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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学打印版

第一章公务员制度概述

名解:

1、公务员: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制度:

是指党和国家对公务员实行科学管理而建立的一套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即公务员制度是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总称。

3、公务员管理体制:

指的是公务员管理权限的配置和划分,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由此而构成的公务员管理系统。

4、公务员管理机构:

是指根据公务员管理事务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或政府对公务员事务实施管理,以保证和帮助政府实现行政目标。

选择:

1、在我国,成为公务员需要具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依法履行公职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我国公务员应当具备的首要条件。

5、西方国家公务员体制的类型主要有部外制、部内制、折中制。

6、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具有功绩制、政治中立、分类管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特点。

7、公务员制度是西方国家政党制度的直接产物。

8、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是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的核心内容。

9、根据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我国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特别技能类、专业技术类。

10、在我国,实践中认定公务员行为一般遵循以下的身份标准、职权标准、目的标准、时空标准。

问答:

(一)在我国哪些人员属于公务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此外国家主席、副主席也属于公务员。

(二)我国传统干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弊端?

1、管理对象庞杂,“国家干部”概念模糊,缺乏科学分类。

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严重阻碍人才成长。

3、管理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管人和管事相脱节。

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缺乏法制,主观随意性大。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1、坚持党管干部,反对“政治中立”。

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全面贯彻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组织领导的实现。

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同于强调所谓的“政治中立”的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色,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

2、从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的范围。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而非在野党。

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参与组织国家政权,共同参与确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共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将中国共产党机关和民主党机关工作人员划入公务员范围,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

这是从中国国情出发,从客观实际出发作出的一个必然的选择,也是维护和发展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的必要措施,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的有又一个重要特点。

3、不实行“两官分途”。

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实行“两官分途”。

“两官”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

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是与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和政党制度相适应的,既适应了多党竞争轮流执政的需要,又保证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我国没有必要划分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类公务员,而可以根据所任职务。

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和非领导成员作出区分。

公务员法既要规范非领导成员的管理,也要规范领导成员的管理。

这一点,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法不同,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之一。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原则?

(1)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4)分类管理原则(5)法治的原则

(五)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如何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约束的?

1、明确了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规范公务员的行为;

2、加强对公务员的考核,通过定期考核和平时考核,促进公务员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确立了惩戒制度。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

4、规定了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

5、对公务员的回避制度作了规定;

6、对公务员辞职、退休后的从业限制作了规定。

(六)我国的公务员制度是如何完善和强化对公务员的激励保障的?

1、明确了公务员的权利;

2、规定了公务员的奖励制度;

3、在公务员的职务晋升上,注重工作实绩,鼓励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勤奋努力工作;

4、规定了公务员的培训制度,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5、规定了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制度和退休养老制度;

6、规定了公务员的申诉控告制度。

当公务员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公务员可以提出申诉控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我国是如何对公务员依法进行管理的?

1、要做到有法可依。

按照《公务员法》对公务员进行管理,尽快制定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若干法规,将有关法律具体化。

2、要做到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

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执法,执法必严格,要通过各种执法检查,促使《公务员法》的落实。

3、要做到违法必究。

《公务员法》设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对违反《公务员法》的,要依法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如何理解“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1、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不受干扰和破坏;

2、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有关当事人有服从或者配合的义务;

3、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他的人身安全是受法律保护的;

4、公务员依法执行公务,有此所发生的责任问题,原则上由所在机关来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名解:

1、公务员权利:

指的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2、公务员的义务:

指的是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选择:

1、引起公务员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是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而加入公务员队伍。

2、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特点是同一性、平等性、法制性、强制性、不可放弃性。

3、下列属于公务员政治权利的是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政治平等、申诉控告。

4、下列哪项公务员权利保护揭发政府工作缺点和弊病的人员免受打击报复申诉控告。

5、公务员的经济权利职业保障权、退休的权利、劳动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权利。

6、国外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培训教育权利。

8、根据全力的内容不同,可以把公务员的权利分为身份方面的权利、职务方面的权利、经济方面的权利、政治方面的权利。

9、公务员职务和身份保障权的内容包括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问答:

(一)怎样理解公务员权利的含义?

公务员的权利指的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有资格享受某种权益,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其含义是:

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为前提;

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权利,是为了使公务员有效地行使职权,执行公务;

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文明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驶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

(二)怎样理解公务员义务的含义?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即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公务员所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

公务员义务本质上是国家法律基于公务员的职责和身份,对公务员所规定的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其含义是:

1.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

2.这种义务公务员必须履行。

公务员是行驶公务权力、执行公务的人员,对其手中掌握的权利如果不加以严格规范和限制,就可能滥用权力。

所以,必须严格规定公务员的义务。

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规定公务员权力与义务的意义是什么?

