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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docx

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目的:

规范员工招聘流程,提升招聘质量,掌控公司人员需求量。

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工人与职员的对外、对内招聘。

权责:

人力资源部:

负责本制定的制定、修改、完善、宣导与执行。

审计监察部:

负责本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公司各部门:

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配合。

定义:

主任级以下员工:

指主任级(不含主任级、下同)以下工段长、文员、组长、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仓管员、品管员及指非管理职的计件、计时人员;

主任级以上员工:

指主任级以上(含主任级、下同)高技工、工程师、主管、经理、副总及其它特殊岗位文职与技术人员。

1、招聘的组织部门与员工录用原则

1.1公司不论何种工种、职位的招聘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

1.2公司招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唯才是用,杜绝裙带关系;

1.3凡管理员有亲属关系的两人不得在公司同一部门工作;

1.4凡应聘人员与本公司职员有亲属、朋友、部属关系的人员必须主动向人力资源部申报。

2、招聘的前提:

2.1组织机构扩充或有所调整时的人力需求;

2.2为增加组织活力,须导入外来有经验者;

2.3部门岗位缺员时;

2.4生产旺季或订单增多须增加作业员工时;

2.5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

3、主任级以下员工的招聘

3.1公司一线作业员招聘暂不实行控编制;各部门根据2.0规定之要求申请招聘与控制;在生产淡季时应及时控制人员数量。

3.2公司各用人部门需增加工人时,必须提前15日将《人员增补申请表》审批单送人力资源部。

3.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工人时,由各部门主管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报本部经理(主任)、副总审核;申请部门经理(主任)和副总应在一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并返回申请部门。

3.4《人员增补申请表》经本部经理(主任)和副总逐级审核同意后,由申请部门报人力资源部;如所需人员在编制内的或没有人员编制的一线作业员,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根据其岗位要求组织招聘。

如申请所需人员属编制外的退回用人部门,用人部门需写出书面报告、岗位说明书、组织架构及编制说明调整报告等资料送总裁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3.5招聘专员应根据批准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之年龄、学历、经验、专业等其他要求组织进行招聘事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录用条件。

3.6主任级以下员工录用条件:

3.6.1年龄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之身体健康者;

3.6.2在本公司工作期间没有开除、辞退、自离之记录的;

3.6.3无刑事、劳动教养、拘留等记录者;

3.6.4初中以上学历者;

3.6.5无染发、纹身、传染病史及打扮怪异、浓装抺艳者;

3.7招聘专员在接到《人员增补申请表》后应立即制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申请部门、人数、年龄、学历、经验、专业知识、到职时间、预计完成时间、招聘方式、录用方式、招聘费用、考核方式、主考人员及理由。

3.8招聘计划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实施招聘。

3.9招聘信息发布:

工人招聘的信息发布主要采取四种方式;一是向厂外保安室处发布招聘信息,二是向有信用的中介所发布信息,三是向本公司宣传栏、嘉善及附近县市社会招聘宣传栏发布信息,四是与职业学校联系。

3.10为避免因接待不周造成工人的流失,招聘专员应及时通知保安,如有应聘人员,保安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联系,确保招聘效率。

3.11公司如有多个部门同时招聘工人时,招聘专员应向其介绍各部门生产、工作、技术、工资待遇等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的实际技能推荐合适的岗位。

3.12应聘人员进入公司后,招聘专员应注意礼貌礼节,热情接待,让应聘人员有宾至如归之感,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3.13主任级以下人员的面试与录用:

3.13.1首先由招聘专员检验身份证、毕业证、暂住证及相关专业操作证书;

3.13.2发放应聘表,由应聘人亲笔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3.13.3进行初步面谈,了解其工作经历、求职心态、技术水平;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招聘专员应说明公司要求并予婉拒;对技术工、操作手,其资料必须保存两个月,以备查询。

