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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佑教案

王天佑教案

授课章节第1章导论1.1;1.2

教学目的通过本科的学习,使学生能够

1.在了解旅行社的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总结出旅行社的性质、职能和特点

2.通过学习旅行社的发展历程,比较国内外旅行社的业务特征并指出目前我国旅行社发展的主要特点和问题

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旅行社定义、性质和职能

教学难点旅行社基本职能和目前旅行社发展

教学方法讲授法、归纳法、案例教学法

教学手段课堂讲授手段;多媒体教学方法

教学过程

及辅助案例教学内容辅助案例

1.1旅行社的历史与现状英国托马斯库克旅行社的发展历程

1.2旅行社的性质与行业特点以中国国际旅行社为例

教学过程设计1、从旅行社的产生与发展历程入手导入该门课程。

2、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阐述国内外旅行社业的演变历程。

3、分析旅行社的行业特点,指出旅行社经营管理的基本规律。

4、总结出旅行社的主要性质特征和业务职能。

课堂小结1.旅行社的产生是人类经济活动和旅游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人类旅行活动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

2.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家旅行社是英国人托马斯·库克(ThomasCook)创建的托马斯·库克旅行社。

3.国际上对旅行社性质的认同。

这些内容主要包括;

(1)旅行社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2)旅行社必须以旅游业务作为主要经营业务

4.我国旅行社的性质明确规定: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

5.旅行社行业具有5项基本职能,即生产职能、销售职能、协调职能、分配职能和提供信息职能。

6.旅行社的行业特点包括:

劳动密集性、智力密集性、季节性、关联性、脆弱性和服务性。

思考题及作业题重要概念

旅行社旅行社职能季节性关联性脆弱性服务性

复习考题

1.旅行社产生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2.国外旅行社行业的主要成长历程?

3.中国旅行社行业成长经历了哪些阶段?

4.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对旅行社的定义。

5、我国对旅行社性质。

6、旅行社的职能。

7、旅行社的行业特点。

备注本次课程参考书目:

1.李天元.《旅游学概论》(第5版)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

2.戴斌、杜江主编.《旅行社管理》(第1版).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3.魏小安.《中国旅游业新世纪发展大趋势》第一版,广州:

广东旅游出版社.1999

4.郝索.《旅游产业发展研究》第一版,西安:

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第1章导论

1.1旅行社的历史与现状

1.1.1旅行社产生的历史背景

旅行社的产生是人类经济活动和旅游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是人类旅行活动长期发展的必然结果。

肇始于18世纪中叶的工业革命,在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后,已经在英、美、法等国家取得了重大进展,促使其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旅行社行业的出现提供了各种有利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

1)交通条件的改善

工业革命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蒸汽机车和轮船相继出现,提高了运输能力,缩短了运输时间,使大规模的人员流动成为可能。

2)经济收入的增加

随着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社会财富的急剧增加,有产阶级的规模日趋扩大,他们具备了外出旅游的经济条件。

3)旅游需求的产生

工业革命使部分欧美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加快,改变了那里人们的生活方式,旅行逐渐成为其中一部分人的经常性活动,使他们产生了旅游的动机,并产生了对旅游产品的需求。

1.1.2旅行社行业的产生与初期发展

世界上公认的第一家旅行社是英国人托马斯·库克(ThomasCook)创建的托马斯·库克旅行社。

该旅行社成立于1845年。

在此后的100多年里,旅行社行业经历了从最初的产业导入阶段、产业成长阶段到产业成熟阶段的发展历程,并且与旅游住宿行业、旅游交通行业并驾齐驱,成为现代旅游产业的三大支柱行业。

1)国外旅行社行业的产生与初期发展

(1)国外旅行社行业的产生

1841年,英国人托马斯·库克成功地组织了500人在莱斯特(Leicester)乘坐火车,前往拉夫伯勒(Loughborough)去参加在那里举行的禁酒大会。

这次旅行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次包价旅游活动,库克的专职旅行代理生涯也从此开始。

随后,在1845年,库克组织了第一批前往英国利物浦的观光旅游团,这是托马斯·库克从事的第一次有意识的商业活动。

库克亲自安排和组织了旅游线路,并担任旅游团的全程陪同。

他还雇用了地方导游。

这是一次包含了旅游线路考察、旅游产品组织、旅游广告宣传、旅游团队组织和陪同及导游多项内容的旅行社业务活动,体现了当今旅行社的基本业务,从而确立了旅行社业务的基本模式。

