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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教育局工作规则

遵义市教育局

 

二OO五年

目录

 遵义市教育局机关组织机构(关系)示意图------------------1

第一部分:

遵义市教育局工作总则-----------------------3---17

1遵义市教育局工作职责------------------------------------------3-4

2遵义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4-9

3遵义市教育局领导工作规则与分工-------------------------------9-10

4遵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10-15

5遵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15-16

6遵义市教育局社会服务承诺---------------------------------------16

⑦遵义市教育局综治、禁毒、安全、计生管理制度----------------------17

第二部分:

遵义市教育局会议制度---------------------------18—19

1局长会制度-----------------------------------------------------18

2局长办公会制度-------------------------------------------------18

3局务会制度--------------------------------------------------18-19

4工作(业务)会议制度--------------------------------------------19

第三部份:

遵义市教育局机关(事业)行政管理制度----------20-51

1遵义市教育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21-22

2遵义市教育局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制度----------------------------22-24

3遵义市教育局秘书工作制度------------------------------------25-27

4遵义市教育局文印管理制度---------------------------------------27

⑤遵义市教育局保密工作制度-------------------------------------27-28

⑥遵义市教育局财政管理制度(试行)----------------------------28-35

7遵义市教育局财务管理结算中心设立方案(试行)----------------35-38

8遵义市教育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38-44

9遵义市教育局考勤请销假制度----------------------------------44-48

10遵义市教育局出差(外出考察)管理制度------------------------48-49

⑾遵义市教育局机关环境卫生制度------------------------------------49

⑿遵义市教育局机关科室(含公务员)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49-51

⒀遵义市教育局机关办事制度----------------------------------------51

第四部份:

附件---------------------------------------52—56

1遵义市教育局关于严格执行市纪(2000)7号、8号文件的规定----------52

②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在局机关进一步开展“三优两满意”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52-56

第一部份:

遵义市教育局工作总则

科学化决策、制度化管理、程序化办事、规范化办文、优质化服务,在行政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已成为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务员的普遍要求和迫在眉睫的任务,为使全局干部职工认真按照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自觉性,牢固树立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思想;使办文、办会、办事有章可循,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树立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和教育行业形象,真正把市教育局建设成廉洁、勤政、高效、务实、文明的行政机关,市教育局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遵义市教育局工作规则》,已经局长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遵义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遵义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归口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三指导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四)协调和推动全市教育经费、教育投入的落实;负责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经费预决算方案的编制;负责提出各项教育专款和市本级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方案,商市财政局同意,联合下达;负责直属单位的教育事业费、基建计划和基建投资的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教育产业的发展和改革。

(五)管理和指导全市教师工作和实施教师资格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管理,规划、指导全市师资队伍建设;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协调编制并上报市属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计划,制定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和管理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及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协调市属学校教师出国留学和外籍教师、教育外援方面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与发布。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

(十)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遵义市教育局各科室工作职责

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遵府办发[2002]29号文件《关于印发遵义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管理局机关后勤事务。

负责文秘、会务、信息、督办、机要、档案、保密、信访、宣传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承担教育局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教育合作与交流工作;会同计划财务基建科负责局机关设备的采购配置。

(二)法规安全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法规咨询,依法受理各县区(市)和直属单位的教师、学生申诉,办理教育系统行政复议事项,承担局机关行政诉讼案;负责管理全市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以及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和学校安全工作。

(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关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教育系统和其他教育机构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和聘任工作;组织指导评优评特和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及校长的培训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师范类普通高校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三十年、二十五年教龄荣誉证书的审查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内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基建科

参与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协调编制并上报普通高校、高职招生计划,制定中等专业学校和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直属学校的布局及调整工作,指导县、区(市)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编制本局和直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预决算和基本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机关的经费;监督管理各项教育专款、赠援款、贷款以及本级教育附加;配合有关部门负责本市中、小学收费标准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本单位职工的房改、社会保障有关事务和局机关一般设备的配备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基建、财务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全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

指导和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目标;对全市学前教育、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及校外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负责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课程的设置、调整及教学用书(含乡土教材)、学具管理和学科竞赛工作;指导中小学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组织实施全市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生的德育工作;组织高中会考,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学历及学生重大奖惩工作;审批、管理高中阶段的社会力量办学。

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学校开展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

(六)师范职业成人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协调全市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制定全市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师范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制定学校教师学历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市属高、中等师范学校设置、调整工作,协调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专业师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职业高中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和全市职业高中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协调市属高校、高职、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审批全市除基础教育以外的社会力量办学,并加强管理和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指导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组织推广普通话,负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检查评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依法组织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制定教育规划、教育经费投入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的办学方向、办学效益、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进行公示与奖惩。

