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378629 上传时间:2022-11-22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9.4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docx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12

浙江传媒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目录

一、德育基本素质测评1

(一)德育测评内容1

(二)德育测评基础分1

1.政治思想1

2.学习态度1

3.组织纪律1

4.文明行为2

(三)德育测评奖励分标准2

1.思想政治2

2.宿舍2

3.活动2

4.纪律2

(四)德育测评扣分标准3

1.思想政治3

2.宿舍3

3.纪律3

二﹑智育成绩测评4

三﹑体育活动成绩测评4

(一)体育活动加分4

1.加分标准4

2.其他加分项目5

(二)体育活动扣分5

四﹑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5

(一)社会实践5

1.暑期社会实践5

2.军训表现5

3.实践周活动5

(二)专业学习5

1.学科竞赛5

2.各类考证考级6

(三)文艺活动8

1.文艺比赛8

2.参加省、市重大文艺活动8

3.集体成果或竞赛8

4.主持非商业性活动、比赛者9

(四)宣传9

1.出版学术著作9

2.发表学术论文9

3.科学研究与科技发明9

4.新闻影视作品录用9

(五)学生干部考评9

五、测评机构和程序13

(一)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13

(二)班级民主测评小组13

(三)综合素质测评程序13

1.个人总结和自我测评13

2.秘书处整理和制作加分项目表13

3.公布14

4.评优评奖14

5.审批与备案14

六、其他规定14

浙江传媒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于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四部分:

德育基本素质、智育成绩、体育活动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S),是德育基本素质总评得分(D)、智育成绩总评得分(Z)、体育成绩测评得分(T)、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得分(N)按如下公式计算得出:

S=D×30%+Z×60%+T×10%+N×10%

一、德育基本素质测评

德育基本素质测评,占总积分的30%.

(一)德育测评内容

德育测评由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三部分组成。

其中基础分为80分,奖励分最高为20分;德育得分最高为100分,最低为0分;德育得分结果为负分的,记作0分。

德育测评的计算公式为:

D=基础分+奖惩分

(二)德育测评基础分

测评基础分为80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思想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自觉加强政治修养,主动参加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踊跃参加团校、党章学习小组、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会。

(2)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精神。

2.学习态度

(1)学习目的端正,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于祖国人民的统一。

(2)坚持“敬业、博学、求真、创新”的校训,不断优化自身的知识和能力结构。

(3)谦虚好学,刻苦认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不带零食,不吵闹。

3.组织纪律

(1)热爱集体,关心集体,支持班委会、团支部、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维护集体的荣誉和利益。

(2)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规校纪及有关制度。

4.文明行为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男女交往举止得体。

(2)不骑车带人,不乱扔、乱拉、乱贴,不抽游烟,不攀摘花木,不践踏草坪。

(3)积极参加文明宿舍建设,搞好宿舍卫生,不酗酒、不外宿、不迟归、不留他人住宿。

(三)德育测评奖励分标准

1.思想政治

(1)理论学习:

积极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人文社会科学类等方面的讲座,每次参加至讲座结束的加1分,累计加分每学期最高不超过5分。

学校组织的讲座凭相关证明加分。

(2)党校培训:

党校学习获得结业证书者加2分;成绩优秀,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加3分。

参加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并获得结业证书者加1分;成绩优秀,被评为优秀学员的加2分。

(3)无偿献血者,凭证明原件每次加5分。

无偿捐献骨髓成功者,凭证明原件每次加10分。

(4)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勇于批评不良现象、及时制止揭发各种违纪现象行为等,凭相关证明每次加5-20分。

(5)本学期被评为省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党员加20分,校级的加10分,院级的加5分。

各种奖项不累积加分。

(6)本学期所在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班级的每人加20分,校级的加10分,院级的加5分。

各种奖项不累积加分。

2.宿舍

(1)被学校评为免检寝室的每位室员加5分,寝室长加6分;被评为文明寝室的每位成员加10分。

此标准与宿舍卫生检查的加分不累计。

(2)在寝室卫生检查(学院生活部负责)中,被评为A等寝室(该学期内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数达到90分及以上)的寝室成员每人加3分,寝室长加4分(与免检寝室、文明寝室不重复加分);B等寝室(该学期内寝室卫生检查平均分为80至90分)的寝室成员每人加2分,寝室长加3分。

