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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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
ICS75.020
E14
Q/SH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HXXXXX—XXXX
油田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
电力线路
Theoilfieldenterprisessafetycodeofelectricpowerindustry—
Thesecondpart:
Electriclines
(报批稿)
XXXX-XX-XX发布
XXXX-XX-XX实施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
目 次
前 言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Q\SH××××《油田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
变电站;
——第2部分:
电力线路;
——第3部分:
低压电气;
——第4部分:
安全标识。
本部分为Q/SH××××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开发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刘军、勾松波、孙会浩、贾杰、陈文民、靖伟、杨建、杨鹏、董纪国、郑春生、刘爱敏、王震、尹学军。
油田企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电力线路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油田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高压电力线路作业要求、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线路运行和维护、邻近带电导线的工作、高处作业、线路施工作业、配电设备上的工作、电力电缆工作、带电作业、作业机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保管、检查使用和试验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油田企业220kV及以下发、输、变、配电运用中的电气设备及其相关场所,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T692电力行业紧急救护工作规范
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低[电]压lowvoltage;LV
用于配电的交流电力系统中1000V及其以下的电压等级。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2
高[电]压highvoltage;HV
(1)通常指超过低压的电压等级。
(2)特定情况下,指电力系统中输电的电压等级。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3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operatingelectricalequipment
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4
开关站switchingsubstation
有开关设备,通常还包括母线,但没有电力变压器的变电站。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5
断路器circuit-breaker
能关合、承载、开断运行回路正常电流,也能在规定时间内关合、承载及开断规定的过载电流(包括短路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开关。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6
隔离开关disconnector
在分位置时,触头间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绝缘距离和明显的断开标志;在合位置时,能承载正常回路条件下的电流及在规定时间内异常条件(例如短路)下的电流的开关设备,也称刀闸。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7
个人保安线personalsecuritygroundingline
用于保护工作人员防止感应电压伤害的接地线。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8
双重称号dualtitle
线路名称和位置称号,位置称号指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导线安装位置,如:
上线、中线或下线和面向线路杆塔号增加方向的左线或右线。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9
配电设备powerdistributionequipment
用于向一个用电区供电的变压器、高低压开关、线路、控制和计量等设备的统称。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10
高处作业workatheights
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GB/26859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4 作业要求
4.1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4.1.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安全设施、作业机具、安全工器具和作业环境等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
4.1.2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确认合格、齐备。
4.1.3尘、毒、噪声、辐射等作业环境应采取防护措施。
4.1.4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作业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或存放相应的急救用品,并指定专人检查、补充或更换。
4.2 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4.2.1经医疗机构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体格检查至少每两年一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至少每年一次。
4.2.2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4.2.3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创伤急救等紧急救护法(参见DL/T692)。
4.2.4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有效的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其他作业人员应取得与作业类型相符合的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当地政府有特殊要求的,应遵守其要求。
4.3 教育和培训
4.3.1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新入厂人员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4.3.2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
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
4.3.3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应单独工作。
4.3.4参与本单位电气工作的外来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
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4.4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
4.4.1作业前应根据作业的人员、组织、设备和环境等方面进行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确定危害因素及其影响,并制定风险消减措施。
4.4.2作业中应执行制定的风险消减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
4.4.3作业结束后应总结分析作业经过,进行补充完善。
4.5 应急管理
应根据电力生产的特点编制本单位应急预案,配置相应资源,开展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4.6 其他要求
4.6.1工作前,工作人员应被告知其工作任务以及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6.2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4.6.3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安全措施不正确完备的有权拒绝作业。
4.6.4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4.6.5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实施。
4.6.6在线路及配电设备需要进行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和需要进行带电作业时,应向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调度机构管辖的需事先向调度机构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安排相应工作。
4.6.7进入变电站、发电厂升压站、开关站、高压配电站内工作,应遵守本规程第1部分的有关规定。
5 安全组织措施
5.1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5.1.1现场勘察制度。
5.1.2工作票制度。
5.1.3工作许可制度。
5.1.4工作监护制度。
5.1.5工作间断制度。
5.1.6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5.2 现场勘察制度
5.2.1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线路作业,作业单位应根据工作任务进行现场勘察,并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见附录A)。
现场勘察应由工作票签发人组织。
5.2.2现场勘察应查看现场设施情况、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应停电的设备、保留或邻近的带电部位及其他危险点等。
5.2.3对危险性、复杂性和困难程度较大的作业项目,应制订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5.3 工作票制度
5.3.1在电力线路上工作的执行方式
a)填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b)填用电力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
c)填用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D);
d)填用电力线路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E);
e)口头或电话命令。
5.3.2填用工作票的工作
5.3.2.1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
a)需要线路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b)需要配电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工作;
c)电力电缆(以下简称“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注:
配电设备全部停电是指供给该配电设备上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
5.3.2.2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
a)带电线路杆塔上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符合表1规定的工作;
b)运行中的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c)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表1在带电线路杆塔上工作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
kV
安全距离
m
10及以下
0.70
20、35
1.00
66、110
1.50
220
3.00
注:
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5.3.2.3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
a)带电作业;
b)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小于表1规定且按带电作业方式开展的不停电工作。
5.3.2.4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应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或工作票。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填用工作票。
注: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5.3.3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的工作
除需填用工作票的工作外,其他如线路测量接地电阻、测温、砍剪树木、地面巡视检查及消缺和涂写杆塔号、安装标志牌等工作地点在杆塔最下层导线以下,工作中与带电导线有足够安全距离的工作,应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方式执行。
5.3.4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5.3.4.1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5.3.4.2手工填写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应任意涂改。
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5.3.4.3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5.3.4.4工作票一式三份,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另两份分别留存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处。
工作票应提前交给工作负责人。
5.3.4.5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应兼任工作负责人。
5.3.4.6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5.3.4.7工作票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签发或由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审核合格并经批准的其他单位签发。
其他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5.3.4.8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方签发形式。
5.3.5工作票的使用
5.3.5.1一条线路停电工作应填用一张第一种工作票。
5.3.5.2具有同一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线路同时停送电,或一经操作(含改造、调整)即构成同一电气连接部位的几条线路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