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

上传人:b****0 文档编号:327196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9.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docx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的“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科学的火灾防范和预警机制,促进社会预防和抗御火灾综合能力的提高。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公筹民助、明晰权责,稳步推进相关单位和场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简易喷淋安装;坚持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确保简易消防设施功能完善;坚持深化应用,注重实效,促进社会防控火灾水平整体提高。

二、重点应用范围

根据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5〕289号)、《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国工程技术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219:

2007)以及湖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和技术规范要求,重点在以下场所推广使用简易消防设施。

(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推广应用建筑(场所)

(1)除已明确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外的包括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幼儿园等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建筑;

(2)居家养老、“空巢老人”、分散养老特困人员等人群住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社区居民活动场所;

(3)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传统文化村落和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老旧居民住宅,宿舍、出租屋、农家乐、小旅馆、地下居住空间等亡人火灾多发的场所;

(4)鼓励在其他居民住宅内安装使用独立感烟报警器。

(二)简易喷淋推广应用建筑(场所)

(1)老、弱、幼、残、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符合一定条件的“三合一”场所;

(2)建筑面积小于500㎡的小型歌舞娱乐放映场所(歌舞厅、茶楼、保健中心、网吧、酒吧等);

(3)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商业设施;

(4)建筑面积小于500㎡的生产作坊;

(5)层数不大于三层的旅馆、招待所;

(6)饮食建筑的主、副食热加工间;

(7)居住场所。

三、实施步骤

2015年,各地要迅速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应用范围内单位和场所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并在社会福利机构、小型公众聚集场所、生产作坊和符合一定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各选定1-2家推动开展简易消防设施安装试点;年底前,符合一定条件的住宅和“三合一”场所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

2016年,结合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优先推动社会福利机构和老、弱、幼、残、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全部安装到位。

2017年,全面在重点应用场所推广安装完毕。

四、任务分工

公安部门: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科学制定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积极推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定期对民政、老龄委、残联、保险行业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消防专兼职管理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社区(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对辖区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检查和消防宣传引导,积极推动各类小型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安装。

民政部门:

各级民政部门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81号)和《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民函〔2015〕280号)鼓励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公益组织投入资金支持社会福利机构采购安装简易消防设施,引导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经营单位自主安装。

要将简易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城乡社区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基层民政所要将居(村)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简易消防设施改造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府加大投入力度。

住建、房产部门:

要结合老旧城区改造契机,有计划地实施消防安全改造,将位于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等的老旧居民住宅简易喷淋的安装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改造进行统一规划和建设;按照相关规定,依法积极推动使用物业维修基金、老旧小区应急维修基金等采购安装。

金融办:

指导保险行业发挥保险机制作用,鼓励保险公司科学定价,促进风险与费率相匹配,对在其场所已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的投保人可适当下浮保费。

老龄委、残联:

提请政府将推广应用简易喷淋和独立感烟报警器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和养老、助残等项目,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安装、维护。

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引导公益组织投入资金,免费为重点应用场所安装、维护独立感烟报警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推进。

各地要在总结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基础上,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其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和采购公共服务范畴,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要深入辖区走访动员,全面摸清此类场所底数,明确告知其火灾危险性,引导单位和场所主动参与设施改造;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可行规划,按计划逐年逐批次推进直至全部安装完毕。

(二)强化引导、形成合力。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和业务管辖,主动作为,迅速行动。

要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及派出所的三级消防监督管理职能,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小型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场所进行彻底排查,督促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切实提高场所抵御火灾能力。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知。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借助媒体平台,加强针对性宣传引导,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宣传独立感烟报警器在减少火灾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其纳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宣传普及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方面的常识,提高社会认知度。

要运用公益短片、宣传海报、微博微信等直观形象的手段,强化有关独立感烟报警器安装位置、产品选型、电池更换等方面的知识。

 

附件:

1、简易消防设施应用试点产品指导意见

2、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动发挥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防控作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公发〔2015〕66号)

 

 