3.活动

(1)积极参加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0分,集体活动由班委组织申报经学院学工办审核认定后凭相关活动记录进行加分。

(2)参加志愿者活动的并受组织者肯定的,根据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大型公益组织、基金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和相关证明,每天加1分(不足1天以1天记),累计加分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0分(青志干事及干部本学期内至少参加三天,三天以上予以额外加分)。

4.纪律

该学期内,根据学院纪检部数据,在课堂考勤(包括早自习、晚自修)上达到全勤(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无病假和事假)者,加5分。

(四)德育测评扣分标准

1.思想政治

(1)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如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聚会等,视其情节扣20-60分。

(2)诱骗、胁迫他人参与宗教活动的,在校园中传教的,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非正规的场所组织参与宗教活动的,在校园内组织、参与宗教活动的,经查实,传教者、组织者每次减25分,参与者每次减10-15分。

(3)学校﹑学院﹑班级组织思想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劳动和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迟到、早退﹑吵闹者发现一次扣2分,未经请假而缺席者扣3分。

(4)骑车带人、攀木摘花、乱涂乱贴、举止不当等不文明行为,发现一次扣1分。

(5)违反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管理规定者,按程度每次扣1-5分。

(6)故意破坏公共卫生﹑环境(墙上踩脚印﹑打球印﹑以及墙壁﹑桌椅上乱涂乱画等),每次扣3分。

2.宿舍

(1)在就寝检查中,未经请假同意而晚归的每次扣1分;未经请假同意而夜不归宿的每次扣3分;留宿他人的每次扣3分;在宿舍内吸烟的,每次扣3分;在寝室内饲养猫、狗等宠物的,损害公物、吸烟、酗酒、违规用电等构成行政处分的按相应要求扣分。

(2)凡属校宿舍卫生检查评定为D等(该学期内寝室卫生检查分数70分以下),寝室成员扣3分;院内检查评定为D等的,扣2分。

(3)该学期内,被后勤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寝室(60分以下)三次及三次以上的,寝室成员扣5分。

3.纪律

(1)凡经学院确认后,达到批评处理标准者,其相应扣分为:

凡受院通报批评者(与旷课叠加扣分)一次扣2分,凡受校通报批评者一次扣5分,预警扣6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15分,留校察看扣25分。

受党团组织纪律处分的学生,可参照扣分。

(2)上课迟到﹑早退﹑玩手机、带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早读旷课一次,晚自修旷课一节扣2分;公假经学校相关部门证明不扣分;上课事假一节,早读旷课一次,晚自习事假一节扣0.2分;上课病假一节,早读病假一次,晚自习病假一节扣0.1分(经学办同意,一个月内只请一天病假的不减分)。

因不可抗力、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所请的事假、病假,可凭相关证明向学院申请,经学院讨论同意后,则该事假、病假不扣分。

(3)打架斗殴、赌博、酗酒但未构成处分或通报批评的,经查实,减2分

(4)在学生违纪的查处过程中,隐瞒事实真相,知情不报者以及攻守同盟者扣6分。

负责考评的人员,隐瞒事实﹑谎报﹑虚报的(同学举报﹑学院核实),视严重程度扣该生个人考评5-10分。

(4)违反国家或地方政府法律﹑法令﹑法规,已受到司法部门或机关处罚者;言行不当,给学校或集体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该生德育基本素质测评无成绩。

二﹑智育成绩测评

智育成绩测评,占总积分的60%。

学期智育成绩采用学分制,学生各课程累计平均分计为:

Z=∑【课程绩点×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三﹑体育活动成绩测评

体育活动成绩测评,占总积分的10%。

(一)体育活动加分

1.加分标准

参加体育比赛的同学按照不同名次和奖项,凭相关证书或证明加分,具体如下: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第八名

