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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集成方案

1总集成方案

1.1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四级联网系统工程概述

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是当前公路头号杀手,大量超过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运输车辆上路,致使公路严重损坏,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且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从6月起,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在全国集中展开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6月开始,探索建立治超长效机制成为开展全国治超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建立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又是支撑治超长效机制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手段,因此国务院和交通部近几年下发的治超相关文件中,无一例外强调建设和完善这一网络的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0号)中,明确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超限超载检测站,逐步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长期、有效的监控检测”。

2月,交通部下发《关于做好治超检测站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交公路发〔〕46号),为使治超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一体化,治超信息系统应符合《全国治超信息系统数据交换标准》。

9月,交通部《关于开展全国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运输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528号)中指出:

“加快超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省级行政区域(以下简称省)内超限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在此基础上,依托部级数据交换平台,争取在两年内实现部、省、市/县、站四级超限信息系统全国联网,促进全国Ⅰ、Ⅱ类检测站和省级管理中心所有超限信息实现适时交换和全国共享,为加强非法超限运输联动治理、方便公路车辆便捷运输提供综合信息服务”。

10月,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577号)中强调:

“加快推进本地区治超检测站点的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加快推进本地区治超管理信息系统与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特别是要及时交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有关信息,促进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和联防联治。

为响应国务院、交通部等上级管理的统一要求,从开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豫政办【】56号),标志着河南省进入了治超长效机制的逐步建设阶段。

,河南省治超办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治超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部署全省区域联合治超,同年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行驶公路办法(征求意见稿)》,从而将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在此过程中,河南省的治超工作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而且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经验、管理经验等。

但不可否认的是长效机制依然不够到位,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治超检测手段还不够健全,特别是信息手段,这些都阻碍了科技治超的发展。

但由于超限检测站点信息系统未能全面实行联网管理,各地超限管理信息图像、数据和视频格式不统一,未能实现适时交换和共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全过程监控和联防联治。

同时,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户外执法使治超执法人员权力过于集中导致以权谋私,车户寻衅滋事、聚众闯关、暴力抗法等案件层出不穷,执法人员操作不规范、人为的填写数据,治超执法过程中人情干扰严重等现象,给治超工作带来很多困扰。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超限检测站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改进行业形象,提升全省治超工作科技水平,确保有效治超和公路及桥梁的安全畅通,河南省拟实施超限检测站四级联网系统工程,完成我省超限检测站省—市—站三级联网,并为将来与部级超限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联网预留接口,以规范、完善和统一市级超限检测信息分中心及站级超限检测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图像的实时传输和共享。

经过建设全省超限检测信息整合平台,包括数据平台和联网监控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超限检测站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同时为调整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提高决策水平。

1.1.1工程项目整体概述

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管理的意见》(豫交文【】290号)文件,要求“全力推进环豫界公安、交通联合检查站建设”,“按照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公安部门负责在省界收费站广场建设联合检查站主体结构工程、检测车道、大棚等设施;交通运输部门提供收费站广场用地,增加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不停车预检系统)、称重检测系统、超限车辆闯岗抓拍系统、执法信息自动抄告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五项功能,增加交通元素标志牌等”。

在现有已完成四级联网(省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我省治超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四级联网系统工程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和重要路段的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

进行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四级联网系统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超限检测站点治超信息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执法文书自动抄告系统、超限车辆闯岗抓拍系统、非现场执法系统;配建标志标线及管线等。

实现超限检测站内各类治超数据的采集、处理,并上传至省治超管理中心。

经过全省治超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最终实现以省级治超管理中心、市县级监管点、超限检测站(检查站)为节点的三级治超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河南省公路治超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堵塞漏洞,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

1.1.2省级平台建设现状

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四级联网系统工程省级平台的主要建设内容是:

1)搭建我省治超信息系统网络平台,实现省厅与超限检测站、市/直管县(简称市县)的网络互联互通,并实现与交通运输部治超网络互联。

2)建设省级治超硬件平台,实现对全省治超数据的汇总、监控和存储。

3)建设全省治超信息软件系统,实现对全省治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处理。

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超限检测站的规范化管理,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能力,同时为调整和制定政策提供依据,提高决策水平。

