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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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设置。

1、数据备份。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数据完整备份”,将系统数据备份以备操作有误时数据恢复。

2、修改系统配置设置。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将“进料计算方法”栏数值修改为“1”(即“实耗法”)。

3、修改系统参数设置。

点击申报系统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点击“业务方式”页面,在“进料免税证明开具方式(实耗法时可设置)”选择“单证齐全开具进料免税证明”。

二、申报流程:

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应以实际进料加工手(账)册按实耗法申报计算“免、抵、退”税。

1、进料加工业务的登记

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在主管部门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后或进料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启用新报核周期后,应于料件实际进口的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并与汇总申报资料一并提交申报。

(1)企业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续时,应通过申报系统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提供进料加工手册复印件;采用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提供海关签章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在首次获核发电子账册时应提供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在每次新报核周期开始时提供书面报告(企业自行填写,内容须包括电子账号、启用第几次报核周期、报核周期起止日等)。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填写要求

进料登记册号(即“海关进料加工手册号”,下同):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发的手册号;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发的账册号+报核周期数,如:

电子账册号为E53082001123的企业办理第12个核销周期登记时,应录入手册号为E5308200112312。

手册有效期: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准的手册有效期;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海关核准的报核周期。

原币币别: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按海关核准手册的“币制”填写;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填写为“CNY/人民币”。

计划进口总值: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按海关核准手册的“进口总额”填写。

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如属首次登记时的采用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进口总额作为计划进口总值填报;之后每个报核周期按上一报核周期申报的实际进口总额填报。

计划出口总值: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应按海关核准手册的“出口总额”填写。

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如属首次登记时的采用前一期已核销的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的实际出口总额作为计划出口总值填报;之后每个报核周期按上一报核周期申报的实际出口总额(含间接出口、免税出口等出口金额)填报。

复出口商品编码:

应选择手册有效期或账册报核周期中一种主要复出口商品的代码及其对应的征税税率和退税率。

主要复出口商品是指计划出口销售额比例最大的出口商品。

2、进料加工业务的申报

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当月购进免税进口料件时,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并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据以计算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及《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等“进料登记册号”栏应录入实际手(账)册号(录入规则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填写要求)。

采用纸质手册模式和电子化手册模式的企业,直接按照进出口报关单所注“备案号”填写“进料登记册号”;采用电子账册模式的企业应根据进出口报关单所注“申报日期”划分报核周期并对应填写“进料登记册号”,比如某公司电子账册号为E53082001123,第8个报核周期的日期范围为2012-1-1至2012-5-31,则进出口报关单“申报日期”在2012-1-1至2012-5-31期间的,应填写进出口明细表的“进料登记册号”栏为E530820011238。

3、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

(1)核销申报期限和资料要求

采用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管理模式的,企业应在海关签发核销结案通知书(以结案日期为准)之日起至次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并持纸质手册或电子化手册、《新贸加工合同核销表》和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

a、剩余边角余料内销、复出口和退港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

b、余料结转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

c、进口料件内销、退港、复出口和损失等对应进出口报关单;

d、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核销资料。

采用电子账册管理模式的,企业应在海关办结一个周期报核手续后、海关签发报核结案通知书(以结案日期为准)的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并持海关签发报核结案通知书、《料件进出口平衡情况表》和根据实际发生情况持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的核销手续:

a、剩余边角余料内销、复出口和退港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及EDI系统查询结果打印;

b、报核情况的EDI系统查询结果打印;

c、进口料件内销、退港、复出口和损失等对应进出口报关单及EDI系统查询结果打印;

d、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核销资料。

提醒:

企业发生延期核销或延期报核情况的须于申请延期的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海关批准证明。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填报要求

进料登记册号:

应录入实际手(账)册号(录入规则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填写要求)。

剩余边角余料:

a、内销征税的应根据海关核定的价格填报。

b、退港的按实际金额填报,不能准确核算实际金额的,按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所列金额为填报依据。

c、复出口的应视为出口销售申报免抵退税出口明细,不在核销申请表填报。

结转至其它手册料件:

采取纸质手册或电子手册管理模式的企业应填写手册核销后的余料结转实际金额,不能准确核算实际金额的,按余料结转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所列金额为填报依据。

采用电子账册俄EDI管理模式的企业,应将报核的库存料件实际价格作为申报金额,不能准确核算实际金额的,按“本次报核本期库存”料件数量乘以对应备案单价确定。

进料内销:

按进口料件实际价格计算及填报“其他调减料件”。

进料复出口:

进口料件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发生退运的,按进口料件实际价格计算及填报“其他调减料件”;因售后服务需要而发生的进料复出口应作为出口销售业务申报免抵退税出口销售,不调减免税进料。

进料退港:

按进口料件实际价格计算及填报“其他调减料件”。

上述进出口情况如已在日常申报进出口明细数据中申报,则无需在核销申报表中填报。

但仍需提供相关报关单等资料,并说明已申报情况(包括报关单号、对应申报所属期、申报表名单及填写序号等)。

如日常申报进出口数据有误的(比如申报实际价格不准确,间接出口业务实际未报关等),可在核销申报时进行调整,并书面说明情况。

如发现已核销的手(账)册申报数据有误或因海关查处等原因,需调整已核销手(账)册申报数据的,应以调整当期在用手(账)册号申报,并在相应进出口明细申报表“备注”栏注意原手(账)册号。

(3)核销当月免税进口料件的申报要求

企业在旧手(账)册核销、新手(账)册同时使用的情况下,当月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时应包括三部分内容:

填报旧手(账)册核销前当月进口的免税进口料件明细数据,手册号填写为旧手(账)册号;

填报旧手(账)册核销时转入下一手(账)册的余料结转数据,虚拟一笔免税进料记录,金额为余料结转实际金额总额(不能准确核算实际金额的,按余料结转对应的进口报关单所列金额为填报依据),手册号填写为新手(账)册号,备注栏填写“YLJZ”;

填报新手(账)册当月进口的免税进口料件明细数据,手册号填写为新手(账)册号。

企业应在填报当月《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登记核销申请表》后,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据以计算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进项税额转出金额。

三、新旧申报审核办法过渡处理要求

1、各生产企业必须在4月份申报期办理免抵退税申报前完成申报系统设置。

2、已启用并申报过进出口业务的手(账)册,自2012年4月1日起一律以实际手(账)册号申报新发生业务,不再采用虚拟手册申报。

该手(账)册核销时,遇“实际分配率”超出系统设置范围(-99.99999%至999.99999%)时,应将超出范围的免税进料数据结转至新手(账)册申报,结转金额=复出口货物实际出口额×(手工计算的实际分配率-系统计算的实际分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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