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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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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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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2

单位

总经理

业务部

开发部

工程部

计划物控部

采购部

生产部

品管

人事行政部

财务部

会签

份数

核准

审核

拟制

1.0.总则

1.1.为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管理原则

1.2.1.系统性原则:

财务管理系统作为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本身又由筹资、投资和分配等多个管理子系统构成;因此,财务管理规定系统不仅需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同时需通过结构比例(如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等)优化实现整体优化;

1.2.2.现金平衡原则:

财务管理必须结合筹资、投资及分配计划,制定实施现金预算控制,实现财务管理过程中,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的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

1.2.3.收益风险原则:

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确实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

1.2.4.利益协调原则:

进行财务活动时,必须处理好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员工、内部各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

1.2.5.计划管理原则:

持续不断的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活动的计划性,提升财务管理的预算控制能力。

2.0.财务部的职能、职责

2.1.财务部的职能:

2.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会计、财税和其他经济法律法规,编制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

2.1.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2.1.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2.1.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2.1.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缴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2.1.6.保持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的良好关系和有效沟通,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最大限度的降低相关财务管理风险。

2.2.财务部的职责:

2.2.1.制订和执行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和预算管理制度,对重要的经济业务或活动提交专项财务分析报告和税务筹划建议;

2.2.2.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按要求实施公司内部审计、财务稽核检查工作;

2.2.3.制订执行公司财务收支计划、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2.4.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2.5.建立和完善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预决算制度,组织实施各项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编制提交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2.2.6.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7.财务会计信息应符合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要求。

2.2.8.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2.2.9.妥善应对政府主管部门、机构的审计、稽核、税务检查等工作;

3.0.财务部岗位设置及职责

3.1.主办会计职责: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3.1.2.组织制订、完善、执行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和稽核审计管理制度,并督导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关联部门的落实执行;

3.1.3.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组织编制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财务计划,定期监督、检查、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提出调整安排;

3.1.4.负责公司流动资金的管理、调度,合理、合法、高效的使用流动资金;负责公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费用;

3.1.5.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计提折旧,会同人事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3.1.6.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保管;负责应收应付款的核算管理、督促采购/业务按规定与供方/客户及时核对往来账项,负责相应发票的催要索取,正确核算各项往来款;

3.1.7.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监督仓库实物的清查盘点工作,定期不定期的对存货进行抽盘,对盘盈、盘亏和报废的存货督促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3.1.8.正确计算产品成本,正确归集、分配各类成本、费用,按照规定的成本费用项目和成本核算对象登记成本费用明细账;

3.1.9.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公司盈利报表,④费用支出统计表和分类明细表,⑤应收明细表(按照业务员管辖客户),⑥上月回款明细表(按照业务员管辖客户),⑦上月回款问题客户明细表(按照销售代表负责区域);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措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3.1.10.组织办理与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部门的相关事宜,合理筹划纳税,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申办、年审、换证和注销等手续;

3.1.11.对下属财会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并做出评定;组织实施对下属会计、出纳及相关岗位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

3.1.12.对会计资料按月进行整理、装订,并妥善保管;

3.1.13.负责公司公章、重要印鉴的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

3.1.14.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2.会计职责:

3.2.1.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3.2.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填制凭证、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3.2.3.协助主办会计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目健全、清楚、日清月结、账证账物账账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2.4.负责办理纳税申报、公司增值税发票管理,配合主办会计做好税务查证等工作,出席税务会议;

3.2.5.协助主办会计核对公司往来帐务,及时作出应收帐单交相关人员催收,抓好资金回笼,做出应付款计划表,确保公司资金运作顺畅;

3.2.6.协助主办会计对公司日常财务事项实时跟踪,掌握公司资金流向及库存动态,对公司经营成果进行分析,定期向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汇报工作和提出合理化建议。

3.2.7.根据主办会计的工作安排,实施对公司存货的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盘点或监督盘点,及时准确提供存货管控监督检查报告;