参赛但未获名次

国际级

9分

8.5分

8分

依次递减0.5分

4分

国家级

8分

7.5分

7分

依次递减0.5分

3分

省级

6分

5.7分

5.4分

依次递减0.3分

2分

地市级

5分

4.7分

4.4分

依次递减0.3分

1.5分

校级

3分

2.8分

2.6分

依次递减0.2分

1分

院级

2分

1.9分

1.8分

依次递减0.1分

0.5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际级

9分

8分

7分

国家级

8分

7分

6分

省级

6分

5.5分

5分

地市级

5分

4.5分

4分

校级

3分

2.5分

2分

院级

2分

1.5分

1分

(上述表格中,下沙范围的体育竞赛,参照校级标准进行相应加分;长三角范围内的体育竞赛,参照省级标准进行相应加分。

(1)以团体名义参赛的,团体成员加分为相应级别加分的50%。

(2)破记录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所得分数的基础之上再加5分。

2.其他加分项目

体育竞赛活动做服务工作者(含比赛裁判),奖励0.2分(裁判0.5分),表现特别突出者经证明加0.7分;运动队领队、教练等人员,根据体育部相关证明,加0.2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学校内各体育竞赛及院级运动队的参赛和获奖名单以学院体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

(二)体育活动扣分

凡要求统一参加校﹑院﹑班级体育活动(包括集训)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分。

四﹑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是指对学生在测评学期内发挥自身特长,在学术﹑社会工作﹑文艺活动等方面成果的测评。

该项占总积分的10%。

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采用分项累计加分的方法,累加得分为学生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得分,该项测评得分不设上限。

在实践与创新能力测评中弄虚作假,虚报成果的,经核实,扣除全部加分,并视德育基本素质测评为不合格。

(一)社会实践

1.暑期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

省级加5分;校级加3分;院级加2分。

省级先进集体每人加4分;校级每人加3分,院级每人加2分。

校级立项的团队每人加1分。

(一人同类奖项多层次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不累加)

2.军训表现

获军训标兵者加2分。

3.实践周活动

在实践周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实践作品的,一等奖每人加3分,二等奖每人加2分,三等奖每人加1分。

(二)专业学习

1.学科竞赛

(1)参加学科竞赛的同学按照不同名次和奖项,凭相关证书或证明加分,具体如下: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其他名次

国际级

20分

19分

18分

依次递减1分

国家级

15分

14分

13分

依次递减1分

省市级

10分

9分

8分

依次递减1分

校级

5分

4.5分

4分

依次递减0.5分

院级

3分

2.7分

2.4分

依次递减0.3分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单项奖

国际级

21分

20分

18分

16分

12分

国家级

16分

15分

13分

11分

7分

省市级

11分

10分

8分

6分

3分

校级

6分

5分

4分

3分

2分

院级

4分

3分

2.5分

2分

1分

(上述表格中,下沙范围的体育竞赛,参照校级标准进行相应加分;长三角范围内的体育竞赛,参照省级标准进行相应加分。

注:

在学院或学校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得荣誉并取得相应加分资格的,以活动主办方或主办部门直接向秘书处提供的获奖名单为最终加分依据。

(2)获得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5分。

2.各类考证考级

表1:

适用于艺术类本科生(双播专业)

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

2分

4分

8分

计算机一级

计算机二级

计算机三级

2分

4分

8分

全国普测一级甲等

 

 

2分

 

 

表2:

适用于普通本科生(英语专业)

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四级

全国大学英语专业八级

2分

4分

计算机二级

计算机三级

2分

4分

全国普测一级乙等

全国普测一级甲等

2分

4分

注:

在获得以上相应证书当学期及以后每学期进行加分,通过更高一级则按更高一级加分。

其他考级加分依次类推。

表3:

适用于全院学生

托福考试

(IBT)

分数为70~80分

分数为80~90分

分数为90~100分

分数为100~105分

1分

2分

4分

6分

分数为105~110分

分数为110~115分

分数为115~120分

8分

10分

12分

雅思考试

雅思通过5.5分

雅思通过6分

雅思通过6.5分

雅思成绩每增加0.5分,加分相应增加2分

2分

4分

6分

口译考试

通过中级口译

通过高级口译

口译考试若仅通过笔试,则加分减半

6分

8分

托业考试

分数为500~600分

分数为600~700分

分数为700~800分

分数为800~900分

1分

2分

4分

6分

分数为900~990分

8分

BEC考试

BEC初级

BEC中级

BEC高级

2分

4分

8分

全国英语等级

考试(PETS)

