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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老旧小区改造安全措施方案附件

FEB2019//PREPAREDBYDAVIDSMITH

附件

 

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

(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月

前言

本导则依据《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近年来我省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实际情况,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编制。

本导则在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以往我省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省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建筑物本体修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小区环境提升整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改造过程进行风险控制,保障小区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提高小区的安全管理水平。

1.总则

1.1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范围内以下住宅小区改造:

1.2000年前建成、主体结构安全、公共基础设施缺失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老旧住宅小区,鼓励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市、县(区)结合实际同步推进老旧街区、老旧片区改造。

2.同步改造2010年前建成的部分基础设施不完善的小区、街区和片区,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

3.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1.2改造原则

1.2.1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重点解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安全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消防等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改善基本生活需求,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1.2.2老旧小区在改造过程中,应尊重、保护和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区文化、街巷道路和特色景观,结合自身基础条件和居民切实意愿,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

注重特色营造,融入特色文化元素,彰显城市人文理念和风格特点,形成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经验。

1.2.3坚持整治与管理结合原则,在完善硬件配套设施的同时,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业委会成立一个、综合整治推进一个、物业管理建立一个,避免重复施工影响居民生活。

1.2.4坚持先急后缓原则,对于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需求高的小区先行改造。

1.2.5坚持整治改造为主,兼顾提升改造,在重点组织对老旧小区进行以水、电、气、通讯网络、市政道路排水、绿化环境、停车场等设施进行整治改造的同时,兼顾“适老化”和节能等提升改造。

小区内配套公共设施可新建、扩建,亦可置换改造。

1.2.6对相同且相邻小区,可考虑整合提升,追求效益最大化。

1.3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应具有可持续性,与城市的长远规划相结合,充分挖掘现有社区特色和资源。

优先选择综合改造的方式,更新改造要有针对性,且在经济和技术上可行,更新改造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并为今后留有余地,更新改造部位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1.4城市老旧小区改造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建筑物本体修缮

2.1外立面改造。

建筑外立面更新改造应遵循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符合区域风貌控制规划、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的原则,不得影响原有建筑的日照、采光、通风、结构安全、防水,并慎重使用外加铝单板,原则上使用涂料等。

屋顶、外窗和外墙进行更新、改造的,更新、改造后的屋顶、外窗和外墙的节能性能应符合《福建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福建省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DBJ/T13-159)的相关要求。

2.1.1外门窗

1.更换采光、隔音及密封性不能满足节能要求的老旧门窗,有条件的改造增加外窗遮阳设施,改造后的门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及传热系数等级符合节能设计标准。

2.楼梯间等公共部位外窗,可结合外立面改造选用普通外窗。

2.1.2拆除私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对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危及房屋安全的应恢复原状。

对老旧小区内原有老旧外设防盗网进行拆除,并根据外立面改造形式,结合空调位设置窗套或隐形防盗网。

2.1.3楼内外饰面

1.楼内公共区域原有墙面破损严重或老旧污损均做涂料粉刷;原有墙面保存尚好或为块材饰面,可保留修复。

2.楼外原饰面材料为涂料饰面的可在原饰面做修复翻新,其他外墙饰面可根据确定的外饰面选定保温材料。

原有墙体材料为水刷石时,施工时应铲除原饰面材料,按施工工艺要求完成外墙保温的改造,由于无法恢复原外饰面的做法,外饰面材料可根据小区整体设计的要求选用。

3.高层建筑的外饰面宜优先选用涂料、饰面砂浆等轻质材料。

4.建筑散水沉降或破损问题应进行修复与改造。

2.2屋面整修。

在不影响房屋结构、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增设防水及保温系统以满足节能、防水要求。

2.2.1屋面形式。

屋面形式尽量不做改变,如需改造可根据小区实际需求,或结合市政街道外立面景观改造做相应改造。

且应满足原结构安全为前提、并应考虑福州地区抗风设计要求,避免台风造成影响。

2.2.2防水节能

1.老旧房屋屋面防水层存在漏水现象或15年内未有过防水改造的屋面,可考虑重新铺设防水层及保温层。

新增屋面保温材料的性能应满足相应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且满足消防的防火要求。

2.原屋面防水层完好,且使用未超过15年,承载能力满足安全要求时,可直接在原防水层上加铺保温层。

2.2.3防雷

1.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进行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2.对已设置防雷措施的原建筑,检测其防雷接带器、引下线是否保持电气联通,对破损的接闪器应进行修复,对破损的引下线沿建筑外墙新设、明装,具体做法应满足规范。