1、公务员权力与义务的规定,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

2、公务员权力与义务的设定,是公务员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约束;

3、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确认,是公务员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有效保障;

4、对公务员权力与义务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

5、对公务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有利于对公务员的管理和监督。

(四)我国的公务员拥有哪些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

(五)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国外公务员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职守;2、服从领导、执行命令;3、保持政治中立;4、严守国家机密;

5、回避;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7、申报财产;8、对兼职的限制规定。

(七)如何理解“公务员应当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1、公务员服从的决定和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

一般而言,对公务员实施领导应逐级进行。

上级向公务员交代任务,一般应通过其主管的上级,但有时也可以越级直接向下级公务员发出决定于命令。

2、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事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

3、公务员服从于执行的上级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

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后果由上级负责;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与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职务与级别

名解:

1、职位:

是指有上级组织确定的,由一个工作人员所负担的工作量以及职务与责任的集合体。

2、职位分类:

即以职位分类对象,根据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因素分为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为公务员管理提供依据的人事分类制度。

3、品位分类:

即以人为分类对象,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对公务员进行分类的人事制度。

4、职位类别:

是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管理的职位管理制度。

5、综合管理类职位:

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职位。

6、专业技术类职位:

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7、行政执法类职位:

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8、职务序列:

是依据所负责任大小、难易程度的高低、资格条件的不同,而设置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问答:

(一)职位分类有何特点?

职位分类作为一种现代人事分类制度,具有五个特点:

(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的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

(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

(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个职位具体应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面临的工作进行客观的分析与评价,进而确定每一个职位在全部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

(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分类来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

(5)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

(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与品位分类制度各有何优缺点?

职位分类的优点在于:

(1)因事设人而避免了因人设事滥竽充数现象;

(2)可以使考试和考核标准客观,有利于事得其人,人尽其才;(3)便于实行公平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制定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4)可以做到职责分明,减少不必要的推诿纠纷,有利于获得职位的最佳人选,解决机构重叠、层次过多、授权不清、人浮于事等问题,提高组织机构的科学化、系统化水平,是组织机构经常处于合理高效的状态。

职位分类的缺点:

(1)灵活性差。

(2)管理成本高。

(3)欠缺人性化。

品位分类制度则与之相反,其优点在于:

(1)结构富有弹性,适应性强,应用范围广,便于人事机构调整公务员的职务,能调动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才流动;

(2)它是建立在公务员应该是具有多方面知识的通才,而不需要很专门的知识这一认识基础上的,比较适用于担任领导责任的高级公务员;(3)注重按行政首长和上级主管的意图行事,有利于集中统一的领导,树立行政权威,分配工作任务特别是临时性的任务指派也容易。

品位分类的缺点:

(1)不注重对工作人员现有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进行调查分析,因人设岗,容易造成机构臃肿、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局面;

(2)在人事管理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没有统一、规范的要求;(3)过分重视学历、资历、身份等静态因素,不利于学历低、资历浅但能力强、水平高的人才脱颖而出。

(三)我国怎样划分公务员的职位类别?

1、综合管理类职位,是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

2、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

3、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4、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法官、检察官类职位。

该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具有司法强制性和较强的专业性,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

5、公务员法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践的需要,单独增设新的类别,为进一步完善职位分类制度预留制度空间。

(四)我国怎样设置公务员的职位类型和职务序列?

我国根据“职位类别”和“是否承担领导职责”这两个标准来区分公务员的职务类型,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领导职务负有领导职责,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

非领导职务不负有领导职责,一般不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的职权和责任,但是较高层次的非领导植物职务,可协助同级领导职务工作,经授权可以负责互惠协调某方面的工作。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层次分为:

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非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序列具有对应关系:

巡视员对应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对应厅局级副职,调研员对应县处级正职,副调研员对应县处级副职,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正职,副主任科员对应乡科级副职。

我国还规定了非领导职务层次与领导职务层次对应的最高上限,“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五)级别有什么功能?

一是确定工资及其他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是平衡比较各类职务序列的标尺。

(六)我国如何划分公务员级别?

1、我国公务员的级别共分为27级。

2、实行职务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关系,即“一职数级,上下交叉”。

职务与级别相对独立,但并不是完全分离。

3、我国公务员级别划分“向基层倾斜”。

也就是说,越是基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多;越是高层的职务,对应的级别越少。

(七)确定和晋升公务员级别的依据是什么?