3.2.8.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3.2.9.完成公司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3.出纳员职责:

3.3.1.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纪律,认真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

3.3.2.处理日常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活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3.3.3.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相关报销程序,经办人(必要的需证明人)、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监、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手续,对每张票据严格把关,严格控制费用,做到有据可依;

3.3.4.负责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费用账的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货币资金的业务核算;做到所有账目日清日结、准确无误;

3.3.5.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3.3.6.及时办理订货、购料、供方汇付款、严格把关,手续齐全方可办理,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与银行核对每笔业务发生额及余额;

3.3.7.清收查证应收帐款、销售订金或销售货款,抓好资金回笼,对收款异常及时向会计、业务总监反映,以便采取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3.3.8.配合主办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和资金计划安排,确保公司资金运作顺畅。

3.3.9.负责公司每月员工工资的核算和支付;

3.3.10.按规定保管、整理、流转各类原始票据;保管好公司各类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严格按规定使用;

3.3.11.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4.财务人员工作守则:

3.4.1.认真核算:

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报账及时。

3.4.2.从严管理: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实现制度和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3.4.3.搞好分析:

定期分析、检查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3.4.4.坚持原则:

对违反公司财经纪律、制度、计划、预算的会计事项,财务人员应提出纠正,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乱纪行为,财务人员应坚持拒绝执行,同时向总经理报告。

3.4.5.实事求是: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如实地反映公司经济活动情况,不隐瞒事实,不弄虚作假。

3.4.6.廉洁奉公:

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不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做到公正廉洁。

3.4.7.严守秘密:

严格遵守国家、公司保密制度,对各核算资料和财务指标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维护投资人、公司的利益。

3.4.8.钻研业务:

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财会理论及电算化知识,不断总结实践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4.0.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1.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

4.1.1.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应规定;对货币资金必须有效控制,非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外单位垫付资金和货款。

4.1.2.公司财务部对货币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对其收支进行综合平衡,严格控制,确保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及时筹措和合理使用。

货币资金的支付,必须根据公司的审批权限经由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审批,并在财务部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支付;

4.1.3.财务部对货币资金进行综合平衡,按月编制公司大笔资金收支平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处理,同时需认真做好货币资金收支的日常管理工作;

4.1.4.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收支信息的集中和反馈,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需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4.2.现金管理:

4.2.1.本制度规定现金使用范围如下:

4.2.1.1.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4.2.1.2.个人劳务报酬;

4.2.1.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2.1.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2.1.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4.2.2.出纳人员须建立订本式现金日记帐,逐笔登记现金收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保证帐款相符。

4.2.3.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原则上需转帐支付,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使用现金。

4.2.4.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遇银行下班、休息时除外)。

外出收款及银行大额取款时,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并派专车接送;款项收取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在外逗留;因款项提取人的疏忽造成公司款项被盗、被抢的,由其本人及陪同人按责任大小比例承担。

4.2.5.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总经理批准。

4.2.6.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备用金申请表》,并写明用途和金额,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提取。

4.2.7.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据,经部门负责人、副总经理、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一周内),超过还款期限将从当月工资中扣还。

4.2.8.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的,凭发票、差旅费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出纳支付现金。

4.2.9.公司的大额款项应通过银行直接收付,小额收付或必须通过现金收付时,必须有公司会计、出纳在场,款项经会计和出纳两人查验后进行收付;在收款时应认真验币,防止收到假币;如收到假币,收款经手人按百分之五十的比例进行赔偿。

4.2.10公司不得设立小金库进行账外现金收支活动。

4.2.11.出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公司会计必须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平时不定期抽查,发现帐实不符的,不论何种情况均视为贪污挪用,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乐捐或辞退处理。

4.3.银行存款管理:

4.3.1.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做好银行存款管理,减少沉淀资金,公司每年应对现有银行帐户进行一次清理,对不再发生资金进出的帐户要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前应书面向上级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销户资金全部转入公司基本帐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4.3.2.出纳人员应当建立订本式银行存款日记帐,对银行存款的收付结存进行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的月末余额必须与“银行存款”总帐的月末余额相符;

4.3.3.定期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必须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4.3.4.各项需要支付的款额,超过国家规定现金使用限额的,应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各单位在请款时,必须提供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以及请款的用途、金额,按程序履行各级审签手续后,财务部方可付款;

4.3.5.财务部不得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或空头支票。

5.0.请款报销管理制度:

5.1.管理原则

5.1.1.日常资金使用:

公司各部门、岗位的日常资金使用实行计划或提前申报管理,每月10日前,各部门根据本月工作需要编制当月的日常用款计划,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按月计划和工作进度安排资金款项,各部门按计划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审核后根据工作进度申请用款。

5.1.2.专项资金:

对于列入公司专项管理的资金使用实施单项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5.1.2.1.专项资金使用指计划外的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性支出和专项物资采购等资金使用。

5.1.2.2.专项资金使用由用款部门事先提出单项用款书面申请,说明款项的具体用途及将达到的效果、用款数额和具体用款时间,报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用款。

5.2.请款程序:

5.2.1.各部门、岗位请款:

各部门、岗位申请当月计划内用款时,需由当事人按用款计划填写借支单→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总监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办理付现、转账。

5.2.2.专项资金使用或计划外的其它支出,则需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书面申请(如请购单、联络单)和请款单等有关资料。

5.2.3.个人请款:

各部门和个人实际用款时先由经办人到人事行政部领取请款单(如为出差借款的需先填写《出差申请单》)

5.2.3.在请款单上按要求填写清楚请款的事由和金额等内容并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附有关合同、计划、发票或专项资金单项审批报告)——副总经理签字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5.2.4.备用金借款

5.2.4.1.司机、人事行政助理、采购员、饭堂厨工常有零星支出的人员,允许其借支一部分备用金。

5.2.4.2.经办人填写备用金借支单→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付款。

5.2.4.3.备用金数额严格控制,以不超过10天零星支出量为限,具体由财务部和行政部共同确定。

5.2.4.4.备用金经济责任落实到人,由经办人凭经批准的借支单到财务部借款。

5.2.4.5.备用金到年底须全数归还公司,次年再重新办理借款。

5.3.报销程序及规定

5.3.1.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副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审核单证——总经理审批签字——财务部报帐;

5.3.2.财务部审核要点:

5.3.2.1.财务部收到请款单据时,先审查其用款是否为计划内开支,如属计划外的开支或专项资金开支,是否有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的专项报告或请购单;

5.3.2.2.审核单证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合规,与有关合同、预算是否相符等;

5.3.2.3.如属实物购进(包括办公用品等)是否有收货人签名,原材料等是否有入库单,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验收人签名、存放地点和使用责任人是否填写清楚等。

5.3.2.4.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报帐并结算原借款或补足备用金。

5.3.3.报帐时限:

所有人员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限内报帐。

即:

差旅费借款在出差回单位后五个工作日内报帐(因特殊工作关系不能及时报帐的,需在时限内告知财务部);市、区内办事和办公用品购置一般在当天,最迟不超过三个工作日报帐;固定资产购置在实物验收、安装完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帐;如未按时报帐,将按公司规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0.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1.总则:

为了明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范围,并对相关管理部门、固定资产购置程序及管理、盘点管理作出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6.2.范围:

固定资产,指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6.3.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分别由不同部门进行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由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

6.3.1.土地、房屋、通讯设备、办公设备、非运输车辆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6.3.2.运输、载客车辆,计算机、网络设备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6.3.3.机械设备、工装模夹具、工程料具由使用部门管理;

6.3.4.生产、工作工器具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

6.4.购置程序及管理:

6.4.1.各部门需增置固定资产时,应首先打报告申请购买,写明用途、品种、数量、规格、单价、总金额及备选供方资料,由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6.4.2.财务部根据批准购买手续以及正式发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按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6.4.3.各部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妥善管理,丢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经济赔偿责任。

6.5.盘点管理:

6.5.1.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核实帐、卡、物,并搞清使用现状;

6.5.2.清查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组织安排,财务、使用单位参加,使用部门单位实施具体清洁维护、清查盘点,财务部监督盘点;

6.5.3.清查的方法,应以财务帐卡为准,以帐对卡,以卡对物,件件落实;

6.5.4.人事行政部对清查结果必须进行全面审查,对出现的盈亏,必须及时进行汇总分析,逐项核实,查明原因,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处理,调整帐务;对闲置资产要摸清数量和类别,制定处理计划;对帐外资产要及时入帐。

7.0.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7.1.管理原则:

本公司对成本费用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制;

7.1.1.成本费用预算或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分离;

7.1.2.成本费用支出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7.1.3.成本费用支出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分离。

7.2.成本费用管理职责:

7.2.1.副总经理职责:

7.2.1.1.协助总经理建立健全公司成本费用的内控机制,并对其有效实施,以及成本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7.2.1.2.对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职责划分和授权提供建议。

7.2.2.主办会计(财务负责人):

7.2.2.1.具体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工作;

7.2.2.2.组织制定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7.2.2.3.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成本、费用定额和标准成本;

7.2.2.4控制本部门的成本费用。

7.2.3.各部门经理、主管:

7.2.3.1.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7.2.3.2.负责辖属部门的组织管理、质量计划及年、月工作计划的实施和进度管控;

7.2.3.3.深入工作、生产现场,处理矛盾,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成本费用管控制度,降低本部门的运作成本,提升部门运营工作效率;

7.2.3.4.做好本部门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成本费用项目结算、清算,并及时准确的报告反馈;

7.2.3.5.及时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7.2.4.其他管理人员:

按照公司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成本费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7.3.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7.3.1.划清产品成本支出与非产品成本支出的界限;

7.3.2.为产品生产而耗用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计入成本;

7.3.3.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成本;

7.3.4.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的支出不得计入产品成本。

7.4.成本费用开支管理:

7.4.1.差旅费报销管理

7.4.1.1.员工出差必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主管及公司副总经理同意,部门经理、主管出差必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7.4.1.2.出差人员须于出发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7.4.1.3.出差人员按级别享受车船、飞机等不同交通工具及等级标准,详见《出差管理规定》。

7.4.1.4.出差人报销车船费、住宿费必须提供车船票和住宿发票(不能提供发票的,需报请上级主管同意,但必须开具盖有公章的收据),住宿费按规定标准报销,车船费按可享受级别实报实销。

7.4.1.5.出差人员遇雨雪天气、夜间、赶急或线路生疏等情况,经申请同意方可报销出租车(含摩的)费。

7.4.1.6.无票据的原则不予报销,除非提供充分理由并经总经理同意的。

7.4.1.7.出差人员到达总公司后,不再报销餐费。

7.4.1.8.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提高乘坐档次,出差人员凭票据实报实销,不得虚假多报或重复报销,凡有作弊行为的,经查证一律从重惩处。

7.4.1.9.出差人员须按正常线路往返,如需顺道回家或办理私人事务的,必须在不耽误公司事务的前提下经公司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其间的费用由其本人自行负担,公司只按正常出差线路及时间报销车费。

7.4.1.10.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并结清出差借支款项。

7.4.2.邮电费管理:

7.4.2.1.公司严格控制电话费开支,严禁用公司电话叙旧、聊天或联系私人事务;

7.4.2.2.公司对部分岗位和人员实行手机话费包干制度。

具体标准为:

7.4.2.3.各种信件、包裹应按轻重缓急分别处理,掌握节省开支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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