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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商住楼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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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商住楼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方案通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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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商住楼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方案通用模板

使用说明:

本执行方案文档可用在解决特定目标时,通过明确目标,找准方向,落实执行,复盘总结等步骤来完成整体方案的实施,通过合理地调用资源实现解决当下的问题,让问题消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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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园商住楼工程现场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市**花园商住楼工程,位于XX市火炬路西侧,由XX**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筹建,XX国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标承建。

工期为333天,要求20xx年10月10日开工,20xx年10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

该工程由XX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建筑平面为5单元组合条式住宅楼。

建筑面积为16757.66M2(其中地下室面积2310M2)。

地下是一层半地下室,地上主体为六层。

地下室层高2.2M,首层层高为3.6M,二层层高为3.0M,三至六层层高为2.9M,单元组合为一梯两户,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至六层为住宅。

该工程为框架结构。

施工安全防护方案编制依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细则》等。

  二、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领取验收合格通知书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凡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乘提拦上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工地办公室、库房、伙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时设施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不准安装插座。

  9、本工程外脚手架搭拆、龙门架安拆、塔吊安拆、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拆、土方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以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见各专项方案。

  三、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的购买、使用、检查、验收、维修、保养

  1、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器元件)等,必须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产品合格证和省安监总站颁发的产品准用证,无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和产品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不得使用。

  2、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入档。

  3、按规定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并做好检验、试验记录入档。

  四、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要求

  

(一)安全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

  2、安全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

  

(二)安全带

  1、凡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绳时要加缓冲器。

  2、安全带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要坚决报废,不准使用。

  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随意更换。

  (三)安全网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的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对检测试验不合格的安全网要坚决报废,不得使用。

  2、安全网的设置:

本工程主体工程、龙门架及临边防护均采用20xx日/100平方厘米密目网全封闭防护。

密目网要挂设在外脚架内侧横挂,龙门架外侧3面竖挂(面对卷扬机一面挂大眼平网),临边支撑杆内侧,密目网的每个环扣用14#铅丝与支撑杆绑扎牢固,密目网上下两网之间要拼接严密,并与施工作业面贴紧。

本工程主体在进入二层时,在距地3米处设一道兜网(脚手架内侧),当主体进入到3层时,在2层顶处在设兜网一道。

兜网挂设要外高里低,并有适应垂度,兜网的每个系点要与架体绑扎牢固。

  五、施工用电安全防护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

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3、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4、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总箱和开关箱保护。

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内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器设备要用文字标明、对号入座,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6、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保证其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7、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毫米,开关控制火线。

潮湿环境、地下室照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8、工地办公室、食堂、库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插座。

  9、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5.5KW以上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11KW以上的用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保险丝、保险片的容量,按其控制设备的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用,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代替。

  六、安全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电梯口和临边安全防护

  1、安全通道口:

为了满足施工现场安全要求,本工程设2个安全通道口,在楼的南面东侧设一安全通道及楼西侧设一上人通道,通道口防护棚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钢管和直角扣件组合,搭设高度3.5M,宽4M,长4M,棚顶采用50MM厚的松木板满铺,铺严、铺平、铺稳,棚的两侧挂设大眼安全网防护,防护棚上防挂好安全通道标识。

  2、楼梯口安全防护:

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上下楼层作业由楼内楼梯通行,为了保证行人安全,延楼梯踏步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和旋转扣件组合成防护栏杆,防护高度0.6M米一道、1.2M一道。

  3、预留洞口防护:

本工程楼板为现浇砼结构,楼层预留洞口防护待模板拆除后根据预留口的尺寸,用50厚木板钉矩形木盖(木盖周边比预留口大50Mm,木盖上钉的木楞正好与预留口卡牢),将预留口盖严、盖牢,不得有松动现象。

  4、临边防护

  本工程楼层临边主要是楼层临边,楼层临边用脚手管进行防护,防护高度0.6米,1.2米两道。

  

(1)作业层临边防护:

本工程施工以架子工施工为施工进度突破口,在梁(柱子)钢筋绑扎及支模前先搭设外脚手架,施工层脚手板满铺,外侧设防护栏杆及挡脚板,施工层脚手板下挂设安全网全封闭防护,使施工层临边安全防护达到万无一失。

