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的定损与理赔再次修改后的鹿承嵩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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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的定损与理赔再次修改后的鹿承嵩2

汽车的定损与理赔

【摘要】

本论文主要阐述了在汽车行业日益发达的今天,国内外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汽车事故中责任的查勘,保险责任的判定,及其详细的判定方法。

在全球保险业务中,汽车保险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近年来,我国已经开始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保险业务经营的好坏,不仅事关保险公司自身的经济效益和发展,也影响到保险职能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的实现,对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如何借鉴国际上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先进经验来改进我国传统的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服务成本,已成为摆在我国汽车保险从业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

定损,理赔,查勘,责任。

Abstract:

Thisthesismainlyexpoundstheautoindustryincreasinglydevelopedtoday,Thedevelopmentofcarinsuranceindustryathomeandabroad,caraccidentresponsibilityofsurvey,thejudgementoftheinsuranceliability,andthedetaileddecisionmethod.

Intheglobalinsurance,automobileinsurancehasthepivotalstatus.Inrecentyears,ourcountryhasbeguntoentertheageoftheautomobile,carinsurancebusinessisgoodorbad,relatesnotonlytotheinsurancecompany'sowneconomicbenefitanddevelopment,alsoaffecttheinsuranceplaysanimportantroleinthefunctionandtherealizationofthesocialbenefit,tosafeguardthesocialstabilityandpeople'sliveandworkinpeaceandcontentmentisplayingapositiverole.Howtoprofitfromtheinternationalinsurancemarketmaturecarinsuranceclaimsserviceadvancedexperiencetoimproveourtraditionalautoinsuranceclaimsservicemode,improveworkefficiency,reduceservicecosts,hasbecomeChina'sautomobileinsuranceemployeesinfrontofproblemstobesolved.

 

Keywords:

charged,claims,survey,responsibility。

目录

1汽车保险业务的诞生与发展2

1.1查勘定损与判定责任4

1.1.1保险责任的查勘与确定9

1.1.2定损的依据13

2保险代位求偿与其条件16

2.1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概念、性质。

16

2.2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23

2.2.1汽车保险的分析与处理25

结束语26

谢辞27

文献28

 

1汽车保险业务的诞生与发展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

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

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

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

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

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

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到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工业而发展起来的。

1886年德国人戴姆勒与奔驰分别制造出四轮与三轮汽油汽车并获得专利,因此,人们把1886年称为“汽车诞生年”。

1908年,美国人生产的福特T型车开始在市场上出售,由此拉开了汽车大生产的序幕。

如今,汽车已经称为世界上最重要的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给人们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也越来越严重。

以美国为例,20世纪的一百年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在300万人左右,至今每年约有5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受伤者超过300万人。

近年来,我国的交通事故也在陆续上升。

2001年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万起,事故造成10.64万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3%,13%和16%。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的81.5%。

显然,交通事故的问题已经变成了一个综合性的社会问题,而汽车保险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方面正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这一便利的交通工具,也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虽为人们带来了极高的便利性,但其造成的交通事故也是不容忽视的,就此,为使车主在交通事故中得到保障,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导致出现了汽车保险,当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向承保公司报案,在查勘员确定事故的真实性及本次事故属保险责任之内,就可以领取到相应的赔款,以保障交通事故中车主的利益。

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

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

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辆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

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汽车保险费年率”。

最早开发汽车保险业务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

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发形势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

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到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

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在一般情况下保险责任是根据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来确定,车险的保险责任由其车险条款来确定,车辆保险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条款,盗抢险条款,附加险条款以及交通强制保险

每个险种都主要包括总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这些是判断保险责任的依据。

我们查勘员到现场处理事故,了解事故情况后,第一事就是要判断这一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下属于保险责任:

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的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等等,还有就是责任免除:

地震战争驾驶驾驶人员不符合规定等等详情见相关保险条款

在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首先判断是否有碰撞发生及是否有碰撞痕迹,一般我们会认为有了碰撞就属于保险责任,这一判断可以说对于一般普通案件是成立的,正常情况下车辆损失都会有碰撞,所以绝大多数案件基本能通过这一判断来确定,然后再通过笔录调查其他内容,主要就是比对是否有责任免除的情况。