此外,他还整理出版了世界上第一本旅游指南--《利物浦之行指南》。

1855年,库克首次组织英国旅游者前往欧洲大陆旅游,这次旅游活动途经布鲁塞尔前往巴黎,然后又参观了科龙、海德堡、巴登-巴登、斯特拉斯堡,最后返回伦敦。

1864年库克的儿子--约翰·梅森·库克(JohnMasonCook)正式参加了其父的旅游代理活动。

1866年,约翰·梅森·库克负责组织该旅行社的第一个前往北美地区的旅游团。

1869年,库克组织旅游者在尼罗河上乘蒸汽游船进行游览,同年还组织了其他一些包价旅游团,包括一个前往巴勒斯坦的旅游团和一个参加苏伊士运河开航仪式的旅游团。

1870年,库克先后在布鲁塞尔、科隆、巴黎和维也纳建立了分公司。

1871年,在原有旅行社的基础上,库克父子创办了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ThomasCook&Son),约翰·梅森·库克成为旅行社的正式合伙人。

(2)国外旅行社行业的初期发展

继英国的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之后,欧美各国不断涌现出类似的旅行社组织。

在欧洲英国相继出现了登山俱乐部(1857年)和帐篷俱乐部(1885年)。

德国和法国则成立了观光俱乐部(1890年)。

在北美,美国运通公司于1850年从事旅行代理业务,并在1891年发售了第一张旅行支票。

1915年,该公司正式设立了旅行部。

翌年,旅行部组织了许多旅游团,其中包括分别前往远东地区和阿拉斯加的旅游客轮和前往尼亚加拉大瀑布和加拿大的包价旅游团。

1922年,美国运通公司开始经营通过巴拿马运河的环球客轮旅游。

在日本,则相继成立了"喜宾会"(1893年)和日本交通公社(1912年)。

20世纪初叶,世界旅行社行业出现了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Express)、英国托马斯·库克父子公司(ThomasCook&Son)和以比利时为主的铁路卧车公司(CompagnieInternationaledesWagons-LitsetdesGrandsExpressEuropeans)等三巨头,国外的旅行社行业进一步发展。

2)中国旅行社行业的产生与初期发展

(1)中国旅行社行业的产生

20世纪初期,英国的通济隆旅游公司(前身即托马斯·库克父子旅游公司)、美国的运通旅游公司等外国旅行社开始在上海等地设立旅游代办机构,总揽中国旅游业务,并雇佣中国人充当导游。

1923年8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在其同仁的支持下,在该银行下创设了旅行部,成为中国的旅行社行业的开端。

1927年6月,该旅行部更名为中国旅行社,从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独立出来,并在华东、华北、华南等15个城市设立了分(支)社。

该旅行社是今香港中国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此后,中国又相继出现了一些旅行社及相似的旅游组织,如铁路游历经理处、公路旅游服务社、浙江名胜导游团、中国汽车旅行社、国际旅游协会、友声旅行团、精武体育会旅行部、萍踪旅行团、现代旅行社等。

它们是中国旅行社行业处于萌芽期的旅行社,承担了近代中国人旅游活动的组织工作。

(2)中国旅行社行业的初期发展

由于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的特殊政治经济环境,导致其旅行社行业的初期发展相对漫长且艰难。

虽然,继中国旅行社在上海诞生之后,中国的其他地方也出现了一些旅行社,但是,它们的业务开展得并不顺利,行业规模尚未形成。

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受战乱及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中国的旅行社业务活动已濒于停顿。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国际交流与合作日趋频繁,一些国家的自费旅游者也前来中国观光和度假。

为了做好接待工作,经政务院批准,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于1954年4月15日在北京成立,同时在全国一些省会城市、直辖市和相关口岸城市成立了12家分(支)社,负责接待来华的外国自费旅游者。