  

(2)楼层临边防护:

本工程为砼框架结构,该工程在砌筑维护墙之前,楼层临边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钢管和直角扣件组合,与楼外边缘砼柱内侧连接进行防护,防护高度0.6米、1.2米两道。

  本工程由于基础深度小于1.2米,未做专项基坑支护防护方案。

采用人工开挖,开挖顺序由上至下,坑边1米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止机具。

  七、施工平面图

  斜杆φ48*3.5钢管 600 600

  栏杆柱 ≯20xx≯20xx≯20xx 600  600

  屋面和楼层临边防护栏杆(单位:

mm) 600

  通道口

  安全通道防护图(单位:

mm)

  篇2:

某区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区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1、总则

  1.1为规范边坡施工安全,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区边坡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1.2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的规范和规程。

  2、一般规定

  2.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满足边坡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垂直高度大于6米的高边坡施工技术方案应聘请技术专家对高边坡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报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备案。

  2.2施工区和生活区应严格分离,生活区与施工区的有效距离应满足安全要求,严禁在边坡施工区下方半径H*10米(H为边坡垂直高度)、角度30度的扇形范围内搭设生活区和其它任何临时建筑。

  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主要进出口处应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禁令。

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设备不得进入施工区。

  2.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硬底鞋、带钉易滑的鞋和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4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

  2.5临边、危险区域、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2.6从事高边坡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边坡作业。

  2.7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2.8遇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气候(暴雨、台风)时,禁止进行高边坡作业,施工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带。

  3、施工准备阶段

  3.1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对施工区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

影响边坡施工安全的危害因素有:

  3.1.1开挖线上部不稳定岩体、松动岩块,直接影响下部作业安全,应进行清除或加固支护处理。

  3.1.2岩石性质的影响:

包括岩石的坚硬程度、抗风化能力、抗软化能力、强度、组成、透水性等。

  3.1.3岩层的构成与结构的影响:

节理裂隙的发育程度及其分布规律、结构面的胶结情况、软弱面和破碎带的分布与开挖坡面的关系。

  3.1.4水文条件的影响:

主要是地下水的埋藏深度及动态变化,地表水的作用情况。

  3.1.5地貌的影响主要是边坡的高度、坡度和形态。

  3.1.6风化作用的影响:

主要体现为风化作用减弱岩石的强度。

  3.1.7气候影响因素,暴雨、台风。

  3.2施工布置

  3.2.1现场施工总体规划布置应遵循保证安全、有利施工、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

  3.2.2生产、生活、办公区和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地基稳定,不受洪水、滑坡、泥石流、塌方及危石等威胁。

  2、交通道路畅通,区域内通行道路宜避免与施工主干线交叉。

  3、生活、办公房屋,仓库的间距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远离其它区并满足相关规定布置。

  3.3施工道路布置

  3.3.1施工区内机动车辆临时道路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纵坡不宜大于8%,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纵坡不得超过15%。

  2、道路最小转变半径不得小于15m,因自然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应有足够的回车场地和安全墩)。

  3、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施工车辆宽度的1.5倍,且双车道路面宽度不宜窄于7.0m,单车道不宜窄于4.0m。

单车道在可视范围内应设有会车位置。

  4、路基基础及边坡保持稳定。

  5、在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及叉路、涵洞口应设有相应警示标志。

  6、悬崖陡坡、路边临空边缘除应设有警示标志外还应设有安全墩、挡墙等安全防护设施。

  7、应设有排水设施,排水设施不得占用有效路面。

  3.3.2施工现场临时性桥梁,应根据桥梁的用途、承重载荷和相应技术规范进行设计修建,并符合以下要求:

  1、宽度应不小于施工车辆最大宽度的1.5倍。

  2、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并应设置防护栏杆。

  3.3.3施工现场架设临时边坡人行栈桥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基础稳固、平坦畅通。

  2、人行坡栈桥宽度不得小于1.2m。

  3、手推车便桥宽度不得小于1.5m。

  4、临边、临空处应按规定设有挡脚板、防护栏杆等。

  4、开挖

  4.1覆盖层开挖

  4.1.1在覆盖层施工前应按照设计要求清理完边坡的风化岩块、堆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并在适当位置修筑拦渣坎,保证下部施工安全。