3.13.4对符合录用要求的主任级以下人员,招聘专员在《员工入职登记表》上签字并由部门经理(主任)复试、副总签字后决定试用。

3.13.4在面试中,招聘专员应向应聘者说明工种、工作方式,薪资计算方式,试用期限等,如属计时工,说明公司工资待遇的大致情况,其待遇由各部副总确定;没设副总经理的由各部经理商谈报总裁批准后确定,对不符合要求的,权限决策人应予以婉拒。

3.13.5被批准同意录用的主任级以下员工,用人部门经理应将《员工入职登记表》与应聘者退回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由招聘专员进行登记并商谈到职时间。

3.13.6被批准试用的主任级以下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后,招聘专员安排其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体检合格标准另行制定)的,通知新员工进行培训。

3.13.7新员工培训考核合格的,由部门经理(主任)进行岗位分配,岗位分配完毕后,方可办理临时厂证,并通知行政部安排住宿、就餐、工衣、工卡,招聘专员输入考勤系统并建立相关台帐等事宜。

3.13.8新员工分配至岗位后,招聘专员应将培训资料与考试试卷等相关档案资料交考勤专员;培训专员应定期了解新员工在车间现场的培训情况,追踪培训、试用情况。

3.14工人档案资料包括:

入职登记表原件、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技术等级证复印件一份(技工)、体检表原件、劳动合同等。

3.15主任级(不含主任级,下同)以下员工的试用

3.15.1主任级以下员工中,属管理职的其试用期为三个月,属一线作业工人的试用期为一个月,主操手的试用期可适当延长,但延长后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

3.15.2一线作业工人在试用期间原则上实行计时工资,转正后实行计件工资;

3.15.3一线作业工人在试用期间以培训学习为主,其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3.15.4不论计时、计件工人,在试用期内,其直接主管(工段长)为该员工的培训老师,对其有培训、管理、教育之责任;

3.15.5一线作业工人的岗位理论培训不少于两天,岗位现场操作培训不少于六天,且必须有培训记录;在未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时,不得让新员工独立操作设备或单独作业。

3.15.6一线作业工人在试用期内出现的安全事故、品质事故,其工段长、班组长负直接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工段长、班组长接受处罚。

3.15.7对试用不合格的,其直接主管可填写《待岗申请单》,经部门经理(主任)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录用与否,对不附合录用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3.16主任级以下员工的转正

3.16.1试用期满前两天内,工段长或其直接上级应与新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就培训内容的熟悉程度进行考核;

3.16.2主任级以下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工作如有不清晰或操作生疏的,不得转正,工人本人不得在培训记录考核表上签字;否则,因此造成的工伤事故、质量事故员工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3.16.3主任级以下员工对岗位培训考核合格的,需填写转正申请、审批表;经直接主管、间接主管考核签字后送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属管理职的其部门经理(主任)审核,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转正手续。

3.16.4部门经理(主任)可根据薪酬管理权限建议薪资发放标准,报部门副总经理审批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3.16.5主任级以下员工转正申请经批准后,招聘专员应填写《正式厂证办理联络单》,每周六上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厂证办理联络单》后到行政部办理正式厂证;行政部应于当天内给予办理并发放给员工本人。

3.16.6转正后的工资由薪酬专员统计送薪酬核算员核算工资。

4、主任级以上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4.1公司招聘主任级以上员工实行控编制;编制内的职员,需求部门主管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审核,总裁审批后送力资源部招聘专员组织招聘。

4.2编制外的由部门主管撰写人员增编报告、职务说明书、组织架构及编制说明送主管上级、分管副总、总裁批准后由部门主管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上级、分管副总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组织招聘。

4.3不论编制内与编制外的职员招聘,审批后的《人员需求申请表》均需提前20日送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

4.4招聘专员应根据批准后的《人员需求申请表》之年龄、学历、经验、专业、岗位职责(新增编制人员)等其他要求组织进行招聘事宜;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招聘或将不符合用人要求的人员招聘入职。

4.5职员的招聘标准除按岗位职责要求外,还需符合3.7之要求进行。

4.6招聘专员在接到《人员需求申请表》后应立即制定招聘计划;内容包括申请部门、人数、年龄、学历、经验、专业知识、到职时间、预计完成时间、招聘方式、录用方式、招聘费用、考核方式、主考人员及理由。

