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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标准

广东省标准

DBJ15-30-201×

备案号JXXXXX-201x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fordesign,installationandaceeptanceofaluminiumalloydoorandwindowengineering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前言

本规范代替DBJ15-30-2002《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工程设计5.加工制作6.安装施工7.工程验收8.保养与维修。

本规范对DBJ15-30-2002《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增加“第5章加工制作”和“第8章保养与维修”。

本规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授权由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21号,邮政编码:

510500)

本规范主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

深圳市新山幕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

广州铝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嘉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住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创高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集泰化工有限公司

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珠海市红海幕墙有限公司

广东世纪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泰诺风保泰(苏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建星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中山市东方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杨仕超张士翔何瑄赖燕德石民祥杜继予周瑞基谭国湘杜万明刘建伟李建友卜继斌杨翠涓王立良

         邹珍凡 邱胜东邹巨新黄日勇罗璇王爱志刘子坤谢代安廖拓丘榆莫卓凯刘丹妮马扬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目次

Contents

1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和保养与维护。

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不适用于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不适用于防火门窗、逃生门窗、排烟窗、防射线屏蔽门窗等特种门窗。

1.0.4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铝合金门窗

采用铝合金建筑型材制作框、扇杆件结构的门、窗的总称。

2.1.2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扇杆件系统的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扇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3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种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4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梃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5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或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6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接装配在一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7机械式连接

型材间采用专用连接件进行的拼接。

2.1.8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窗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9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的能力。

2.1.10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或非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作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11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处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符号

2.2.1

——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基本风压;

2.2.3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2.2.5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l——杆件跨度;

2.2.7[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V0——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2

——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3

——安全系数。

3材料

3.1一般规定

3.1.1铝合金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铝合金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处理。

3.1.3铝合金门窗所用的密封材料,应采用性能稳定的材料。

3.1.4隐框、半隐框窗用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应与所接触材料相容。

3.2型材

3.2.1铝合金门窗用铝合金型材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尺寸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GB/T5237.1的规定。

型材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选用高精级或超高精级。

3.2.2铝合金门窗主型材壁厚应经计算和试验确定,其中门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公称壁厚应不小于2.5mm,窗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公称壁厚应不小于2.0mm,型材安装不锈钢滑撑、合页(铰链)部位孔壁与螺钉之间直接采用螺纹受力连接时,应先进行螺纹受力计算,且螺纹连接处局部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4.0mm。

3.2.3铝合金型材表面处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2部分:

阳极氧化型材》GB/T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第3部分:

电泳涂漆型材》GB/T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

喷粉型材》GB/T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喷漆型材》GB/T5237.5、《铝合金门窗》GB/T8478的规定。

3.2.4隔热铝合金型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6部分:

隔热型材》GB/T5237.6、《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第1部分:

聚酰胺隔热条》GB/T23615.1、《铝合金建筑型材用隔热材料第2部分:

聚氨脂隔热胶》GB/T23615.2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铝合金型材用聚酰胺隔热条》JG/Tl74、《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175的规定外,并符合下列规定:

1穿条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聚酰胺66加不小于25%玻璃纤维,不得使用PVC材料;

2浇注式隔热铝合金型材其隔热材料应使用高密度聚氨基甲酸乙酯材料。

3.3玻璃

3.3.1铝合金门窗玻璃应采用国家标准《平板玻璃》GB11614建筑级浮法玻璃或以其为原片的各种加工玻璃,也可采用夹丝玻璃、压花玻璃。

3.3.2铝合金门窗玻璃的品种、颜色和性能、应根据建筑的功能要求选用。

玻璃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及性能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

JG/T455《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GB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

夹层玻璃》

GB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

钢化玻璃》

GB11944《中空玻璃》

GB17841《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化玻璃》

JC/T511《压花玻璃》

GB/T18915.1《镀膜玻璃第一部分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GB/T18915.2《镀膜玻璃第二部分低辐射镀膜玻璃》

JC/T1079《真空玻璃》

JC433《夹丝玻璃》

3.4五金配件

3.4.1建筑门窗工程用五金件应满足门窗功能、性能和耐久性要求,应符合以下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GB/T32223《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

