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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实施方案

办公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办公区规范化管理,为各公司提供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工作环境,实现优质、高效、规范和安全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全体员工和到办公区联系工作的临时外来人员。

第三条办公区管理由xx公司综合办牵头,xx公司办公室协助,共同对办公区的综合管理负责。

第二章办公秩序

第四条员工要养成遵纪守法、文明办公的习惯。

上班时间,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禁止在办公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员工上班时间应着装整洁、庄重,不得穿奇装异服、超短裤(裙)和拖鞋。

公司内部重大活动,应根据要求,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制服。

第六条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不得大声喧哗、吵闹。

非工作需要,不得占用或使用他人办公桌和办公电脑,不得聚众闲聊。

进入办公区内应将手机铃声调至合适音量或振动状态。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爱护办公设施、设备,办公桌椅和办公物品的摆

放应相对统一,统一后不得随意变换位置。

第八条外出办事或下班前应整理好办公桌上的物品,文件、资料,按要求归位,座椅摆放整齐,关闭电器设备(电脑、打印机、空调、照明等),锁好柜(保险柜、资料柜)、门窗。

第九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上午工作时间:

8:

00—11:

30,午饭、午休时间:

11:

30—13:

00,下午工作时间:

13:

00—16:

30。

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同事打声招呼,外出办事超过半天时间,应向直接领导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办事超过一天以上,应向分管公司领导请假。

节假日执行值班制度,具体值班安排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第十条外地员工双休日回家规定。

1、路费报销:

家在长春的员工,高管人员每月报销4次往返车票,其他员工每月报销2次往返车票;家在沈阳的员工每月报销2次往返车票。

2、离开和返回时间,一般应于星期五下午3时以后离开,星期一上班前返回,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

第三章物品摆放

第十一条文件柜应紧靠墙边摆放整齐;茶几、窗台等台面上可放置小型花草或物品,要求协调和美观。

办公桌上放置物品应以经常使用为原则,可摆放电话机、电脑、笔筒、水杯、文件框(盘、夹)、台历等办公物品,不得在办公室摆床和随意堆放临时物品。

第十二条垃圾桶统一摆放在座椅后靠墙一侧,垃圾桶内、外壁应保持干净,作废纸张应撕碎后丢入垃圾桶内,每天上班做卫生时应将桶内垃圾清除。

第十三条电脑摆放在办公桌上正前方或靠近窗户一侧,不得在显示器上

粘贴各类标签,电脑主机、插线板、数据线、路由器等应尽量摆放在台下较为隐蔽的位置。

台历紧挨着电脑摆放,随时保持办公桌上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所有文件(夹)放入文件框中;单据盒和票据盒紧挨文件夹摆放,盒内票据、单据摆放整齐。

个人提包等私人用品统一放入桌柜中。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自觉维护办公区内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烟头、口香糖、纸屑、果皮等杂物。

第十六条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在办公走廊乱堆乱放物品,保持走廊通畅。

不准私自在公共场所乱钉乱贴、乱刻乱画,保持墙面清洁。

如需张贴展板、悬挂横幅等,要提前告知盛华综合办,按要求办理。

第十七条办公和生活垃圾投放到公共卫生间垃圾桶内,不准把茶叶、剩菜剩饭等垃圾倒入便池、洗手盆或拖布池内。

卫生间使用后应及时冲洗。

卫生间垃圾每天清理一次(节假日除外)。

第十八条办公区内各公司办公室要坚持每天打扫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办公室内外墙壁无蜘蛛网,办公桌、文件柜等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向窗外抛扔杂物。

第十九条不准在办公室、会议室及标明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第二十条办公区卫生责任划分:

办公室卫生由所在办公室的人员自行负责清扫。

项目总经理和联管会主席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清扫。

食堂、会议室、卫生间卫生由食堂人员负责清扫。

楼道等公共卫生由大楼物业负责保洁。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盛华公司综合办负责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对外来可疑人员有权质询和驱赶,严防可疑人员入内,有效清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开办公室,应随手锁门;下班前各办公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财物安全。