  4.1.2在覆盖层开挖前按设计要求完成截水、排水沟的施工,验证排水效果,防止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

  4.1.3覆盖层开挖应按设计边坡坡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坡面按设计要求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4.1.4坡面随开挖下降及时进行清坡,按设计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支护,保证施工安全。

支护主要采取锚固、护面和支档几种形式。

  4.1.5作好汛期防水、边坡保护措施,防止边坡坍塌造成事故。

  4.1.6对于边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若开挖面不能及时支护时,应预留保护层,在有条件支护时,再进行保护层开挖。

  4.1.7需人工开挖的坡面覆盖层,应在开挖范围内,按照每人控制2.5m的水平距离,作业人员系安全带,从高处分条带向下逐层依次清理,相邻5人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1.5m,所有人员之间最大高差不得大于3m,对于块体较大、人工无法撬动的孤石,宜爆破后清除。

  4.1.8在覆盖层开挖过程中,如出现裂缝或滑移迹象,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及设备撤至安全区域,在查清原因、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

  4.2边坡石方开挖

  4.2.1边坡石方开挖采取自上而下的开挖方式,同时应作好边坡开口线上下一定范围内的锁口和锚固工作。

对于需要支护的边坡,采用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永久支护中的系统锚杆和喷混凝土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一个梯段高度,永久支护中的预应力锚索与开挖工作面的高差不大于两个梯段高度。

  4.2.2边坡开挖时,不得采用对坡面产生破坏的爆破方法,可在坡面3-5米以内预留保护层;也可先进行坡面预裂爆破再进行主体石方开挖爆破,一般采用梯段加预裂爆破一次开挖。

严格控制一次最大单药量,质点振动速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2.3对于边坡易风化破碎或不稳定的岩体,应先做好施工安全防护,边开挖边支护。

在有断层和裂隙发育等地质缺陷的部位,应在支护作业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层的开挖。

  4.2.4在开挖面靠近马道或平台设计高程时,各级马道及平台预留1.5~2m的保护层,保护层开挖严格按照保护层开挖技术要求进行,并在马道或平台外侧,分别设置马道护栏及其它挡渣措施,以免石渣滑落。

  4.2.5在靠近其他建筑物边沿或电杆、电缆、电线、风水管等附近开挖时,应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安全防护措施。

  4.2.6边坡开挖的分层厚度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两马道间的高差、钻孔设备和装载机械的技术参数等因素确定。

  4.3锚杆、锚索及爆破钻孔作业:

  4.3.1钻机司机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4.3.2钻机的工作地面应平整,在倾斜地面作业时,履带板下方应用楔形木块塞紧。

不得在斜坡上横向钻孔作业。

  4.3.4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爆破钻孔应检查有无盲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在残空中钻孔。

  4.3.5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4.4爆破作业。

  4.4.1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证,爆破作业前应在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级别的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4.4.2爆破方案必须经当地公安机关部门审批,按审批后的爆破方案作业。

  4.4.3爆破作业应符合《爆破安全技术规程》(GB6722)的规定。

  4.4.4预防爆破毒气中毒的措施:

作业人员避炮应选择上风方向的安全位置;使用合格的炸药;爆后15min内不得进入爆区。

  4.5土石方挖运

  4.5.1进入高边坡部位施工的机械,应全面检查其技术性能,不得带病作业。

  4.5.2施工机械进入施工区前,应对经过线路进行检查,确认路基基础、宽度、坡度、弯度、桥梁、涵洞等能满足安全条件后方可行进。

  4.5.3施工机械工作时,严禁一切人员在工作范围内停留;机械运转中人员不得上、下车;严禁施工机械(运输车辆)驾驶室内超载,出渣车车厢内严禁载人。

  4.5.4挖掘机械工作位置要平整,工作前履带要制动,挖斗回转时不得从汽车驾驶室顶部通过,汽车未停稳不得装车。

  4.5.5机械在靠近边坡作业时,距边沿应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确保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基上。