GB/T24601《建筑窗用内平开下悬五金系统》

JG/T124《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机构用执手》

JG/T125《建筑门窗五金件合页(铰链)》

JG/T126《建筑门窗五金件传动闭锁器》

JG/T127《建筑门窗五金件滑撑》

JG/T128《建筑门窗五金件撑挡》

JG/T129《建筑门窗五金件滑轮》

JG/T130《建筑门窗五金件单点闭锁器》

JG/T212《建筑门窗五金件通用要求》

JG/T213《建筑门窗五金件旋压执手》

JG/T214《建筑门窗五金件插销》

JG/T215《建筑门窗五金件多点锁闭器》

JG/T268《建筑用闭门器》

JG/T393-2012《建筑门窗五金件双面执手》

JG/T308—2011《建筑门用提升推拉五金系统》

3.4.2平开门窗应选用多点锁闭结构的传动锁闭器。

3.4.3合页、滑撑、滑轮等五金件的选用应满足门窗承载力要求。

3.4.4单向开启的平开门的开、关需要受到控制时,宜安装使用闭门器。

闭门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闭门器》JG/T268的规定。

高使用频率场合所用闭门器的耐久性不应少于100万次,中使用频率场合所用闭门器的耐久性不应少于50万次,低使用频率场合所用闭门器的耐久性不应少于20万次。

3.4.5公共场所的平开门应选用关门速度可调并有延时、缓冲功能的闭门器。

3.4.6双向开启的平开门的开、关需要受到控制时,宜安装使用地弹簧。

3.4.7地弹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弹簧》QB/T2697的规定。

高使用频率场合所用地弹簧的耐久性不应少于100万次,中使用频率场合所用地弹簧的耐久性不应少于50万次,低使用频率场合所用地弹簧的耐久性不应少于20万次。

3.4.8公共场所的地弹簧门应选用关门速度可调并有延时、缓冲功能的地弹簧。

3.4.9楼梯间等安装位置较高的高位外窗,或自重过大等不方便手动开启的外窗,应采用电动开窗器或手动开窗器。

按照传动方式的不同,电动开窗器可分为机械传动和液压传动两类。

1机械传动方式的开窗器(也称为开窗机),其链条、齿条、撑杆与窗扇框的连接及传动支架与窗框的连接等固定安装详图参见现行国家标准图集06系列《06CJ-1开窗机》。

2液压传动方式的开窗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a液压开窗器的固定位置、铰链及连杆机构的结构和具体尺寸,应根据外窗的开启功能要求确定;

b液压开窗器的开启行程不宜小于300mm。

3.5密封材料

3.5.1铝合金门窗用各类密封胶应符合下列现行标准的规定:

GB/T14683《硅酮建筑密封胶》

JC/T485《建筑窗用弹性密封胶》

JC/T881《混凝土建筑接缝用密封胶》

JC/T914《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

GB/T29755《中空玻璃用弹性密封胶》

GB24266《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GB/T24267《建筑用阻燃密封胶》

JC936《单组分聚氨酯泡沫填缝剂》

GB23864《防火封堵材料》

GB/T22083《建筑密封胶分级和要求》

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JG/T471《建筑门窗幕墙用中空玻璃弹性密封胶》

JG/T475《建筑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3.5.2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24498-2009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用复合密封条》JG/T386-2012的规定,建筑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硫化橡胶类胶条,如三元乙丙(EPDM)、硅橡胶(MVQ)、氯丁胶(CR)胶条等。

3.5.3推拉门窗用密封胶条应采用低阻力自滑润的热塑性弹性密封胶条,

3.5.4推拉门窗用密封毛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密封毛条技术条件》JC/T635的规定,密封毛条应采用经紫外线稳定性处理和硅化处理的平板加片型毛条。

3.6金属连接件

3.6.1铝合金门窗框扇杆件定位卡件、加强垫板,窗墙锚固件,防雷连接件等钢质连接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700《碳素结构钢》

GB707《热轧槽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787《热轧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9788《热轧不等边角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716《碳素结构钢冷轧钢带》

GB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

GB11253《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2518《连续热镀锌薄板及钢带》

GB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

GB4239《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

GB/T9799《金属覆盖层钢铁件上的锌电镀层》

3.6.2铝合金门窗框扇杆件连接采用的型材、压铸件等有色金属连接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

