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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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部管理制度
设计部管理制度
1.图纸自审制度
1.1图纸自审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
1.2接到图纸后,副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1.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1.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1.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1.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1.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1.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1.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
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1.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1.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2、图纸会审制度
2.1目的
2.1.1通过图纸会审,使设计图纸100%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1.2通过图纸会审,使建筑规划、结构、设备、水电煤配套等设计做到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1.3通过图纸会审,做到图纸表达清楚、正确无误,确保工程施工按期按质完成。
2.范围:
集团公司新建项目所有土建及配套工程图纸。
3.职责:
3.1设计部负责组织设计院、施工、监理、设计部等有关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3.2设计部、工程部负责对工程中的技术难点问题组织有关专家咨询评审。
3.3设计部负责与设计院联系,提出甲方要求,并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图面解释工作。
4.程序:
4.1设计部收到设计院图纸并审阅后在移交单上签署审阅意见移交工程部文件管理员(包括图纸清单)。
4.2工程部文件管理员将图纸分发给施工、监理单位及工程部有关专业工程师。
4.3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阅读。
4.4工程部项目主办工程师及各专业工程师也须对设计图纸进行审阅并记录于工作日记。
4.5在甲方、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对图纸熟悉之后,设计部组织设计院、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部等进行图纸会审。
4.6图纸会审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技术难点问题,工程部会同设计部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咨询。
4.7工程部主办工程师负责将专题咨询结果汇总形成《专家咨询会议报告》,并分发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执行。
4.8图纸会审记录由工程部负责,并发放工程部、设计部、监理、施工单位。
2.2会审参加人员设计管理部和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设计院专业负责人。
2.3会审时间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2.4会审组织
2.4.1由设计管理部组织。
2.5会审内容
2.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2.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2.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2.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2.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2.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2.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2.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2.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2.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2.6会审程序
2.6.1会审由设计管理部召集进行。
并由资料室分别通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2.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
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做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2.6.3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
会审后工程部工程师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2.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通等:
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2.7会审记录(由工程管理部执笔)
2.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2.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姓名(禁止用职称代替)。
2.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
2.7.4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
2.7.5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
(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审结果与解决方法。
(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2.8会审记录的发送(由工程管理部执行)
2.8.1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资料室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施工单位项目部
5)其他与会单位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罗湖集团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3.职责
3.1设计管理部负责本办法的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理等)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
4.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要严格执行以下原则:
4.1.1权力限制原则:
集团公司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如对集团公司造成损失,追究越权签字人的责任。
4.1.2时间限制原则:
集团公司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补办。
4.1.3一单一算原则:
一个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结算单,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
4.1.4一月一清原则:
每月10日前,预决算部现场造价师、承包单位应就截止上月末已完工且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核清造价并签字确认,交部门领导复核。
4.1.5完工确认原则:
当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完工后,工程部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
4.1.6原件结算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4.1.7多级审核原则:
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结算至少要经过二级以上的审核。
4.1.8法律约束原则:
50万元以上的工程合同,必须另行签订《关于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协议》,作为合同补充协议,供双方执行。
50万以下的工程合同应有符合本管理办法的相应条款。
4.1.9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标准表格。
5.设计变更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5.1设计变更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5.1.1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代签。
5.1.2设计变更的主要类型:
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由于设计管理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
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由于工程管理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
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由于销售部、物业公司、业主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1.3所有设计变更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5.1.4同设计院对接的部门和经办人员应要求设计院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如设计院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另有附图,经办人员应另行按规定格式填写设计变更单作内部审批、结算用,设计院的文件只能作为附件。
5.1.5所有设计变更只有加盖公司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公章。
5.1.6公司自行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师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5.1.7预决算部、承包单位均应对设计变更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5.2设计变更办理一般流程:
5.2.1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应根据事件的重要性由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
若涉及到需要重新报建的需知会相关部门;如涉及到对客户销售承诺的改变需知会销售部。
5.2.2设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填写设计变更单时,若因本专业变更导致其它专业需要一同变更的,应发相关知会。
(如因墙体位置改变导致水电管线移位)
5.2.3预决算部在对变更费用进行估算时,应对措词不清,结算时易引起分歧、纠纷的变更单退回,要求提出部门表达清楚,不致引起歧义。
5.2.4一般来说,工程师确认时只需要按照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而不需要确认具体的工程量。
但当无法根据设计变更文件直接计算出工程量,或者相应设计变更文件的某条或某几条只完成一部分时,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管理部现场工程师应直接在设计变更单中确认相应的工程量。
5.2.5对于造价调减的设计变更,工程管理部现场工程师要及时跟踪、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承包单位形成书面记录,防止因漏报而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
5.2.6工程管理部应严格按变更金额签发的权限报批,为提高效率,公司领导、
职能部门经理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自身职能范围内,对下属职员作书面授权,但授权人仍为责任人。
6.现场签证的内容、格式要求及流程
6.1现场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6.1.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6.1.2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