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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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企业的发展,完善生产、工艺、质量、设备的管理,规范操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工艺、质量、设备管理的目的是稳定生产,提高产量和设备运转率,保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从而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浙江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企业),根据本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行总经理领导、生产技术部专业管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度,公司生产技术部主管各企业的生产、工艺、质量和设备管理工作。
各企业在本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领导下设置相应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厂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和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生产技术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企业上报公司生产经营、技改技措、设备大修等年(月)度计划的审核并编制公司年(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二)负责审核各企业技改、技措方案。
(三)负责检查落实各企业生产经营、技改技措、设备大修等完成情况。
(四)负责组织公司重大工艺、质量、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方案的制订。
(五)负责公司工艺、质量、设备等管理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和各企业相关实施细则的审核。
(六)负责将各企业上报的文件、报告等转报给相关领导并汇总存档。
第六条公司总工程师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主持公司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公司年度和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的编制和汇审。
(三)负责组织公司各企业工艺消耗定额,配料方案等技术指标的编制和汇审。
(四)负责组织公司工艺、质量、设备等管理规程、操作规程的编制并汇审。
(五)负责组织公司生产经营、技改技措、设备大修等年度计划的编制并汇审。
(六)组织重大技改、技措方案的论证。
(七)负责解决公司生产、工艺、质量、设备管理等重大技术疑难问题。
(八)负责公司工艺、质量、设备重大事故的处理方案和调查报告的审定。
(九)负责组织公司重要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起草、审核。
第七条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职责
(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本企业的生产、技术或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改技措、设备大修等年(月)度计划上报稿的审定。
(三)负责工艺消耗定额,配料方案等技术指标的审核及上报。
(四)负责本企业工艺、质量、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方案上报稿的审定和工艺、质量、设备等管理规程(细则)、操作规程(细则)上报稿的审定。
(五)负责本企业生产、工艺、质量、设备管理等技术疑难问题的解决。
(六)负责本企业工艺、质量、设备事故的处理方案和调查报告的审定。
(七)负责本企业作业指导书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及审定。
(八)负责本企业原燃材料的进厂、过程质量控制及出厂产品质量把关。
第八条各企业专业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改技措、设备大修等年度(月)计划的编制;
(二)负责本企业工艺消耗定额、配料方案、技改技措等方案的制定。
(三)负责本企业工艺、质量、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方案的制定。
(四)负责本企业工艺、质量、设备等管理规程、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的编制和实施。
第四章生产管理
第九条生产经营计划
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采取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
(一)生产经营计划的种类
1、年度计划
(1)产品品种、产量、质量计划
(2)产品销售计划
(3)主机设备运转计划
(4)回转窑生产组织计划
(5)工艺消耗定额
(6)大宗原、燃材料采购计划
(7)主要备、配件采购计划
(8)设备大、中修及技术改造计划
(9)绿化计划
(10)安全环保计划
(11)职工教育培训计划
(12)生产成本计划
(13)资金收、支及利润计划
2、月度计划
(1)产品品种、产量、质量计划
(2)设备检修计划
(3)产品销售计划
(4)备、配件采购计划
(5)大宗原、燃材料采购计划
(6)资金使用计划
(二)生产经营计划的编制
1、年度计划
各企业根据本企业以往两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年度预计完成情况,于每年11月下旬编制出本企业下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本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批后上报公司,公司生产技术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分别针对相应计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经理办公会议审定,公司总经理批准,作为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下达给各企业进行细化和制定实施方案。
2、月度计划
各企业以年度计划为基准,结合本月生产、经营情况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度生产、经营等月度工作计划,经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报公司职能部门审核,公司主管副总审定,公司总经理签发,作为月度生产经营考核目标下达给各企业实施。
第一十条生产经营运行控制
(一)公司经营管理部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计划,月初检查各企业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据此对各企业进行考核。
(二)各企业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计划,制定本企业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并层层分解落实,由本企业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及员工实施考核。
(三)各企业综合管理部负责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程和制度,并据此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企业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和各岗位技术考核指标等。
(四)各企业每日(月、年)将生产情况、质量情况、销售情况、原燃材料进厂及库存情况、成本情况等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形成综合报表上报公司,以便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生产经营动态,调整生产经营政策(报表格式及上报时间公司统一并以公司文件通知)。