3.按规范要求需设置防雷措施而未设置的老旧建筑物,应增补防雷措施。

设防雷接闪带,明装引下线及人工接地装置,设总等电位联结端子箱,要求所有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应与其进行等电位联结,接地电阻满足规范要求。

4.如果有外立面改造的并需要设置防雷设置的旧建筑,如果新增加突出屋面的金属构筑物体(如铝单板)应与原防雷接闪带电气连接;如果有新增竖向外立面的金属构筑物如铝单板,构筑物内的金属支架应与防雷引下线电气连接。

2.3楼体附属设施规整。

检查修缮楼内公共部分既有的消防设施,清理楼道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取消垃圾道。

2.3.1清理疏散通道现杂物,恢复原有通道宽度,恢复原有建筑功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2.3.2楼梯及建筑物内公共空间内部装修设计应根据功能需要,并按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确定。

如有地坪破损起尘、墙面地面渗漏等问题,应进行相应修复。

2.3.3地下工程的排水管沟、地漏、出入口、窗井、风井等,应采取防倒灌措施;

2.3.4对发现的结构构件的裂缝、沉陷及结构表面的侵蚀、风化、疏松、脱落、掉角等损坏,应进行修补。

修补钢筋混凝土结构时,应采用不低于原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微膨胀混凝土。

对锈蚀变形严重的难以修复的钢结构构件可拆除并更换新的构件。

2.4楼道整治。

对楼道、小区底层公共区域和底层杂物间外墙、门等进行清洗粉刷装饰装修。

更换单元防盗门和对讲系统;整修楼梯扶手、栏杆楼道,修缮、添置破损台阶、楼道路灯。

1.对楼道墙面的小广告、污渍涂鸦应进行清除,做到干净整洁。

2.对于阴暗潮湿、面层剥落的楼道,将墙面原饰面材料铲除后重新粉刷。

3.对于休息平台处围栏,锈蚀严重的铁制构件应拆除更换。

4.对于缺少扶手、缺少楼层标识、踏步光滑、缺乏照明的楼道,需要新增适老化设施便于老年人使用。

2.5电梯增设

2.5.1对设有电梯的住宅应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对老旧电梯作相应维护保养,如有长久失修电梯,可根据需要考虑更换。

2.5.2未设电梯的多层住宅,在不影响日照、采光、通风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根据相关规定鼓励增建电梯,有条件的情况可考虑容纳担架空间。

2.5.3加装电梯需根据现状具体情况进行调研,结合使用要求和原有建筑的既有条件,合理确定电梯加装位置和结构形式,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改造方案。

3.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3.1雨污分流系统改造。

梳理小区内地下地上、楼外的雨污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与小区雨污管网接驳的市政管网,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更换破损窨井盖,清淤、改造化粪池。

实施排水管网的疏浚和改造,解决与市政管网的接驳问题。

3.1.1污水管线改造

1.对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的疏通清淤,接入市政污水主管网。

对破损及淤堵管段进行重点检查,更换或重建局部管道和检查井、井盖,污水管道管径不小于d300,管材可采用HDPE管、环刚度不小于8KN/m2、电热熔连接或者采用球墨铸铁管、C30橡胶圈承插连接,管道覆土不小于0.7米。

2.因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导致堵塞破损的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按现行规范更换,以达到日常使用及运行要求。

3.对有渗漏损坏情况的化粪池应进行维修或更换。

化粪池的位置应便于机动车清掏,并不得影响现有建筑基础安全;营业餐厅的含油污水应经室外地下隔油池后方可排入污水管道。

4.污水排水不畅出现倒灌或排出管管道标高低于市政接口标高时,应设置提升装置。

3.1.2雨水管线改造

1.对雨水管道以进行全面的疏通清淤,接入市政雨水主管网。

对破损及淤堵管段进行重点检查,更换或重建局部管道和检查井、井盖,且雨水污水井增设防坠网,接入市政井前设置沉泥,雨水管道管径不小于d300,管材可采用(同上)HDPE管、环刚度不小于8KN/m2、电热熔连接或者采用球墨铸铁管、C30橡胶圈承插连接,管道起点覆土不小于0.7米。

2.因建设标准低、使用时间长导致堵塞破损的雨水管道线及附属设施,按现行规范更换,以达到日常使用及运行要求。

3.当小区处于低洼地段,雨水排水不畅出现倒灌或排出管管道标高低于市政接口标高时,应设置提升装置。

4.小区内雨水口的设置应根据雨水回渗利用、园林绿化、景观的要求合理布置。

3.1.3楼内给水、排水管道改造。

改造后的给水排水系统应满足《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及《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要求,并根据老旧小区特点参照执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1.雨污分流从源头进行改造,尽量避免将阳台排水接入雨水立管。

