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招标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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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招标技术要求
配电箱招标技术要求
配电箱(柜)招标技术要求
一、规范
1、总则:
1.1、本说明书是规定配电箱(柜)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及测试之最低需求,投标方对本招标书中的技术要求不能满足时应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方。
1.2、本说明书叙述制造厂对本设备所须供给和服务的范围,除了本说明外其它有需要而未述及的要件和服务制造厂也应提供。
1.3、配电箱(柜)应完全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入网要求和规定,配电箱承包商需对此项与项目所在地供电部分进行沟通,确保提供的配电系统产品符合要求。
1.4、投标方应将业主提供设计图纸中不符合电业局验收标准的箱体设计进行修改,并将具体修改内容提交业主确认。
1.5、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此次提出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对于设计图纸中不符合此次技术要求的部分应及时提出,由我方负责解答。
1.6、投标厂家应严格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并且完全符合合同和本技术规范书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技术要求,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目前可靠的、全新的产品。
1.7、设备质量应按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设备安装后,投标厂家协助需方进行调试工作,并积极参加建设单位的最终验收工作;
1.8、设备涉及防雷、火灾漏电、消防电源监控等元器件,须通过当地消防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验并取得合格证及备案许可,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应与退货处理;
1.9、由厂家提供完整的可靠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方案附于技术协议中,作为产品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
2、标准和法规:
配电箱(柜)的设计、组装、测试及检验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标准最新版的有关规定。
2.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1-2013;
2.2、《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EC60439.1-1999;
2.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GB/T4048-1-2000
2.4、《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
2.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2.6、《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2.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2.8、《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2.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59-2014;
2.10、《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2.11、《低压空气式隔离器、开关、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JB4012-85
2.12、《固体绝缘材料在潮湿条件下的相对起痕指数和耐痕指数的测定方法》IEC112:
1979
2.13、《外壳防护等级》GB4942.2—85
所有主要元件通过3C认证或行业认证。
上述标准均应是最新且已实施的版本。
3、柜体使用环境条件(除另有规定外,所有设备均应满足下列情况):
3.1、海拨高度:
≤1000M
3.2、环境湿度:
日平均≤95%,月平均≤90%,(20℃以下为90%)
3.3、最高温度:
+70℃
3.4、最低温度:
-25℃
3.5、24小时内其平均温度不超过:
+40℃
3.6、地震烈度:
不超过8度
3.7、污秽等级:
3级
3.8、安装场所:
户内、外,无火灾、爆炸危险化学腐蚀和无剧烈震动和冲击。
4、运行条件:
4.1、额定绝缘电压:
690V
4.2、额定工作电压:
380V±10%(主电路)
220V±10%(辅电路)
4.3、额定频率:
50±1HZ
4.4、柜外壳防护等级:
户内:
IP44
户外:
IP54以上
4.5、柜内操作对带电部份防护等级:
IP20
4.6、板材材质:
户内:
冷轧,用户配电箱需提供样板经招标方认可,面板为ABS,乳白色,底盒镀锌板材制作,暗装部份厚度≤8.5cm;户外:
镀锌板喷塑。
4.7、厚度:
壁挂δ≥1.5mm,落地δ≥2.0mm
4.8、表面涂装:
粉末喷涂。
其中金属结构件,除外表的门和封板外,其余都经镀锌处理。
4.9、供电制式:
三相五线TN-S系统。
5、柜型式:
5.1、低压开关柜的种类和数量:
详见<设备清单和各配电系统图>。
二、技术要求
1、导线端子
端子能适用于连接随额定电流而定的最小至最大截面积的单根或多根电缆。
保证在穿电缆时不会触及母线的隔离装置。
2、保护性接地
箱柜内要设有独立的PE接地系统,要能与低压开关柜柜体、接地保护导体通过螺钉可靠连接。
底板、框架和金属外壳等外露导体部件通过直接的、相互有效连接,或通过由保护导体完成的相互有效连接以确保保护电路的连续性。
保护导体应能承受装置的运输、安装时受的机械应力和在单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生的机械应力和热应力,其保护电路的连续性不被破坏。
3、低压开关
3.1框架断路器
额定工作电压:
690V;Icu的选择:
分断能力不小于65kA;框架断路器要求带液晶显示的控制单元,控制单元具有历史记录功能(含脱扣时间、脱扣类型、故障时各相脱扣电流的电流值等)和触头磨损记录功能;抽架具有三位置限位器;框架断路器具有LSI三段保护功能。