  4.5.6装载机行走时,驾驶室两侧和铲斗内严禁载人。

  4.5.7推土机在作业时,应将其工作水平度控制在操作规程的规定以内。

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拖拉大型钻孔机械下坡时,应对钻机阻滑。

  4.5.8运输车辆应保证方向、制动、信号等齐全可靠。

装渣高度不得高出车箱,严禁超速超载。

  4.5.9施工机械停止作业时,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基础牢固的平地,严禁在斜坡上停车,临时在斜坡上停车,必须用三角木等对车轮阻滑。

  4.5.10施工设备应进行班前班后检查,加强现场维护保养,严禁“带病”运行,不得在斜坡上或危险地段进行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5、支护脚手架

  5.1脚手架搭设

  5.1.1脚手架搭设前,应明确脚手架的设计及使用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指导书。

  5.1.2脚手架应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规定进行设计、施工;严格履行方案的设计审批、验收程序;使用过程中,加强维护和管理。

不准随意修改和变动其结构。

  5.1.3脚手架宜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其设计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应编写设计计算书,对脚手架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等进行计算,并按规定审批。

  5.1.4坡度大于60度以上的边坡支护脚手架应采用垂直整体防护脚手架,坡度小于60度(含60度)高度大于6米的应采用分级斜支撑防护脚手架。

  5.1.5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施工前应对现场搭设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没有参加交底的人员不得上架作业。

  5.1.6脚手架搭设过程中严禁交叉作业。

  5.1.7因施工需要,增设临时悬挑式平台(如悬挑式操作平台等)时,应对脚手架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重新进行复核计算,在确保安全并经批准后执行。

  5.1.8脚手板铺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人员经过的地方脚手板应满铺、铺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2、脚手板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3、对头搭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其间距不大于20cm,不得在跨度间搭接;

  4、在架子的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

  5、脚手板的铺设应平稳,绑牢或钉牢,脚手板垫木应用木块,并且钉牢。

  5.1.9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办理签证手续。

搭设高度大于25m(含25m)或有特殊要求的脚手架,还应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

满足搭建结构、安全防护和承载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10施工脚手架的验收以设计和相关规范为依据,逐层、逐段进行,验收的主要内容有:

  1、脚手架的材料、构配件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脚手架的立杆、横杆、剪刀撑、斜撑、间距、走道、爬梯、栏杆是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3、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采用扭力扳手检测各杆件连接和结构固定部分是否牢固。

  4、大型脚手架的避雷、接地等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有效。

  5、脚手架的基础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5.2脚手架的使用及维护

  5.2.1脚手架搭设完成后,未经检查验收、或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完成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的,严禁投入使用。

  5.2.2应在脚手架醒目的位置悬挂警示牌,注明脚手架通过验收的时间、使用期限、一次允许在脚手架上的作业人数、最大承受荷载等。

  5.2.3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班前检查。

如遇大风、大雨、撞击等特殊情况时,应对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基础等进行专项检查,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未经处理、验收合格,严禁人员上架作业。

  5.2.4作业层上的施工载荷应符合设计要求,严禁超载。

  5.2.5下雨天气施工,应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滑措施,遇6级以上大风、暴雨天气、能见度很低时应暂停在脚手架上作业。

  5.2.6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或从事吊装作业时,应采取防火和防撞击脚手架的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5.2.7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固定连接件,不准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用途,如必须改变排架结构,应征得原设计同意,重新设计。

  5.2.8在施工中,若发现脚手架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对脚手架进行检查,确认脚手架的安全稳定性后方可使用。

  5.3脚手架的拆除

  5.3.1脚手架拆除前,应编写拆除作业指导书,按该脚手架的设计报批程序进行报批。

无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严禁拆除作业。

  5.3.2拆除作业前,应将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拆除施工方案向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并检查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5.3.4脚手架拆除按批准的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要求,统一指挥,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

不得上、下层同时拆除。

  5.3.5拆下的材料、构配件等,严禁抛掷。

应用绳索捆绑牢固缓慢下放,或用吊运方法运送到地面。

  6、边坡支护施工

  6.1边坡支护前,应根据地质条件、结构形式、工艺要求、岩体暴露时间等因素编制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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