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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理论的价值观研究

全球治理理论的价值观研究

刘小林

2013-02-1621:

30:

14   来源: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南京)2007年3期

  

  作者简介:

刘小林,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00875。

  内容提要:

本文将在对现有各种全球治理理论进行价值观的比较分析基础上,展开全球市民社会理论及其理论价值的讨论,由此最终确认实现向全球市民社会的价值转换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关键词:

全球治理全球市民社会价值取向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以及诸多全球性问题的不断出现,我们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灾难性挑战和威胁。

如何从理论和实践的意义上思考全球问题的表现、性质、根源、前景,以及应对和解决全球问题的出路和途径,特别是从价值观的高度来理解和思考引人注目的“全球治理”理论的讨论,并从中找出一些对价值选择可资借鉴的理论依据,应当是一个十分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全球治理理论形态的价值多取向性

  治理(governance)的概念不是国际问题研究领域的产物,而是政治学相当古老的一个概念。

中文一般翻译为“治理”或“统治”,但实际上从汉字文化圈很难理解这一概念的含义。

在西方现代政治学中,治理的概念绝不是指那种依据国家强制性权力以维系的统治形态,而是指社会政治共同体成员,以公益(publicgoods)为基础,以共同参与、民主协商的方式形成的决策机制、社会政治管理方式,以及由此而构成的社会政治体制。

它既体现政治共同体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反映共同体成员对社会、法律规范的自觉遵从。

治理概念的应用并不局限在国家或国家内部各层行政实体范围内,还被广泛应用于一般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方面。

例如,证券界的“协同治理”(cooperategovernance),以及“IT”治理(ITgovernance)。

其中IT治理,并不仅仅反映网民与网络管理者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包括着电子政府,特别包括着公民电子投票以及通过网络形成的公众舆论。

此外,在工会组织以及一些非政府组织中也得到广泛的应用。

  但是,从政治学的治理概念到全球范围内的治理概念,绝不是那么轻易而成的。

全球治理理论形成于90年代初期,由美国学者詹姆斯•罗西瑙(JamesN.Rosenau)最初提出全球治理的概念,此后这一理论不胫而走,成为各国学者广泛关注的研究课题。

同时,各国学者围绕这一理论概念产生诸多不同认识,由此形成一些理论争论。

到目前为止,可以说全球治理理论并没有形成一个严谨、统一的理论体系,而是由各国学者们围绕这一课题的研究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理论研究领域,一个充满争论的领域。

本文试将具有代表性的学者观点大致概括为以下六种。

  第一,罗西瑙的观点。

他的理论在中国被称为“两枝理论”(BifurcatedTheory),在日文中被翻译成“双重结构论”。

20世纪90年代初,他第一次以“没有政府的治理”(governancewithoutgovernment)的理论概念,从理论上构建起世界政治的两个层面,即国内政治与全球政治,并把它们看成两个重叠的相互关联系统(overlappinglinkage)。

从两个体系的行为体看,他对在两个体系中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的自下而上的个人、社会运动以及非政府组织给予高度重视,并认为政府并不是适应一切条件的治理形态。

无论在国内政治还是在全球政治中,国家主权的行使都是有限的。

特别是在全球层面上,与国内政治层面中政府的中心地位不同,政府行为体与非政府行为体是一种不分主次的并列关系。

与以军事强制力为依托的政府治理不同,全球治理是一种没有政府强制性统治的有序治理方式,换言之,是一种非国家中心的治理状态。

尽管如此,罗西瑙毕竟是从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假说出发来论证全球治理的,最终的结论不过是从绝对国家中心论转变为相对国家中心论而已。

也是说,他所论证全球治理并不排除国家行为体发挥重要的作用。

国内政治与全球政治的差别并不在于政府的存在与否,而在于治理的程度不同。

①特别是在2000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年事已高的罗西瑙就全球治理问题提出了“新复合多边主义”观点,主张“以联合国及其相关制度为中心,拓宽多种国际机制与跨国合作政策的网络”。

②罗西瑙的理论观点,在如何认识全球政治的本质问题上虽然存在很大局限性,但他毕竟是第一个从理论上探讨全球治理问题的学者,并在理论形态上多少对传统国际关系理论构成了一定程度的挑战。

