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4005564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1.0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docx

三量定义及管理详细规定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定义

一、开拓巷道

是为井田开拓而开掘基础巷道。

       通常来说,开拓巷道是为全矿井、一个开采水平或若干采区服务巷道,服务年限较长,多在10--30a或以上,如主副井、关键石门、阶段运输大巷、阶段回风大巷和风井等。

      开拓巷道作用在于形成新或扩展原有阶段或开采水平,为组成矿井完整生产系统奠定基础。

二、准备巷道

为准备采区而掘进关键巷道。

如采区上下山、采区车场、区段集中平巷等。

三、回采巷道

回采巷道是形成采煤工作面及其服务巷道。

如区段运输平巷、区段回风平巷和开切眼。

回采巷道作用在于切割出新采煤工作面,并进行生产。

四、煤矿三量

是指:

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就是我们常说三量。

三量平衡对于正常生产有现实意义。

三量可采期计算: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期末开拓煤量(万吨)/年设计或计划生产能力(万吨/年);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准备煤量(万吨)/平均月设计或计划生产能力(万吨/月);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期末回采煤量(万吨)/当年平均月计划回采煤量(万吨/月)。

为了立即掌握和检验各矿井采掘关系,按开采准备程度,将可采储量中已经进行开拓准备那部分储量分为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和回采煤量,即所谓’三量”。

开拓煤量,是井田范围内已掘进开拓巷道所圈定还未采出那部分可采储量。

在矿井可采储量范围内已完成设计要求主井、副井、风井、井底车场、关键石门、集中运输大巷、集中下山、关键溜煤眼和必需总回风巷等开拓掘进工程所组成煤储量,并减去开拓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设计损失量和开拓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回采临时煤柱及其它开采量,即为开拓煤量。

准备煤量,是指采区上山及车场等准备巷道所圈定可采储量。

在开拓煤量范围内已完成了设计要求所必需采区运输巷、采区回风巷及采区上(下)山等掘进工程所组成煤储量,并减去采区内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准备煤量可采期内不能开采煤量后,即为准备煤量。

回采煤量,是准备煤量范围内,已经有回采巷道及开切眼所圈定可采储量。

在准备煤量范围内,按设计完成了采区中间巷道(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和回采工作面开切眼等巷道掘进工程后所组成煤储量,即只要安装设备后,便可进行正式回采煤量。

对于大中型井工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分布不低于3-5年、1年以上、4-6个月;而针对于小型煤矿,则为不少于2-3年、8-10个月、3-5个月。

2、以采掘工程平面图或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底图,绘制三量分布范围、煤炭损失分布范围。

分煤层绘制损失量图。

也能够以台账绘制成表格形式,把煤损进行反应。

3、损失量台账根据永久煤柱台账、地质及水文地质煤柱台账、护巷煤柱台账、三下压煤量台账分类。

4、煤炭损失分类。

根据损失形态分类分为落煤、面积、厚度损失。

根据引发煤炭损失原因分为开采损失、非开采损失。

根据计算范围分为全矿损失、采区损失、工作面损失。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加强矿井储量管理是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升回采率一项关键方法之一,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应生产矿井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是煤炭生产中不可缺乏基础工作。

依据原煤炭工业部(83)煤生字第1275号文件精神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新颁《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集团企业现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2条相关业务部门职责范围

一、生产技术部门关键负责:

主动落实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立即处理报损储量,制订提升回采率相关技术方法,具体提供矿井生产多种作业规程,确定多种煤层计划采高,改善采煤作业方法,总结提升回采率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

二、地质测量部门关键负责:

1、合理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范围,正确地测量、计算其数量,并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

2、对储量改变、转出、转入、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根据要求进行测算,申请核减报批。

年末汇总填编相关报表上报。

对生产部门申报同意后报损储量年末进行汇总,填编报表上报;

3、合理计算多种损失率,并进行分析上报;

4、负责煤生表及“三个煤量”等报表汇总填报工作;

5、立即掌握分析矿区和各矿井储量改变动态,监督矿井储量开发利用情况,正确提供相关储量数据,按时修改编制储量图件。

第3条

各矿井地质部门必需配置专职储量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要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

第4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章相关储量及回采率方面补充要求

第5条

集团企业回采率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实施。

第6条

对照国家煤炭技术政策要求,集团企业能利用储量煤层,储量计算最低可采厚度为0.7m,最高灰份不得超出40%;暂不可利用煤层,储量计算厚度可在0.6~0.7m之间,灰份要求在40~50%之间。

第7条

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应常常进行矿井储量方面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如实地统计归登在台帐、卡片、基础表上,填绘在图纸上。

根据要求依据基础资料定时编制诸如煤生表等。

第8条

工作面调查和丈量,通常情况下每10天一次,当结构复杂或工作面推进速度较快时,应合适加密丈量次数。

工作面丈量包含以下内容:

1、工作面进度、长度、采高、煤层产状要素、煤层厚度、夹矸层数、厚度;

2、工作面丢失顶煤、底煤及浮煤厚度和面积;

3、工作面、采区内出现关键地质结构及出水、自燃、冲刷、火成岩等地质现象。

丈量煤层厚度、采高、丢顶、底煤及浮煤厚度时,通常应选在同一个观察点上,浮煤厚度一定要实际丈量,不准估算。

每十二个月必需测定一次现场实际浮煤松散容重,方便计算浮煤损失。

采高丈量通常应利用检修班进行,并尽可能选择在靠近煤壁处,点位尽可能分布均匀。

点距通常20m,煤层不稳定时可合适加密点位。

第9条

当工作面、采区结束后对其储量、采出量、损失量必需进行全方面调查核实,计算验证进行采后总结。

总结汇报应附图纸和文字说明,当矿井结束时,提出矿井报废汇报,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10条

正常储量增减一定要系统搜集、整理台账、图表等基础资料作为核实依据,需要审批手续,如矿井边界改变、关键储量数据改变等,立即由各矿井提出汇报,由上级机关审批同意后实施。

年末一并汇总填报煤生表,并要在文字说明书中具体说明是因为补充勘探、采探对比、矿界改变、重算或其它原因造成增减。

并对其改变原因加以分析总结。

第11条

对申请储量转出、转入、注销要依据审批权限必需严格实施。

申请汇报要有文字说明其原因、位置、范围,要附图表资料。

上级审批同意转出、转入或注销储量要立即归纳整理,年末一并汇总填报煤生字表,在文字说明中分析其原因,说明其时间、数量、审批文号等,并填绘到相关图纸上。

第12条

在设计新水平、新采区时要把集中上下山、运输大巷、回凤巷等关键大巷保护煤柱宽度、范围设计明确,要有回收方法。

已留设各类永久煤柱要有明确范围、注记文号等。

凡未在图纸上注明要补齐、填全。

永久煤柱要在台账上具体统计。

第13条

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储量报损要依据审批权限严格实施。

申请汇报要有文字说明其位置、范围,分析其原因,要附图表,上级审批同意后要立即归纳整理。

年末一并汇总填报煤生字表。

文字说明中分析原因,说明时间、数量、审批文号等。

第14条

以补充勘探钻孔为主,结合巷道揭露证实,查明煤层因厚度或煤质灰份等煤层原生改变,

已达不到能力用储量标准按要求确定转出或注销。

以补充勘探,结合巷道揭露证实,查明因为地质结构、水文地质、顶板等方面原因造成已不能开采储量,应依据要求要求确定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或储量报损。

要求申请储量转出或注销及地质、水文地质损失或报损,要在储量损失前30天提出申请告不然,对已组成损失事实,再提出汇报按不正确开采引发损失追究责任。

第15条

对丢失煤柱和残余煤等,要在安全经济标准下,主动进行复采,把复采煤量进行归登,年末根据要求一并汇总填报。

第16条

我集团企业“三下”压煤量较多,尤其是滕南矿区,各矿井分管储量人员要配合分管岩移工作人员测算好“三下”压煤量和采出量,根据集团企业“三下”压煤开采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做好“三下”压煤开采工作,配合生产部门进行“三下”开采。

第17条

分层开采煤层,在开采第一分层时,要配置专员探测煤厚,做好统计,并绘制出等厚线图和剖面图。

探测煤厚点间距依据煤层稳定程度而定,通常沿走向和倾斜每隔

10~20m探测一个点,每个探煤厚点,应取得采厚、夹矸厚度、关键地质现象等数据。

第18条

厚煤层开采要做到合理分层,通常厚度在4.0m以下时一次采全高,4.0m以上时可依据开采设备来决定开采分层数。

炮采工作面通常按2.0m作为一个分层开采,煤厚在3m以上时可分为二个分层,5m以上时应分为3个分层开采。

不得无故将工作面由大改小,不得随意留设工作面煤柱、煤垛、丢顶底煤。

第19条

高庄、八一矿水力采煤区域,溜煤上山、溜煤巷等一定要沿煤层底板掘进,不得随意撇底煤。

每个月末应测定一次水采煤量及验算煤泥流失量,季末应全方面测算统计水采总采出量和总损失量、损失率。

第20条

坚持和推广提升回采率优异方法,诸如厚薄煤层配采、近距离煤层群联合部署、对拉和顺拉工作面开采、倾斜条带式开采、无煤柱开采(薄煤层沿空留巷,厚煤层沿空送巷、跨巷采煤等),主动开展清扫浮煤等工作。

第21条

对开采设计和生产计划应严格审查,严禁采取丢煤多开采方法和回采工艺。

第22条

建立丢煤预防通知单制度,发觉丢煤苗头应立即提出预防丢煤预报。

丢煤预防通知单要求一式3份,在地测科长签署意见后,报矿总工程师、送施工单位。

第三章储量采出量、损失量和损失率计算

第23条

矿井储量计算公式按:

P=SnD

计算式中:

P---储量(吨)

S---煤层斜面积(米2)

n---煤层厚度(米)

D---煤层容重(吨米3)

第24条

采出量(水采矿井不在此范围)均采取测算数据,其计算公式按:

Q=Shd-R实施。

式中:

Q---采出量(吨)

S---实际采出面积(米2)

h---实际平均采高(米)

d---煤容重(吨/米3)

R---落煤损失(吨)。

第25条

损失量均采取测算数据,其计算公式按Q=Shd实施。

式中:

Q---损失量(吨)

S---实际损失面积(米2)

h---平均损失厚度(米)

d---容重(吨米3)

落煤损失计算公式:

a=shd

式中:

a---落煤量(吨)

s¬平均落(浮)煤面积(米2)

h---平均落(浮)煤厚度(米)

d---落(浮)煤容重(吨米3,通常按0.9计算)

第26条

损失率计算,分工作面、采区、矿井。

其计算公式为:

1、工作面损失率(%):

工作面已开采部分损失量/(工作面已开采部分采出量+已开采部分损失量)

2、采区损失率(%):

采区已开采部分损失量/采区已开采部分采出量+已开采部分损失量

3、矿井损失率(%):

全矿井已开采部分损失量/(全矿井已开采部分采出量+已开采部分损失量)

第四章基础台帐、图、表、原始资料

第27条

为使储量工作愈加好开展,依据规程要求,在编制好煤生36表、37表同时,还应建立健全以下必备储量管理图纸和台卡:

1、储量计算图纸:

(1)矿井储量计算图(1:

~1:

5000)

(2)采区储量计算图(1:

1000~1:

(3)工作面储量计算图(1:

500~1:

1000)

以上图纸全部可兼用采出量、损失量计算图。

矿井、采区、工作面储量、损失量计算图均可采取蓝晒图。

2、台卡:

(1)矿井储量动态数字台帐;

(2)矿井损失量数字台帐;

(3)矿井储量计算基础和汇总矿山储量台帐;

(4)矿井储量增减、转出、转入、注销台帐;

(5)逐年、逐月采出量台帐;

(6)分工作面、分月多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帐;

(7)分采区、分煤层、分季多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帐;

(8)全矿井分水平、分煤层多种损失分析及损失率计算基础台帐;

(9)开采期末工作面、采区、全矿井损失率台帐及结束后重新核实损失率台帐;

(10)多种永久煤柱台帐;(11)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台帐;

(12)“三下”压煤量台帐;

(13)报损煤量台帐。

以上13种台帐是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要求,必需采取计算机处理,并要建立数据库。

各生产矿井应根据要求严格实施。

第28条

集团企业依据《煤矿储量管理规程》要求,建立三种原始统计簿。

即探煤厚统计簿、工作面煤厚调查统计簿、小煤矿调查统计簿。

要求各矿井统计时,内容齐全、资料不得涂改,不缺页;并注明统计地点、时间、统计者,根据档案化要求建立索引、目录、类别,有次序编号存放,做到查找方便。

第五章相关要求

第28条

各生产矿井必需逐月、逐季对工作面和采区采出量、损失量进行一次核实,并立即填登采出量、损失量台帐和相关计算基础台帐。

第32条

各生产矿井按月测算一次“三量”,并于每季首月5日前向集团企业上报“三个煤量”、煤生19

表、煤生7表。

第29条

各生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转入、转出、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注销等情况时,必需根据规程要求审批权限编写专门汇报,并附有正规图纸,逐层上报审批。

不准私自处理或越级处理,上级部门还未同意不得办理核销手续。

第30条

凡工作面和采区开采结束后,应立即做好采后分析总结,填写相关台卡,并写出文字总结汇报。

工作面采后总结要经矿总工程师审阅后存档。

采区采后总结应报集团企业立案。

第31条

永久性煤柱,各生产矿井应随工作面、采区推采情况逐年按百分比摊消,以后每十二个月不得不进行摊销工作,也不得集中起来一次性摊销。

第32条

各生产矿井于12月15日起应着手全矿井储量全方面核实工作,第二年元月5日起由集团企业组织审查。

各矿井于元月15日前将矿产储量表和动态表,并附文字说明一式三份,包含软盘报集团企业。

集团企业汇总后报集团企业总工程师审批,根据省局要求时间上报。

第33条

各生产矿井储量和损失量计算图填绘时间要求以下:

工作面储量和损失量计算图每个月填绘一次;采区储量和损失量计算图每季填绘一次;矿井储量和损失量计算图每十二个月填绘一次。

第34条

办理储量报损应由生产部门主管,地测部门负责报损同意储量数据统计入帐归登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