1.1查勘定损与判定责任

1.出险时间。

我们查勘时首先要了解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期限里,尤其是刚投保或要终止时的案件,特别是在次日报案的一定要查明具体时间是否过期限,同时要注意询问肇事驾驶员和肇事地点附近的目击者。

但现在保险公司一般对出险时间的考究部是很严格,并不按照48小时报案的规定,可以适当放宽时间,主要是考虑到一些客户有时出事后有一些特殊事没及时报案,还有就是考虑到客户利益会影响下年的投保,只要情况真实,保险公司一般只要其提供事故证明即认可。

2.出险地点。

我们必须考虑要有确切的地理位置,我们要对肇事地进行调查、拍照,如果发现有前后报案部一致或谎报地点的情况更要仔细查明。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单方事故,要仔细辨认现场真假。

我们实际查勘中经常遇到本是双方事故,且双方已私下处理,而本车主为了得到额外的经济利益,不惜制造假现场,谎报单方事故,甚至当我们发现其不符时,他们会推脱出险地点离这很远不熟悉,还有就是在外地出险后,车辆没大碍,然后未经保险公司交警处理就把车开回,再精心制造假现场让我们查勘。

这样的情况很多,保险公司现实的处理情况就是要求他到事发地开事故证明,保险公司考虑到异地开事故证明难度大,所以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提出拒赔。

3.出险车辆当时的基本情况。

我们要查清标的车和三责车的车辆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安全装置等,还有一点,我认为还要询问其最近车辆修理情况。

通过这些可以判断是否为改装车,是否超载,特别说明一点,如果有明显的违规要求交警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车辆的修理状况不好就有可能会影响车况,甚至有的损失就是修理质量不好造成的,这样的话,损失应该有修理厂承担。

4.车辆使用性质。

驾驶证和行驶证的情况:

车辆性质主要矛盾就是在营运与非营运,特别是一些所谓的“黑车”,他们非营运车却是在作营运车用,这类情况多,我们在遇到时很难收集证据,这是一个很大的缺口。

驾驶证和行驶证就是确定驾驶员合格不合格,判断是否是顶替驾驶员,最主要就是看其合格与否,车辆是否年检,驾驶证是否合格。

5.驾驶证情况。

驾驶证就是判断驾驶员有无资格驾驶我使用车辆,还有就是要确定是否在有效期内。

6.行驶证情况。

行驶证是判断汽车类型,以及车辆的检验情况时候在有效期内等。

7.出险原因。

这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查勘定损员要采取四多的办法“多看、多听、多问、多分析”,我们要做好笔录,特别是当事驾驶员的笔录,可以请他自己写并签字或按手印,尽量收集证据,对故障和损失痕迹进行取证与鉴定,特别是第一接触点的取证,这是判断车辆损失部位是否符合逻辑推理的唯一依据。

与到双方事故时应该分别给双方做笔录,我们不能忽视调查目击群众,最详细的了解出险原因。

8.施救处理。

施救应严格遵守“必要”和“合理”的原则。

我们应该取了解施救的工具是否恰当,施救是否恰当,施救有没有导致损失扩大等等我们到现场应该配合其工作尽量控制损失。

保险责任的查勘很重要,不容忽视,不能什么也不管,到了现场就拍照然后定损,这样做是很不对的。

如果这个案子不属于保险责任,而查勘定损员却拍了照,定了损,事后会带来很大的矛盾,客户会认为你拍照了保险公司就会赔付我们到现场必须要做好保险责任的查勘。

由于事故现场具有不可逆转及再生的特点,这就要求定损人员必须及时、细致、全面、完备的做好此项工作,不容马虎草率。

及时迅速。

首先我们要能够做到及时,现场查勘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要抓住案发不久痕迹比较清晰,证据未遭破坏,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记忆犹新等特点,在第一时间取得相关证据。

在实习时我公司要求客户在现场的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于保险公司不仅是为了掌握第一手证据,而且还可以帮车主处理事故,并可以采取积极的措施施救,保护现场,尽量减少损失扩大,组织人员伤者去就医,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损失,还可以赢得客户的好评,为来年的续保争取到好印象。