  第二,奥兰•扬(OranR.Young)的新自由主义国际机制论(TheoryofInternationalRegime)的全球治理观念。

扬原本从事政治学研究,后转入国际危机问题研究,如古巴导弹危机、柏林危机,并就危机应对提出“交涉理论”(theoryofbargaining)。

70年代以后转入国际多边合作研究,例如,参与美加苏日四国关于阿拉斯加海域渔业合作的应用研究以及此后的国际环境合作问题研究,由此还是使用“国际机制”的理论概念。

90年代初,他在探讨全球问题时开始使用“全球机制”(GlobalRegime)的理论概念,直到90年代后期,他依然认为所谓“全球治理”实际上只是各种国际机制,包括政府间机制以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的国际机制的总和。

③全球治理与国际机制不过是一种异名同质关系而一。

实际上,他一直是把以国家为中心的政府间合作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机制的主导力量的。

④当然,这也确实反映了当前全球治理中的国家主导现状。

但就理论特征而言,扬对全球治理的理解实际上属于新自由主义,即将国家间相互依存关系视为全球治理的中心,也就是说,他对全球治理的理解与前述罗西瑙的理论是殊途同归,最终都可以归结为以国家为中心的共同价值取向。

由此,他们在全球问题上,自然也都还是站在以国家为中心的立场上,把各个国家的不同国家利益,以及在维护各自国家利益过程中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当作既存的合理事实,予以维持和保护。

这样的全球治理价值取向,只能是一种维持现状,而不是改变现状的价值取向。

  第三,“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全球治理观念。

在80年代成立的勃兰特委员会基础上,1992年联合国支持一些退休著名政治家、外交家与联合国的前高官等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

该委员会经过几年的商讨,在联合国成立50周年发表了《我们共同的地球》(OurGlobalNeighborhood)的报告,强调要通过“实践性、市民性、规范性”的全球治理,来解决困惑人类的全球贫困与环境问题。

该报告中提到,全球治理是指“通过社会和私人的组织形式对一系列共同问题采取管理措施的多种方式的总合”⑤。

也就是说,在国家不能解决的各种问题上,采取国家主体与非国家主体共同建立管理机制和规范的方式。

该报告还明确指出,到目前为止的全球治理,并没有一种确定的组织形态模式或制度模式,而是由全球、国家、区域不同层面上的众多的全球行为者共同协商合作而形成的一种合作关系。

该报告的行文强调解决全球问题的实践性、规范性,强调通过民主的方式吸引全球众多行为者参与的广泛市民性。

但令人遗憾的是,该报告缺乏学术理论性,对一些概念没有进行理论上的阐释和准确定义。

特别是对全球危机产生的根源和解决全球问题的根本途径缺乏深刻的理论认识,而且对全球治理的前景也缺乏科学的预测。

  第四,以斯蒂芬•克拉斯纳(StephenD.Krasner)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反全球治理观点。

作为现实主义对全球化理论的反驳,他的观点虽很陈旧,但却十分明确。

在他看来,“全球化并没有改变国家权力的属性”,也就是说,他只承认全球化在一定量的程度上侵蚀着国家的管理权限,但是在国家主权的基本属性方面,即对内主权、威斯特伐利亚主权以及国际法的主权,丝毫没有任何变化。

同时,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分配、国家利益等基本规则也没有任何变化,现实中的国际机制与全球治理仍然都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础,在协调各国利益基础之上而达成的国家间一种协议。

⑥总而言之,大国至上、权力地位决定一切的现实主义与全球治理理论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第五,全球治理理论中的全球市民社会理论。

市民社会理论在西方思想史上早已存在,近代以前还仅仅表现为概念或政治倾向,近代以来在解释国家权力与社会的权利的关系问题上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理论。

随着19世纪以来的西方国家国内政治生活民主化的进程,保护和扩大市民权成为各种社会运动、社会思潮求诉的主题。

特别是在冷战解体过程中,前苏联、东欧等国家政治体制的动摇、变动,促使人们超越国界地从全球市民社会的角度思考问题。

90年代以来从众多的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中产生了多种形态的民间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由此构成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内的大量非政府组织。

这些组织的组织方式、活动方式、价值追求与理念明显地具有超国家性质,尽管在现实的全球事务中,这类组织的实际力量与国家和国家间组织的力量相比较,还是相当薄弱的,但它们却以和平、正义、共存为目标,超越国家以及政府组织的形态构成了一种新的全球社会政治关系的网络。