4)实现与各相关职能部门、交通运输部治超数据的共享。

根据厅行政执法局治超工作的需求,自7月四级联网省级平台试运行开始,开始逐步将具备条件的超限检测站接住至省治超管理中心。

截止5月,除了停运、迁址、未建的超限检测站,对已移交新执法机构的超限检测站,具有接入条件的,已全部接入到省级治超平台中。

共完成了全省18个市、10个直管县、94个超限检测站的网络连接,其中上传至省厅的超限检测数据有:

71个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信号接入、89个超限检测站执法信息抄告数据采集、59个超限检测站低速检测数据接采集、3个超限检测站高速预检数据采集。

在四级联网省级平台建设过程中,根据迎国检工作的要求,省厅建立了治超执法与计重收费信息联动机制,经过开发数据处理和接口模块,定期将联网中心高速公路的终端计重数据导入四级联网系统中,纳入治超执法范围。

当前,根据执法局工作需要,完成了与联网公司的数据接口开发,可将计重收费信息实时导入至四级联网数据库中。

四级联网省级平台建设还完成了与运政信息系统、与微信公众号、普通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系统、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系统和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了相关数据共享。

同时,实现了与交通运输部的数据对接,预留了公安、工商等治超职能部门的数据接口。

1.1.3省治超硬件平台现状

VPN专网经过机房外网统一端口进入核心交换机,2台VPN设备做双机集群,确保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系统中防火墙旁路部署,对三层交换机上所有数据进行监测。

省级硬件平台现有主要网络和视频编码设备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设备品牌

采购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WEB防火墙

深信服

AF-1880-WAF

1

2

VPN防火墙

深信服

VPN-4050-H4

2

3

视频解码器

大华

DH-NVS1604DH

4

4

视频网关

海康威视

ivms-8201e-vag

1

1.1.4全省治超软件系统

根据数据的来源和业务类型不同,全省治超信息系统可划分为两级:

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和省市级治超信息系统。

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包括治超信息数据采集和执法文书制作;省级治超信息系统是对超限检测站采集的基础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和汇总,是对本省治超工作全面监督、管理并辅助管理人员决策的信息管理系统。

上述两级系统密不可分、互为依存。

前端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为省级治超信息系统提供治超基础数据,这些治超基础数据经省级治超信息系统综合汇总、分析后反馈至各职能管理部门(运管、公安、质检等部门)。

省市级治超信息系统不但具有查询、汇总、报表等基本功能,还能实现数据分析预测、辅助决策功能;实现业务处理自动化、标准化,提高执法规范化及行政效率;实现数据共享和实时动态监控。

治超业务软件从业务应用主体上分为三个层次,即省级、市县级、站级,每个应用主体经过网络实现治超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河南省治超信息软件系统包括超限检测站基础数据获取和综合监管两部分。

✓超限检测站经过超限车辆闯岗抓拍系统、执法信息自动抄告系统和音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语音实时对讲)获取基础数据。

✓综合监管包括:

省级治超信息系统、市县级治超信息系统。

主要实现称重数据的实时监管、综合查询、分析、报表制作功能,卷宗查询与监管,以及其它治超业务的信息管理。

这些系统相互配合形成完善的管理闭环,为综合治超的信息化、智能化提供有力的保障。

在省治超管理中心全省治超软件信息系统,实现对全省治超数据的采集、统计和处理;与运政网、执法人员及证件管理等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相关数据共享;与交通运输部的数据对接,实现治超数据的上传;预留公安、工商等治超职能部门的数据接口;进行全省治超软件系统的权限管理、站点管理、基本信息维护管理。

根据超限检测站硬件设备的条件,在超限检测站部署超限检测站治超软件系统,实现对超限检测站各类治超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的采集;实现执法文书的制作和抄告信息的上传。

具备建设内容分为不停车预检系统、闯岗抓拍系统、执法信息抄告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四大功能子系统。

省治超信息软件系统的应用级别为省、市、县/区三级,系统在实现上采用B/S结构,建成后部署在省通信指挥中心提供的治超应用服务器中;系统中所涉及的业务数据主要来自全省各超限检测站,包括过车检测数据、超限执法数据、音视频监控数据,以上数据均经过治超数据交换接口集中存储于省厅治超数据库中;有少部分数据来其它系统,包括超限运输许可证数据、从业资格证信息等;系统中涉及到与其它业务部门进行数据交换的部分,经过开发软件接口实现。