但现实操作中,有时由于种种原因并不能及时赶到第一现场,就我在实习中与到的情况,比如我正在处理一个案子,可是在我的辖区里又有现场,这时我是不可能到第一现场的,而且客户也不愿意等,这样我就不能看到第一现场;还有就是夜间有事故,而这个案子发生在某个偏僻的农村,我们很难在第一时间到现场;最多的一种情况是客户在第一时间报交警,交警过来没等我们赶到就把车辆给拖到指定的停车场或修理厂,特别是双方事故。

我们在现实操作中只能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来确定事故责任

认真细致地收集与事故相关的一切证据。

现场查勘是一项细致、繁琐又复杂的工作,因此在查勘前必须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查勘范围、顺序和重点,拟定查勘方案,按确定的顺序和步骤展开查勘。

虽然有时如果客户报保险公司时已被交警部门清理完毕,车辆、财产、伤者已经转移,但我们对一些事故任然需要查勘第一现场来掌握第一收资料。

事故车辆痕迹的种类与形态

(1)刹车印痕。

它是车辆紧急制动时,车轮与路面摩擦而形成的炭黑拖印,通常用于判断车速。

一般情况下,车速越快,刹车印痕的距离就越长。

刹车印痕的长度还与不同类型的车辆、不同的路面及车速密切相关。

(2)轮胎行驶印痕。

它是车轮在转动过程中遗留在路面上的痕迹,直接反映出轮胎在路面行驶的位置,并显示着车轮本身的外部花纹特征。

(3)车体痕迹。

它是事故车辆与其他车辆、物体等发生碰撞、刮擦、颠覆后,在车体上形成的印迹。

(4)路面擦划痕迹。

它是车体和有关零部件断裂、脱落后,在路面擦划而形成的痕迹。

(5)附着物痕迹。

它是指车辆碰撞或倾覆时,遗留在车体和地面上的各种附着物。

通常包括金属碎片、油漆、玻璃等

事故车辆现场痕迹的勘验技巧

车辆痕迹的勘验与事故现场关系密切。

在事故现场的痕迹勘验中,应根据现场的不同特点,灵活选用以下查勘方法:

(1)沿车辆行驶路线查勘法。

凡事故发生的现场尚未破坏,且痕迹较清楚时,可采用此法循着行驶印痕逐段查勘,收集证据。

(2)从事故中心点向外查勘法。

此法适用于现场范围较小,痕迹物较集中,且事故中心较明确的现场,查勘人员到事故现场中心后,可逐一向现场四周查勘,以全面核实了解案情。

(3)由外围向中心查勘法。

即从事故现场四周向事故中心逐步收缩查勘的方法。

(4)分片分段查勘法。

适用于现场范围大或伪造的现场,可将其分为若干片或段,然后再逐一勘验。

另外,还应主动收集和掌握第一手资料,综合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准确判断及划分事故责任,公正合理地处理好车险赔案。

车辆变形和破损痕迹的鉴别与分析

事故发生后,无论是机动车辆之间,还是车辆与固定的物体、或车辆与行人之间,甚至车辆自身的事故,都会或多或少的在车体上留下痕迹。

(1)车体上的碰撞痕迹。

车辆互撞或车辆碰撞固定物体,一般都会造成车体变形或破损。

在一般碰撞事故中汽车前面的保险杠、叶子板、水箱护栅等部位可找出凹陷的痕迹。

对于碰撞痕迹,应注意将第一次碰撞与其后的第二次碰撞区别开来。

第一次碰撞与事故成因有关,而第二次碰撞则是事故的后果

(2)车体上的刮擦痕迹。

车辆刮擦痕迹的位置通常在车体侧面。

刮擦痕多为长条状,除具有破损的特征外,还呈现车身灰土、泥土被擦掉或漆皮被刮落的现象。

与碰撞事故相仿,刮擦部分上可能留下对方车辆的漆皮、木质纤维或其它物体的痕迹。

(3)碾压痕迹。

证明碾压事故的痕迹多留在车裙下沿或底板下面。

查勘车辆碾压行人或自行车事故时应注意查找碰撞痕迹,因多数碾压是碰撞以后发生的。

(4)车辆机械事故痕迹。

因车辆机件失灵所造成的事故,其原因主要在车辆的行驶系或操纵系。

行驶系或操纵系的某个机件断裂或连接松脱,往往使行驶中的车辆突然失控。

因机件失灵造所成事故虽然为数甚少,但其后果一般都比较严重。

机件断裂、松脱的原因有些属于设计、制造质量问题,但大多数情况下则与修理保养以及驾驶员的责任有关。

为了查明这类事故的真正原因,则必须依靠对机件损坏部位痕迹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