由此,反映国际非政府组织的要求、愿望的理论观念也应运而生,如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与建构主义的某些理论主张,以及一些客观描述全球市民社会组织形态、文化特征的理论诠释。

  第六,星野昭吉的全球政治学及其“维持现状与变革现状理论”。

他的全球治理理论是在全球政治结构分析与全球问题、全球冲突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揭示全球政治社会根本性质及其内在矛盾的理论。

在他看来,现存的全球治理包含着两种基本价值倾向,一种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即以政府间合作而形成的国际组织、国际机制(InternationalRegime),一种自上而下的全球治理形态。

这种治理机制的基本价值倾向是“维持现状”,即以维持全球政治现存不合理的价值分配结构为其基本立场。

另一种是以全球市民社会为中心的,即以各个市民社会超越国家界限的全球合作为基础而形成的治理机制,也就是自下而上的全球治理机制。

这种治理机制的基本价值倾向是“变革现状”,即以变革全球政治现存不合理的价值分配结构为其基本立场。

由此,目前全球治理的存在方式是一种矛盾、冲突的双重结构。

⑧矛盾冲突双方,前者居于绝对优势、主导地位,后者处于劣势、从属地位。

从星野本人的立场看,他认为要解决全球问题与全球冲突,解决全球范围内价值分配的不合理状态,就必须强化超国家全球治理机制,并以此最终实现对全球社会的结构性变革。

这是解除当前地球与人类社会面临的危机状况的唯一出路。

  综上所述,从目前全球治理的理论见解看,大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类,即国家中心维持现状派、新自由制度改良派、全球市民社会变革现状派,三派相应的观点立场大体可归纳为下表所示内容。

  全球市民社会价值选择的合理性

  显然,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地球与人类所面临的冲突与危机,没有一种牺牲单个国家的国家利益的价值抉择,是难以实现的。

同时,也应予以正视的是,要在现存全球政治结构中直接一步实现牺牲个别国家利益的价值转换是不现实的。

正如表1所示,三种理论派别的见解实际上也反映了在当今全球政治结构中存在的不同力量及其原则立场的基本差异。

  具体而言,首先必须予以充分肯定的是,要彻底解决全球问题,必须对单向度的国家中心维持现状的价值取向予以批判性解构。

也就是说,必须使人们充分认识到,首先,正是国家中心的国际体系造成了全球问题的形成,并使之越演越烈成为威胁地球存在与人类生存的灾难与危机;其次,在国家中心的国际体系条件下,全球问题不可能得到最终、彻底的解决。

众所周知,自近代国际体系形成以来,在“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支配下,国家间围绕领土资源、经济开发等问题展开的争夺,引发了大量全球性冲突纷争。

特别是由于南北关系所带来的全球经济的畸形发展、恶性循环,最终导致全球性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和生物物种的毁灭。

而且,作为产生全球问题的全球社会的基础,全球价值分配、权力分配的非对称结构,也涉及到近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确立所造成的全球社会的支配——从属的国家关系结构。

总之,对解决全球问题的迫切需要而言,那种绝对至上的国家中心观念是最大的价值障碍。

不从价值观念的高度清算“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及其影响,树立全球利益高于一切的共同价值观念,全球问题的解决就无从谈起。

  其次,对具有改良性质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国际机制理论观点及其价值观,不能予以简单否定。

就渊源而言,这种理论是从绝对国家中心转变而来的相对国家中心理论,或者说是从现实主义转变而来的新自由主义的理论表现。

从相互依存理论到国际机制理论的演进,体现了新自由制度理论流派的思想发展轨迹。

特别应当看到的是,他们所主张的国家间合作的国际机制,尽管从根本上解决全球问题还存在着其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但在现实的全球治理中确实正在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

客观地说,在目前阶段的全球治理中,国家间合作而形成的国际机制明显地居于主导地位,那种完全摆脱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机制的想法显然是很幼稚、不现实的。

应当予以肯定的事,在目前的全球治理中,国家中心的国际机制存在的同时,全球市民社会基础上形成的全球治理也在不断成长,二者构成了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渗透的关系。

特别是当国家中心的国际机制在解决全球问题时遇到巨大障碍、举步维艰之时,往往要通过由非国家行为主体,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INGO)以及来自各个地方的自下而上的市民运动等构成的全球市民社会,以其维护全球公益的首倡精神和献身精神,去感召和示范人类解决全球问题的途径和决心。

