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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检验报告.docx

电梯安装检验报告

电梯安装检验报告

 

 

甘肃康尼电梯有限公司

 

检验填写说明

1.本原始记录适用于曳引驱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监督检验。

2.标记说明:

2.1.检验条件:

填写“√”和“×”分别表示“符合检验条件”和“不符合检验条件”。

2.2.主要仪器设备使用状况:

填写“√”表示选用。

2.3.检验记录栏:

2.3.1.结论为“符合”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

2.3.2.结论为“不符合”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部分不符合的分项目,在其不符合的分项检验结果栏填“×”。

不设分项的不符合项目在不符合内容与要求下划一横线。

2.3.3.“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填“/”;部分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在无此项或不适用的分项检验结果栏填“/”。

不设分项的在无此项或不适用的项目内容与要求下划一横线。

3.A、B、C类项目的处理:

(1)A类项目资料审查后,应在检验结果栏内填写已审查资料的名称及编号,现场确认的项目应按

(2)B类项目的要求填写,同时填写确认人员和确认日期。

(2)B类项目:

①、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必须填写实测数据。

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

②、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是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应当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例如“×层门锁失效”;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③、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按以下要求填写:

1)定性要求部分检验为合格的,按第

(2)①条要求填实测数据;定性要求部分检验为不合格的,既要填定性要求不合格的内容,又要按第

(2)①条要求填实测数据。

(3)C类项目如果审查判断无质疑划“√”,如果有质疑按

(2)B类项目处理。

(4)如检验结果有不符合项,则应开具“NEB整改单”并列出相关整改内容。

(5)调试小组负责跟进“NEB整改单”项目整改至合格,在“试验结果”栏内有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应填写合格(“√”);以及完成日期。

调试小组负责“检验人签署”。

(6)项目小组负责对调试小组整改单内容的跟进并复核结果。

当整改项目全部完成后,在“检验结果”栏内填写“合格”及完成日期,同时负责“复核人签署”。

最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检验结论、签发日期和加盖检验单位检验专用章,并同时负责“负责人签署”。

(7)“NEB整改单”在项目/保养移交检验“检验人签署”栏上签署。

直到符合检验要求时再打“√”,同时填上日期及在“复核人签署”栏上签署,并返回一份给项目小组存档。

4.“控制方式”“拖动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控制

方式

手柄控制自动门

手柄控制手动门

按钮控制

自动门

按钮控制

手动门

信号

控制

集选

控制

并联

控制

梯群

控制

代号

SZ

SS

AZ

AS

XH

JX

BL

QK

拖动方式

直流

调速

交流

单速

交流双速

交流调压调速

交流调压调频调速

代号

DC

AC1

AC2

ACVV

ACVF

5.平衡系数的检验数据填写附件1,各层门检验时不符合要求的数据填写附件2。

6.制造、安装、重大维修单位提供的相应资料应有自检单位名称和相关人员签名。

如果提供的文件为复印件时,则必须有安装、重大维修单位公章或检验合格章。

7.现场检验时,应有执行当次检验的检验人员签名,并且有其中一名检验人员的校核签名。

审查资料确认由审查人员签名。

8.封面检验日期为现场检验日期,确认日期为实际确认日期,检验开始日期为第一次资料审查日期。

9.无检验、校核人员签名和未填写检验日期的检验记录无效。

10.原始记录一式一份由检验机构长期保存。

 

电梯检验报告

电梯名称

电梯型号规格

使用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类别

□安装;□改造;□维修

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曳引机编号

限速器型号

额定载重

Kg人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门

开门方式

□中分□中分双折□旁开

控制方式

出厂编号

制造单位

出厂日期

安装单位

安装地点

安装开始日期

年月日

检验日期

年月日

检验依据:

(试行)TSGT70XX-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现场应当具备的检验条件

1、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度之间

2、电网输入电压,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之间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气体机导电尘埃;

4、机房、机器设备间、井道、轿厢、地坑应清洁,无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相关现场(例如基站、轿厢门口)放置标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必要的封闭。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序号

名称

编号

序号

名称

编号

1

钢直尺

7

钳型表

2

钢卷尺

8

兆欧表

3

塞尺

9

接地电阻测试仪

4

关门测力器

10

声级计

5

拉力测力计

11

转速表

6

万用表

12

照度计

检验结论(问题较多可附页或见检验意见通知书):

(检验单位盖检验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月日

检验人签署:

复核人签署:

负责人签章:

电梯检验记录-〈整机检验〉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1.技术文件

1

A

1.1

电梯

安装

施工

前审

查制

造资

制造单位提供

1)制造许可证明文件,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提供电梯的规格型号。

合格

合格

2

A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

合格

合格

3

A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要求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驱动主机和控制柜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等内容,并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合格

