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概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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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1、在计划经济管理时期,建设工程管理通常采用以下两种管理模式:
对一般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工程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对重大建设工程,则从与该建设工程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程建设指挥部进行管理。
2、①建设工程监理试点阶段:
在历时4年的试点阶段,主要任务就是探索建设工程监理路子,积累经验。
②建设工程监理稳步发展阶段:
成立了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业组织,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成立;开始编写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进行监理工程师考试试点等。
③建设工程监理全面发展阶段:
确立了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法律地位,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①按投资来源可分为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其他投资项目;②按建设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③按产业领域可分为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林水利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项目等。
4、建设工程一般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
1、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并获得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建设工程;2、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独立的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
他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
5、监理工作主要依据:
1、建设工程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建设工程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有关合同文件。
6、监理工作程序:
1、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监理规划。
3、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4、总监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
7、采用审查、巡视、监理指令、监理报告、旁站、见证取样、验收和平行检验等方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控制。
8、监理工作内容: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建设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6、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方式进行抽检。
7、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审核、批准。
8、经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
9、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1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1、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应遵循适应、精简、高效的原则。
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下列情形项目监理机构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工程规模较大、专业较复杂,总监理工程师难以处理多个专业工程时,可按专业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2、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中包含多个相对独立的施工合同,可按施工合同段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工程规模较大、地域比较分散,可按工程地域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4、项目监理机构组建程序:
1、确定监理工作目标。
2、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3、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模式选择。
4、确定监理工作岗位与职责。
5、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测监理人员工作。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3、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4、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5、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资格;4、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5、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5、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6、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8、监理工作制度:
1、审查复核制度;2、整改制度;3、监理会议制度;4、巡视检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5、监理日志与日记制度:
1、项目监理日志,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定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日对监理工作及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监理日记,项目监理机构所有监理人员每日应对自己所进行的监理工作及本专业工程施工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6、监理工作报告制度;7事故报告制度;8资料管理与归档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1、工作方法:
审查、巡视、监理指令、监理报告、旁站、见证取样、验收和平行检验等、
2、巡视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5、施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3、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单、工程暂停令等形式。
4、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确定原则:
应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5、见证取样是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进行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工程材料现场取样、封样、送检工作的监督活动。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必须用合同来明确和约束建设单位与参建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2、按合同计价方式分类,建设工程合同有:
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3、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合同总价一次包死,固定不变;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单位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风险。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规模小、工期较短,估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
可调总价合同:
在工程施工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工程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价格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则因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1、劳务工资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数,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3、外汇汇率的不稳地。
4、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4、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5、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特点和适用条件: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不可能进行竞争性招标,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单位。
6、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技术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7、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
8、①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工程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合同有关款项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9、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10、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2、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3、工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4、索赔事件的有关证据。
11、①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下列款项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已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②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
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
质量控制
1、每一循环都围绕着实现预期目标,进行计划、实施、检查和处置活动。
计划P(Plan):
计划职能包括确定质量目标和制定实现质量目标的行动方案。
检查C(Check):
包括作业者的自检、互检和专职管理者专检。
2、事中质量控制:
重点是过程质量控制,即对过程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控制,包括技术交底、过程输入的检验、工艺流程、检验点以及变更、不合格质量文件等控制。
事后控制的重点是发现质量方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3、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对已同意覆盖的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有疑问的,或发现施工单位私自覆盖工程隐蔽部位的,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对该隐蔽部位进行钻孔探测、剥离或其他方法进行重新检验。
如检验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工程延期,并支付施工单位合理利润。
6、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7、质量控制措施:
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未经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和合同措施。
8、施工工序检查:
每道施工工序前的准备工作(人、机、料、法、环)是否已经完备能否连续正常施工
9、隐蔽工程验收。
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掩盖。
10、质量检查方法:
目测法(看、摸、敲、照)。
试验法:
即通过必要的试验手段对质量进行判断的检查方法(理化试验:
钢筋中的硫含量、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工序、专业系统及列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13、检验批是指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14、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当采用计数检验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1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等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16、检验批质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专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