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市教育督导工作,制定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工作;参与全市宏观教育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教育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等重大问题的调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纪检监察室

纪检监察在委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其主要任务是:

集中力量管理好党组织,协助局党组管好党风和实施行政监督,全面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职能和教育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

其具体职责是:

⑴协助党组推护党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党的教育工作任务。

⑵协助党组管好党风和实施行政监督,开展廉政、勤政建设,纠正不正之风,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和党的纪律教育。

⑶检查所属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违纪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

⑷对党组领导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实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和检查。

⑸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及干部的检举、控告。

(九)招生考试办公室

负责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含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考、研究生考试)及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法规,组织完成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考务管理和招生工作。

(十)教育工会

依据《工会法》独立开展工作,对全市教育工会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对全市学校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管理、指导、考核;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

与人教科配合搞好各级各类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

抓好师德师风建设。

(十一)教仪站

负责全市教育技术条件装备的配置和管理;组织中小学教学实习、训练、仪器设备、体育、艺术、卫生器材、电教器材、图收等物资的采购、供应、质量管理和效益评估;组织实验教学、实验室建与管理的业务督导与检查,开展实验教学普及县的实验及验收工作。

(十二)中函校

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提高工作,制定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发展规划。

(十三)教研室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从高素质教育和教改,负责全市各学科教育教学业务,开展教学常规管理,教研、教改、教学参考资料编写等教育教学活动。

(十四)《遵义教育》编辑部

编辑、发行《遵义教育》杂志,发挥《遵义教育》在全市教育事业中的“宣传舆论阵地、信息情报中心、教育研究园地”的功能。

三、遵义市教育局领导工作规则与分工

(一)局领导工作规则:

⑴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即局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局长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

⑵涉及全局的工作和重大事件要坚持集体研究,迂有特殊情况,局长可执行最后决断权。

市教育局领导必须执行集体研究的决定。

领导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通气,互相协调,团结合作,同心同德,顾大局、识大体、搞好全局工作。

⑶坚持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局领导对分管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负责,督促检查,并充分发挥科室(站)的职能作用。

⑷勤政务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分管工作。

⑸遵守局内各项工作规定,坚持按制度,按程序办事。

⑹关心干部职工学习生活,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⑺艰苦朴素、严于律已、勤奋好学、善于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重要文稿亲自动手。

⑻局领导在处理分管工作业务时,应从全局出发,下基层工作既要抓好分管工作,又要兼顾其他方面的工作。

⑼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接待规定,带头执行局所有规章制度。

⑽对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亲临现场指挥处理。

(二)分工

⑴局长:

主持教育局全面工作,并直接管理人事教育(含毕业生分配),教育督导、计划财务基建工作(含各项工程)。

⑵由一位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计划财务基建工作(含各项工程)、分管办公室、《遵义教育》、教仪站工作。

⑶由一位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招考、师范、成人、职业教育工作(含语委办、中函校)。

⑷由一位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基础教育(含会考)、法规安全、教育研究工作。

⑸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纪检监察(含信访、审计)机关党建、教育工会、关工委工作。

四、遵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01年11月12日遵市教发[2001]35号文件印发实施)

政务公开是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遏制以权谋私,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重大举措,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遵照省、市人民政府的安排意见,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利民、廉政、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机关的领导水平和工作水平,推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树立和保持教育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我局管理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促进教育改革正常地、健康地发展。

2.总体要求:

按照公正执法、办事公道、方便群众、服务经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将所行使的职能和社会事务向社会公开。

同时,要有利于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和本单位办事;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有利于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有利于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循序渐进,不搞形式主义,从而使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纳入工作日程,一并布置、监督、检查。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形式和具体要求

1、主要内容:

(1)与各科室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和其他规定。

(2)公开的事项是:

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例、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特别要公开办事过程中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消极腐败问题的环节和事项。

(3)完善政务公开的运行、监督机制。

(4)各科室公开的内容:

①办公室:

教育局机构分布、机关干部姓名、职务、公管业务;全局重要教育工作、重大决策;职工考勤情况。

②计划财务科:

市级教育经费收支重大事项;市级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的政策、程序、结果。

③人事教育科:

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评先、评优条件、程序和结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政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和文件;教师职称评聘程序、条件、结果。

④师范成人教育科:

国家教育自学考试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等及考生考试违规、处理结果;社会力量办学申办、年审、程序、结果。

⑤招生办:

各类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等;各大专院校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计划数、分数、收费等情况;招生考试过程中考生考试违纪违规及处理后果。

⑥基础教育科:

全市普通高中、职高学生学籍办理程序;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程序、结果;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审批及学具管理、学科竞赛管理情况。

⑦督导室:

对下级政府教育督导及各级各类学校督导评估的方案和结果;对教育执法及各专项教育督导的方案及结果。

⑧纪检监察室:

对本局领导、中层干部、职工廉政建设应公开的情况;对全市中小学收费标准、治理乱收费结果;对社会各界举报、反映重大问题或事件的查处应公开的结果。

⑨教育工会:

对学校民主管理、校务公开的情况;教育工会会费收缴使用情况。

2、主要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让群众和职工看得见、看得懂、便于操作和监督。

(1)印发文件,利用广播、墙报或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主要是针对涉及面广、时效性强、群众关注的行政事务,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制度、招生考试制度、录取情况等。

(2)实行政务会议情况通报制度。

(3)将有关内容在本单位张贴上墙。

(4)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机改后要挂牌上岗,要公开单位领导、干部、职工的姓名、职务、职责范围等。

3、具体要求:

  

(1)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具体、及时。

(2)办事机构示意图、办事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都要上墙,并设立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

我局政务公开场地为办公大楼一、二、四、六楼道宣传栏。

(3)充分利用传播工具和手段、扩大公开范围和增加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质量。

(三)实施办法

1、规范公开程序。

科室要将拟公开的内容提交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局主要领导签字公布。

公布后,要收集群众意见和反映,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要及时改进,并公布改进结果。

2、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局主要领导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设立群众举报箱;逐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要对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以及监督、考核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制度。

3、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公开有关事项的同时,要公开单位领导和具体办事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公开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及举报箱,便于群众监督。

我局投诉电话为8257250(纪检监察室),投诉接待人为曾蓉、安静。

(2)特约教育督导员为我局政务公开监督员,要进一步完善定期联系制度,向他们通报政务公开情况,细心倾听他们的意见或反映,针对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制定限期整改意见并作出答复。

(3)凡属机关内应公开的有关事项,都应上墙,公布于众,使群众清楚,心里亮堂,从而墙强局机关的凝聚力和服务意识。

(4)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的目的就是要使单位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工作纪律明显加强,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党群、干群关系明显好转。

(四)考核与检查

为了使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一项工作制度,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年中和年底要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是否实施政务公开;公开的项目是否齐全;政务公开是否列入单位责任制、领导负责制和年度考核内容;是否落实了公开监督、信息收集和反馈的有关要求。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对上述检查的内容进行量化积分。

对实施好的科室予以表彰奖励;局党组、行政要把局机关各科室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一个评选条件,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实施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凡没有按要求实施政务公开或公开不认真、公开内容不真实的,要责其限期整改;并对政务公开过程中发生和暴露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不实行政务公开又存在违纪的科室,对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政纪处理。

五、遵义市教育局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

为了努力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特制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

1、局科室站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自觉依法行政,规范行为,切实转变作风,为民服务,根据政务公开规定,依程序、照标准办事收费。

2、局科室站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制,挂牌上岗是接受群众监督和方便外来人员联系工作的主要形式,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坚守本职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工作,做到无事不串岗聊天。

3、不按规定时限办事、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违法乱纪,一经发现,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1)个人发生上述行为,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年终考评不称职,扣发当年考核奖金。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法律制裁者加重处理,连续三年取消公务员评优资格。

(2)个人发生上述行为,所在科室站负责人取消当年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资格。

(3)科室站有人发生上述行为,取消科室站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及奖励。

4、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督办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监督投诉电话:

8257250、8257251,监督投诉人:

曾蓉。

六、遵义市教育局社会服务承诺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在普及六年初等义务教育的地区保证适龄儿童免(学)费免试就近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县、区(市)或乡镇,保证小学毕业生免(学)费免试到就近学区初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上述地区学生入小学应按照贵州省规定的入学年龄(七周岁,入学压力小的地方可六周岁入学);不论入小学或初中不保证择校生入学;学生杂费按物价部门批准额收取。

2、认真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执行“一费制”;严禁中小学教师个人对自己任教班级的学生搞有偿教育服务(补习班、家辅等);严禁中小学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把自己任教班级的学生介绍给他人去接受有偿教育服务;严禁中小学将本校学生介绍给其它机构搞有偿教育,对乱收费产生的金额,如数追回退还学生,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按《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原国家教委第27号令)的规定给予处罚。

3、认真抓好考风考纪工作,在招生工作中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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