不久,国旅总社与苏联国旅签订了互换自费旅游者的合同(1956年)。

1965年,国旅总社与百余家外国旅行社建立了代理关系或有业务往来,接待自费旅游者人数首次突破万人大关,达12877人。

1966年,国旅总社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其在国内各地的分支社发展到46个。

1978年,国旅总社招徕接待外国旅游者人数首次突破10万人次大关,达成124555人次,其中美国旅游者超过1万人。

在中国的旅行社行业发展初期,华侨服务社(即1974年以后的中国旅行社)和中国国际旅行社(简称国旅CITS)作为我国两大旅行社系统,通过长达20年的旅游接待实践,积累了一定的旅游接待经验,培养了相当数量的旅游业务人才,对旅行社的经营和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我国日后的旅行社行业大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是,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中国的旅行社行业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机遇,其发展的速度相对迟缓,与国外旅行社行业相比,其产业规模和经营业务的范围相对狭小,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亦相对落后。

1.1.3旅行社行业的成长与成熟

1)国外旅行社行业的成长与成熟

(1)国外旅行社行业的成长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各国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们的经济收入,尤其是可自由支配收入大幅度增加,使他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旅行支付能力。

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及一些经济发展比较迅速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了带薪假期,从而使人们有了更多的余暇时间,能够进行较长时间的旅游活动。

另外,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尤其是交通工具的改善和预订网络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外出旅行。

旅行环境的改善,史无前例地刺激了社会化大众旅游需求。

而旅游需求的大量产生又反过来推动了旅行社行业的迅速成长。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至20世纪80年代初的40年里,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产业规模和营业额大幅度增长。

1987年,世界旅行社协会联合会(UniversalFederationofTravelAgentsAssociation)拥有83个国家的全国旅行社协会成员,代表30000多家旅行社和旅游企业。

(2)国外旅行社行业的成熟

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以欧美地区经济发达国家的旅行社行业为代表的国外旅行社行业开始从成长阶段向成熟阶段过渡,其显著标志是旅行社产业的集中化趋势不断加强。

据中国旅行社发展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课题组的研究结果,发达国家的旅行社行业正在从过去以私人企业为主体、以国家为界限的分散的市场,逐步向以少数大企业集团为主体的国际化大市场发展,并通过价值链进行纵向整合。

同时,以美国、德国、英国等国家的大型旅行社为主导的企业兼并、收购与战略联盟,使得发达国家旅行社的所有权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形成了一批能够对整个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的旅行社行业巨头。

2)中国旅行社行业的成长

(1)中国旅行社行业的初步增长

中国的旅行社行业在经历了近30年的探索之后,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它的初步增长阶段。

1979年11月16日,全国青联旅游部成立。

在此基础上,中国青年旅行社(简称青旅CYTS)于1980年6月27日成立。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规定,此时全国只有国旅、中旅和青旅三家总社拥有旅游外联的权利,其中国旅主要接待外国来华的旅游者,中旅主要接待港澳台同胞和来华旅游的海外华侨和华人,青旅则主要接待来华的海外青年旅游者。

三家旅行社通过在全国各地建立各自的分(支)社,形成了三个相互独立的旅行社系统,并造成了当时中国旅行社行业的寡头垄断局面。

据有关资料显示,1980年,国旅、中旅和青旅三大旅行社系统所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占当年来华旅游的有组织海外旅游者总人数的80%,基本上垄断了中国的旅游市场。

(国家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司,1999)

为了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适应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旅游需求变化,我国中央政府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这一时期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旅行社行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

1984年,国家旅游局决定将旅游外联权下放,授予一些地方的旅行社以业务经营所必需的签证通知权,并允许更多的企业经营国际旅游业务。

1985年5月11日,国务院颁布《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将全国的旅行社划分为第一类旅行社(简称一类社)、第二类旅行社(简称二类社)和第三类旅行社(简称三类社)等三大类型。

这三类旅行社的分工明确,一类社经营对外招徕并接待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二类社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一类社或其他涉外部门组织的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来中国、归国或回内地旅游业务;三类社经营中国公民国内旅游业务。

(2)中国旅行社行业的行业调整

中国旅行社行业的行业调整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至20世纪90年代初结束。

在行业初步增长阶段,旅行社行业迅速扩大,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旅行社接待服务的供给不能满足急剧增长的旅游需求的矛盾,为适应当时的我国旅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是,旅行社行业的急剧扩大也引发了旅游市场混乱、服务质量下降、企业间恶性竞争等严重问题,招致国外的一些旅游中间商和一部分旅游者的抱怨和投诉,对中国旅行社行业在国际旅游市场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的国内外政治、经济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变化对当年乃至以后数年的中国旅行社行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

