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468《机动车安全项目检测和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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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468《机动车安全项目检测和方法》
机动车安全检验项目和方法GA468-2004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检验方式/工位/项目/常用设备和工具、检验流程、检验方法、检验结果及审核、合格签章与资料收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安全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845-1993 汽油车排气污染物的测量 怠速法
GB/T3846-19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 滤纸烟度法
GB/T3847-1999 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
GB4785 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1567.1-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11567.2-2001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16887-1997 卧铺客车技术条件
GB14621-200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怠速法)
GB18100 两轮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18285-2000 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唯一性认定 identificationofvehicles
核对车辆的号牌、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VIN代码/车架号及主要特征技术参数,确认其唯一性。
3.2
侧滑 sideslip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转向轮定位偏差造成车轮在向前滚动时产生的横向滑移现象。
当车轮通过检验台时,滑板向外移动则侧滑量值为正,向内移动则侧滑量值为负。
3.3
底盘动态检验chassisoperatinginspection
通过在一定距离内驾驶机动车定性地判断其转向系、传动系、制动系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4 检验方式/工位/项目/常用设备和工具
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检验方式/工位/项目/常用设备和工具见表1,二、三轮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检验方式/工位/项目/常用设备和工具见表2。
表1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检验方式/工位/项目/常用设备和工具一览表
检验方式
检验工位
检验项目
常用设备和工具
线外检验
外观检查
①车辆唯一性认定②车身外观③发动机舱④驾驶室(区)⑤发动机运转状况⑥灯光信号⑦客车内部⑧底盘件⑨车轮
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计、透光率计、钢卷尺(20m和5m各一)、钢直尺(50cm)、铅锤、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照明器具
底盘动态
检验
①转向系②传动系③制动系
线内检验
车速表
车速表指示误差
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
排气污染物测量
1.汽油车
CO、HC容积浓度值(双怠速法、怠速法);CO、HC和NO容积浓度值(加速模拟工况法)。
2.柴油车
自由加速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
光吸收系数(m-1)或烟度值(Rb)。
汽油车排气分析仪
底盘测功机
滤纸式烟度计
不透光烟度计
发动机转速表
秒表
台试制动
性能检验
①轮(轴)重②车轮阻滞力③轮制动力 ④左、右轮制动力过程差⑤整车制动率⑥驻车制动力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秒表
踏板力计、轮(轴)重仪
转向轮横向侧滑量
转向轮的横向侧滑量
汽车侧滑检验台
前照灯
1.前照灯远光光束
远光光束发光强度、远光光束上下偏移量、远光光束左右偏移量。
2.前照灯近光光束
近光光束的明暗截止线转角折点位置。
前照灯检测仪
车辆摆正装置
喇叭声级
喇叭声级
声级计
地沟检查
①转向系检查②传动系检查③行驶系检查④制动系检查⑤底盘其他部件检查⑥电器线路检查
专用手锤
汽车悬架转向系间隙检查仪
路试检验
行车制动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制动协调时间、制动稳定性;或制动距离、制动稳定性。
便携式制动性能测试仪
第五轮仪
非接触式速度仪
踏板力计
驻车制动
驻车制动性能
车速表
车速表指示误差
第五轮仪等
注意事项:
1) 存在严重漏油、漏水等有损检验设备的车辆必须经过整改后上线检验;
2) 轴荷超过检验设备允许承载能力的车辆,多轴无法上线的车辆不得上线检验;
3) 无法在车速表检验台检验车速表指示误差的车辆,路试检验车速表指示误差;
4) 台试检验制动性能有质疑的或无法在制动检验台上检验的车辆应进行路试;
5) 外观检查、底盘动态检验、地沟检查中检验项目的具体内容见附录A.1~附录A.3。
表2二、三轮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检验方式/工位/项目/常用设备和工具一览表
检验方式
检验工位
检验项目
常用设备和工具
线外检验
外观检查
①车辆唯一性认定②外观③发动机运转状况④灯光信号⑤安全防护装置
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计、钢卷尺(20m和5m各一)、钢直尺(50cm)、铅锤、专用手锤、照明器具
动态
检验
①离合器②变速器③传动装置④转向 ⑤制动系
线内检验
车速表
车速表指示误差
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
排气污染物测量
1.摩托车
CO、HC容积浓度值(怠速法);
2.柴油车
三轮柴油发动机车辆的自由加速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
汽油车排气分析仪
滤纸式烟度计
秒表
台试制动
性能检验
①轮(轴)重②轮制动力
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