遇有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确保信息上传下达。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部门要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自责任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四条加强现金和物资管理。

财务室要认真执行现金和物资管理制度,备用金按规定数额存放。

各部门使用的贵重物品、精密仪器要有专人负责,并存放在安全地方。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二十六条各公司应结合内部安全现状,适时开展“防火、防盗、防雷电、防煤气中毒”四防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员工不仅要爱护消防设备,而且要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第二十七条外来人员未经各公司负责人许可,不得在办公楼内留宿。

第二十八条办公区内不得存放汽油、火药、液化石油气(食堂做饭用除外)等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焚烧物品,严禁将未熄灭的烟头扔进垃圾桶或可能

引起火灾的角落。

严禁在消防通道或消防器材附近堆放物品。

第二十九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用电意识,因工作需要安装、使用大功率(1300w以上)电器的,事先必须向盛华公司综合办申报,办公室根据负荷承受情况确定是否可以安装使用。

未经同意擅自安装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拆除。

在此期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安装及使用公司的领导负责。

第三十条严禁私自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室内电路、插座不得随意改动。

第三十一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节约用电、用水的原则,外出时要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闭电脑等一切用电设备的良好习惯,严禁出现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2度,冬季温度设定不高于24度。

第三十二条会议室的日常管理、维护和调配使用,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三十三条各公司申请使用会议室时,需要明确时间、参加人员和所需准备物品等,需综合办公室协办的事项应提前说明。

第三十四条会议室内配置的物品、设施设备,座椅等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或挪作它用。

如有需要,必须经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事后归还。

第三十五条有关公司和部门使用会议室后,要将座椅摆放整齐,清理卫生,切断电源,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齐全,关闭门窗。

第三十七条仓库内各类设施应摆放整齐,清洁无尘。

仓库钥匙由综合办公室持有,并由综合办公室备份、登记。

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综合办公室许可。

篇二:

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二〇***年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内设机构人员调整

1、监督股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兼任监督股股长,***为监督股工作人员,***不再兼任监督股股长。

2、产检所归口综合股管理,参与综合股统一考核。

3、***调入稽查队工作,不再任计量所副所长。

4、***调入综合股工作,不再任兼职纪检监察员。

5、***任兼职纪检监察员。

二、工作任务

1、预算收入任务

综合股**万元、特设股**万元、稽查队**万元、测试所

***万元,合计**万元。

2、业务工作

见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股室职能调整

1、质量、标准、计量综合管理股负责全县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代码条码、机动车安检机构的综合管理,领导产检所开展工作,指导计量所工作。

2、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县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县食品加工企业的产品监督抽查,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不再履行对食品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权。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不再履行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权。

4、监督股负责执法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和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计划的部署安排,做好各项材料和报表上报工作。

5、稽查队负责全县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食品、特种设备、机动车安检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实施工业产品监督抽查。

6、加强协调配合。

①特设、食安股、综合股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现场制作检查笔录,由监督股交办稽查队查处,特设、食安股、综合股予以配合,罚没款按食安(特设、综合)股、稽查队三七分成(在扣除成本的基础上

分成,所开支的办公费也按分成比例分摊,下同);②稽查队按上级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需要对食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时,须经监督股统一安排,并由相关管理股室人员陪同检查,并参与案件查处,结案后罚没款按三七分成(对高速公路等工程建设使用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案后稽查队分成15%给特设股),管理股室不参与检查和配合案件查处的,不参与分成;③稽查队配合计量所开展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可从检定费中分成40%。

四、目标管理考核

1、局与股室签订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责任书为百分制,预算收入50分,业务工作50分(局办公室业务工作100分)。

对预算收入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未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的不记分,消取该股室及人员和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全局未完成预算收入任务,取消局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超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超过1万元以上(含1万)加1分,超过2万元以上的(含2万)加2分。

