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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合巢经开区岠嶂山(三期)安置小区工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

合巢经开区岠嶂山(三期)安置小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0年2月

 

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第一节:

施工现场

第一条: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第三条: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裙子、高跟鞋和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脚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注: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KV

最小垂直距离(m)

6

7

7

第五条: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警示标志。

第六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

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可靠。

第八条:

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定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移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立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坑边距离,往沟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第九条:

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

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第二节、机电设备

第一条: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第二条:

机械和动力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三条: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漏电保护器,临时停是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第五条: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

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第六条: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七条: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以下

1—15

千伏

20—40

千伏

60—110

千伏

220

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低距离(米)

垂直

1.5

3

4

5

6

水平

1

1.5

2

4

6

第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起过期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去时12伏。

第九条: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禁防沾油脂;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第十条:

X光和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十一条: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节、高空作业

第一条:

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第二条: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第三条: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要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掷。

第四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五条:

梯子不得缺档,不准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田为宜,禁止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在底脚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监护或设置围栏。

第六条:

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派专人负责。

第七条:

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笼装物上下。

第四节、季节施工

第一条: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等,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第二条:

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对机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第三条:

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从事高温工作的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第四条:

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借施。

五、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有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具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步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各种缆风绳及其设置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有防护设施。

9、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10、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地区应设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六、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1、起重臂和吊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4、多孔板、料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并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

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米,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七、气割、电焊“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八、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的“十不准”

1、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的物件下通过。

2、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

3、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等建筑物上行走。

4、不准站在手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体上操作。

5、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龙门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6、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标志的区域、场所。

7、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9、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无足够采光条件的区域、场所内行走、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九、防止触电伤害的十项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触电伤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电工严禁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2、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要检查线路、插头、插座、漏电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3、电气线路或机具发生故障时,应找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捣器、水磨石机等手持电动机械和其它电动机械从事湿作业时,要由电工接好电源,安装上漏电保护器。

操作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绝缘手套后再进行作业。

5、搬迁或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6、搬运钢筋、钢管及其它金属物时,严禁触碰到电线。

7、禁止在电线上挂晒物料。

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加热器。

9、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停止输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措施,要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触碰。

10、电线必须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楼面随意乱拖,若必须通过地面、楼面时应有过路保护,物料、车、人不准压踏碾磨电线。

十、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不准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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