平板式制动检验台
轮(轴)重仪
轮偏
二轮机动车轮偏
轮偏仪
线内检验
前照灯
1.前照灯远光光束
远光光束发光强度、远光光束上下偏移量。
2.前照灯近光光束
近光光束的明暗截止线转角折点位置。
前照灯检测仪
喇叭声级
喇叭声级
声级计
下部检查
①车架②电器线路固定③相关部件
举升器、升降台
外观检查、动态检验、下部检查中检验项目的具体内容见附录A.4及附录A.1~附录A.3的相关内容。
5 机动车安全检验流程
车辆登记
(登录)
核
车辆唯一性认定
线外检验(不含车辆唯一性认定)
线内检验(含地沟检查)
审
核
送检人签字
签
章
车
辆
出
站
整改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调整/整改/修理
路试
检验资料收集归档
合格(建议维护)
不合格
不合格
暂无法进行线内检验
复检
合格
台试有质疑或无法线内检验车辆
机动车安全检验流程见图1。
图1机动车安全检验流程图
6 检验方法
被检车辆应清洁,无明显漏油、漏水、漏气现象,轮胎完好、气压正常,胎冠花纹中无异物,发动机怠速正常。
6.1 线外检验
6.1.1 外观检查
检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发动机停转(“发动机运转状况”项目检验除外)。
以下各项检验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A.1规定,检验内容及记录格式参照附录B。
6.1.1.1 车辆唯一性认定
核对车辆的号牌、车辆类型、厂牌型号、颜色、发动机号码、VIN代码/车架号,检查VIN代码/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码有无被凿改嫌疑,必要时应检查车辆的外廓尺寸等主要特征技术参数,确认与机动车注册登记资料是否一致。
6.1.1.2 车身外观
检查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是否齐全、完好;车窗玻璃是否完好并符合规定;车体是否周正;后悬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货厢有无改动、固定是否可靠;检查车体外表面喷涂的颜色、字符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1.1.3 发动机舱
打开发动机罩(或翻转驾驶室),检查发动机各系统机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蓄电池桩头与导线连接是否牢固;检查电器导线捆扎、固定、绝缘保护等是否完好;各种管路是否完好,固定可靠;对于使用液压制动(含离合器液压传动)的汽车,检查储液器的液面及有无泄漏。
6.1.1.4 驾驶室(区)
检查驾驶员座椅固定是否可靠、前后是否可调节;检查门锁、铰链和前风窗玻璃是否完好;检查驾驶员两侧窗玻璃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用透光率计检查可见光透射比);检查刮水器、洗涤器工作是否正常,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检查折翻式驾驶室的固定是否可靠;检查长途客车是否按照规定安装了汽车行驶记录仪,其固定、连接是否安全、可靠。
6.1.1.5 发动机运转状况
检查发动机能否正常起动;起动发动机,检查怠速运转、电源充电状况、各仪表及指示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发动机急加速过程中及在较高转速时急松油门能否回至怠速状态和有无“回火”、“放炮”等异常状况;检查水温、油压指示是否正常;检查点火开关关闭后发动机能否迅速熄火;对柴油车还应检查停机装置是否灵活、有效。
6.1.1.6 灯光信号
在车辆前部,检查前位灯、前/侧转向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等前部照明和信号装置是否齐全完好,前照灯远、近光光束变换功能是否正常;在车辆后部,检查后位灯、后转向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制动灯、后雾灯、后牌照灯、倒车灯是否齐全完好;检查后反射器、侧反射器和侧标志灯是否完好;上述灯具的安装应符合GB4785规定。
对全挂车还应检查挂车标志灯是否完好。
6.1.1.7 客车内部
检查客车座椅/卧铺位、扶手和行李架的安装是否牢固,客车座椅/卧铺位的数量和布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客车地板密封是否良好,乘客通道、安全出口、车厢灯、门灯、灭火器、击碎安全出口玻璃的专用手锤等是否符合要求;对卧铺客车检查每个铺位的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对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检查前面没有座椅或护栏的座椅的安全带是否齐全、有效。
6.1.1.8 底盘件
检查有无增设燃料箱,燃料箱是否固定可靠,燃料箱盖是否完好;检查挡泥板、牵引钩是否完好,蓄电池、蓄电池架的固定是否牢固可靠;检查贮气筒排污阀功能是否有效;检查钢板弹簧的形式、片数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裂纹和断片现象;对于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应检查是否装备了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必要时测量侧面防护装置下缘离地高度及防护范围,检查前缘的垂直构件是否向内弯曲,测量后下部防护装置离地高度、宽度,检查其是否牢固可靠,安装是否符合GB11567.1的规定;对汽车列车,检查其牵引连接装置是否连接可靠和装有防止车辆行驶中脱开的安全装置;对货车列车还应检查牵引车和挂车之间是否装备了有效的侧面防护装置。
6.1.1.9 车轮
检查同轴两侧是否装用同一规格、型号轮胎;检查轮胎的型号、等级、承载能力及胎冠花纹深度(必要时用轮胎花纹深度计)是否符合规定,胎面、胎壁有无损伤;检查轮胎螺栓、半轴螺栓是否符合规定;检查转向轮是否装用翻新轮胎。
6.1.2 底盘动态检验
车辆静止时,检验员检验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起步并行驶一段距离,检验离合器、变速器换档、转向系;车速在20km/h时,施加部分制动后迅速放松踏板,检验是否有制动跑偏现象;对于气压制动汽车,停车后检查制动气压。
以下各项检验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A.2规定。
6.1.2.1 转向系
检查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时应用方向盘转向力-转向角检测仪检测;行驶时检查转向是否沉重,转向后是否具有自动回正能力;车辆是否具有保持直线行驶的能力。
6.1.2.2 传动系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检查:
a) 离合器接合是否平稳,有无异响、打滑、抖动、沉重、分离不彻底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