合格

4

A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控制柜、驱动主机等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证书中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与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的相应内容一致。

合格

合格

5

A

5)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合格

合格

6

A

6)电气原理图,应当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合格

合格

7

A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当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合格

合格

8

A

1.2

安装资料

安装单位提供

1)报检时查验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规格型号。

合格

合格

9

A

2)报检时查验施工方案,审批程序完善。

合格

合格

10

A

3)报检及其它项目检验时应查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合格

合格

11

A

4)试验时查验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包括承重梁、导轨支架等隐蔽工程的见证材料),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能够真实反映施工质量,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必要时可于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查验确认。

合格

合格

12

A

5)试验时查验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应当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合格

合格

13

A

6)安装竣工后查验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合格

合格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14

A

1.3

改造资料

维修单位提供

1)报检时查验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规格型号。

合格

合格

15

A

2)报检时查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改造的相关图样和计算资料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当满足施工活动要求,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后的技术指标应当符合标准要求,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及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符合要求。

合格

合格

16

A

3)报检时查验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如更换限速器或者渐进式安全钳应当提供相应的调试证书,证书中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号规格与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的相应内容一致。

合格

合格

17

A

4)报检时查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合格

合格

18

A

5)功能试验时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包括承重梁、导轨支架等隐蔽工程的见证材料),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必要时可于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查验确认。

合格

合格

19

A

6)安装竣工后查验对改造项目,应当提供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对重大维修项目,应当提供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注册代码、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合格

合格

20

B

1.4

使用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应当与实物相符。

合格

合格

21

B

2)

安全技术档案

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和1.3的4)除外)。

合格

合格

22

B

监督检验报告。

合格

合格

23

B

定期检验报告。

合格

合格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24

B

1.4

使用资料

2)

安全技术档案

年度自检记录或者报告。

合格

合格

25

B

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合格

合格

26

B

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合格

合格

27

B

日常自行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合格

合格

28

B

保存完好(2003年6月1日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的1)、3)、4)、5)项,以及1.2、1.3项,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合格

合格

29

B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

合格

合格

30

B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规及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

合格

合格

31

B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合格

合格

2.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35

C

2.1

通道

机房

应当采用楼梯作为机房通道。

通道应当在任何情况下均能够安全方便地使用,无需经过私人房间。

合格

合格

36

C

采用梯子必须符合

通往机房的通道不应当高出楼梯所到平面4m;

——梯子必须固定在通道上而不能被移动;靠近梯子顶端应当设置把手。

合格

合格

37

C

梯子高度超过1.50m时,其与水平方向的夹角应当在65°~75°之间,并不易滑动或者翻转。

合格

合格

38

C

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合格

合格

39

C

2.2

机房

通道

机房

机房通道门的宽度应当不小于0.60m,高度应当不小于1.80m。

0.8m×1.8m

0.8*1.8

40

C

门不得向房内开启,应当装有带钥匙的锁,可以从机房内不用钥匙打开。

合格

合格

41

C

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或者有其它类似警示标志。

合格

合格

42

C

2.3

机器设备间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合格

合格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43

C

2.4

安全空间

机房

在控制屏和控制柜前有一块净空面积,其深度不小于0.70m,宽度为0.50m或屏、柜的全宽(两者中的大值),高度不小于2m。

合格

合格

44

C

控制柜固定可靠,下部四周应封闭。

合格

合格

45

C

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查以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有一块不小于0.50m×0.60m的水平净空面积,其净高度不小于2m。

合格

合格

46

C

机房地面高度不一并且相差大于0.50m时,应当设置楼梯或者台阶,并且设置护栏。

合格

合格

47

C

2.5

地面开口

机房

机房地面上的开口应当尽可能小,位于井道上方的开口必须采用圈框,此圈框应当凸出地面至少50mm。

50mm

50

48

C

2.6

线槽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

合格

合格

49

C

电梯动力与控制信号线路应分离敷设。

对于屏蔽动力电源线允许与控制线路一起敷设,但两者须相距100mm以上。

合格

合格

50

C

2.7

照明与电源插座

机房

机房应当设置常备式电气照明,照度应当足够;在机房内靠近入口(或多个入口)处的适当高度应当设有一个开关,控制机房照明。

合格

合格

51

C

机房应当至少设置一个2P+PE型电源插座。

合格

合格

52

C

应当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合格

合格

53

C

2.8

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当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且有效;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合格

合格

54

B

2.9

主开关

有机房

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合格

合格

55

B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合格

合格

56

B

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合格

合格

57

B

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当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合格