同时,从解决全球问题的手段上看,国际机制理论与全球市民社会理论虽有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差异,但二者都主张以缓和的、非暴力的方式推动全球问题的解决。

全球市民社会理论虽然包含着对现存国家中心体制实行的变革主张,但这种变革不是暴力革命,而是建构主义主张的精神革命、价值观念的转变。

  最后,对正在兴起着的全球市民社会,包括国际非政府组织、以解决全球问题为志向的市民的社会运动、组织形态和社会思潮,应当把这些力量视为彻底解决全球问题的根本动力,予以充分肯定。

尽管这些力量还相当弱小、不成熟,甚至有些组织形态相当的不稳定。

在全球市民社会构成要素中最为活跃的就是INGO,从这类组织的一般宗旨与组织形态看,它们与现有的政府间组织完全不同,不受国家间那种具有一定法律效力条约的约束。

而且,它们与作为当今非政府组织最多的跨国公司也完全不同,自身不具有任何可供使用的经济资源,不是由一定利益关系构成的经济共同体,属于非营利性组织。

然而,它们自下而上以共同的道德原则相互约定、共同行动,被人们视为一种拥有“特殊类型的权威”(specialtypeofauthority)组织、“合理的志愿主义”(rationalvoluntarism)组织形态。

⑦63第一,就组织宗旨而言,这类组织均把世界的科学、进步和发展明确为自身目标,但同时对与近代以来资本主义无限扩张相适应的粗糙的“理性主义”予以彻底否定,倡导自然与人类的协调、共同安全、公正平等、尊重个性的“合理进步”(rationalprogress)的理念,以追求合理的全球共同价值为最终目标。

第二,就组织形态而言,这类组织广泛采取的是民主选举的领导体制,成为一种“自主权威化”(self-authorization)组织。

特别是,这类组织彻底否定了国家官僚体制、等级制、权力集中制,普遍推行权力分散的自下而上的民主。

这类组织以个人成员与团体个人成员为基础,成员缴纳会费也是按照个人计算,始终采用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制,体现了这类组织对个人成员的高度尊重。

作为整体集团利益,除了唯一的人类共同利益的最终目标之外,这类组织否定任何其他中间集团性利益的存在,包括家庭、社团、地方、民族、国家在内。

也就是说,这类组织成员的价值追求,从崇尚个人价值到全球公益价值的追求,已经超越了民族国家一国利益局限性,转变为以个人价值为基础、以全球公益为最终目标的全球价值观了。

第三,就文化认同而言,这类组织的成员在民族国家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享有与之生存区域相适应的公民权利。

与此同时,他们作为国际非政府组织的成员认同于普世文化(universalculture),加入这类组织意味着他们又获得了世界公民的权利。

显然,后者与前者是极为不同的,国际非政府组织所认同的普世文化具有超越国家、民族差异和界限的全球共同价值特征,它是一种以普世主义、个人主义、合理的自主权威、合理的进步与世界公民权为核心的全球无差别文化。

  总之,上述三者相互比较,就解决当前地球与人类面临的灾难性危机的迫切性而言,显然第三种由全球市民社会构成的全球治理,以及那种全球公益的价值追求拥有绝对的优先性。

如果,在全球范围内这类组织构成一种普遍、具有绝对影响力的力量的话,全球问题的彻底解决肯定将会有极大的可能性。

然而,事实上三种力量相比较,全球市民社会的力量最为薄弱,是全球治理结构中最弱小的力量。

不仅如此,作为构成全球市民社会的重要组织形态,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存在主要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而发展中国家即便存在也只是一些地方性的非政府组织,国际非政府组织几乎完全不存在。

  全球治理理论的价值反思

  以上就全球治理理论的价值取向问题作了一些初步的归纳和分析。

作为中国学者,在涉及全球层面的理论问题上,面对如此超前的理论形态,特别是对全球市民社会这样的理论形态,究竟采取什么样的价值取向,是肯定还是怀疑,是否定还是保持价值中立,这的确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本文就此将一些不成熟的初步想法简述如下,以期引来更多关注和深入讨论。