1.1.5全省治超网络平台

全省治超网络平台是在公网的基础上搭建VPN专网实现的,为各超限检测站治超数据、视频监控图像上传提供传输通道,为各职能执法部门、各超限检测站进行业务对接提供通路。

全省治超网络平台拓扑

1.1.6超限检测站现状

根据对全省超限检测站的调研,超限检测站治超硬件设备普遍存在设备老化、缺少自动采集设备、监控不到位等现象,虽然已部署四级联网站点检测软件,由于缺少对应的硬件支撑,无法有效发挥四级联网系统的监管作用。

主要状况如下:

1)各站点场外设备都设有磅秤,多数采用轴重仪,少数采用大地磅,作为复检磅秤,并将检测结果作为执法依据。

但当前使用的磅秤,普遍使用年限较长,部分站点磅秤使用年限甚至长达之久,称重传感器仍可正常使用,但配套的仪表以严重老化,甚至故障无法使用,并存在厂家已停止售后的现象,无法提供仪表的接口协议,致使四级联网一期站点检测软件无法采集称重数据;部分仪表无法保证称重数据精度,造成称重数据的不准确,有可能导致执法纠纷,并无法实现省、市、县治超执法机构对站点数据的有效监管。

2)超限检测站安装的车辆分离器有光栅分离和线圈分离两种,多数站点使用地感线圈进行车辆分离,地感线圈使用寿命短,灵敏度不高,易造成误判、错判等。

3)少数检测站具备车辆分离器、光栅分离、车牌抓拍识别仪、LED信息显示屏等基础设备,可是各站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厂家均不同,且采用的设备老化严重,技术落后,部分设备已无法正常工作。

如车牌抓拍识别仪技术落后,采用模拟摄像机和车牌识别单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车牌识别,识别率较低。

多数站点未配置车牌自动识别设备,车牌号仍需值班人员手动输入,降低了工作效率,且无法保证车牌信息的准确性,造成了工作漏洞。

4)大多数超限检测站虽都已经安装监控摄像头,但安装数量、安装位置不合理且不统一,且部分监控摄像头技术标准不能满足省厅联网要求。

5)各超限检测站站的执法文书信息抄告设备普遍仅有计算机和打印机,大多没有配备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等提高文书制作效率的设备,执法人员需使用其它外接设备拍照取证,再导入执法计算机进行文书制作,并只能手动输入各种信息,降低了工作效率,并易出错。

6)各超限检测站普遍没有安装逆行闯岗抓拍系统和不停车预检系统,对闯岗车辆无法进行监管。

2.1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2.1.1系统功能描述

执法信息自动抄告系统建设:

经过部署低速称重仪表、车牌识别摄像机、信息显示屏、高拍仪、信息抄告和执法文书制作计算机终端等设备,实现称重精检、轮轴与车牌识别、执法文书自动生成、信息储存自动上传。

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经过部署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等设备,实现视频监控、语音监听与对讲、音像存储调阅、远程应急指挥的功能。

超限车辆闯岗抓拍系统建设:

经过部署由车辆检测仪、地感线圈、闯岗抓拍和逆行抓拍摄像机等设备,实现对闯岗和逆行超限车辆拍照取证的功能。

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

在重要路段经过技术手段获取过往货运车辆称重检测信息,自动判别车辆是否超载,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同时将违法信息抄告至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

省厅非现场信息管理子系统建设:

在省四级联网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上,开发部署非现场信息管理子系统,实现对全省非现场执法点数据的采集、监管和统计,并与全省治超软件系统进行对接,数据共享至全省治超软件系统中。

2.1.2系统性能要求

系统可用性

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四级联网系统工程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涉及到对货运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处罚和管理,可用性要求,要求高可用性≥99.99%,系统需确保7×24小时连续高效运转。

系统响应时间

根据工程心理学的相关理论,考虑到不同类型用户对响应时间的忍耐程度,结合治超业务对系统响应时间的要求,综合查询和分析要求系统5~7s内完成,复杂查询的结果需在10s内获得。

