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规章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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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规章制度doc
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_规章制度
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规范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的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环节。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制定本实施规范。
一、指导思想
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
(一)组织管理
1.县教育局德育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组织参加各级各类的心理健康教育评比活动。
2.
各乡镇、校要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健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乡镇教育管理中心要有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校由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负责,建立由教务处、政教处(德育处)、团委(少队部)等部门人员参加的3~5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政教处负责本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培训、比赛、科研等工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课程安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3.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必须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给予必要的关心与支持,并定期对计划进行评估,根据具体的实施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使之更贴近学校的实际以及学生的心理发展需求。
4.
学校有健全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有心理辅导室,形成以班主任、思想品德课教师以及团、队干部为主体,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5.
各学校要依据本规范以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相关规定不断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地实际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评价、心理辅导室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
(二)队伍建设
1.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专业教师队伍。
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
专职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
2.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通过讲座或参与活动等方式指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团队辅导员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各中小学可选调经验丰富、有一定心理学基础、值得学生信赖的政教、团队干部、班主任或思想品德课教师开展心理辅导活动。
3.县教育局将分期分批对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轮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同时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其他学科教师等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内容,建立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不。
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校本培训的主要内容。
(三)实施过程要求
1.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
其重点是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
心理健康教育应根据各校实际和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合理设置不同阶段的具体教育内容。
小学低年级主要包括:
帮助学生认识班级、学校、日常学习生活环境和基本规则;初步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重点是学习习惯的培养与训练;培养学生礼貌友好的交往品质,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感受友情;使学生有安全感和归属感,初步学会自我控制;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和新的学习生活,树立纪律意识、时间意识和规则意识。
小学中年级主要包括:
帮助学生了解自我,认识自我;初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激发学习兴趣和探究精神,树立自信,乐于学习;树立集体意识,善于与同学、老师交往,培养自主参与各种活动的能力,以及开朗、合群、自立的健康人格;引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感受解决困难的快乐,学会体验情绪并表达自己的情绪;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角色意识,培养学生对不同社会角色的适应;增强时间管理意识,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与兴趣、娱乐之间的矛盾。
小学高年级主要包括:
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和兴趣爱好,在各种活动中悦纳自己;着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端正学习动机,调整学习心态,正确对待成绩,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开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导学生进行恰当的异性交往,建立和维持良好的异性同伴关系,扩大人际交往的范围;帮助学生克服学习困难,正确面对厌学等负面情绪,学会恰当地、正确地体验情绪和表达情绪;积极促进学生的亲社会行为,逐步认识自己与社会、国家和世界的关系;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初中阶段学习生活做好准备。
初中年级主要包括:
帮助学生加强自我认识,客观地评价自己,认识青春期的生理特征和心理特征;适应中学阶段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发展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积极与老师及父母进行沟通,把握与异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鼓励学生进行积极的情绪体验与表达,并对自己的情绪进行有效管理,正确处理厌学心理,抑制冲动行为;把握升学选择的方向,培养职业规划意识,树立早期职业发展目标;逐步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着重培养应对失败和挫折的能力。
高中年级主要包括:
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意识,树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学习策略,开发学习潜能,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应对考试压力,克服考试焦虑;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培养人际沟通能力,促进人际间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正确对待和异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谊和爱情的界限;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承受失败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特长和社会需要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进行升学就业的选择和准备,培养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原则
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
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坚持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
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
全体教师都要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坚持教师的主导性与学生的主体性相结合。
要在教师的教育指导下,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关注自身心理健康,培养学生自主自助维护自身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途径和方法
(1)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始终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各学科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
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
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开展心理健康专题教育。
专题教育可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学校要根据计划开设心理辅导课,统一安排课时。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每班每学期开设心理辅导课不少于8节,初中和小学每班每学期不少于5节。
为保证活动时间,中小学心理辅导课可通过选修课、班会课或专题讲座等多种途径予以解决落实。
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等。
心理健康教育要防止学科化的倾向,避免将其作为心理学知识的普及和心理学理论的教育,要注重引导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
学校心理辅导课要建立定期跟进的研讨机制,有开课记录,并有对心理辅导课的效果评价以及改进措施,以全面提高心理辅导课的质量。
(3)建立心理辅导室。
心理辅导室是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和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排解心理困扰的专门场所,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阵地。
在心理辅导过程中,教师要树立危机干预意识,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
心理辅导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遵循心理发展和教育规律,向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帮助。
乡镇中心小学校及以上学校均要配备专用的心理辅导室,配置电话、电脑、桌椅、文件柜、图书资料等基础设施,有条件学校的可配备心理测量工具,心理辅导室内部环境良好。
心理辅导室必须配备1名负责人,配备至少2名心理辅导教师。
学校心理辅导室须定期开放,有专人值班,每周开放接待时间不少于5小时,学生可以通过预约、上门或来信等方式与心理辅导教师联系,对心理信箱中的学生或家长来信,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到来信必回。
开展心理辅导必须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在学生知情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可能损害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要防止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的倾向。
学校心理辅导室要有个别或团体心理辅导情况记载和辅导内容记录,一案一表并有年度台帐,定期总结经验,评价辅导效果、交流辅导心得。
(4)密切联系家长共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了解和掌握孩子成长的特点、规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加强亲子沟通,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积极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孩子。
同时,学校要为家长提供促进孩子发展的指导意见,协助他们共同解决孩子在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
(5)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加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的联系和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4.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材料的使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材料必须是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审定的。
各种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材料的编写、审查和选用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统一要求进行。
各学校不得私自、违规使用未经省级以上教育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