附件1

简易消防设施应用试点产品指导意见

一、独立感烟报警器技术要求和维护管理

(1)严格选用产品。

独立感烟报警器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产品,其产品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GB205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的独立感烟报警器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各地可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询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的独立感烟报警器产品信息。

(2)确保技术性能。

为提高可靠性,应当优先选用光电型独立感烟报警器,在厨房内可配合安装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独立感烟报警器应安装在房间顶棚靠近中央的位置,远离墙角等空气对流不畅的位置。

对于有听觉、视觉障碍等特殊人群居住活动的场所,宜在床铺设置振动提醒器,在卧室门口安装频闪灯光或语音报警器。

住宅内安装多个独立感烟报警器时,任何一个报警器动作后,其他报警器宜同时发出警报。

在独立感烟报警器使用相对集中的区域,可探索选用联网型产品,同步向远程显示器等辅助设备和监护人、管理人员发送短信等提示信息。

(3)正确维护管理。

独立感烟报警器使用电池供电时,应当按照产品使用说明选用自放电率低、放电电压平缓的电池,并定期更换。

住户或监护人、管理人员应当按照产品说明,定期对独立感烟报警器进行检查和功能测试,及时纠正整改表面污损、擅自移位、中断供电等不安全行为,更换损坏的产品。

对于经常出现误报警的独立感烟报警器,要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维护更换,防止产生麻痹心理。

要积极动员消防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独立感烟报警器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提高报警器的正常工作率,确保切实发挥作用。

(4)重点安装部位。

独立感烟报警器的安装部位,应当包括在本文重点应用范围建筑和场所内的公共活动区域,居住建筑的卧室等休息用房,起居室、客厅,厨房、餐厅,内走道,每层疏散楼梯上部,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房间和部位。

二、简易喷淋技术要求和维护管理

(1)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由响应时间指数RTI≤50(m?

s)0.5的闭式洒水喷头、供水管网(管道泵)和控制组件(含水流指示器、简易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报警阀、闸阀、止回阀、水泵接合器、末端试水装置)等组成的湿式系统。

(2)设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场所最大净空高度不宜大于6m,持续喷水时间不应小于30min。

(3)对小型旅馆、招待所、居住场所设置的简易灭火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不应小于3.0L/(min?

㎡);小型文化娱乐场所,中小型商店、超市,中小型生产作坊(统称小型公共场所)设置的简易灭火系统设计喷水强度不应小于4.0L/(min?

㎡)。

装设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设计喷水强度应按规程规定值1.3倍确定。

(4)喷头工作压力应为0.05Mpa,最不利点最低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3MPa。

系统供水压力应经计算确定,但不低于0.2 MPa。

住宅设置的简易灭火系统,其作用面积不宜小于50㎡或根据设置喷头的最大房间的面积确定,两者取最大值。

小型公共场所设置的简易灭火系统,其作用面积不宜大于100㎡,且不宜小于80㎡。

(5)简易灭火系统应确保一路可靠的水源供水,可采用市政管网、生活给水管网、屋顶水箱、管道泵从市政管网或储水箱取水、室内消火栓管道等方式供水。

连接市政供水管道或屋顶水箱的公称外径不应小于60.3mm,公称壁厚不应小于3.5mm。

当市政管网、室内消火栓管道等方式不能满足系统流量和压力要求时,应设置管道增压泵,可不设备用泵。

管道增压泵的流量和扬程应满足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6)简易灭火系统可只在配水管上设置一个水流指示器,水流指示器后不应设置除系统以外的其他用水设施。

在系统的最不利点宜设置末端试水装置。

在系统管网的入口处应安装止回阀,当有条件时也可安装倒流防止器,防止消防用水回流污染生活用水。

应安装一个在简易灭火系统区域内所有地方都能听到的报警信号装置。

报警装置外型应明显,且应安装在显著的位置。

(7)对设置管道泵的系统应保证至少一回路供电,供电线路应穿金属管,耐火时间不小于30min。

人员密集场所宜增加管道泵的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

(8)其他设计、施工、验收、日常维护管理相关规定应符合《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中国工程技术标准化协会标准CECS219:

2007)的要求。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