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精选合同范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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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选合同范本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1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
(转让方)
乙方:
(受让方)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出让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和政府对其拥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
第二条甲方以现状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土地编号为,面积为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及现状(或几通一平)的具体情况如本合同附图(略)所示。
附图(略)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领取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三条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四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项目。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总金额的%,共计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除出让金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
第八条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规定建设的,应缴纳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的违约金。
第十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投资开发剩用土地,且投资必须达到总投资(不包括出让金)的%(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出租。
第十一条在土地使用期限内,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利用、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该土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由甲方无偿取得。
土地使用者应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须在期满日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四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份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共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
土地使用条件
一、界桩定点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正式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应依土地图界址点所标示坐标实地验明各界址各界桩。
界桩由用地者妥善保护,不得私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二、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在出让土地范围内兴建建筑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体建筑物性质:
;
(2)附属建筑物性质:
;
(3)建筑容积率:
;
(4)建筑密度:
;
(5)建筑限高:
;
(6)绿化比率:
;
(7)其他有关规划参数以批准规划文件为准。
(注:
根据具体情况定)
2、乙方同意在出让土地范围内一并建筑下列公益工程,并同意免费提供使用:
(1);
(2);
(3);
3、乙方同意政府的下列工程可在其土地范围内的规划位置建造或通过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1);
(2);
(3);
4、出让土地上的建筑物必须严格按上述规定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样要求建设。
乙方应在开工前天内向甲方报送一套工程设计图样备查。
三、城市建设管理要求
1.涉及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城市建设管理方面,乙方应符合国家和的有关规定。
2.乙方应允许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其受让土地内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
3.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护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地进入该地块。
4.乙方在其受让土地上的一切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四、建设要求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可建总建筑面积的%的建设工程量。
2.乙方应在年月日以前竣工(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延期竣工的应至离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具有充分理由的延建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除经甲方同意外,自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在规定的建筑工程量完成之日止,超出年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设物或其他附着物。
五、市政基础设施要求
1.乙方在受让土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土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的引入工程应办理申请手续,支付相应的费用。
2.用地或其委托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由于施工引起相邻地段内有关明沟、水道、电缆、其他管线设施及建筑物的破坏及时修复或重新敷设,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对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注:
特殊项目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条例》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乍行约定)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xxxx年xx月
发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万元。
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
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工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全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产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
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
项目经理:
(签字)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
(签字)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________鉴证意见:
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备案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