糠醛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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糠醛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糠醛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2011-05-20发布2011-06-01实施

 

吉林省平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糠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糠醛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过程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境内采用以玉米芯为原料,生产糠醛产品的企业,该生产工艺包括玉米芯粉碎及输送、配酸、水解、中和、蒸馏、精制等工艺单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351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

GB50046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1560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

GB2894安全标志

GB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15258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GB1648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SH3063-1999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SH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HG20571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AQ/T900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3013-200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AQ3022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AQ3026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3术语和定义

AQ3013-2008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一般要求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4章的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5核心要求

5.1方针目标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1.2条款的规定,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签订各级组织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应具体、合理、可测量、可实现,宜结合下列内容:

a)零死亡;

b)千人负伤率;

c)事故起数降低率;

d)隐患治理完成率;

e)有毒有害场所检测合格率等。

企业应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2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组织机构

5.2.1.1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有工会组织的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应有工会代表。

5.2.1.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5.2.1.3企业应建立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明确安全责任人。

5.2.1.4企业应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执行。

5.2.1.5企业应按照GB17266的规定,配备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质量化验员等。

5.2.2职责

5.2.2.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5.2.2.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5.2.2.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5.2.3负责人

5.2.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AQ3013-2008第5.1.1条款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其安全承诺内容包括:

a)遵守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b)开展风险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定期排查隐患,抓好隐患治理;

c)提供必要资源;

d)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e)持续改进安全绩效;

f)对从业人员、相关方的承诺等。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承诺应通过适当的方式、渠道向从业人员及相关方宣传或告知。

5.2.3.2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应至少组织并主持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本季度安全工作,研究、决策下一季度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制订相应实施方案。

保存会议记录。

5.3安全生产投入与工伤保险

5.3.1安全生产投入

5.3.1.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3.1.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3.2工伤保险

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4.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5.4.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5.4.1.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5.4.1.4企业应将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5.4.2规章制度

5.4.2.1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3.1条款的规定,制订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4.2.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5.4.3操作规程

5.4.3.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原材料、辅助材料及硫酸、糠醛等产品的危险性,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员工,对所有的操作活动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作为编制操作规程的依据,并根据生产操作岗位的设立情况,可按照但不限于下列岗位编制操作规程:

a)原料,包括硫酸、玉米芯等装卸和贮存;

b)铲装、粉碎、输送岗位;

c)装锅、配酸、水解岗位;

d)冷凝、蒸馏岗位;

e)精制、排渣、;

f)电工、焊工;

g)锅炉车间;

h)糠醛储存和装卸;

i)特种作业;

j)公用工程操作等。

5.4.3.2操作规程应包括下列内容:

a)开车操作程序;

b)停车操作程序;

c)正常运行操作程序;

d)紧急停车操作程序;

e)接触化学品的危险性;

f)各种操作参数、指标;

g)操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

g)异常现象安全处置措施;

i)配置的安全设施,包括事故应急处置设施、个体安全防护设施;

j)岗位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5.4.3.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企业应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5.4.4评估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2条款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提交符合性评价报告。

符合性评价报告内容应包括:

a)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适宜性、充分性;

b)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企业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现象和违规行为;

c)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现象和行为提出的整改要求等。

5.4.5修订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3.5条款规定执行。

5.4.6文件和档案管理

5.4.6.1企业应严格执行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的效力。

5.4.6.2企业应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

5.5教育培训

5.5.1教育培训

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4条款规定执行。

5.5.2安全文化建设

5.5.2.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5.5.2.2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5.6生产设备设施

5.6.1生产设备设施建设

5.6.1.1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1条款的规定执行。

5.6.1.2企业新建糠醛装置生产能力规模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5.6.1.3企业新、改、扩建硫酸生产装置,应当执行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

5.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5.6.2.1企业应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保证其安全运行。

5.6.2.2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5.6.2.3企业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5.6.2.4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a)检维修前: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b)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c)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5.6.3新设备设施验收及旧设备拆除、报废

5.6.3.1企业应执行生产设备设施到货验收管理制度,应使用质量合格、设计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

5.6.3.2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5.6.3.3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5.6.3.4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5.6.4安全设施

5.6.4.1企业应按照AQ3013-2008第5.5.2.1条款、第5.5.2.2条款的规定,建立安全设施管理台帐,配置下列安全设施:

a)糠醛储罐区等区域配置静电导除设施及消防栓消防设施;

b)锅炉汽包液位、温度和压力自动调节系统;

c)糠醛精制区域设置机械通风及事故排风装置;

d)蒸汽系统均设有安全阀、所有泵出口设止逆阀

e)其它

1)在硫酸储存区域、配酸岗位及取样点等位置应设置冲洗和洗眼设施,冲洗和洗眼设施及其服务半径应符合要求;

2)厂区应设置在任何区域可视的风向标;

3)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精制釜、硫酸等储罐应安装液位计;

5)储罐区应设置符合GB50351的围堰;

6)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距离应符合GB50016;

7)防雷电设施应符合GB50057;

8)消防设施与器材应符合GB50140和GB50016;

9)变配电室、电气开关室应设防止小动物进入的设施;

10)在变电所、消防泵房、蒸馏及精制车间等场所设备用照明,在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疏散照明;

11)硫酸储罐呼吸口应设呼吸阀;

12)排渣时应设声光报警装置;

13)锅炉的供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泵,现场液位计应设置夜间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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