业务处理量要求

日常监管方面,系统的日均查询业务量处理能力应能满足名用户,业务处理高峰期访问量可满足平均访问量20倍的能力。

系统扩展性要求

随着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四级联网系统需求的不断拓展,管理部门也将不断产生新的需求。

应用系统的建设不可能一步到位,这就需要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

因此在系统设计和建设上要充分考虑今后一段时期内的拓展需要。

另外还需要满足同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系统的衔接和扩展要求。

系统存储要求

本工程因为涉及超限数据和逆行抓拍数据两大类数据,涉及不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存储周期,不同的数据产生存储量的大小均有所不同。

根据各部门对数据存储要求:

数据≥2年,站点视频监控存储≥30天。

质量特性要求

由于本次工程主要功能是用于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因此对系统质量提出了较高要求。

质量特性要求主要包括易维护性、可扩展性及易用性。

易维护性:

本项目的相关功能需要求系统的维护性要比较高。

由于使用者可能会根据实际的需要,建立一些简单的系统维护。

因此要求系统操作员能够经过简单的培训后,能够独立进行日常系统维护。

可扩展性:

随着超限检测站不断增加,系统的建设规模随之发生变化,本项目要求系统据有可扩展性。

易用性:

易用性包括对使用者的易用和对系统管理员的易用。

使用者:

要求使用者能够经过简单的培训或经过相关的帮助文档即可使用系统。

系统管理员:

对于系统管理员要求在经过简单的培训后即可完成超限数据的查询分析等工作。

系统安全要求

本工程所建系统所管理的数据包括超限检测数据、超限站逆行抓拍数据和视频监控数据,具有一定信息安全保护要求,一旦信息泄露或者系统被破坏,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不会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因此,建议在系统安全上应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

系统接口要求

系统接口要求主要分为两类,内部接口要求与外部接口要求。

内部接口要求主要包括本次工程中应用系统中各主要子系统的接口,主要包括视频监控系统、超限车辆闯岗抓拍系统、执法信息自动抄告系统接口等。

外部接口要求主要包括与外部相关系统的接口,主要包括与运管接口、与公安交警接口、与工商安监等其它行业部门接口、与交通运输部接口等。

2.1.3系统建设要求

纵向互联、横向互通

计算机网络系统要求利用治超网络平台链接至超限检测点、市县级治超管理机构、省级治超管理机构的传输平台,为各超限检测站治超检测数据、视频图像上传提供传输通道,为各级管理部门与辖内各超限站或下级管理部门进行业务对接与日常管理提供通路。

执法数据省级集中

要求实现超限检测点治超违法数据、执法和抄告等数据上传至省治超管理平台,市县级治超信息系统可实现对对省中心数据库进行访问调用。

视频监控存储调用

视频监控图像在超限检测站进行本地存储,各级治超管理机构经过各自的治超信息系统调取监控影像。

网络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分级授权

在引入VPN后,实现充分有效地利用网络的系统资源,用图形化的管理界面和简洁的操作方式,使网络日常的维护和操作变得直观、简便和高效。

2.1.4系统建设原则

高可靠性、高可用性、高可维护性

治超系统时刻都要采集大量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和上传。

系统要求7×24小时的持续服务能力,我们考虑设计选用稳定可靠的产品和技术,使其具有优秀的可靠性、可用性、可扩展性和必要的冗余容错能力,为系统提供高可用服务。

要求系统在硬件配置、操作系统、以及系统管理等环节采取严格的安全可靠性措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转,同时还考虑数据的保密安全性,采取热机备份的方式。

整合资源、互联互通、降低成本

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信息系统作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源,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本着降低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的原则,尽可能的利用原来的设备,并考虑设备的兼容性,原有数据的不同信息来源、不同数据格式、不同控制方式及视频资源,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全面整合,资源共享,利用先进信息化技术,进行合理有效对接。

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

以联网需求为导向,以业务应用为核心,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充分考虑河南省公路超限检测信息系统功能、性能的先进性和发展前景,统一联网接口规范、数据格式和整合要求,依据相关部、省标准,实现联网系统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充分整合利用交通部、河南省治超数据资源为目标,对省级、市县级及检测站系统的架构、功能、性能、软硬件配置等进行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同时,考虑具体建设内容的紧迫程度、复杂程度、建设资金和周期等因素,为后续工程的建设奠定基础。