1989年,中国接待的入境旅游者比上一年减少了23%,旅游外汇收入减少了17%。

(参见表1-1)一方面,旅行社的数量持续增长。

另一方面,旅游者的到访人数则开始下降,并由此造成旅行社接待能力超过旅游市场需求的局面,使整个旅行社行业陷入困境,暴露了旅行社经营的风险性和旅游产品的脆弱性特点。

与此同时,全球的旅游市场上兴起了保护旅游者消费权益的潮流,对旅行社的经营方式和产品结构提出了挑战。

总之,国内外宏观环境和旅游市场的变化,要求我国的旅行社行业必须进行行业调整。

宏观旅游环境的变化、供大于求的旅游市场和旅行社之间残酷竞争的现实,推动我国的旅行社行业进入了行业调整阶段。

由于经营困难、管理不善及对行业发展前景悲观等原因,一部分旅行社退出了行业,使旅行社的总量减少。

1991年,全国共有各类旅行社1561家,比行业调整前的1989年减少了56家,下降幅度为3.5%。

然而,在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境中,更多的旅行社经营者采取了理性面对和深刻反思的态度。

他们认真总结了以往经营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调整企业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开拓新的旅游客源市场,努力探索走出困境的途径。

(3)中国旅行社行业的增长

经过调整,旅行社行业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迎来了新的发展阶段--行业增长阶段。

在这个阶段,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宏观经营环境、旅游市场、行业规模和经营效益均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①国务院、国家旅游局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旅游法规和政策。

1995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调整了我国的旅行社的分类,按照经营的业务范围将旅行社划分为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和专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内旅行社两大类型。

同年,国家旅游局为实施《旅行社管理条例》,发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997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和《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

同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2001年,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

这些旅游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为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旅行社的经营和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旅游法治环境。

②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城镇和乡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并产生了强烈的外出旅游动机。

国家实行的双休日制度和较长的节假日使人们拥有了较多的余暇时间,能够从事较长距离的外出旅游活动。

民航部门增加班机和包机,铁路部门数次提速、全国高速公路网的建设以及大量新型旅行客车的生产为人们外出旅行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这一切都推动了旅游市场的发展和繁荣,为旅行社的经营提供了大量的客源。

1998年以来,我国旅游市场上出现的春节、"五一"和国庆节三大旅游黄金周,就是明显的例证。

③伴随着旅游宏观环境和旅游市场的改善,旅行社的行业规模日益壮大。

到2002年年底,全国的旅行社数量上升至11615家,直接从业员工22.91万人,其中,导游人员8.69万人、领队人员1.48万人、会计人员2.28万人、经理人员4.95万人。

全国旅行社资产412.25亿元,营业收入710.63亿元,旅游业务收入678.25亿元,利润总额11.93亿元,旅游业务利润11.51亿元,实缴税金为7.97亿元,结汇8.74亿美元,人均利润5207.33元。

中国旅行社行业规模的扩大、从业人员的增加和经营效益的增长,使旅行社的旅游服务供给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内外旅游市场上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

1.2旅行社的性质与行业特点

1.2.1旅行社的性质

1)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IUOTO)的定义

国际官方旅游组织联盟(IUOTO)分别为关于旅游经营商(TourOperator)和旅游代理商(TravelAgent)两大类西方旅行社性质进行定义。

其中关于旅游经营商(社)性质的定义是"一种销售企业,它们在消费者提出要求之前事先准备好旅游活动和度假地,组织旅行交流,预订旅游目的地的各类客房,安排多种游览、娱乐活动,提供整套服务(包价旅游),并事先确定价格及出发和回归日期,即准备好旅游产品,由自己属下的销售处,或吼旅行代理商将产品销售给团体或个体消费者"。

关于旅行代理商(社)性质的定义是"服务性企业,它的职能是:

①向公众提供有关旅行、住宿条件以及时间、费用和服务项目等信息,并出售产品;②受交通运输、饭店、餐馆及供应商的委托,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向旅游者出售他们的产品。

销售合同(票据等)表明购买者和销售者是两厢情愿的,旅行代理商只起中间人的作用;③接受它所代表的供应商的酬劳,代理商按售出旅游产品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佣金"。

2)我国《旅行社管理条例》的定义

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我国旅行社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行社管理条例》对旅游业务的涵义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旅游,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