合格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58

B

2.9

主开关

无机房

每台电梯应当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当易于接近和操作。

合格

合格

59

B

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当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合格

合格

60

B

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当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合格

合格

61

B

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当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合格

合格

62

B

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合格

合格

63

B

主开关应当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合格

合格

64

B

2.10

驱动主机

曳引机承重梁符合安装工艺要求。

合格

合格

65

B

驱动主机工作时应当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合格

合格

66

B

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合格

合格

67

B

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改造、维修时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合格

合格

68

C

曳引轮、导向轮垂直度偏差均不大于1.5mm。

曳引轮、导向轮平行度偏差不大于1mm。

1.0mm

0.2mm

1.0mm

0.2mm

69

C

应设挡绳装置,其与钢丝绳间隙为3~5mm。

4mm

4mm

70

B

无机房电梯固定曳引机的导轨夹螺栓应紧固,锁板角应折弯,并且安装锁销。

(仅对无机房电梯适用)

无此项

无此项

71

C

2.11

制动装置

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被制动部件还应当以机械方式与曳引轮或者链轮直接刚性连接。

合格

合格

72

C

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当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当防止电梯再运行。

合格

合格

73

C

制动器闸瓦打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应不大于0.1mm。

(仅对碟型马达电梯适用)普通马达按国标要求。

0.06mm

0.06

74

B

制动器中间螺母垫片应可用手拧动,垫片与底边的间隙最小为0.5mm。

(仅对碟型马达电梯适用)

0.6mm

0.6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75

B

2.12

紧急操作

1)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不适用碟式马达

对于可拆卸盘车手轮,设有一个电气安全装置,最迟在盘车手轮装上电梯驱动主机时动作。

合格

合格

76

B

松闸扳手涂成红色,盘车手轮是无辐条的并且涂成黄色,可拆卸盘车手轮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合格

合格

77

B

在电梯驱动主机上接近盘车手轮处,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可以在手轮上标出。

合格

合格

78

B

能够通过操纵手动松闸装置松开制动器,并且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合格

合格

79

B

2)

紧急电动运行装置

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合格

合格

80

B

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由检修控制装置所取代。

合格

合格

81

B

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合格

合格

82

B

3)应急救援程序:

在机房内应当有应急救援程序。

合格

合格

83

B

2.13

限速器

限速器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编号,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合格

合格

84

B

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当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合格

合格

85

B

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应当由有条件的机构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核验,并且由该机构出具核验报告。

合格

合格

86

B

限速器垂直度偏差不大于0.5mm。

0.3mm

0.3

87

C

2.14

接地

进入机器设备间起,供电电源进线应当是5根导线,其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合格

合格

88

C

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当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合格

合格

89

C

2.15

电气绝缘

动力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1.00MΩ。

24MΩ

合格

90

C

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当≥0.50MΩ。

26MΩ

合格

91

C

安全电压的绝缘电阻应当≥0.25MΩ。

18MΩ

合格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92

C

2.16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当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厂名和型号、规格参数;铭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与实物应当相符。

合格

合格

93

C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安装正确,可靠、有效。

保护装置固定制动板距曳引绳表面间隙应1.5~2.0mm;防旋转定位销已安装正确。

(仅适用有齿轮曳引机)

试验方法:

空轿厢停放在井道底层,人为打开制动器,使轿厢向上溜车,达到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使轿厢止停。

或以额定速度上行,人为使制动器维持在开启状态,再短接保护装置动作电磁线圈,使保护装置动作,轿厢止停。

注意:

电梯制动、减速、止停均应有保护装置独立完成。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后复位,应有熟悉该装置性能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6mm

6

3.井道及相关设备

94

C

3.1

井道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95

C

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

合格

合格

96

C

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当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危害直接,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合格

合格

97

C

3.2

顶部空间

对重完全压实缓冲器时

轿厢导轨应当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轿厢在顶层平层时:

S=S1—(S2+S3)

轿厢上导靴至导轨顶端距离S1m,对重撞板至缓冲器距离S2m,缓冲器压缩行程

S3m。

S=m

98

C

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相应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

m

99

C

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

m

100

C

轿顶上方应当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均可)。

m

 

类别

检验

项目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

结果

项目移交

检验

101

C

3.2

顶部空间

对重完全压实缓冲器时

注:

当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进行有效监控时0.035V2可以用下值代替:

①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2,但是不小于0.25m;②电梯额定速度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3,但是不小于0.28m。

合格

合格

102

C

当轿厢完全支承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应当有不小于0.1+0.035V2(m)的制导行程。

轿厢在底层平层时:

S

=S

—(S

+S

对重上导靴至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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