(五)生产中如发生重大事件或需要协调事件,各企业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公司生产技术部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六)企业凡发生直接经济损失5000(含)元以上,致使窑、磨等主机设备停机4小时(含)以上的工艺、质量、设备事故,均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在事故处理完24小时内由当事部门的主管领导牵头进行事故分析,并写出事故报告,生产调度室审核,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罚;重大事故由企业主管副总或总工程师主持进行事故分析,事故报告经企业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综合管理部实施处罚;特大事故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经营管理部实施处罚。
具体处理流程按《浙江水泥有限公司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十一条物料进厂管理
(一)各企业要根据公司技术要求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经企业生产副总和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统一招标。
原燃材料、混合材料进厂及使用前必须先取样化验。
(二)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必须满足工艺技术条件的要求,而且还要充分发挥预均化堆场的作用,坚持"先检验,预均化,后使用"的原则,保证原燃材料的质量可靠和稳定。
(三)当进厂原燃材料无法达到技术要求,需降低标准时,要事先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化验室取得联系,制定技术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经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让步接收。
(四)进厂原燃材料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做好标识、记录,避免混料,未出检验结果的原燃材料严禁投入生产。
(五)加强露天堆场的管理,严格按化验室通知的部位、比例上料,严禁随意上料。
(六)采购的不同品位的矿石要按质量要求搭配进厂。
自备矿山外包给其他单位开采,在外包协议书中要写明质量条款,并能进行有效控制。
(七)原燃材料应保持合理的贮存量,其最低可用贮量原则上为:
石灰石5天;硅质原料、铁质原料、铝质原料、原煤、混合材10天;石膏20天,在价格波动较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贮存量。
第一十二条物料盘库作业管理
(一)各企业生产量统计以计量数据为基准,每月底进行库存盘点,以盘点数据对计量数据进行修正。
(二)计量数据出现较大偏差(5%以上)时,各企业要进行原因分析并上报公司;企业根据盘库情况和分析结果,提出数据调整意见,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一十三条技术改造管理
(一)各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需按程序报年度技术改造计划,计划外技术改造项目,其方案经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批后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对于较大的项目(10万元以上),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核,总经理批准,列入改造计划。
(二)每项技术改造项目由本企业做出可行性方案报告和通过论证,报公司批准。
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批;投资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初审,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
具体管理办法参照《浙江水泥有限公司设备管理规程》。
(三)方案实施后,使用部门要写出运行报告,经本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签批后上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验收,根据技改实际效果由公司职能部门写出申请奖罚报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技术委员会审定,总经理批准。
(四)技术改造项目验收合格后,对新增的价值,由企业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五)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论证报告、审批文件、施工图纸和验收报告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一十四条生产值班、调度会和班前会制度
(一)各企业在休息日和正常工作日班后安排公司领导值班,生产值班可与行政值班一起安排,主要任务是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进行和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
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将值班情况和待办事宜向接班人员汇报,重大情况必须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领导。
(二) 各企业建立每周一次生产调度会制度,目的是通过这种形式加强各部门沟通,掌握生产经营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各企业
第一十五条运行总结
(一)各企业每月30日前对本月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技术分析,总结月度生产运行情况,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经营管理部;某项经济指标偏计划指标5%以上,责任部门要做专题分析,将原因分析、整改措施与实施计划形成报告,报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定期跟踪执行情况与改善效果,对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
(二)公司生产技术部对各企业月度运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与各企业充分交流,提出实施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工艺管理
第一十六条工艺管理的任务是:
通过生产过程的管理,尤其是对质量和主机设备的运行管理,取得生产上最佳的经济、技术效果,达到产品优质、高产、低消耗的目的;开展科学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检测、定额等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全过程的工艺管理水平。
第一十七条公司在总经理领导下,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的工艺管理工作,各企业根据工艺管理需要,设置相应职能部门负责本企业的工艺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生产部门和生产班组工艺管理体系。
第一十八条回转窑工艺管理
(一)各企业根据回转窑规格,遵循生产技术规律,制订合理的台时产量、工序电耗、耐火材料消耗等技术指标,确定料、煤(油)、风、窑速及篦冷机篦速的合理技术参数,稳定热工制度,提高运转率,延长安全运转周期;加强密闭堵漏,充分发挥预热器和分解炉的作用,提高热效率和收尘效率,实现优质、高产、低消耗,完成公司下达的熟料产量和能耗指标。
(二)各企业结合原煤采购和原料易烧性,制订本企业回转窑煅烧操作制度及管理制度,本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核准备案后实施。
(三)各企业要参照原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1995年颁发的《水泥回转窑用耐火材料使用规程》,制订窑衬材料的储备、保管、砌筑和使用管理办法,制订回转窑安全运转周期目标,本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核准备案后实施。
(四)各企业要加强计量设施的维护,对燃料、入窑生料计量设施应定期进行标定,并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办法,本企业生产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