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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模板

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2]121号,以下简称“检查通知”)和《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下简称“检查办法”)的要求,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合开展了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为核心的检查工作。

为了使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制定了《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督促资产评估机构改进和提升内部管理、执业水平,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促进资产评估行业优质服务,提升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

二、检查组织领导

财政部成立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财政部企业司司长刘玉廷、中评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萍担任,副组长由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肖雪峰、中评协副秘书长卞荣华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财政部检查办公室”),财政部检查办公室主任由中评协监管部主任胡楠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国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的各项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资产评估协会要成立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检查办公室”),组织领导本地区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并在接到本通知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地的检查方案,并于2012年6月28日前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同时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配备有专业胜任能力的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2年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财政部检查办公室统一组织检查工作底稿的编制和有关培训工作。

三、检查对象

财政部检查办公室负责对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以下简称“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检查比例为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30%。

各地方检查办公室负责本地区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的检查工作,检查比例为当地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

具体检查对象由各地方检查办公室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1.被投诉举报或涉及有关部门移交案件的;

2.已受过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的;

3.内部管理混乱,对执业质量造成影响的;

4.恶意降低服务费、用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

四、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以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开展的评估业务及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可以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具体情况,抽查以往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准则的执行、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收取、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资格条件的持续等情况,具体包括:

(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的情况。

以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涉及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

检查次序是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以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重点检查新的评估业务报告)。

通过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及其工作底稿的抽查,重点关注《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准则规范的执行情况,并兼顾其他业务准则和规范的执行情况。

检查重点是:

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没有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

(二)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况。

检查重点是:

是否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是否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是否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是否采用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招揽业务。

(三)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

检查重点是:

资产评估机构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评估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重点检查这些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尤其是对评估工作底稿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复核情况;对分支机构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是否存在以分公司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费用的收取情况。

检查重点是:

评估机构公示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出具票据情况;项目收费价格浮动幅度;采取招(投)标方式取得法定资产评估服务业务时的投标报价;资产评估项目实际收费情况(项目取得方式、收费方式、计费依据或计费标准、实际收费相对于收费标准的折扣、业务约定书载明收费金额及实际收费金额等)。

(五)资产评估机构设立条件的持续情况、合伙人或股东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条件的持续情况、资产评估机构证券评估资格条件的持续情况。

检查重点是:

2011年末,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或股东、首席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否持续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的相关条款。

五、检查人员和程序

检查人员由财政部门、资产评估协会选派的有关工作人员和选聘的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和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担任。

检查程序以及检查人员的权利和检查纪律,按照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检查步骤及要求

(一)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前准备工作。

各检查对象应当自收到所属检查单位下发的检查通知之日起,抓紧做好已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工作底稿的立卷归档和发文登记工作;被通知抽调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检查工作,妥善安排,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二)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2012年7月中旬前,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将对各地方检查办公室抽调参加非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代表进行集中培训;2012年7月底前对抽调参加本次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三)检查组的实地检查工作。

2012年8月,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将组织检查人员分组开展对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的实地检查工作,各检查对象的具体检查时间将另行通知;各地方检查办公室的实地检查开始时间可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所有本次检查的实地检查工作均要在9月底前结束。

所有检查对象应当在检查组到达前,完成检查通知书中要求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检查配合工作:

1.给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专人负责联络检查事宜;

3.安排机构相关负责人和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他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四)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

2012年9月上旬至10月底前,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将对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完成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处理工作。

2012年11月底前,各地方检查办公室要完成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并将本次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检查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检查取得的成效,被检查资产评估机构的经营状况,针对检查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存在问题的处理结果和规范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有关建议等。

各地方检查办公室要对检查发现的内部管理规范和执业质量好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以及检查成绩突出的检查人员予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2012年12月底,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将对本次检查工作做出全面总结。

预计2012年12月底检查工作全面完成。

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按照行业自律惩戒规定予以处理。

对检查发现涉及违反《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4号)及《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财政部令第15号)有关规定的问题,及时移交财政部或者省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五)检查案例的编写工作。

检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专家和检查人员就本次检查中发现的正反典型报告编写成检查案例,并印刷成册供行业内部参考借鉴。

2012年11底前,要求各地方检查办公室提交1-2个典型案例;要求参加证券业务资产评估机构检查的检查人员各提交1个典型案例。

(六)优秀检查人员推荐工作。

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地方检查办公室推荐1名优秀检查人员。

2012年11月底前,将“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优秀检查人员推荐表”上报财政部检查办公室。

财政部检查办公室地址:

XX市XX区阜成路甲28号新知大厦17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专业监管部。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10)********

传真:

(010)********

电子邮箱:

(******)

附件:

1.《201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处理结果汇总表》

2.《2012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优秀检查人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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