按照先重点实现,后逐步完善的思路,突出重点,兼顾整体,分步、分段实施,整体推进。

该项目实施的重点以是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实现省级—县(市)级—站三级联网系统,并与交通运输厅数据中心和其它业务应用系统预留接入接口。

可扩充性、易管理性

随着河南省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治超工作需求不断加大,公路治超执法业务本身势必也会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生相应的变化。

另外,超限治理工作也是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等多个部门多个行政执法机构相互协调开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与本部门其它行政执法工作有着重要的关联,随着综合执法、联合执法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势必要求公路治超执法系统与其它系统的互联和对接。

本工程建设在系统设计、技术架构、数据标准、软硬件基础设施等多方面需充分考虑系统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为后续系统的变更或拓展奠定良好基础。

为了保护用户已有的投资以及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系统必须具有灵活的结构并留有合理的扩充余地,以便用户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的变动和扩充;系统要采用先进的、标准的、用户界面友好的管理手段;整个网络建成后应整理一套完整的文档资料,以便提高整个系统的可管理性与可维护性。

应用系统应设计有完善的系统和网络管理措施和功能,便于网络中各种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存储设备的安装、配置和维护,以及对各种软硬件资源的分配、调度和管理,提高资源和资产利用率,减轻系统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

标准化、先进性与成熟性相结合

本设计选择符合行业标准和工业标准的协议、规范和平台,采用标准化、规范化设计,使其具有开放性,保证用户在系统上进行有效的开发和使用,并为今后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为了保证整个系统结构、网络技术的先进性以及网络运行的可靠性,将设计合理的、实用的、便于扩展与升级的网络拓扑结构。

对于系统中所设计的软硬件设备以及维护设施,均选择技术先进的、有技术保障的、得到广泛认可的可靠厂家的产品。

2.1.5系统建设目标

在现有已完成四级联网(省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按照河南省治超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四级联网系统工程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和重要路段的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完善全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四级联网系统建设,经过将超限检测站采集的各类治超信息数据上传至省治超管理中心,实现对全省治超数据和执法状况的全面监管,提高公路治超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堵塞漏洞,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管理力度。

具体实现以下项目建设目标:

在已完成四级联网工程省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统一标准、协调有序地进行超限检测站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实现部-省-市/县-站治超信息四级联网,并与公安、运政等相关治超责任单位信息共享、联防联治。

达到整体合一、结构优良,控制严密、运转协调、互联共享的一体化目标。

1)进行超限检测站超限车辆闯岗抓拍系统建设,检测记录闯岗车辆,减少车辆逆行违章的数量,并为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处罚依据。

2)超限检测站执法文书自动抄告系统建设,改变当前人工输入数据的原始方式,自动生成执法文书,将上传数据、汇总、统计和分析实现自动化。

并经过全省治超网络平台将有关数据上传至省治超管理中心。

3)超限检测站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超限检测和执法过程视频监控,实现远程监督与管理。

4)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建设,在重要路段经过技术手段获取过往货运车辆称重检测信息,自动判别车辆是否超载,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超载车辆进行处罚,同时将违法信息抄告至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

5)在省治超软件平台的基础上,开发部署非现场执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全省非现场执法点数据的采集、监管和统计。

2.1.6系统总体架构

全国治超业务管理平台,共分四个层次,即部级、省级、市/县级、站级,各层系统间经过VPN治超专网实现治超信息的交换与共享。

针对河南省治超业务平台,分为省、市/县、站三级,即本项目的建设范围,构成覆盖整个河南省治超业务管理体系。

图省四级联网信息系统总体架构图

整个系统以省级治超管理中心为核心,非现场执法检测点、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作为前端数据采集点,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非现场执法检测、低速称重检测、超限车辆闯岗逆行抓拍、执法信息自动抄告,并将检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省级治超管理指挥中心数据库。

省级治超管理指挥中心是整个系统的数据中心,负责所有数据的存储、共享;提供数据安全,实现数据高效传输、查询、分析、挖掘等功能,并将相关数据抄告至交通、公安、工信、检察、工商、质监、安监、纠风办等单位。

各市(县)治超监管点、超限检测站依据分配的权限与数据中心连接,对检测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操作,完成各自所需的业务工作。

2.1.7系统业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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