PETS-2

PETS-3

PETS-4

PETS-5

1分

2分

4分

6分

日语等级

考试

通过四级

通过三级

通过二级

通过一级

2分

4分

6分

8分

韩语等级

考试

通过一级

通过二级

通过三级

通过四级

1分

2分

4分

5分

通过五级

通过六级

7分

8分

韩国语能力考试

低级

中级

高级

2分

4分

8分

其他各类考证考级

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心理合格证)

秘书证

导游证

国际导游证

4分

4分

4分

5分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职称证书

主持人资格证

各类手语证书

2分

4分

8分

2分

未列入该表的其它证书的加分,以学院和综合测评小组讨论的结果为准。

(三)文艺活动

1.文艺比赛

参加文艺比赛的同学按照不同名次和奖项,凭相关证书或证明加分,具体如下:

级别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第六名

国际级

9分

8.5分

8分

依次递减0.5分

国家级

8分

7.5分

7分

依次递减0.5分

省、市级

6分

5.5分

5分

依次递减0.5分

校级

4分

3.7分

3.4分

依次递减0.3分

院级

2分

1.9分

1.8分

依次递减0.1分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其他单项奖

国际级

10分

9分

8分

7分

5.5分

国家级

9分

8分

7分

6分

4.5分

省市级

7分

6分

5分

4分

2.5分

校级

5分

4分

3.5分

3分

2分

院级

3分

2分

1.9分

1.8分

1.3分

(下沙范围内的竞赛,划在校级内;长三角等范围内的竞赛,划在省级内)

注:

在学院或学校举办的文艺比赛中获得荣誉并取得相应加分资格的,以活动主办方或主办部门直接向秘书处提供的获奖名单为最终加分依据。

2.参加省、市重大文艺活动

参加省、市重大文艺活动表现突出者,为学校争得荣誉者经相关部门证明加6分。

参加国家级文艺活动加8分。

3.集体成果或竞赛

集体成果或竞赛的加分,对其中起主要作用并排名第一或竞赛第一名者,按相应加分项的最高分值加分,其他人员按排名,以0.4分依次递减。

4.主持非商业性活动、比赛者

主持非商业性活动、比赛者(不属于其本职工作),每次加1分,一学期内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

(四)宣传

1.出版学术著作

出版学术著作(以正式出版号为凭)

(1)主编或合编,每部主编10分,其余人员按贡献大小,分别加1-3分。

(2)独著或合著,独著加20分,合著成员以排名为序,从20分开始,依次递减1分加分。

2.发表学术论文

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加分参考“四(四)1”条目的加分原则)。

(1)发表在一般公开发行刊物上的论文及一般学术会议论文,每篇最多加5分。

(2)发表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的论文及国家级学会主办的会议论文每篇最多加10分。

(3)发表在国际学术刊物上的论文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每篇最多加15分。

3.科学研究与科技发明

通过相应鉴定为凭,联合发明加分参考“四(四)1”条目的加分原则。

(1)校级最多加5分。

(2)省级最多加10分。

(3)国家级最多加15分。

(4)获得专利及其他重大科技成果与发明创造,最多加20分。

4.新闻影视作品录用

新闻影视作品录用的加分,除主创以外,其他创作人员加分减半。

(1)校院级媒体(校报及《传媒青年》、校广播台、电视台、校级作品展览等),凭相关证明每篇加0.5分(学院新闻部干事,每学期在学院新闻部网站上录稿8篇以上者,从第9篇开始,每篇加0.5分;双语采编译团队的成员,每学期在学校外事宣传网页上录稿,每篇加0.5分),最多加3分。

(2)市级、县级及下沙高教区媒体,凭相关证明,每篇加1分,最多加6分。

(3)省级媒体,凭相关证明,每篇加1.5分,最多加9分。

(4)国家级媒体,凭相关证明,每篇加2分,最多加12分。

(五)学生干部考评

学生干部视其职责分工分为四类:

(1)类:

校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团委副书记,社团联合委员会负责人。

(2)类:

校级学生会正副部长,院级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全校性社团正副负责人。

(3)类:

院级分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院级社团负责人,班长,团支书。

(4)类:

校级团委学生会干事,院级分团委学生会干事,团支部班委成员,楼层长,寝室长。

凡在本学期内担任学生干部(各主管部门在任用学生干部、团干部时先将名单报党委学工部),视其工作业绩按照下表加分:

工部

作类

评型型

1

2

3

4

优秀

6

5

4

3

合格

4

3

2

1

 

对其工作评价由其直接主管部门负责考核打分,并将考核结果报院学工办。

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不累计加分,按照就高原则加分。

对考核不称职的学生干部要免去职务,并按类别相应扣1-4分。

1.校级学生干部根据校方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和评价,参照以上规则,予以相应加分。

2.院级学生会干部及干事、班级学生干部采用干部测评体系进行评分。

学生干部考评分数(X)的计算公式为:

X=C×Z÷100

其中,C为该学生干部测评总分,按照所属类别的不同,相应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打分,总分为所有分数的总和,实行百分制;Z为该学生干部在所属类别中理论上能得到的最高分数(即该类别优秀对应的分数)。

(1)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考评细则

考评细则

智育

10%

智育:

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计算(10分):

评定该学期内所有科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下者,得分为0分;若出现挂科的现象,则该生的干部考评得分直接视为及格

5~4(10分)4~3.6(9分)3.6~3.2(8分)3.2~2.8(7分)2.8~2.4(6分)2.4~2(5分)

考勤

20%

1.日常考勤:

根据纪检部提供的日常考勤数据(包括早读、必修课、公选课、晚自习),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事假、病假参照综合测评细则进行相应扣分;公假不扣分

2.会议及活动出席情况:

对于学校、学院组织的要求同学参加的各类讲座、报告会、运动会等集体活动,以及分团委学生会召开的学生会例会等会议,若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5分;有特殊原因者,需向辅导员事先请假,此种情况不计算在扣分范围之内

3.值班情况:

根据秘书处制定的学生干部值班安排,以学工办提供的值班记录为依据,若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1分

评定

60%

1.工作评定:

分团委学生会各学生干部将按照下列标准接受辅导员及相关负责学生干部的打分:

1)主席团成员由辅导员打分;

2)各部部长由辅导员和主席团成员打分;

3)各部副部长由主席团和部长打分(暂无正部长部门的副部长的分数由辅导员和主席团成员打分)

工作评定打分须在学生会会议上进行,分数范围为0~50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的工作评定分数

*评分标准建议:

表现优秀者的得分应为满分的90%以上,即45分以上;表现良好者的得分应为满分的80%以上,即45~40分;表现中等者的得分应为满分的70%以上,即40~35分;表现及格者的得分应为满分的60%以上,即35~30分;表现较差者的得分应为满分的60%以下,即30~0分

50~45(优秀)45~40(良好)40~35(中等)35~30(及格)30~0(较差)

*工作能力应被视为工作评定打分的主要标准之一:

1)活动型部门:

举办活动前应有完整的策划和详细的预算,活动后应有成熟的总结;活动的完成质量也应列在考查范围之内

2)事务型部门:

开展常规工作应按照部门提前设计好的工作设想进行,其工作应讲求效率,不应有拖沓的现象;工作的完成质量也应列在考查范围之内

2.印象评定:

学生会内部下级对上级(干事对其所在部门的部长、副部长,部长、副部长对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进行评定:

1)各部门干事在规定的日期前,将其对所在部门的部长、副部长的印象评分发给秘书处相关人员;

2)各部长、副部长在规定的日期前,将其对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的印象评分发给秘书处相关人员

分数范围为0~10分,取收到的所有印象评分的平均分作为最终的印象评定分数

能力

10%

1.部门计划、总结上交情况:

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应在规定的上交日期前交给各自分管的主席团成员手中,主席团成员根据其上交情况、格式、内容等方面进行打分(5分)

2.部门计划、总结完成情况:

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应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如无特殊情况,应按照计划开展相应活动,在该学期内完成计划内容,分管该部门的主席团成员依据其可行性、完成度等方面进行打分(5分)

(2)国际文化传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事考评细则

考评细则

智育

10%

智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学科竞赛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