业务工作按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2、局里成立由局领导、办公室、纪检监察等人员组成的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半年考核一次,年底对各股室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评比,评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对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股室人员(含分管领导)按人平3000元的标准发放目标管理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股室分别按

人平(含分管领导)1200元、1000元、800元标准给予奖励;单项工作被省局评为先进的,给予股室2000元的奖励;单项工作被市局或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的,给予股室1000元的奖励;单项工作被省、市局或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或者在市局年终考核中排名后3名以内的,取消该股室及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处罚股室1000元;单项工作在市局排名最后的,除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外,处罚股室2000元。

全局目标管理在市局考核排名后三名内或一年内受到上级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取消局长评先评优资格,并处罚1000元。

目标管理和先进单位奖金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根据股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分配,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发放。

被省局、市局(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的,分别给予800元和400元的奖励。

评优(立功)奖励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以上股室人员均含聘用人员。

3、预算收入任务按月考核兑现。

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分解为10个月(3月至12月),从全局所有在岗人员津补贴中每月提出1200元(聘用人员每月提出500元)与当月预算收入任务挂钩,每月考核兑现计算方法为:

1200元(500元)x每月实际完成任务数的百分比。

局长、办公室人员与全局每月预算收入任务完成数挂钩。

4、各业务股室的办公经费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予报

销。

办公费包括股室开展业务工作(含到外地送样)的差旅费、燃油费;到省、市局开会、学习、培训的差旅费、燃油费;到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开支的招待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购置费以及水(纯净水)电(超过计划部分)费等等。

局长、办公室人员出差按标准报销,分管领导办公经费列入分管股室。

股室办公经费根据预算收入完成进度情况,由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再经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业务股室超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部分按15%提取办公经费,用于股室业务开支。

省、市局及县直有关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由局办公室根据我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接待。

5、股室预算收入实行成本核算管理。

各股室开展工作产生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不含统收分拨企业)、计量器具零配件购置费、产品检验药品购置费、各类证件购置费、各类法律文书购置费、案件举报奖励费、电视广告费、上交省市局的专项工作经费、返回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经费以及举办各类培训的会务费、文书资料费、材料打印费、会议就餐费等等。

股室的成本须事先报批后方可开支,开支后经股室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再由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

五、领导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办公室、监督股。

篇三:

合署办公和网络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与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机关合署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是国务院组成部门,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而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这些纪检、监察机构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协助党的组织整顿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纪委、中央纪委或中纪委)为中共中央的检察监督机关,具有党风、党纪和反腐职能,实行书记负责制。

1993年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监察部与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

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监察部加挂牌子。

1993年起,地方各级监察机关与党的纪委合署办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监察部门。

建国初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曾设有人民监察委员会。

国家监察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部务会议,讨论决定国家监察部的重大事项。

1993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中央纪委、监察部从今年开始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督两项职能的体制。

与中纪委合署办公后的监察部,依照宪法规定仍然属于国务院序列,接受国务院领导。

地方各级监察机关在合署后,继续实行由所在地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监察工作程序开展工作

合署办公:

中国党政机构一种编制组织形式。

两个具有不同编制、职责的党政机构由于工作对象、工作性质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点办公,两个机构的人员、资源可在上级统一指挥调度下视工作需要而灵活运用。

如何看待互联网监督

网络监督是政府或人民大众通过互联网对某一件事的了解、关注、研究,并提供信息或介入支持,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条件下使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比如说网络问政、网络围观等,都属于网络监督。

互联网,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对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

网民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发表意见建议,提供信息线索,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推动网络舆论的形成,使虚拟的网络变成现实监督的平台。

网络监督的积极意义日益凸显。

这是时代的进步,更是社会民主进步的体现

网络监督有以下优点:

监督主体更广泛,监督形式更快捷,监督所产生的压力更大。

作为信息化时代反腐倡廉重要途径的网络监督,对于反腐倡廉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其作用具有双重性。

