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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加氢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江苏中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苯加氢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1.目的;为贯彻落实职工安全健康方针,规范职工的操作,杜绝;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煤化工车间苯加氢加工岗位操作人员;3.基本要求;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4.;4.1.;4.2.;4.3.;4.4.;4.5.;5.工艺

控制的一般要求严格执行“三大”纪律;为保障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防止事

 

苯加氢加工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职工安全健康方针,规范职工的操作,杜绝不安全行为,防止事故发

生,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苯加氢加工岗位操作人员。

3. 基本要求

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昆钢职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昆明焦化制气有限公司的

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4.1.

4.2.

4.3.

4.4.

4.5.

5. 工艺控制的一般要求 严格执行“三大”纪律。

 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贯彻工艺规程。

 正确维护、保养、合理使用各种设备。

坚守岗位,精心操作。

 定义

为保障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而制定的安全文件,在作业过

程强制执行。

6. 引用标准

《苯加氢车间作业指导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4.2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10.27)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4 号令(2002.1.26)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2003.6.1)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 352 号令(2002.5.12)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劳部发[1996]423 号(1997.1.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

7. 苯加氢加工装置概况

苯加氢装置的设计处理能力为年处理粗苯 10 万吨,装置年运行时间 300 天/年。

装置利用粗苯作为生产原料,使用德国伍德公司专利技术对粗苯进行加氢精制,

同时利用吗啉法萃取蒸馏工艺生产纯苯、甲苯、二甲苯、非芳烃等产品。

装置生

产中的原料、产品都属于易燃、易爆、易中毒、易产生静电的物质。

8.1.1. 苯加氢加工物料危险危害特性 粗苯 特性:

粗苯属于甲 B 类物质,高度毒

性,液体挥发的蒸汽与空气形成爆炸

性混合物,遇火源能够闪燃,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

容易产生和积聚静

电。

要求罐装流速不能超过 3m/s。

8.2.1. 闪点:

11℃ 爆炸极限:

1.4-7.5%。

 纯苯(C6H6) 特性:

高度毒性,苯蒸汽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明火

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

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求罐装流速不能超过 3m/s。

8.3.1. 闪点:

11.2℃ 爆炸极限:

1.3-7.1% 自燃点:

562.2℃ 甲苯(C7H8) 特性:

中度毒性,苯蒸汽与空气混合物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明

火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

容易产生和积聚静电。

要求罐装流速不能超过 3m/s。

8.4.1. 闪点:

4.44℃ 爆炸极限:

1.27-7% 自燃点:

480℃ 二甲苯 特性:

二甲苯

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通用分子式 C6H6-(CH3)2)

和乙苯(分子式 C6H6-C2H5)的混合物。

8.4.2. 邻二甲苯

a. 中度毒性

b. 闪点:

17.2℃

c. 爆炸极限:

1.1-6.4%

d. 自燃点:

465℃

8.4.3. 间二甲苯

a. 中度毒性

b. 闪点:

29℃

c. 爆炸极限:

1.1-7.0%

d. 自燃点:

530℃

8.4.4. 对二甲苯

a. 中度毒性

b. 闪点:

25℃

c. 爆炸极限:

1.1-7.0%

d. 自燃点:

525℃

8.5.

8.5.1. 非芳烃 特性:

非芳烃是混合物,主要是 C5-C8 的饱和烃或环烷烃,其性

质应与汽

油(汽油是 C5-C12 的烷烃)相当或相近。

8.5.2. 闪点:

-50℃

8.6.

8.6.1. 爆炸极限:

1.3-6.0% 自燃点:

415-530℃ 残渣油 特性:

主要是 C9 以上芳

烃,蒸汽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高

热、明火极易引起燃烧和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反应剧烈。

容易产生和积聚

静电。

要求罐装流速不能超过 3m/s。

8.7.1. 氢气(H2) 特性:

氢气与空气混合能成为爆炸性混合物遇火星、高热能引

起燃烧爆炸,

爆炸极限:

4.1- 74.2%(最易爆炸浓度 24%,产生最大爆炸压力浓度 32.3%,最

大爆炸压力 7.4kg/cm2),自燃点:

560℃,氢气虽无毒,在生理上对人

体是惰性的,但若空气中氢含量增高,将引起缺氧性窒息。

8.8.2. 一氧化碳(CO) 特性:

会由呼吸道经肺吸收而进入血液,使血色素散失

运输氧气的能力。

 中毒症状:

头痛、眩晕,有时恶心、呕吐,疲乏无力,严重

时甚至意识不

清,肢体瘫痪,陷入昏迷状态,停止呼吸而死亡,全身皮肤呈樱红色。

8.8.3. 急救: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

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

8.8.4. 预防: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

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

穿防静

电工作服,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

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

有人监护。

8.9.1. 苯类物质中毒应急处理措施 中毒症状:

 头痛、疲倦、失眠、记忆力减退、

食欲不振,有的伴随自主

神经系统功能紊乱,如心动过速或过缓,皮肤反应阳性,个别有肢体麻木

痛觉减退的表现。

皮肤接触可引起脱脂、变干燥、皲裂,有的出现过敏性

失疹,脱脂性皮炎等。

还可以损坏免疫系统生殖系统,具有生殖毒性。

8.9.2. 急救:

a. 皮肤接触:

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b.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就医。

c.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

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d.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8.9.3. 预防:

a.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半

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b.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c. 身体防护:

穿防毒渗透工作服。

d. 手防护:

戴乳胶手套。

e. 其它: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毕,淋浴更衣。

注意个

人清洁卫生。

9.1. 苯加氢加工安全技术规程 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具备岗位操作技能,

掌握苯类物质、氢气、

煤气等物化特性,会正确使用空气呼吸器等消防器材。

9.2. 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操作。

遇有特殊情况应冷静分析,准

确判断,果断采取措施,防止拖拉和盲目操作。

9.3. 在介质为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管道上进行检修拆卸作业时,严禁采

用铁质等可产生火花的坚硬物件、工具进行敲打。

9.4. 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作业票证管理相关规定,严禁吸烟和无证动火。

 禁

止携带引火物及生火物进入装置;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

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9.5. 禁止没有阻火器的机动车辆驶入易燃、易爆场所。

 按时巡检,及时发现和

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进行电器灭火时应先将电源切断,然后用砂子或干粉灭

火器灭火,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和水灭火,灭火器用了一个要联系补充一;的完

好率;9.9.有绞碾可能和危险的作业,不得带手套操作;完全静止时,禁止用手

触摸检查、修理以及将手伸入设;9.10.在清理、检修传动、转动和输送设备前,

必;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不停车、不断电、不

挂牌就进行检修或清理;9.11.烃类物质特别易燃,空气和烃类物质的混合;包括

手提灯,用泡沫灭火器和水灭火,灭火器用了一个要联系补充一个,保证灭火器

材的完好率。

9.9. 有绞碾可能和危险的作业,不得带手套操作。

设备在运转或虽已停车但未

完全静止时,禁止用手触摸检查、修理以及将手伸入设备内取物。

移动时,必须

先断电源,待其停止转动后,方可移动。

9.10. 在清理、检修传动、转动和输送设备前,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经两次启

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

严禁

不停车、不断电、不挂牌就进行检修或清理。

9.11. 烃类物质特别易燃,空气和烃类物质的混合物具有爆炸性。

所有电器设备,

包括手提灯,必须防爆。

对于操作中的装置的较小的维修,只能使用不产

生火花的工具。

爆炸危险程度必须用通常的警示标志提出,比如,“禁

火”“禁止吸烟”等。

9.12. 吸入烃类物质蒸气(比如苯蒸气)有害健康。

必须小心谨慎,以保证对填

充有烃类物质的管路或容器进行工作时,要穿戴防护面具,操作人员必须

戴上防护手套,以避免产生皮肤病。

9.13. 原料和芳烃特别易燃。

操作人员应特别小心,不要在衣服上溅上芳烃,因

为一颗火星就足以使溅有芳烃的织物着火。

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事故是致

命的。

9.14. 在任何情况下,应严格遵循设备事故预防的规程,设备或装置开车和停车

期间,应遵循各设备的具体的操作说明。

作为操作的要求,必须在所有的

转动设备(比如泵和电动马达间)安装防护罩。

9.15. 启动带有压力和真空的设备时,必须进行安全阀和放散管的功能测试。

9.16. 装置运行期间,发现管道、机器和设备的泄漏必须要保证立刻进行处理。

只有采取有效必要的措施,才能防止物料滴落或溅洒到皮肤,衣服或地板

上,防止由于吸入有毒蒸气而造成的事故。

9.17. 由于生产装置是露天安装的,因为自由通风可以防止烃类蒸气聚集,这样

就减少了火灾和爆炸的危险。

9.18. 如果操作人员的衣服受到易燃物质的污染,也存在整个装置的起火危险。

因此,工作服必须每周更换和洗涤一次。

另外,操作人员应穿着抗静电鞋。

防护

手套,防护眼镜和安全帽是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劳保用品的一部分。

有较宽防

护边缘的塑料安全帽证明非常适用的。

这些安全帽可以保护穿戴者的脸部和脖颈

不会受下落物体和下滴液体的伤害。

9.19. 在苯加氢生产正常操作过程中,必须对各关键参数(如系统压力、系统压

差、塔温、塔压、回流比等)进行重点监控,并且这些参数必须不断与先前的读

数作比较以便进行适当操作和调节,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

9.20. 定期检查各所有测量仪表(压力、温度、流量等)和安全、联锁系统。

9.21. 萃取蒸馏中为了避免化学反应(聚合化等),产品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

能与氧接触,所有的槽及容器都配有氮气气封系统,因此每个班必须至少检查一

次这些系统的功能。

9.22. 中控 DCS 系统出现显示画面及数据异常,或者调节系统失灵,手动、自动

不能切换时,应立即通知仪表人员,同时操作人员到现场配合处理。

9.23. 对消防设施和防护设施,固定位置,保持外观清洁,完好备用,无火灾和

特殊情况时不得随意挪作它用,灭火器材和防护器材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器材

用完后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更换并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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