  首先,面对种种岌岌可危的全球问题,地球与人类的关系就像即将下沉的泰坦尼克号和她的乘客一样。

从解决全球问题的迫切性考虑,提高全人类整体的全球意识,维护地球与人类的公益(共善,publicgoods),摆脱以往国家中心全球社会存在的不合理的价值分配,以及由此而来的国家间为各自利益展开的竞争冲突,以全球共同利益为目标,实现从共恶(publicevil)向共善的转变,这显然是彻底解决全球问题的唯一出路。

作为发展中的大国,中国人民责无旁贷地应当承担起与世界人民共同挽救地球与人类命运的重担。

  其次,彻底解决全球问题作为一种全球共识,在不同国度的地球居民中的自我意识程度有着明显差异。

毫无疑问,作为全球意识组成部分的生态环境意识,它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公共意识,无论在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应当得到高度重视,这不仅是测试人们作为世界公民的责任感的尺度,而且经常被看作是测试一个国家国民素质、一个城市市民素质的重要标志。

仅此而言,扪心自问,中国国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中国首都北京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与世界其他国家、其他城市相比较,究竟能打几分?

这确实是令人汗颜的问题。

那么,由此联想到全球意识其他方面的情况,恐怕中国公民实在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了。

  第三,讲到全球治理,说到底就是要把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把人类作为一个整体,无论从最小的地方社区还是从最大的国际组织,人类社会的一切组织形态都应当予以明确的原则是,整体大于局部,局部利益必须让位于整体利益。

与此同时,那些在全球社会价值分配结构中占优势地位的发达国家,全球化的长期受益者必须对全球问题的解决承担更大的责任。

那种拒绝承担责任,并指责发展中国家是造成全球问题的根源的说法,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谬论。

世界上只要有这样的政府存在,全球问题的解决就没有保证。

此外,作为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绝不应当重走西方工业化的老路,绝不能牺牲人类的根本利益以换取民族国家的眼前利益。

对此,中国目前已经到了从根本上调整总体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做与全球公益背道而驰的消极力量。

  最后,从全球市民社会的构成要素考虑,国际非政府组织确实在今天的全球治理中发挥着一种首创、示范作用。

国际关系民主化、全球政治民主化都离不开这些积极力量的存在和发展。

公民自下而上地管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共同事务,这是政治民主化进程在任何一个层面不可缺少的要素,也就是各个层面的民主自治体制。

政府、国家应当成为这种自下而上的“草根政治”的支持者,而不是对抗者。

“大政府小社会”的传统政治体制,把社会的自治力量尽可能弱化,而使官僚政治体制无限扩张的政治模式与全球治理的组织形态、管理模式是不相适应的。

换句话说,在中国,如果不去积极建设一种高度自治的、民主的社会管理体制,就不可能在未来的全球治理结构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注释:

  ①JamesN.RosenauErnest-OttoCzempeileds..GovernancewithoutGovernment:

OrderandChangeinWorldPolitics,Cambridge:

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2:

7

  ②Rosenau,JamesN.Towardanontologyforglobalgovernance//Martin.TimothyJ.Sinclair.eds.ApproachestoGlobalGovernanceTheory,Hewson,Albany:

StateUniversityofNewYorkPress,1999

  ③OranR.Young.InternationalGovernance:

ProtectingtheEnvironmentinaStatelessSociety.Ithaca:

CornellUniversityPress,1994

  ④OranR.Young,ed.GlobalGovernace:

DrawingInsightsfromtheEnvironmentalExperience.Cambridge:

TheMITPress,1997:

283-284;ヤング.グロ一バルガバナンス理论//渡边昭夫,土山实男编.グロ一バル•カウァナンス.东京大学出版会,2001:

36-38

  ⑤グロ一バル•ガバナンス委员会.地球リ一ダ一シップ:

新しい世界秩序をめざして:

グロ一バル•ガバナンス委员会报告书.日本放送出版协会,1995

  ⑥D.クラズナ一.グロ一バリゼ一ション论批判——主权概念の再检讨//渡边昭夫,土山实男编.グロ一バル•カウァナンス.东京大学出版会,2001:

45

  ⑦JohnBoli,GeorgeM.Thomas.INGOsandtheOrganizationofWorldCulture//PaulF.Diehledited.ThePoliticsofGlobalGovernance.London:

LynneRiennerPublisher,2001

  ⑧星野昭吉.グロ一バル社会の平和学.同文馆出版,2005:

34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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