GB/T13821《锌合金压铸件》

GB/T15114《铝合金压铸件》

3.6.3黑色金属材料根据使用要求应选用热浸镀锌、电镀锌、防锈涂料等有效防腐处理。

3.7紧固件

3.7.1与铝合金门窗框扇型材连接用的紧固件应采用不锈钢件,不得采用铝及铝合金抽芯铆钉做门构件受力连接紧固件。

3.7.2建筑门窗紧固件用钢材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材料。

3.7.3铝合金门窗用紧固件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GB/T41《六角螺母C级》

GB/T65《开槽圆柱头螺钉》

GB95《平垫圏C级》

GB97.1《平垫圈A级》

GB/T818《十字槽盘头螺钉》

GB/T819.1《十字槽沉头螺钉第1部分钢4.8级》

GB845《十字槽盘头自攻螺钉》

GB846《十字槽沉头自攻螺钉》

GB859《轻型弹簧垫圈》

GB953《等长双头螺柱》

GB/T5780《六角头螺栓C级》

GB/T5781《六角头螺栓全螺纹C级》

GB/T6170《I型六角螺母》

GB/T6172.1《六角薄螺母》

GB12615《封闭型扁圆头抽芯铆钉》

GB12616《封闭型沉头抽芯铆钉》

GB12617《开口型沉头抽芯铆钉》

GB12618《开口型扁圆头抽芯铆钉》

GB12619《抽芯铆钉技术条件》

GB/T15856.1《盘头自钻自攻螺钉》

GB/T15856.2《沉头自钻自攻螺钉》

GB/T3098.1《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2《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GB/T3098.4《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细牙螺纹》

GB/T3098.5《紧固件机械性能自攻螺钉》

GB/T3098.6《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0《紧固件机械性能有色金属制造的螺栓、螺钉、螺柱和螺母》

GB/T3098.11《紧固件机械性能自钻自攻螺钉》

GB/T3098.15《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螺母》

GB/T3098.16《紧固件机械性能不锈钢紧定螺母》

4工程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铝合金门窗的性能指标及有关设计要求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等具体条件和建筑物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

4.1.2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选用的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的规定。

4.1.3铝合金门窗的热工性能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有关规定。

4.2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4.2.1铝合金窗立面在建筑外墙面的位置、面积和开启形式,应根据建筑设计的要求,包括室内有效采光面积、通风、消防、建筑节能要求的窗墙比、维修和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

4.2.2整樘铝合金门窗的洞口尺寸应优先选用国家标准《建筑门窗洞口尺寸系列》GB/T5824-2010、《建筑门窗洞口尺寸协调要求》GB/T30591-2014中规定的标准洞口模数。

4.2.3铝合金门窗的立面分格尺寸,应根据单片玻璃最大允许面积以及开启扇允许最大宽、高尺寸,并考虑玻璃原片的成材率等综合确定。

玻璃最大面积应满足JG/T455的要求,并考虑维护更换的要求。

4.2.4铝合金门窗的立面造型、质感、色彩等应与建筑外立面及周围环境和室内环境协调,满足建筑装饰效果要求。

4.2.5铝合金门窗宜安装在建筑外墙厚度的中心位置,其外侧立面与建筑外墙外侧立面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窗洞口外沿应预留滴水构造。

4.3抗风压性能设计

4.3.1门窗的抗风压性能指标值(P3)应按不低于门窗所受的风荷载标准值(Wk)确定。

作用于门窗上的风荷载标准值(Wk),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中的围护结构风荷载计算的有关规定,按下式计算,且不应小于1.0kPa。

(4.3.1-1)

式中

——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kN/m2);

——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风荷载局部体型系数;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基本风压(kN/m2)。

4.3.2门窗玻璃的厚度和面积应经计算确定并或按规范选用,计算或选用方法应符合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建筑门窗幕墙用钢化玻璃》

JG/T455的规定。

4.3.3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作用下挠度限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门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最大挠度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并应同时满足绝对挠度值不大于20mm;

门窗镶嵌单层玻璃、夹层玻璃时:

u≤L/100

门窗镶嵌中空玻璃时:

u≤L/150

式中:

u——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杆件弯曲挠度值(mm);

L——杆件的跨度(mm),悬臂杆件可取悬臂长度的2倍。

2门窗受力杆件在同一方向有分布荷载和集中荷载同时作用时,其挠度应为它们各自产生挠度的代数和。

4.3.4受力杆件截面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式规定:

Mx/γWx+My/γWy≤f(4.3.4)

式中:

Mx——杆件绕x轴(窗平面内方向)的弯矩设计值(N·mm)

My——杆件绕y轴(垂直于窗平面方向)的弯矩设计值(N·mm)

x——杆件截面绕x轴(窗平面内方向)的弹性截面模量(mm3)

Wx——杆件截面绕x轴(平行于窗平面方向)的弹性截面模量(mm3)

Wy——杆件截面绕y轴(垂直于窗平面方向)的弹性截面模量(mm3)

γ——塑性发展系数,可取1.00

f——型材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4.3.5门窗构件应根据受荷情况和支承条件采用结构力学方法进行计算。

4.3.6门窗构件的连接计算应符合下式要求:

(4.3.6)

式中:

——风荷载(设计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材料强度设计值;

——安全系数。

4.3.7材料强度标准值和安全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3.7材料强度设计值和安全系数

材料

应力

材料强度标准值

安全系数K

铝合金型材

抗拉(压)

σP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1.65

抗剪

2.84

抗挤压

1.10

钢材连接件钢螺栓、螺钉

抗拉(压)

σs(屈服点)或

σP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1.55

抗剪

2.67

抗挤压

1.10

不锈钢连接件不锈钢螺栓、螺钉

抗拉(压)

σP02(规定非比例伸长应力)

1.55

抗剪

2.67

抗挤压

1.10

4.3.8作用于不锈钢抽芯铆钉的拉力和剪力,应分别不大于按照《抽芯铆钉技术条件》GB12619规定的最小抗拉载荷和最小抗剪载荷除以安全系数K(1.55)。

4.4水密性能设计

4.4.1水密性能设计指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密性能设计指标即风压力差值△P,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地的风雨气象资料并充分考虑建筑物本身的用途和重要性,最少按50年一遇的水密设防风速进行计算。

2按照表4.4.1风力等级与风速的对应关系确定水密性能设计风速V0值(一般取中数)。

表4.4.1风力等级与风速的对应关系

风力等级

4

5

6

7

8

9

10

11

12

风速范围

(m/s)

5.5~

7.9

8.0~

10.7

10.8~13.8

13.9~17.1

17.2~20.7

20.8~24.4

24.5~28.4

28.5~32.6

32.7~36.9

中数(m/s)

7

9

12

16

19

23

26

31

>33

3根据水密性能设计风速V0,水密性能风压力差△P按下式计算:

(4.4.1-1)

式中:

——任意高度Z处的水密性能压力差值(Pa);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水密性能设计风速(m/s)。

4水密性能风压力差值△P也可按下式计算:

(4.4.1-2)

式中:

——基本风压(Pa)。

5沿海地区不低于350Pa,非沿海地区不低于250Pa。

4.4.2门窗水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雨幕原理及压力平衡的窗设计,确保玻璃镶嵌槽以及框与扇配合空间形成等压腔;对于不采用雨幕原理及压力平衡设计的门窗结构,应采取有效的密封防水措施和结构防水措施,实现水密性能设计要求;

2门窗型材构件连接和附件装配缝隙以及门窗框与洞口墙体安装间隙均应有防水密封处理措施;

3提高门窗杆件刚度,采用多道密封和多点锁装置,加强门窗可开启部分密封防水性能;

4门窗框与洞口墙体的安装间隙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门窗下框与洞口墙体之间宜设置批水板;

4.4.3洞口墙体面层装饰应有排水措施,外墙门窗上檐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外窗台面应做成不小于10%的流水坡度。

4.5气密性能设计

4.5.1气密性能应满足节能设计要求和建筑功能要求,且不低于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8478-2008气密性能分级的第5级。

4.5.2气密性能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满足自然通风换气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控制门窗可开启扇与固定部分的比例。

2合理设计门窗每缝隙断面尺寸与几何形状,提高门窗缝隙空气渗透阻力。

3采用耐久性好的弹性密封胶条进行玻璃镶嵌密封和框扇之间的密封。

4推拉门窗框扇采用摩擦式密封时,应使用密度较高的密封毛条或采用中间加胶片的密封毛条,确保密封效果。

5密封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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