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灌工程技术要求规范.docx
《喷灌工程技术要求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喷灌工程技术要求规范.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喷灌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第二节 水源工程
第5.2.1条取水建筑物的设计,可按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5.2.2条当采用小型水库蓄水时,坝体应进行稳定计算。
当采用塘堰蓄水时,应进行渗漏分析,必要时应采取防渗措施。
第5.2.3条喷灌渠道宜作防渗处理。
行喷式喷灌系统,其工作渠水深必须满足水泵吸水要求;定喷式喷灌系统,其工作渠水深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工作池。
工作地尺寸应满足水泵正常吸水和清淤要求;对于兼起调节水量作用的工作池,其容积应通过水量平衡计算确定。
第5.2.4条机行道应根据喷灌机的类型在工作渠旁设置。
对于平移式喷灌机,其机行道的路面应平直、无横向坡度;若主机跨渠行进,渠道两旁的机行道,其路面高程应相等。
第5.2.5条喷灌系统中的暗渠或暗管在交叉、分支及地形突变处应设置配水井,其尺寸应满足清淤、检修要求,在水泵抽水处应设置工作井,其尺寸应满足清淤、检修及水泵正常吸水要求。
第三章 喷灌技术参数
第3.0.1条喷灌设计保证率应根据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应低于85%。
第3.0.2条设计灌水定额和设计灌水周期应根据当地试验资料确定。
在缺乏试验资料的地区,可按照邻近地区的喷灌或地面灌的试验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日需水量,按下列公式计算灌水定额及灌水周期
式中m——设计灌水定额(毫米);
T——设计灌水周期(日);
γ——土壤容重(公斤/厘米3);
h——计划湿润层深度(厘米);
β1——适宜土壤含水量上限(重量百分比);
β2——适宜土壤含水量下限(重量百分比);
η——喷洒水利用系数;
W——日需水量(毫米/日),取灌水临界期的平均日需水量。
第3.0.3条喷洒水利用系数,有条件时宜实测确定。
无实测资料时,可根据气候条件在下列数值围选取:
风速低于3.43.4~5.4米/秒,η=0.7~0.8。
注:
湿润地区取大值,干旱地区取小值。
第3.0.4条设计风速应采用灌区主要作物关键需水期设计日喷灌时间平均风速的多年平均值。
设计风向应采用灌区主要作物关键需水期设计日喷灌时间的主风向;当不存在主风向时,应按风向多变设计。
注:
应将相差180°的两种风向作为等效风向进行统计。
第3.0.5条喷灌均匀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Cu——喷灌均匀系数;
h——喷洒水深的平均值(毫米);
△h——喷洒水深的平均离差(毫米)。
第3.0.6条喷洒水深的平均值和喷洒水深的平均离差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当测点所代表的面积相等时:
二、当测点所代表的面积不等时:
式中hi——某测点的喷洒水深(毫米);
Si——某测点所代表的面积(
);
n——测点数。
第3.0.7条在设计风速下,喷灌均匀系数不应低于75%,但对行喷式喷灌系统,不应低于85%。
第3.0.8条对于定喷式喷灌系统,如使用PY1系列喷头,喷头组合间距可按表3.0.8确定。
喷头组合间距 表3.0.8
设计风速
(米/秒)
组 合 间 距
垂直风向
平行风向
0.3~1.6
1.6~3.4
3.5~5.4
R
(1~0.8)R
(0.8~0.6)R
1.3R
(1.3~1.1)R
(1.1~1)R
注:
①R为喷头射程;
②在每一档风速中可按插法取值;
③在风向多变而采用等间距组合时,应选用垂直风向栏的数值;
④表中风速是指地面以上10米高处的风速。
第3.0.9条喷灌系统的设计喷灌强度不得大于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
对于定喷式喷灌系统,不同质地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可按表3.0.9-1确定。
当地面坡度大于5%时,允许喷灌强度应按表3.0.9-2进行折减。
各类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 表3.0.9-1
土 壤 类 别
允 许 喷 灌 强 度(毫米/时)
砂 土
砂壤土
壤 土
壤粘土
粘 土
20
15
12
10
8
注:
有良好覆盖时,表中数值可提高20%。
各类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 表3.0.9-2
地 面 坡 度(%)
允 许 喷 灌 强 度 降 低(%)
5~8
9~12
13~20
>20
20
40
60
75
第3.0.10条喷灌的雾化指标应根据喷头工作压力水头和主喷嘴直径的比值确定,对于主喷嘴为圆形且不带碎水装置的喷头,设计雾化指标应符合表3.0.10的要求。
雾化指标 表3.0.10
种 类
值
蔬 菜 及 花 卉
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果树
牧草、饲料作物、草坪及绿化林木
4000~5000
3000~4000
2000~3000
注:
①hP为喷头工作压力水头;
②d为喷头主喷嘴直径。
第3.0.11条设计日净喷时间宜符合下列规定:
固定管道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12小时;
半固定管道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10小时;
移动管道式和定喷机组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8小时;
行喷式喷灌系统,不宜少于16小时。
第3.0.12条喷灌系统中喷头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任何喷头都必须在国家标准对该种喷头所规定的压力围工作;
二、任何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不得低于设计喷头工作压力的90%;
