛为主题,携带团队旗帜。

各团队必须设领队1人、安全员1人、环保宣传员1人,与组委会签订安全和环保协议,保证本团队登山人员安全和活动场地的环保。

附件:

城阳区登山路径简介

 

附件:

城阳区登山路径简介

1、毛公山线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29公里,分为青峰线和宫家村两条线路。

路径大部分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坡度较缓,沿途有盘龙石、伟人像、金蟾望月、丘处机修炼处、升仙台、王乔崮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4小时。

(1)青峰线

全长约14公里,路径大部分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坡度较缓,预计登山时间为2小时。

盘龙石:

因形似巨龙盘于大石之上,取名盘龙石。

自古龙气汇聚、仙气十足,相传帝王将相常来游览,是鸿鹄展翅高飞之宝地。

印像:

立于南天门,面西而望,见有一石,形同人像。

此石生于风雨,成于天然,绝无雕刻,古书无记载。

遥望,似伟人极目远眺,故曰“印像”。

金蟾望月:

传说七仙女到天池洗澡,金蟾偷偷抓起仙女的衣服来到人间,被这里的风景深深吸引住了,只顾玩耍,等回来一看,仙女们已梳洗完,返回天庭了,金蟾就蹲在这里日夜向天空遥望。

丘处机修炼处、升仙台:

丘处机号长春子,道教全真派创始人之一,20岁拜终南山道士王重阳为师,自此潜修道业,曾两访崂山,觅得此处,在此修炼,后被成吉思汗口封“神仙”,故此处被称作“升仙台”。

神龙泉:

神龙泉是青峰山半山腰的一潭清水,泉水一年四季从不干涸,清澈如镜,可见泉底五颜六色的鹅卵石。

相传是神龙之泉,长期饮用,可养颜美容、益寿延年。

福寿金龟:

在三观殿主峰西北侧,有两块圆形硕大的龟形巨石,金龟头向崂山水库遥望,栩栩如生,由此得名福寿金龟。

寓意吉祥、长寿。

线路

线路入口:

青峰社区进山口

公交提示:

公交106、109、116、371、372线路至贾家营沿傅贾路向东。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傅贾路或铁骑山路—百福路南行—青峰社区

(2)宫家村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5公里,宽约1.5米,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姜老背姜婆、狗头石、寿星石、王乔崮、天池、唧嘹头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2小时。

王乔崮:

王乔崮主峰海拔427米,崮顶北侧有一洞,崮前壁上刻有“登州周鲁”,是明朝进士周鲁所留,另有车辙、马蹄印等古迹。

相传,明永乐年间,王、乔二将因兵败避乱于此,因而得名。

姜老背姜婆:

传说当年姜子牙带着夫人到王乔崮游玩,恰好碰见黄石老人的两个徒弟王乔与洪石拼打,姜子牙惊呆,妻子背起他就跑,后来人们都说是姜老背姜婆,实际是姜婆背姜老。

狗头石:

形似一狗仰天长啸,相传此狗为黄石老人所养,当年黄石老人两个徒弟王乔和洪石决战时,此狗正要给主人报信,被洪石一刀砍下脑袋,因此现在只见一狗头,形成今天的狗头石。

寿星石:

又称寿星老人,相传七仙女当年到此游玩,流连忘返,王母派寿星老前来寻找,因有王乔崮阻挡,寿星老人始终没有找到七仙女,又怕回去无法交差,便自造一石像于此,表明自己到过这里。

线路

线路入口:

青峰社区进山口

公交提示:

公交106、109、116、371、372线路至贾家营沿傅贾路向东。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傅贾路或铁骑山路—百福路南行—青峰社区

2、傅家埠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8公里,宽约1.5米,石砌路径,台阶较多,局部黄沙铺设,沿途有五福亭、老虎石、大拇指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1小时。

老虎石:

传说早年崂山山高林密,山民常受虎害。

时任县令的童恢派人捕获猛虎两只,一虎跳踉号呼,好像喊冤,童恢把它杀死;一虎垂头,表示服罪,童恢便将它放逐于此,为防害人,将其点化成石,即今日之老虎石。

石老妈妈:

又名“大拇指头”,形似一留鬃老太太或侧看形似大拇指的巨石。

传说有“石老妈妈”与前山王乔争斗,将“星石”踢到山底粉身碎骨,被当地人奉为保护神。

线路

线路入口:

傅家埠山水果品观光园

公交提示:

公交106、109、116、371、372线路至贾家营沿傅贾路向东。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傅贾路或铁骑山路(按路标指示方向)—傅家埠社区

3、七涧谷(三标山)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5公里,宽约1.5米,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路线较长,部分区域有一定危险性,沿途有三标山、蛤蟆石、八戒石、猪头石、天然石碑、乌龟石、神泉水、风动石、哮天犬、鸳鸯石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2小时。

三标山:

属崂山四大山系之一,总面积25平方公里。

其山势一字并列,由南向北分别是大标山(又称对儿崮),二标山(又称塔儿崮),三标山。

主峰三标山海拔683米,是崂山第二高峰。

 因三座山峰屹立秀拔,远望形似三个梭标矗立云天,故名“三标山”。

蛤蟆石:

东山岗上,有一巨石,头顶平直略上翘,张着向上倾斜的大嘴。

相传此蛤蟆听说喝了山泉水可美容养颜,变为青蛙,便长途跋涉往山上爬。

爬到岔路口不知该往哪走,就趴在那里一直到今天。

八戒石:

位于重山绿树中有一石,两只大耳朵紧贴腮边,鼻子微翘,眼睛微眯,像是吃饱了憨睡,神形毕肖,栩栩如生,人们称之为“八戒石”。

传说是猪八戒随唐僧西天取经,因在途中贪玩不专心赶路,被唐僧惩落于此而成。

猪头石:

有一形似猪头的石头,从远处看,其形状憨态可掬,张口仰望。

相传自猪八戒落入三标山后,人们天天来膜拜,山中一小猪很是羡慕,便也想学猪八戒,谁知“邯郸学步”,小猪忘了自己原来的本领,最后只有坐化成石头了。

天然石碑:

山前高坡上有两米高一石,酷似人工雕凿的石碑。

传说崂山早年山中多虎,铁拐李以铁拐插于此,铁拐不烂不得返回,虎酋以尿烂之,虎群返崂山为害。

铁拐李怒,以石碑立之,虎遂无奈,崂山从此无虎患。

乌龟石:

此石斜卧在大标山的南山脊上,外形极像乌龟,背部微微隆起,头略向上,仰望着三标山顶峰,大有昂首奋进之势。

后人称之为“乌龟石”。

神泉水:

传说当年张三丰在邋遢石升天时,曾在此处修炼,日日饮此神泉水。

而在神泉水一侧捣米石,便是张少丰每日做饭所用的器皿。

张三丰升仙后,人们常来饮用此水,传说天天饮用,可益寿延年,长生不老。

石珠:

相传为张三丰修炼时所用,张三丰甚是喜爱,得道升仙时欲带走,谁知升至山顶时,此石珠从他衣袖中滑落,深深跌入两石之间。

张三丰怕误了升仙的吉时,便将此珠留在人间,形成今天的“石珠”景象。

风动石:

二标山前有一上百吨巨石,每逢大风时节,此石来回晃动,故曰“风动石”。

相传当年猪八戒被惩在此,孙悟空怕他不好好悔过,便拔下毫毛变成此石,风一吹石头便晃动,使八戒以为悟空一直都在监督自己,只得好好反省。

哮天犬:

哮天犬传说当年二郎神遣哮天犬来人间寻找宝莲灯,哮天犬听说猪八戒在三标山,便来此处寻找。

谁知碰见了张三丰,张仙人唯恐哮天犬危害人民,便将它点化在此,形成今天的“哮天犬”。

鸳鸯石:

两块紧紧相依的石头,形似两只鸳鸯依靠在一起,名曰“鸳鸯石”。

相传这两只鸳鸯是当年张三丰在此修炼时所养,后张三丰得道升仙时想要带他们去仙界,但两只鸳鸯喜欢人间无忧无虑的生活,不愿同去。

从此有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佳话。

线路

线路入口:

书院社区停车场

公交提示:

公交106、109、371路至东葛站。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东葛路口—书院社区

夏庄登山步行道

1、上蜜蜂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6公里,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坑石、石柱子、陡坡险顶、货郎鼓石、奇峰石、仙人盆、开缝石、鲸鱼石、马鞍石、鹰扑顶,四方石、石场园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3小时左右。

货郎鼓石:

位于东蜜蜂涧,东临后仲湾山。

传说以前,货郎老母亲得一怪病,大夫说须以老山参入药可治,货郎跋山涉水来到崂山,路经后仲湾山,忽然看到不远处一株山参熠熠生辉,然而想到山参会跑,想拿红线将参绑住,遂将货郎鼓插到参处做记号,取回红线系住山参挖出后,忘记插在地上的货郎鼓,一口气跑回家,将母亲的病治好,货郎鼓年久变为石头,后来人们将此石称为货郎鼓石。

神仙座:

沿新开辟的盘山路向上北望,与货郎鼓石东邻,青松之上,山顶处几块巨石映于眼帘。

这些巨石顶部平坦、高低错落,雨后巨石下方流瀑成群,直垂谷底,煞是壮观。

据说是八仙过海前群仙曾在此小憩,所以,后来人称仙人座。

擎天柱:

毗邻货郎鼓石,一石柱直逼苍穹。

据传说:

八仙过海时见东海波涛汹涌,张果老道:

“听说东海老龙王那里有镇海神铁能镇波涛,烦请借来一用如何?

”曹国舅便把神铁借回,逐向山上一插,神铁便立于山峰高处,久而久之,神铁变成了石头,东海也从此风平浪静。

仙人盆:

货郎鼓石东侧一平坦巨石上。

有个天然盆状连环水池,常年积水清澈,传说八仙前往东海路过此处沐手,故称仙人盆。

神鼠望天:

由仙人盆向东南前行下坡处,一石酷似一只仰天观望的小松鼠,其神态可掬,活灵活现。

鲸鱼石:

山顶一巨石头朝东海,形似鲸鱼探海。

拇指石:

该石位于山色峪山东峰。

据传说当年八仙赴东海途经此地时,忽然一千年猿精挡住去路,要求八仙提携,共登仙录,并轻佻地伸手扯何仙姑衣袖,吕洞宾见状大怒,拔剑一挥,将其手指斩落,故称拇指石。

线路

线路入口:

上蜜蜂停车场

公交提示:

106路、109路、111路、372路公交车至白沙河站转乘出租车。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银河路口东行—上蜜蜂

2、太和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6公里,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霸王虞姬峰、霸王寨、霸王洞、圣乳峰、高峡平湖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2小时左右。

霸王虞姬峰:

虞姬是项羽的宠妃,貌美如仙,善歌舞,项羽戎马生涯,与其形影不离,夫妻恩爱。

而这座霸王虞姬峰酷似项羽拥着虞姬,故名。

霸王寨:

据传,当年楚汉相争,楚霸王兵败崂山,在此附近安营扎寨,布阵点将进行抵抗,故称霸王寨。

猪头石:

因有一巨石远看形如“猪头”,该村在20世纪40-50年代又名“猪头石村”。

霸王洞:

山洞入口狭窄,洞内幽深空阔,长150米,当年霸王曾带领军队藏匿于此。

据传,太和村村民发现这个山洞时,一条巨蟒居于洞中,民间传说是项羽的化身。

圣乳峰:

整座山峰形如一弥勒佛安坐山中,笑容可掬。

位于霸王洞南,远看形如乳房,传说手摸一下圣乳峰,就能满足求子的愿望。

高峡平湖:

位于霸王大峡谷,峡谷幽深,谷内古木林立,潭水清澈,经鉴定,水质优良。

是优良的山泉水。

霸王大峡谷:

大峡谷全长6.36公里,奇峰、巨石、茂林、野花等野趣横生、空旷幽静,密林绿浪滔天,悬崖刀削斧劈,山石千奇百态,集雄、奇、险于一体,叹为观止。

线路

线路入口:

太和社区

公交提示:

106路、109路、111路、372路公交车至南屋石站。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青银高速桥下路口向东—太和社区

3、云头崮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5公里,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霸王台、霸王台水库、鸳鸯池、王炕、鹰嘴石、要儿石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30分钟。

王炕:

西汉年间,楚霸王项羽转战南北来此宝地,见此山景色优美,在此巨石一宿,香眠卯时忽醒,头清神爽,在山下土台点将争霸,故名王炕。

云头崮:

明崇祯年间,胡氏从即墨行至此山下,见山顶一人状石头周围祥云环绕,天降祥瑞,就地立村,并取名人头崮,在山峰上刻字,后改为云头崮村。

鹰嘴石:

相传胡氏一守山人,砍柴回家时路遇恶狼,其豢养的一只雄鹰与恶狼激战,同归于尽。

守山人悲痛欲绝。

雄鹰化为巨石,守山人睹石思鹰,每年都来拜祭。

霸王台:

相传西汉初年,楚霸项羽转战南北,路经此地,经王炕一觉后,便在山下用土筑高台,将腰中宝剑插于土台中央,点将争霸,誓与刘邦一争天下。

霸王台水库:

又名云头崮水库,因楚霸王点将台而得名,水库之景美不胜收,四周果树茂密、桃红李白,与西面丹山共同构成“丹丘春赏”的胜景,是赏景、垂钓的好去处,别有情趣。

神泉:

相传明崇祯年间,胡氏守山人在大旱之年,觅得此泉眼,水质甘甜,似上天有好生之德,天赐泉水,起名曰“神泉”。

至今无论多旱,水源不断。

鸳鸯池:

路旁两池相连,内设喷泉,碧水红鲤,石壁上题刻“鸳鸯池”,青年恋人多在此留恋祈福,渴望爱情永恒,鸳鸯池也多有此神韵。

要儿石:

相传明崇祯年间,一大户人家为求儿子寻至此处,从中捡起一石子,扔于高约两丈的一巨石石洞之中。

第二年,该户人家便喜得贵子,遂后人相继来到此处,寻福投石求子。

大崮、二崮、三红崮:

云头崮山中有三块相挨的巨型石崮,曰大崮、二崮、三红崮,其中三红崮最奇,遇有阴天下雨之时,整个崮体便发暗发红。

登上崮顶,山中景色一收眼底。

石场院:

方石上遍布,形如石盘、石碗、石碟、石勺等天然形成的孔洞,神斧天工,逼真有趣,相传:

八仙到东海之时、见瑞云祥和,山清水秀,便在此休息用餐,饭后将餐具遗留于此。

线路

线路入口:

云头崮社区

公交提示:

106路、109路、111路、372路公交车至南屋石站。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青银高速桥下路口向东—云头崮社区

4、南屋石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2公里,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天桥涧、鹰嘴石、恶狼齿、靴子谷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2小时左右。

线路

线路入口:

太和社区停车场、云头崮社区

公交提示:

106路、109路、111路、372路公交车至南屋石站。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青银高速桥下路口向东—南屋石社区

5、上山色峪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9公里,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恐龙石、恐龙泉、霹雷石、石老妈妈、豆腐石、火燎崮、仙人座到鹰扑顶,八仙座、座石头、凤凰石、三姑石、二姑石、大姑石、芥菜园、仙人墩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4.5小时左右。

线路

线路入口:

上山色峪停车场

公交提示:

106路、109路、111路、372路公交车至白沙河站转乘出租车。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银河路口东行—上山色峪

6、青峪登山步行道

全长约12公里,路径采取石砌路面,局部黄沙铺设的标准进行建设,沿途有霹雷石、双帮顶、前后梯子石、刀刃石、老雕窝子、牛心石、长寿松等景点,预计登山时间为3小时左右。

线路

线路入口:

青峪停车场

公交提示:

106路、109路、111路、372路公交车至白沙河站转乘出租车。

自驾提示:

黑龙江路—王沙路—银河路口东行—青峪社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