4.7招聘计划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按计划实施招聘。

4.8其招聘渠道主要采取:

人才市场现场招聘、网络招聘、媒体招聘、内部介绍、内部竞聘、针对高级或紧缺人才委托猎头公司进行招聘。

4.9主任级以上员工的面试与录用:

4.9.1在面试中,应首先确定求职者的求职意向,求职心态;其次对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验证。

4.9.2为节俭招聘与应聘开支,招聘专员在招聘面试中应多询问对方的工作经历,了解其性格特征,是否适合公司的要求;表现优异的,应发放复试单,确定复试的时间、公司地址、应聘职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同时,要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确保招聘成功率。

4.9.3所有应聘人员,招聘专员将应聘资料送人力资源部经理进行甄选,招聘专员应介绍应聘人员情况,比较符合公司要求的要作重点介绍;人力资源部经理应在一天内通知招聘专员,就复试时间、复试人员、主考人作出布置安排。

4.9.4招聘专员必须在接到复试通知的当天内通知应聘人员,确定复试时间。

同时招聘专员应通知保安,注意接待礼节;应聘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时,保安应及时通知招聘专员;接待中,招聘专员应努力塑造公司人性化的管理风格。

4.9.5面试前,招聘专员通知人力资源部经理及主考人进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同时对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作进一步的核实;如果确认属实,招聘专员应发放《员工入职登记表》交其亲笔填写,再进行笔试。

4.9.6笔试结束后,招聘专员应根据公司标准答案进行评分;而后送人力资源部经理与主考人阅卷。

4.9.7根据职位的标准和要求,可单独、个别面试,也可集体面试;主管、车间主任、工程师以下人员均由部门经理、部门副总面试通过后方可录用,部门经理、副总、高级工程师一般采取集体面试的方式进行,由董事长、总裁、用人部门副总、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录用与否。

4.9.8面试完毕后,主考人应将其资料一并退回招聘专员,不符合要求的由招聘专员予以婉拒,但其资料须保存三个月,以备查询。

4.9.10主考人在面试中应根据公司的薪酬标准,结合其工作岗位、操作技能、工作经历、学历了解其薪资待遇,提出薪资建议标准;具体薪资标准由分管副总或总裁与应聘者确定其薪资水平,其食宿、作息时间、上班时间等由招聘专员与其确定;工段长、非技术性文职、管理员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字后录用;部门主管、主任由分管副总签字同意后报总裁签字后决定录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员、高级工程师或其它特殊岗位须经总裁签字后报董事长备案后方可录用。

4.9.11面试合格者,招聘专员应与其确定报到时间。

4.9.11.1职员报到后,考勤专员应安排其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4.9.11.2输入人事系统电脑台帐;

4.9.11.3填写工卡、住宿通知单,行政部安排住宿与食宿;

4.9.11.4安排培训时间(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不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

4.9.11.5培训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4.9.11.6培训专员追踪上岗后的工作与培训情况;

4.10员工上岗后招聘专员应整理其资料,将其资料交考勤专员;考勤专员登记后交薪酬专员进行薪酬登记,最后转交员工关系专员保管档案。

4.11职员入职档案应包括: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相片一张、入职登记表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体检表、劳动合同、竞业协议、职称等级证复印件一份、技术等级证复印件一份(技术工种)、资格证复印件一份及其它培训、学习、技能证书或相关资料等。

4.12考勤专员将新员工的资料做好电脑台帐后,将其资料交薪酬专员进行保存。

薪酬专员在接到新员工入职档案时,应检查其资料的完整性,对不完整的资料退回招聘专员进行补充。

4.13招聘专员根据招聘情况,要及时与人员需求部门主管和其上司就人员的招聘与甄选进行沟通与协调。

4.14针对所需人才的急缓程度或重要程度及各种特殊工种,人力资源部可给应聘人报销应聘往返车费或延长一定的招聘时间,但延长后的招聘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

