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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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大兴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京发〔2006〕19号,以下简称《意见》)及相关文件精神,全面启动大兴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发改委、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卫生局、监察局、药监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农委、建委、科委、人口计生委、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审计局、残联、规划分局以及各镇、各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兴区社区卫生改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

区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改革工作相关文件及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落实工作。

同时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部门职责

区发改委:

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社区卫生发展规划,并将社区卫生发展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合理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标准,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和物价等政策。

区政府办:

负责协调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保社区卫生改革的顺利实施。

区人事局、编办:

负责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制定并完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及人才队伍的考核等相关制度。

区财政局:

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保障工作经费。

在卫生行政部门配合下,会同人事、编办等部门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收支两条线政策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办法。

区卫生局:

会同相关委办局共同制定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并组织落实;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质量控制制度,实行绩效考核管理。

区监察局:

全程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区药监分局:

协同卫生部门组织开展社区常用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的采购渠道和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居民用药安全。

区农委:

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加大建设和管理力度。

区建委: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监督开发投资方在新建或改建居住区时,按照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业务用房;积极协调小区物业公司,支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

区科委:

加大对社区卫生科学研究的投入和指导力度,推广社区卫生服务科学研究和适宜技术。

区人口计生委:

做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品与用具。

区劳动保障局:

进一步探索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引导一般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区民政局:

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市医疗救助中的作用,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弱势群体就近提供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区审计局: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收支两条线及药品购销过程中的审计工作。

区残联:

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康复工作的投入和指导力度,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区规划分局:

协同区发改委和卫生局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

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动员辖区内有关部门、村(居)委会、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

四、主要内容

按照《意见》要求,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主要是进一步强化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拓展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等三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收支两条线、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医疗保险制度、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内容。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要符合事业单位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向,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有利于方便群众就医。

人员编制的核定,要符合精干、高效的要求,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需要。

1.重新核定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编制

我区于2002年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与指导、人员培训、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配送结算、信息统计、运行管理、绩效考核等内容。

由区编办牵头,会同区卫生局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重新核定人员编制。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

按照北京市提出的“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结合我区行政区域划分及目前医疗机

构分布情况,全区共设立2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中3个街道办事处各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兴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原黄村地区预防保健所整体转建而成,林校路和清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挂靠在区医院和中医院,主要承担辖区防病保健任务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职能。

农村20所卫生院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子,同时行使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是完成社区健康信息、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慢性病管理、职业卫生、精神卫生、免疫接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老年保健、残疾人康复服务、健康教育和宣传等公共卫生任务;二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三是对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日常管理。

3.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

目前全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站162个,其中,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29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133个。

根据北京市确定的“城镇地区居民出行15分钟以内、远郊平原地区居民出行20分钟以内可及社区卫生服务”的目标,结合大兴“十一五”卫生规划,适时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职责是: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下,承担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其它社区健康服务等具体工作任务。

4.人员编制和管理

上述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区编办牵头,会同区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根据有关编制标准研究核定。

此次核定的人员编制,本着一次核编、逐步到位的原则,以卫生系统内部调剂为主,不能调剂的实行社会公开招聘。

(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先对本区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独立法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其它暂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对药品零差率销售、公共卫生服务等项目予以补助,并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适时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药品与医用耗材采购供应。

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经区编办和卫生局批准,凡是规划设置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律执行常用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等相关规定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区财政局在部门预算中安排相应药品周转金和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零差率销售的补助经费。

(四)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为培养一支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培养对象。

主要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并被聘用到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乡村医生;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医务人员。

2.确定培训班类别。

主要是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班、临床医学专科毕业生进修培训班,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现有人员转岗培训班。

3.确定培训单位、专业类别和时间。

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由区卫生局牵头,会同区人事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方案、年度安排计划和相关政策。

(五)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结合目前我区开展的社区责任医生试点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预防保健人员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管理与服务。

(六)发挥医疗保障和社区卫生服务的双向促进作用。

区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区卫生局研究制定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的医疗保障支持政策,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医疗保障的良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改革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各项措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三)加强沟通,确保稳步实施。

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门间沟通与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大兴区社区卫生改革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曲凤宏副区长

副组长:

李维民区政府办主任

绳立成区发改委主任

佟秀全区人事局局长、区编办主任

郑怀志区财政局局长

刘华区卫生局局长

魏文元区监察局局长

刘忠兴区药监分局局长

成员:

汪宝国区农委主任

李学元区建委主任

王自学区科委主任

帅淑敏区人口计生委主任

靳文浦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田守信区民政局局长

郭金江区审计局局长

翁维贤区残联理事长

李金龙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石国钧黄村镇镇长

王志敏北臧村镇镇长

张伟庞各庄镇镇长

杨彦光榆垡镇镇长

王文斌礼贤镇镇长

张新跃安定镇镇长

张帆魏善庄镇镇长

冯波青云店镇镇长

孙洪伟采育镇镇长

张辉长子营镇镇长

刘耕亦庄镇镇长

刘景瑞旧宫镇镇长

沈永刚瀛海镇镇长

马士刚西红门镇镇长

甘连义清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鲁德祥兴丰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建海林校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局。

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

刘华(兼)

副主任:

刘国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秦天刚 区卫生局副局长

焦昕 区卫生局副局长

沈武一 区发改委副主任

赵光萍 区编办副主任

吕广才 区人事局副局长

马燕珠 区财政局副局长

阮培军 区药监分局副局长

成 员:

王书云区农委副主任

何景涛区建委副主任

沈吉仁区科委副主任

任慧勇区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曹燕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靳书顺区民政局副局长

戴天太区审计局副局长

李士芬区残联副理事长

周涛波区规划分局副局长

张春雷黄村镇副镇长

白剑波北臧村镇副镇长

龙潮明庞各庄镇副镇长

石磊榆垡镇副镇长

李士济礼贤镇副镇长

刘金凤安定镇副镇长

石铭远魏善庄镇副镇长

李建国青云店镇副镇长

刘桂兰采育镇副镇长

朱红长子营镇副镇长

顾玉宁亦庄镇副镇长

谢景然旧宫镇副镇长

王长陆瀛海镇副镇长

吕宝华西红门镇副镇长

张青旺兴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建标林校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更新清源街道办事处安全稳定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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