车辆翻车等事故造成多种机件损坏时,应分析最先造成事故的原因。

因为有的机件损坏是事故后造成的,与事故形成无关;有的虽是事故的原因,却不是直接原因。

例如传动轴断裂本不会引起翻车,但断裂旋转的传动轴打裂了制动贮气筒或破坏了制动管道,从而导致制动失效,车辆失去控制。

这些都应在对机件破损痕迹的具体分析中,运用科学知识合理推断。

判断碰撞接触点

碰撞是指运动着的车辆以其运动方向的正面与对方接触的事故。

碰撞接触点就是碰撞双方最初的接触部位在路面上的投影位置。

交通事故中的碰撞形式有机动车辆碰撞行人、碰撞自行车、碰撞固定物体以及机动车相互碰撞等。

碰撞的形式有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等。

当车辆与相当质量的车辆或物体碰撞时,由于运动惯性瞬间受阻,运动是碰撞事故的一个特点。

由于实际碰撞事故十分复杂,很难用动力学的碰撞理论,通过计算确定碰撞点。

目前,判断碰撞接触点的方法主要是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逻辑推理分析,或通过事故现场模拟实验确定

(1)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

1)事故现场的物理现象,双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及受力情况。

当第一现场挪动后,根据双方车辆碰撞损坏位置亦可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

2)事故现场的散落物。

如车下的泥土、玻璃碎片等;3)刹车印迹;

4)汽车运动学和动力学理论(运动轨迹和碰撞损坏情况)。

(2)碰撞接触点的判断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

汽车碰撞固定物体、汽车碰撞行人或自行车、汽车正面相撞、追尾相撞、侧面相撞。

我在这里把这个过程分为外部损失(不需拆解就可以确定)项目确定,拆解后的内部损失项目定损,难拆解的机件项目定损,当然这些项目的确定主要就是确定那些部件需要更换,那些可以修复。

1.表面损失的定损,无需拆解即可确定,这类事故多为轻微碰撞事故,车辆损失项目通过外表观察就可以确定,往往这类事故多为一些小碰擦,或者是单方事故,一般这些事故,所需更换的部件不多,通过钣金和做漆就可以修复。

2.拆解后的内部定损,有些车辆碰撞后不仅造成外表的损失还使得损失部位内部的某些部件受到损失,这一类事故碰撞力大,碰撞力的扩散致使与之关联的部件受损。

我们需要到定点拆解点拆解后定损,这是对客户和公司的负责,不能凭主观意识来定损,要事实就是。

3.难拆解项目的定损,这一类项目确定主要是某些复杂或精密部件从车上拆下还是不能确定好坏,我们需要更进一步拆检,从外表看没有损坏,可是事实已经坏了,有些变形很难辨出,可是拆下后测量比较才能发现,在这一类项目确定上是需要很高技能的,否则会容易出错。

这一类部件通常都是作回收处理。

4.特别强调钣金部件更换确定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车身部件,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员与修理厂共同协商确定。

车辆损失项目确定好后,我们就需要确定更换部件的价格,还有就是要定维修工时费用。

1.配件价格确定。

价格确定一般以出现地的市场价或4S站价格为基准,因此价格因区域不同存在差别,因维修厂不同存在差别。

2.车辆损失的工时费确定。

车辆受损后就要修理,无论是换件还是普通的钣金做漆修理,都会产生一定的修理工时。

按照理论上来要求按照工时的规定来确定工时然后计算出费用,然而现实操作中我们直接算出工时费或者和修理厂协商出工时费用。

3.车损残值计算。

车辆碰撞损失后,特别是有换件时就会产生残值,虽然要求残值尽量回收,但我们在操作中就不同,一些有争议的换件才会回收,大部分是直接扣除残值,各个公司都有不同的规定,我公司就是安照定损总价的3%扣除的。