一方面,表现在网络监督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另一方面,网络监督也具有局限性甚至对反腐倡廉建设产生消极作用。

1.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低。

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缺乏严格意义上的信息“把关人”,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使得网民在信息的发布和传播上过于随意,虚假新闻频频出现,这不仅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也极大的影响了网络舆论监督的效力。

一些网络新闻媒体为了吸引受众,置正确的舆论导向于不顾,将道听途说的消息编发上网,转发或引用虚假新闻和有害息,误导公众,混淆视听,不仅损害了读者的利益,也败坏了网络新闻的名声。

在制作环节上,一些网络谣言的“始作俑者”采用新闻报道的手法,在形式上力求”逼真”,甚至公然盗用媒体的名义,通过互联网肆意散布虚假信息,干扰正常的信息交流环境,甚至进行一些别有用心的行为;在传播环节上,网络媒体包括传统媒体的从业人员把关不严,对假新闻的识别、分辨力不够,误入圈套,通过他们具有权威性、公信力的传播平台以新闻形态进行再传播,以证实其可信度,未能肩负起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在对一些新闻素材的后期制作中,肆意运用电脑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妄加窜改。

2.监督信息具有片面性。

由于每一个网民都有自己的社会背景和自己的生活阅历,对待同一件事情,往往表现出不同的观点,不同的网友往往从自己的角度发表对事件的看法,使网民发布的信息具有片面性,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3.网络舆论监督主体具有情绪性。

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使人们面临的生活压力与日俱增,面对巨大压力的人们往往需要寻求减压的出口,网络的匿名性和自由性恰恰给人们创造了这样的机会,人们可以在匿名的情况下宣泄自己的非理性情绪,这种感性而又偏激开放的言论在网络上广泛流传,干扰人们对监督客体进行客观的判断。

4.网络监督具有不稳定性。

网络舆论监督的主体成分复杂,且流动性大,导致网络舆论监督过程中信息来源不稳定、不系统,监督效果不明显,导致网络舆论监督的不规范性和不规律性。

同时,网民中普遍存在从众心理,网民往往具有从众心理,人云亦云,不注重调查研究,在“华南虎照”事件中表现为网民主观、盲目地跟从打虎派或挺虎派,以致形成“网络暴力”。

5.我国网络监督机制尚不完善。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网络监督缺乏完善的法律措施,有很多的漏洞,而且很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传播谣言,影响受众,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网络监督缺乏法律约束和管制。

每一种监督都有它独特的功能和作用,但各种监督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网络监督其实属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一种,也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

但是,网络监督的合法性还未被法律的承认,人们网络监督的权利还没有保障,网络监督的程序还亟待规范

网络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我们不仅要看到网络监督越来越强大的影响力,而且还要冷静面对带来的负面影响,积极行动,采取措施,将网络监督导向正确的发展轨道。

应对网络监督问题的对策:

1、完善网络舆论的监督机制,加强网络立法,规范网络反腐倡廉空间。

我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但上述法律法规尚存在不够完善之处,对于网络监督腐败现象出现的问题,如何处理知情权与隐私权、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等关系问题,尚需更为明确地界定。

目前当务之急要明确规定网络舆论监督公权力腐败行为的法律责任及监督主体的权利及义务,使其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运行。

2、提高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网民是网络舆论监督工作的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力军,网民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网络舆论监督中的主体地位,在网络舆论监督中培养自己的主体意识,才能使舆论监督工作得到保障,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必须培养网民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要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对网民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切实提高广大网民的法律法规意识。

同时还需要网民用基本的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不能对他人肆意进行攻击和诽谤,尊重他人,做到文明上网、文明监督。

3、增强主流网络媒体的建设,提高舆论监督合力。

网络意见对公权力机构形成较大的意见压力,促使它们加快事件的调查进度以及对当事人查办的公正性。

但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使其公信力的权威天然的受到挑战,传统媒体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在其信息真实性上有着优越性,因此,加强主流网络媒体建设,增强其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功能