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总的原则是: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这就规定了公务员确定和晋升级别的四个依据:

1.职务。

这里说的职务,不仅包括领导职务,还包括非领导职务;不仅包括综合管理类职务,而且还包括专业技术类职务、行政执法类职务的多种职务。

2.德才表现。

这里说的德才表现,反应公务员的素质,不仅包括思想品质,还包括能力才干。

3.工作实绩。

此处的工作实绩,主要是指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社会效果。

4.资历。

资历,包括学历、工龄与任职经历和年限等能反映资历的情况。

第四章录用、考核与培训

名解:

1、公务员录用制度:

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2、公务员考核:

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所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解、核实和评价。

3、公务员的培训:

是指各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和行政管理的需要以及职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任用的公务员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政治和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训练。

选择:

1、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对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

2、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3、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有:

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录用主要采用的方法是公开考试、严格考察。

5、我国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间的考核结果是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7、对公务员考核的内容是德、能、勤、绩。

其中德是指政治思想表现、社会公德。

8、对国家公务员考核的原则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法考核的原则。

9、我国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等次包括: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10、考核公务员工作实绩主要是看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

11、国家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对象是全体国家公务员。

12、国家公务员培训的目的是:

学用一致。

13、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时间一般不少于十天。

15、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内容包括:

政治理论学习、专业知识的培训、职业道德的培训、管理才能的培训。

问答:

(一)如何理解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含义?

公务员的录用制度,是指根据国家管理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符合法定资格条件的公民中,择优录用担任某种职务的一种制度。

具体说,一是公务员录用特指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包括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以及办事员,而不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巡视员;二是公务员录用主要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予以录用;三是公务员录用要严格一招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四是录用公务员的机关是国家政党机关。

(二)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和考核的重点是什么?

1.我国公务员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是指工作实绩。

(5)廉,是指廉洁自律情况。

2.公务员考核的重点内容就是工作实绩。

(三)公务员的录用程序?

1.编制录用计划;2.发布招考公告;3.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考试;

5.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6.录取与试用。

(四)我国公务员考核的方法有哪些?

1.领导考核与群众相结合。

2.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3.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五)建立和实行公务员培训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1.使公务员获得履行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2.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开发公务员的潜能,促进人才的成长。

3.提高机关工作的效能,保证机关职能的实现。

(六)公务员培训的原则和种类有哪些?

1.我国的公务员培训原则是:

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注重能力建设。

它对保证公务员培训目标的实现起着约束和导向的作用。

2.公务员培训的种类:

对新人录用的培训,也称初任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

第五章职务任免与升降

名解:

1、职务任免制度:

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及其权限、任免职务的情形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2、公务员的职务任免:

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和任职条件,在其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用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

公务员任免包括公务员的任职和免职。

3、任选制:

就是按照法律和有关章程规定由法定选举人投票,经多数通过来确定公务员任职或者免职的任免方式。

4、任选制公务员:

是指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中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选举或是任命的人员,以及政党机关、政协机关中按章程选举产生的公务员。

5、委任制:

就是由任免机关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直接委派其辅导人员或是执行人员担任一定公务员职务或是免去其现任的职务的用人方式。

6、聘任制:

是指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通过聘用合同任用与管理工作人员的方式。

7、任免权限:

是指某一任免机关对一定范围内公务员的职务所具有的任免权。

8、职务聘任:

就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用方式。

9、人事争议仲裁:

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

10、职务晋升制度:

是指机关依据法定的条件、方式、程序,使得公务员得到职务晋升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11、任职前公示制:

就是将党委(党组)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提拔或调整的公务员的有关情况,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在正式实施对公务员的任职的人事管理制度。

12、任职试用期制:

是指对已经通过任用程序确定了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

13、降职制度:

是机关依据法定条件、方法、程序,使公务员职务降低的一种人事制度。

选择:

1、各级政府组成人员中的正、副行政首长,任职实行选任制。

2、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机关是本级人大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

3、国家公务员免职的程序包括:

提出免职建议,审核,审批,免职通知。

4、任选制公务员职务的任免,通常采用公报,公告等形式,在社会上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5、委任制的产生方式是录用、调入。

6、实行职务聘任的范围有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辅助性职位、社会通用性较强的人才。

7、机关聘任公务员采取的任职形式是签订合同。

8、机关聘任公务员采取的方法有:

直接选聘、公开招聘。

9、公务员法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法律专家组成。

10、当事人应当在正义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以书面形式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11、我国对晋升领导职务的资格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12、国外晋升方式主要有考试晋升、考核晋升。

13、竞争上岗适用于司局级正职以下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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