4.其他费用。

主要就是车辆修理管理费,一些车辆修理会需要好长时间,这里就会产生管理费。

这一费用主要用在,上报核损失,核损员把维修费用的价格核低了不够其维修价格,这时我们可以用管理费用进行补差。

车损评估最关键在损失项目的确定,价格可以通过查询得知,还有就是工时确定协商也很关键,我们定损员不仅要有车辆原理与修复知识,我们还要有沟通协调能力去和客户交流,去和修理厂协商。

最终目的就是修好车,控制理赔费用,让保险双方满意。

1.玻璃单独破碎。

一辆红旗的奔腾夜间在小区停放,第二天发现其车玻璃全部破碎,以及车损有大量划痕,当车主发现后立即报案,查勘员接到委托案件后马上与车主联系,随后即到小区,当看见被保险车辆时,观察其损失后,因车辆保的玻璃单独破碎险,但因其车身出现大量划痕,也因这次发生的,所以,给与拒赔处理,不属于保险责任,因为玻璃单独破碎险中的保险责任条款明确指出被保险机动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而这次事故中的汽车的玻璃不是单独破碎,因为有车损划痕的损失,又因其没保车损划痕损失险,所以保险公司给予拒赔处理。

2.涉及人伤案件。

一辆别克商务车行驶中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对方一人受伤。

此案已经交警,车辆被拖致停车场,伤者已住院治疗。

查勘员受到派工后只能到停车场查勘,现场已经被撤。

到停车场后,先做好笔录,后拍照,本次右前部受损,需拆解定损。

随后于维修站联系,为其拆解定损,但是有些部件需做回收处理。

还有就是被撞三者摩托的定损工作,因为其保险车辆上的第三者责任险,因为其三者损失已超过交强险限额,为其三者摩托车进行定损后,也要进行人伤跟踪处理,联系公司负责人伤案件人员,并把案件移交与人伤查勘员。

1.1.1保险责任的查勘与确定

一般情况下保险责任是根据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来确定,车险的保险责任由其车险条款来确定,车辆保险一般包括车辆损失保险条款,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条款,盗抢险条款,附加险条款以及交通强制保险。

每个险种都主要包括总则,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这些是判断保险责任的依据。

我们查勘员到现场处理事故,了解事故情况后,第一事就是要判断这一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以下属于保险责任:

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的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等等,还有就是责任免除:

地震战争驾驶驾驶人员不符合规定等等详情见相关保险条款。

当我们在实际操作中,首先判断是否有碰撞发生及是否有碰撞痕迹,一般我们会认为有了碰撞就属于保险责任,这一判断可以说对于一般普通案件是成立的,正常情况下车辆损失都会有碰撞,所以绝大多数案件基本能通过这一判断来确定,然后再通过笔录调查其他内容,主要就是比对是否有责任免除的情况。

通过笔录调查出现时间,出险地点,出险车辆当时的基本情况,车辆使用性质,驾驶员情况,行驶证情况,出现原因,施救处理等。

出险时间。

我们查勘时首先要了解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期限里,尤其是刚投保或要终止时的案件,特别是在次日报案的一定要查明具体时间是否过期限,同时要注意询问肇事驾驶员和肇事地点附近的目击者。

但现在保险公司一般对出险时间的考究部是很严格,并不按照48小时报案的规定,可以适当放宽时间,主要是考虑到一些客户有时出事后有一些特殊事没及时报案,还有就是考虑到客户利益会影响下年的投保,只要情况真实,保险公司一般只要其提供事故证明即认可。

出险地点。

我们必须考虑要有确切的地理位置,我们要对肇事地进行调查、拍照,如果发现有前后报案部一致或谎报地点的情况更要仔细查明。

这里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单方事故,要仔细辨认现场真假。

我们实际查勘中经常遇到本是双方事故,且双方已私下处理,而本车主为了得到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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