4、严格网络行业自律,提高网民媒介素养。

为了提高网络舆论监督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效用,应尽早制定规范的网站管理责任制,明确网站所有者的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加强对网站管理者的培训、考核,对扰乱正常监督秩序的要给予处罚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互联网虽然是虚拟化的平台,但是网民的网络行为是现实行为,网民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提高网民使用网络的媒介素养,增强其对腐败行为监督信息发布的社会责任感,避免情绪性的非理性言论。

5、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引导舆论。

在反腐倡廉的工作中,涉及政府、官员的违规信息,要尽可能第一时间发布权威资讯,以主导社会舆论。

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是政府接受舆论监督的基础。

信息公开、透明,不仅让社会公众对腐败事件的真相及时了解,同时也树立党和政府诚信于民的信心与决心。

国家通过一系列举措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步伐,为公众知晓政府并监督政府提供平台,保证公民知情权得到实现,会更加有利于提高网络反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也更加有利于树立公权部门公正廉洁的形象,使网络反腐败机制更加畅通。

老百姓批评政府,不论是网上还是网下,政府都应该宽容,善待舆论监督。

如果是针对官员个人的批评,则要以事实为依据;如果涉嫌侵犯个人名誉或隐私,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对簿公堂,不能借公权力之便报复发帖人。

既然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就有责任、有义务向人民汇报、解释自己的工作。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只要不是别有用心的诽谤、捏造,我们都应该欢迎。

这样可以提醒自己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或者及时改正错误,从而保障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

中国有4亿网民,政府部门应该正视这一群体的诉求。

因为政府、官员本身就是在公众的聚光灯下,如果自身没有问题,经得起检验,就没必要害怕。

周久耕案就很典型,结果证明他确实有问题。

网络监督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但绝对不应该漠视网络监督,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甚至对网络举报人进行压制和打击。

网络监督的前景:

目前网络监督仍处于一个初级阶段。

由于网络监督的主体合法性尚不明确,监督手段缺乏或受到限制,网络监管信息不可避免地带有局部性和片面性,以致有的地方、有的官员漠视网络监督,对网络声音置若罔闻,甚至对网络举报人进行压制和打击。

而与此相反,滥用监督权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有的网民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宣泄对社会的不满情绪。

这不是网络监督。

网络监督不是风闻言事,不是捕风捉影,更不是建立在不良动机下的诽谤和宣泄。

网络监督同样必须遵循传统舆论监督的规则,现实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同样也应在网络得以延伸和遵守。

网民在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不应拒绝相应的法律和社会责任。

针对目前网络监督存在的缺憾和问题,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网络监督的形式与内容、权利与保障等各个方面及时作出规定,使网络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提供畅通的渠道,将网络监督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

网络监督利与弊:

积极效应主要表现为:

网络传播广泛、交流便捷、身份虚拟、有利于保护自己,为民间反腐开辟了更安全、更便捷、更有效的新通道;通过网络反腐,在舆论压力下,反腐职能部门需要时时作出反应,公众能尽早了解案情进程;图文并茂、信息量大、受众广使网络在廉洁教育推广上远远超越传统媒体,公开迅速的传播腐败案例,还能引发广泛的关注与讨论,震慑贪腐官员。

不足方面则主要有:

缺乏法律规制,难于监督管理,产生纠纷不好处理,可能侵犯隐私权;容易为某些人打击、陷害、报复他人提供便利;通过网络公开信息,容易打草惊蛇,让举报对象早作准备,串供或销毁证据,加大查处难度,或令举报人被追究诽谤责任;匿名举报多,舆论介入早,容易出现以讹传讹、民意审判,甚至网络暴力,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篇四:

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临合高速公路lh3合同段浙江大成集团公司项目党支部

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临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临合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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