阳台应采取有组织排水措施,当阳台设有洗衣等设备时,应设置专用给水、排水管线及专用地漏,阳台楼地面均应做防水。

2.为避免入户查表,装在户内的水表改至户外,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改为远传水表。

3.高层住宅给水系统的生活高位水箱,可改造或取消(结合给水泵房改造采用供水装置直接供水),高位水箱如若改造,则要考虑改变材质或增加内衬等措施;如保留的情况下,增加消毒器。

4.对楼内厨房、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及支管可进行拆除更新。

在设置洗衣机的部位采用能防止溢流和干涸的专用地漏。

5.排水立管和支管应采用超静音或其它降噪的塑料管材、柔性机制排水铸铁管,减少水流噪音污染。

6.空调冷凝管应进行整合,增设空调冷凝管系统,且接入雨水系统。

3.2水气电改造。

对供水、供气、供电管线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或燃气市政配套未到位的老旧住宅小区,实施同步提升改造,三表出户,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改造。

3.2.1供水管线改造

1.地下管道陈旧并有不同程度的腐蚀和结垢,造成水质差、供水不足、跑漏严重的老旧小区,应按现行规范对小区地下给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水表井、阀门井等)进行更换,改造后的管网应满足生活用水的使用要求。

2.室外给水管道DN80及以上管道采用球墨铸铁管、DN80以下采用衬塑管或内衬不锈钢复合钢管。

严禁小区自备井水源供水管道与市政给水管道直接连接。

3.应按用水性质及管理要求设置计量装置。

如景观、绿化、设备用房等处应单独计量。

4.当老旧小区长期供水压力不足时,应根据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条件分析压力不足原因,合理确定供水方案。

5.实现“一户一表,一户一阀”,水表出户率达100%。

入户水表统一规整布局在楼栋入口处,更换损坏的表阀。

6.二次供水设施。

维修清理二次供水设备,修补、改造、增设屋顶水池水箱,满足防水防漏要求、安全防护要求及用水卫生要求。

有条件的小区,可更换为环保节能型全自动二次供水设备,保证水质安全、水压稳定。

3.2.2消防水源、管线和设施设备改造

1.应检查修缮小区公共部分原有的消防设施,并保证其完好、有效,同时消防水源应与生活饮用水独立分开。

2.小区公共部分未设置消防设施的,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有关消防技术规定增设相应的消防设施。

3.原有消防水源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应通过改造使其满足国家规范要求。

3.2.3燃气管线

1.对已通气老旧小区的燃气楼幢调压箱、立管,因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的,设置防车辆冲撞栏加以保护。

2.对具备安装燃气管道条件的老旧小区,结合提升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同步铺设小区地下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尽可能沿着建筑物外墙架空敷设。

3.楼幢燃气立管宜沿着建筑物外墙敷设,明设的燃气管道应美观、整齐,不影响通行。

4.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类管线单位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时间,力求做到同步施工,同步开挖,减少扰民。

同时,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整治期间地下燃气管线安全保护工作。

5.要协调和支持小区红线外的各类市政管网的接口及管线延伸段破路施工,做到旧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即时完工、即时运行同步增设标识标志。

6.小区改造涉及沿街店铺装修,因景观需要统一,燃气立管位置的景观施工应根据设计院改造方案实施,方便日常维护检修。

3.2.4电力、电信管线

1.规整线缆。

小区内架空线路改造应结合小区改造建设同期实施,有条件实线全缆化小区可结合道路同步改造,实线电力通信线路埋地敷设,条件受限小区,可采用耐腐蚀的桥架将线路集中规整敷设,达到安全,与环境相协调。

2.室外电缆埋地应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中“室外布线”进行改造。

3.电力排管一般选用海泡石纤维水泥管、玻璃钢管或硬质PVC管,过街管一般采用涂塑钢管或玻璃钢管。

4.实施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后电缆线路中的地面上或墙上低压Л接箱应绝缘化,一般选用带熔断器的负荷隔离开关,回路数不宜超过4路。

有景观要求的地区可采用地下低压电缆分支箱。

5.通信排管一般应选用多孔管或预制混凝土标准块。

6.小区低压电缆当需要更换时应选用阻燃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涉及到消防系统改造需要采用阻燃耐火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