(1)旅行社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

①旅行社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企业法人。

无论我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还是世界上多数国家、地区或旅游组织均认为旅行社是具有经营自主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经济实体。

旅行社依照相关法律,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进行合法经营。

作为企业,旅行社向旅游者或其他需要旅游产品的企业、单位提供旅游服务产品,并获取利润。

旅行社也可以通过代销其他旅游企业的产品获得佣金。

在经营过程中,旅行社要努力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

如果旅行社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够从它的经营活动中获得一定的利润,则旅行社将无法生存,只能倒闭破产。

旅行社的企业性质还决定了它拥有完全的经营权、管理权,在用工、财务等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主权利。

只要旅行社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任何政府部门及其人员均不得对其经营和管理进行干涉,也不得参与其经济利益的分配。

②正确地认识和理解旅行社的企业性质在我国具有特殊意义。

由于在较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旅行社被作为外事接待部门,成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政府外事部门或其他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的下属单位,其人员也是具有行政级别的行政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以,时至今日,仍有一些旅行社的上级部门把旅行社当作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例如,一些地方的旅行社仍然由当地旅游局的局长、副局长、处长、科长等兼任旅行社的总经理;个别旅行社依然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某些旅行社的上级部门直接干预旅行社的财务工作,抽调其资金,或者把旅行社作为上级部门的"小金库",将一些根据国家财务制度无法在行政部门报销的开支转嫁给旅行社等等。

尽管这些现象仅存在于少数地方和部门,但是仍旧表明我国的旅行社经营者及其上级部门加强对旅行社性质的认识和理解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2)旅行社必须以旅游业务作为主要经营业务

无论旅游官方组织联盟还是各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旅行社的主要经营业务是旅游业务。

这是旅行社性质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旅行社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宣传促销,组织旅游者,并根据旅游者的要求安排食宿、交通工具、活动日程、提供导游讲解和旅途中的生活照料等项服务。

在我国,旅游业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①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②招徕和接待旅游者;③向旅游者提供导游服务;④为旅游者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活动。

由此可以看出,旅行社的经营业务必须是旅游业务,或者以旅游业务作为其主要的经营业务。

这就意味着旅行社在其整个经营过程中,应该将其主要精力和资源用于为旅游者及相关的旅游产品购买者提供各种旅游服务产品,而不是用于其他业务的经营。

因此,有关部门在对旅行社进行年终考核时,必须兼顾其企业性质和旅游业务为主营业务的性质,不仅考核其经营收入、利润、纳税额等经济指标,而且考核其所招徕或接待的旅游者人数、人天数等指标。

这样,才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旅行社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效果。

1.2.2旅行社的职能

旅行社的最基本职能是设法满足旅游者在旅行和游览方面的各种需要,同时协助交通、饭店、餐馆、游览景点、娱乐场所和商店等旅游服务供应部门和企业将其旅游服务产品销售给旅游者。

1)生产职能

旅行社的生产职能是指旅行社设计、开发和组合包价旅游产品、组合旅游产品的功能。

旅行社根据其对旅游市场需求的判断或者根据旅游者及其他希望购买旅游产品的企业、单位(如旅游中间商)的要求,设计和开发出各种包价旅游产品和组合旅游产品,并向相关的上游企业或部门购买各种服务,并将这些服务按照产品的设计要求组合成具有不同特色和功能的包价旅游产品。

旅行社是否具有生产职能,一直是旅游学术界争论的问题。

一些学者认为,旅游产品都非旅行社自行生产,而是由不同的旅游供应商提供的,旅行社只不过根据旅游者的需求,将这些旅游产品经过重新设计或组合,转手销售,旅行社不直接生产旅游者所需的产品。

作者认为,这种看法不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出旅行社所生产的旅游产品的本质。

从旅行社产品的本质上看,旅行社的产品与制造业企业生产的实物产品是一样的。

一方面,旅行社从相关企业或部门采购的各种旅游服务,只是构成某个旅行社产品?

quot;零散部件",是旅行社产品的"生产原料",而非产品本身。

这种采购与制造业企业采购原材料的活动是一样的。

另一方面,尽管从产品形态上看,旅行社所生产的产品属于服务范畴的无形产品,这种产品和制造业企业生产的实物产品一样,都具有满足购买者的某种需要的产品功能。

因此,旅行社确实具有生产职能。

2)销售职能

旅行社的第二个基本职能是销售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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