三、同一条支管上任意两个喷头之间的工作压力差应在设计喷头工作压力的20%以。
第3.0.13条喷灌系统中压力变化较大时,应划分压力区域,并分区进行设计
第四章 管道水力计算
第一节 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头
第4.1.1条喷灌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Q——喷灌系统设计流量(
/时);
qi——设计工作压力下的喷头流量(
/时);
n——同时工作的喷头数目。
第4.1.2条喷灌系统的设计水头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H——喷灌系统设计水头(米);
Zd——典型喷点的地面高程(米);
Zs——水源水面高程(米);
hs——典型喷点的竖管高度(米);
hp——典型喷点喷头的工作压力水头(米);
——由水泵吸水管至典型喷点的喷头进口处之间管道的沿程水头损失(米);
——由水泵吸水管至典型喷点的喷头进口处之间管道的局部水头损失(米)。
第4.1.3条自压喷灌支管首端的设计水头,应根据灌区或压力区最不利的灌水情况,按下式计算:
式中Hz——自压喷灌支管首端的设计水头(米);
Zz——支管首端的地面高程(米);
Hfz——支管的沿程水头损失(米);
Hjz——支管的局部水头损失(米)。
第五章 设备选择与工程设施
第一节 设备选择
第5.1.1条喷头的选择应符合喷灌系统设计要求。
灌溉季节风大的地区或树下喷灌的喷灌系统,宜采用低仰角喷头。
第5.1.2条管及管件的选择,应使其工作压力符合喷灌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要求。
第5.1.3条水泵的选择应满足喷灌系统设计流量和设计水头的要求。
水泵应在高效区运行。
对于采用多台水泵的恒压喷灌泵站,所选各泵的流量一扬程曲线,在规定的恒压围应能相互搭接。
第5.1.4条喷灌机应根据灌区的地形、土壤、作物等条件进行选择,并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第四节 管网
第5.4.1条喷灌管道的布置,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应符合喷灌工程总体设计的要求。
二、应使管道总长度短,有利于水锤的防护。
三、应满足各用水单位的需要,管理方便,有利于组织轮灌和迅速分散流量。
四、在垄作田,应使支管与作物种植方向一致。
在丘陵山区,应使支管沿等高线布置。
在可能的条件下,支管宜垂直主风向。
五、管道的纵剖面应力求平顺,减少折点;有起伏时应避免产生负压。
第5.4.2条自压喷灌系统的进水口和机压喷灌系统的加压泵吸水管底端,应分别设置拦污栅和滤网。
第5.4.3条在各级管道的首端应设进水阀或分水阀。
在连接地埋管和地面移动管的出地管上,应设给水栓。
当管道过长或压力变化过大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节制阀。
在地埋管道的阀门处应建阀门井。
第5.4.4条在管道起伏的高处应设排气装置;对自压喷灌系统,在进水阀后的干管上应设通气管,其高度应高出水源水面高程。
在管道起伏的低处及管道末端应设泄水装置。
第5.4.5条固定管道的末端及变坡、转弯和分叉处宜设镇墩。
当温度变化较大时,宜设伸缩装置。
第5.4.6条固定管道应根据地形、地基和直径、材质等条件来确定其敷设坡度以及对管基的处理。
第5.4.7条在管网压力变化较大的部位,应设置测压点。
第5.4.8条地埋管道的埋设深度应根据气候条件、地面荷载和机耕要求等确定。
第六章 工程施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6.1.1条喷灌工程施工、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修改设计或更换材料设备应经设计部门同意,必要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6.1.2条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程序和要求:
一、施工放样: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并将它保存到施工完毕;应定出建筑物的主轴线或纵横轴线、基坑开挖线与建筑物轮廓线等;应标明建筑物主要部位和基坑开挖的高程。
二、基坑开挖:
必须保证基坑边坡稳定。
若基坑挖好后不能进行下道工序,应预留15~30厘米土层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三、基坑排水:
应设置明沟或井点排水系统,将基坑积水排走。
四、基础处理:
基坑地基承载力小于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基础处理。
五、建筑物砌筑:
应符合现行《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等规的要求:
六、回填:
砌筑完毕,应待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凝固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回填土应干湿适宜,分层夯实,与砌体接触密实。
第6.1.3条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
对于隐蔽工程,必须填写《隐蔽工程记录》,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及时编写竣工报告。
第四节 管网施工
第6.4.1条管道沟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根据施工放样中心线和标明的槽底设计标高进行开挖,不得挖至槽底设计标高以下。
如局部超挖则应用相同的土壤填补夯实至接近天然密实度。
沟槽底宽应根据管道的直径与材质及施工条件确定。
二、沟槽经过岩石、卵石等容易损坏管道的地方应将槽底至少再挖15厘米,并用砂或细土回填至设计槽底标高。
三、管子接口槽坑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6.4.2条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及管件安装完毕,应填土定位,经试压合格后尽快回填。
二、回填前应将沟槽一切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