4.15职员的试用

4.15.1管理职岗位试用期为:

技术员、技工、班长级、统计员、文员、工段长、主管以上试用期三个月。

4.15.2在职员试用期间,其直接主管应定期给予岗位培训,帮助员工快速适应环境,了解其工作流程。

4.15.3岗位培训内容见《新员工培训考核表》。

4.15.4职员在试用期间,其直接主管每月不少于一次与其进行试用面谈。

4.16主任级以上员工的转正

4.16.1主任级以上员工到转正期前十天,应填写转正申请表,其直接上级应与其进行转正面谈,一是对本职工作进行考核,二是了解职员的思想动态,三是对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价。

4.16.2在授权范围内,主任级以上员工其直接主管可以申请建议薪资标准;报分管副总审核后送总裁审批,超出公司薪酬范围和经理级及特殊岗位、高级工程师的薪资由总裁确定后报董事长备案。

4.16.3对工段长、高级技术员以上员工,部门经理(主任)应与其进行转正面谈,了解其工作状态及其职业发展方向。

4.16.4对不附合转正条件的,其直接上级应填写《待岗申请单》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进行综合考评,由人力资源部决定录用与否或调岗试用。

4.16.5经理级、高级工程师及特殊岗位以上员工,由总裁确定转正与否,对不附合转正条件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辞退手续。

5储干的招聘与录用

5.1公司根据需要,可组织招聘大中专毕业作为公司后备培养对象,具体由人力资源部与生产及相关部门协商后报总裁审批后组织进行。

5.2公司内部推荐,由公司各部门填写推荐表,人力资源部组织理论考核、现场考察、员工走访三项步骤后确定;

5.3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一批应届毕业生,采取学校推荐、现场面试、复试后确定的方式;

5.4公司各部门在推荐储备干部时,应本着对公司负责,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负责;严格挑选道德品质好,技术水平高,忠诚度高,责任心强,有上进心的员工进入培训班;

5.5禁止任人唯亲,严禁推荐老乡,亲戚进入储干培训班。

一经发现,一律退回原部门,并除消部门主管当年的工资晋升资格,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6储备干部分配到各部门的岗位培训由各部工段长组织进行,分配至各部门后,由各部门工段长帮助、指导储备干部的实习工作;

5.7储备干部的名额根据公司及各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配置,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确定。

6、招聘考核与处罚

6.1原则上,人力资源部不得降级接受应聘者;普工的招聘按3:

1的比例提供给用人部门进行选择;初、中级管理人员及技术工种的招聘按6:

1的比例提供给用人部门进行选择;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高技工按8:

1的比例提供给用人部门进行选择。

6.2用人部门主管在进行技能面试中,应本着实际需要和实际技术要求进行面试考核;超出岗位说明书要求范围的,用人部门主管应更改岗位职务说明书经分管副总批准后组织实施招聘,直属总裁任命的由总裁批准后组织实施招聘。

6.3主任级以下员工上岗后由用人部门管理,未转正主动申请离职的由所在部门经理(主任)负责(另外计算绩效);未转正员工离职不列入年终人员流动率内;

6.3招聘专员或部门主管在招聘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有受贿行为的处受贿金额的10倍罚款并开除,达到国家法定受贿经济界限的交检察院处理。

6.4担任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经理等行政职务的人员,在本部门内不得有三代(含三代)以内的亲属、近亲属或者是与其老家在70公里以内的老乡、同学等关系,一经发现,每人处300元罚款并记大过一次。

6.5招聘专员在档案整理中,发现资料不全的应及时跟踪;因资料不全或输入不及时的每次给予招聘专员警告募捐,由薪酬专员提报。

6.6应聘人员用假证面试的,应没收其证件并予以拒绝接收;利用假证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发放工资并开除,给予专聘专员每人次警告募捐。

6.7招聘专员每月底应就本月的招聘情况进行统计,就本月的招聘达成率进行分析并报总裁备案并作为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完善、解释;以前有与本制度相抵触处,以本制度为准;从二00八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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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录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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