为保证对设备保护动作的准确,过载保护的精度要求步距至少是0.01。
为配合开关柜的整洁统一、美观、方便安装和维护,要求框架断路器有相同的高度和深度以及统一的柜门开孔。
所有额定值相同的断路器和同一额定值的所有附件应能互换。
每台框架断路器的脱扣器应有现场扩展升级功能,包括测量、信号、有线通信等。
框架断路器具有测量、显示电流、电压、有功、无功、功率等电气参数;断路器要求为零飞弧产品。
3.2塑壳断路器
额定工作电压:
690V;Icu的选择:
分断能力不小于50kA;壳架电流不小于图纸要求;塑壳开关具有手动操作能力;普通馈出塑壳开关采用热磁脱扣保护;电动机保护采用单磁或者单短路保护;100~630A全系列要求限流型。
1)满足系统电压、电流、频率以及分断能力的性能水平要求,针对不同用途(配电、电机等),必须提供相应的脱扣器,其分励脱扣功能详见设计系统图要求,具有快速合、分、自动脱扣性能。
2)为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断路器内的常用部件要求各规格可互换。
常用部件至少包含:
脱扣器、合闸线圈、分励线圈、足够的辅助触点。
3)采用可调型脱扣器;带分励脱扣。
断路器应为模块化结构,并可在不拆卸塑壳断路器外壳的情况下加装各种附件(如分励脱扣器、辅助触头、报警触头),而无需改变断路器结构和低压开关柜结构,同时面板、附件为标准化设计。
3.3微型断路器
额定分断能力大于等于6KA,用于照明跳闸曲线为C特性,用于马达跳闸曲线为D特性;断路器应采用具有快速分断特性的自动脱扣机构,断路器应具有隔离功能,三相电路中任何一相出现过负荷故障时,必须同时切断三相电源,微断漏电开关回路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04秒。
1)采用高密度、热固型外壳材料,热稳定性好,耐高温,对内部器件无内应力及变形等不良影响;
2)进出线端子采用全方位隔离,有效实现防尘防指触;
3)具有经典双层压板提升式端子设计,方便导线与汇流排的同时安装;
4)要求所有微型断路器为低能耗、节能型产品;
5)要求所有微型断路器为3级限流断路器;
6)要求所有微型断路器可配套齐全的电气附件与机械附件。
3.3漏电断路器
前端应具有漏电动作电流可调连续(或分档)功能。
3.4接触器
作产品转换时,优先选用节能产品,对长时间运行部分提倡使用节能无声运行产品。
产品认证:
具有CCC、CE、UL认证;安装方式:
允许与正常垂直安装平面成±22.5度角无滑落,145A(AC3)及以上接触器可与短路保护器件无间隙插装以节省安装空间(如与塑壳开关和开关熔断器)。
连接方式:
要求145A(AC3)及以上接触器主端子可接双根电缆,110A(AC3)及以下接触器具有控制线圈上下方任意连接的备用接线端子。
阻燃:
符合UL4.V1级,IEC695-2-1,960℃。
额定运行电压:
>690V。
机械寿命:
50HZ线圈,达到1000万次;机械闭合断开动作频率达到3600次/小时。
电气闭合断开动作频率达到1200次/小时;接触器应至少能够达到独立四开、四闭的辅助触点。
对于145A(AC3)及以上接触器采用倒装电磁操作系统,以保证能在不拆除主电缆的情况下,可以更换接触器电磁线圈、触点。
维护更容易、更安全。
接触器应采用模块化结构,使之方便加入辅助触点。
3.5熔断式刀开关:
1)熔断式刀开关必须符合IEC-408标准,属AC-23使用类型,额定短路电流不小于50KA。
2)熔断开关为中央独立手动操作。
3)熔断器须为高分断容量型,符合IEC269标准。
3.6隔离开关
带负荷分断和接通线路功能,有明显隔离指示,以保证使用安全。
外壳材质:
为减小环境对开关工作影响,采用阻燃环保材料。
接线要求:
上下进线均可,要求两用端子,可接铜线和汇流排,具有可靠的接触指示。
4、自动转换开关
4.1基本要求
1)转换开关必须通过CCC认证以及相关标准。
产品满足供电系统电流、电压、频率以及短路耐受等性能要求。
2)产品具有电压(欠压,失压,过压)检测、断相检测等功能,并根据设定的电压限值及回复值进行切换。
3)产品具有自投自复,自投不自复和互为备用方式可选。
4)供电电源具有优先级可选设置,即主电源可以是I路,也可是II路。
5)双电源需带一组辅助触点,用来给柜外的位置指示灯信号。
4.2转换开关本体
1)开关采用PC级四极产品,具有安全隔离功能。
开关本体由负荷开关组成,不得使用由断路器组成的微断、塑壳等CB级产品替换。
2)产品具有两2个或3个稳定的工作位。
主电源位、备电源位和双分位。
3)转换开关本体为电磁驱动或马达驱动。
产品自身能实现电气、机械双重互锁,无需外置机械联锁机构。
4)ATS具有电气/机械双重互锁功能。
4.3控制器
1)主电源切换至备电源延迟时间可调,备用电源返回主用电源延时时间可调。
2)用户可在现场无需厂家特别授权就可对主用电源切换至备用电源延时时间、备用电源返回主用电源延时时间等参数进行设定。
5、多功能电力仪表及电流互感器
5.1多功能电力仪表
采用LCD液晶显示屏。
配电系统回路采用网络电力综合仪表,需具有电力参数采集及I/O接口采集双重功能,实现电力监控管理系统所要求的开关量和电气量的采集,并实现就地显示,并采用标准的MODBUS通讯规约和RS-485通讯接口,配套提供仪表所需的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
多功能仪表控制通讯线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深化设计,经设计院确认后施工。
高可靠性,通过国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设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型式认证。
1)外壳采用高强度工程塑料外壳,结构紧凑,采用嵌入式安装方式;
2)精度要求:
电流、电压0.5级;功率、有功电度0.5级;频率0.05Hz;
3)所有仪表装置具备定值越线报警功能,继电器容量不少于250Vac/5A;
4)仪表装置应具有强抗干扰能力及掉电保护功能,面板为液晶显示。
5)仪表装置参数可编程,包括电流电压变比、通讯参数及模拟量输出对象。
5.2电流互感器
1)电流互感器一次回路额定电流为额定电流1.1~1.4倍间,一次穿线为一圈。
2)电流互感器须符合IEC185标准。
每套互感器的次级和外壳均接地。
型式为:
BH-0.66
3)计量用电流互感器精度为0.5级。
其余按常规选择。
6、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6.1总体要求
1)本消防专项产品必须为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及通过消防产品3C认证的产品。
2)系统结构:
系统应采用总线制、模块化结构,采用智能网络体系。
3)系统组成:
系统应由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器、剩余电流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主机(要求具备总线传送及打印功能)及系统监控软件五部分构成。
6.2电气火灾报警系统主要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