7.实行“一户一表”,每套住宅应按户设置计量电表,低层、多层住宅宜采用底层集中安装电表方式。

集中安装确有困难时,可采用分层集中安装。

8.老旧小区公共用电宜考虑新能源汽车、电动车的充电设施,设施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3.3小区道路整治。

整治翻修小区破损道路,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要求,对路面公共停车位、休闲广场、人行道等优先采取透水砖、植草砖方式进行铺设,达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路牙整齐无缺损。

3.3.1人行道

1.人行道设置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

应采用节能、环保的透水砖铺设,并设置照明,有条件的应种植人行道树,完善林荫道建设。

2.周边地块施工或者管线改造引起路面破裂,凹陷问题,路面不平整,影响居民步行舒适度,通常是造成路基损坏,应及时进行整改,小面积破损采用原路面结构进行恢复。

3.人行道不应随意放置影响行人行进的障碍物,应进行规范化设置。

4.人行道应根据小区出入口的设置调整人行道结构以满足结构要求。

5.小区内的道路结合海绵城市技术理念。

透水铺装路面设计应满足路基路面强度和稳定性要求。

路面标高尽量高于周边绿化带,对道路中间绿化带也应考虑渗水。

停车区域应采用透水砖,且下部地基也采用透水材料,保证雨水的可渗透性。

通过适当设置高差,使得雨水形成路面——绿化带——透水砖区域——集水井的合理渗流路径。

3.3.2车行道

1.车行道设置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

对于路面小面积破损情况,应采用原结构材料进行修补。

对于大面积破损的路面,考虑到施工周期短、对居民生活出行影响小等需要,建议采用沥青路面。

减少井盖的设置,降低噪音。

2.周边地块施工或者管线改造引起路面破裂,凹陷问题,通常是造成路基损坏,应及时进行整改,小面积破损采用原路面结构进行恢复。

3.3.3路网优化

1.更新后的道路宽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小区路面宽度宜为6米到9米,组团路路面宽度宜为3米到5米,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不宜小于2.5米,小区内尽端式道路的长度不宜大于120米,大于120米时,应在尽端设不小于12米乘12米的回车场地。

2.道路横断面设计应优化道路横坡坡向、路面与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绿地的竖向关系等,路面排水宜采用生态排水方式。

更新改造时,进行适当的竖向优化,使路面坡向绿化带或周边绿地。

有路缘石遮挡的小区道路,可结合原道路雨水口间隔将路缘石做开口更新改造,将雨水引入绿地内,并更新改造原道路雨水口为绿化带的溢流口,衔接雨水管网系统。

3.4通讯设施建设。

5G基础设施建设。

强弱电线路“入地”改造与管线规整,梳理小区内弱电管线,规整原有乱拉乱接明线,拆除无用缆线,走线尽量隐蔽,对新增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实行统一设计、统一走管,集中设置室外、楼道内光纤分配箱,同步建设5G基础设施,杜绝反复开挖、拉线。

室外架空线路和外墙悬挂线路原则上全部实现地埋敷设。

不具备下地条件的,可通过装饰性遮挡或入槽盒或套管或桥架等方式进行有序规整,符合安全要求及横平竖直美观要求。

跨越道路的管线、桥架高度,必须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

3.5信报箱。

根据小区的使用需求状况,清理楼道内散布的信报箱,并集中布置。

3.6停车设施整治

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规范停车秩序,基本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停放。

规范提升电动车充电设施,确保用电安全。

3.6.1充分考虑小区停车现状,有条件的可以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尽可能满足小区实际停车需求;重新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位。

对小区内停车配比、绿化面积应设置合理上下限。

停车位数量不宜小于居民户数的20%且不宜大于居民户数的70%。

3.6.2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规范非机动车的停放,在架空层处设置自行车停车位等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3.6.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补建新能源机动车停车位,配套对应充电桩与充电位置,进行风险控制,保障电动车、汽车充电安全,以便于国家政策相匹配,由小区按时间停滞收费管理。

3.6.4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

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内,充电插头应满足充满电可自动断电设施及智能化管理,用电应满足《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范要求,同时区域需配置相应烟雾报警设施及灭火设施;电动车停放区域应作相应管理,方便使用并提高使用效率。

3.7环卫设施与垃圾分类

统筹推进老旧小区垃圾分类,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按标准配建垃圾收集点,合理设置密封式垃圾桶(箱)或垃圾分类厢房,明确大件垃圾、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

改造原有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等设施。

改造提升小区原有附建公厕。

垃圾分类收集

3.7.1对小区内垃圾进行分类并清理,根据不同成分可分为:

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及其他垃圾四类。

3.7.2根据小区实际情况,设置分类垃圾桶,合理设置垃圾桶数量与位置,布置于小区各楼栋相应位置,应做到使用方便、美观、卫生,同时垃圾收集设施容量应考虑满足日常使用需求,垃圾桶采用易清倒、简单经济的垃圾桶形式。

3.7.3拆除小区内原有不达标、卫生条件差的垃圾房、垃圾池,封堵楼道原有垃圾道。

3.7.4根据小区整体布局情况,重新规划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采用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标准化分类垃圾桶(箱)。

小区内垃圾桶不宜放置在绿化带中,以免造成后期清扫问题。

垃圾桶所处位置及周边,可采取透水混凝土路面,方便清洗排水。

3.7.5在小区的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牌》,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宣传垃圾分类工作。

3.8消防安全。

清除消防通道上的障碍物,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8.1原小区无设置消防通道,需根据小区情况,优化调整小区入口宽度,及小区内道路宽度和道路转弯半径,满足消防通道要求。

3.8.2原小区有设置消防通道,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隔,禁止消防通道堆放各类杂物及停放车辆。

3.9安防设施提升。

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在小区出入口及重要节点设置安防监控探头,并配置监控室等。

监控探头所在位置应视野开阔、无明显障碍物或眩光光源,保证成像清晰。

3.9.1小区安防设施的改造可参照《福州市小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标准》的相关规定。

3.9.2小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根据小区的现有实际情况,如原大门为老旧铁艺大门,对其进行除锈并重新喷漆,若生锈情况严重,影响日常使用,则对其进行更换;如原大门为开敞大门,根据需要设置行车匝道或电动伸缩门并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并配置岗亭门卫进行控制。

3.9.3小区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且应接消防控制室,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周界、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区域设置监控探头。

视频监控系统接入物业值班室、街道综治维稳中心或派出所三级平台,监控录像保存期限不少于30天。

3.9.4楼栋单元门应安装门禁系统。

2.门禁系统应具备对讲功能,为访客和主人之间提供双向通话,并由主人遥控防盗门的开启。

信号接入物业管理中心。

3.可选用可视对讲系统,可视对讲系统应保证夜间来访者图像显示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门口机宜具备密码开锁功能。

设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可选用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可具备向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紧急报警功能。

室内机可选用具有防盗、燃气泄露等报警功能的可视对讲户内机。

4.当疏散楼梯和走道的指示标识和火灾应急照明出现损坏和缺失时,应予以修补和更换。

用于消防扑救的消防设备,消防器具和消防系统,应定期检查与维修,出现问题时应进行整体更新改造和局部维修。

3.9.5已有安防设施的小区保持现状,并进一步完善。

缺失以上功能的小区,应进行布置,特别是重要节点应予以增补完善。

3.10无障碍设施。

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修复单元入口坡道、台阶和楼梯踏步、扶手,完善无障碍设施。

3.10.1居住区道路应满足无碍设计要求。

3.10.2居住绿地内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及建筑物类型包括:

出入口、游步道、休憩设施、儿童游乐场、休闲广场、健身运动场、公共厕所等。

3.10.3公共区域的主要出入口应设置为无障碍出入口;有3个以上出入口时,无障碍出入口不应少于2个。

3.10.4基地地坪坡度不大于5%的居住区,居住绿地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地坪坡度大于5%的居住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居住绿地。

3.10.5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居住绿地,宜靠近设有无障碍住房和宿舍的居住建筑设置,并通过无障碍通道到达。

3.10.6居住绿地内的游步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轮椅园路纵坡不应大于4%;轮椅专用道不应大于8%。

3.10.7居住绿地内的游步道及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如亭、廊、花架等休憩设施不宜设置高于450mm的台明或台阶;必须设置时,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并在休憩设施入口处设提示盲道。

3.10.8绿地及广场设置休息座椅时,应留有轮椅停留空间。

3.10.9未做无障碍设计的住宅,其出入口应增设供轮椅通行的坡道。

4.小区环境提升整治

4.1小区绿化。

根据老旧小区内外的环境特征、绿地条件和居民的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小区功能用地与绿化用地的需求和平衡关系,合理进行整体景观规划设计,补植裸露绿化地,拆墙透绿,营造绿荫空间,提高小区整体绿化质量和绿化水平。

小区内原有的树木和绿地应尽量保留和利用,可结合各类可利用的平台、屋顶及墙面增加立体绿化。

新增绿植应选择好管养、易打理的本地植物品种。

对小区内现有树池进行生态化改造,可覆盖网格式透气护栅或者增设休闲座椅,材质可采用铸铁、防腐木、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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