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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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总.docx

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总

1、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程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

1.目的,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科室各专业实验室。

3、职责

3.1、科主任负责任命生物安全小组,指导,规范其工作。

3.2、生物安全小组组长负责安全小组日常工作的安排。

3.3、生物安全小组负责科室安全的具体工作。

4、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小组组成

4.1.1、科主任指定安全小组组长

4.1.2、经年度考核,从科室成员中选拨具有高度责任心和实验室知识的技术骨干,由科主任命为生物安全小组安全成员。

由3人组成。

安全小组成员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现特殊情况科主任可对之罢免。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2.1、生物安全小组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小组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安全小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组人员。

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因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张贴危险公告。

4.3.3、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内容应详细。

5、安全操作规程

5.1、临检、生化、免疫、血库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

5.1.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

5.1.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

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

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1.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

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1.4、在实验室工作区,病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1.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1.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

不可留长胡须。

5.1.7、由实验工作区进入非污染区要洗手,接触污染物后要立即洗手。

5.1.8、实验室禁止堆积过多的垃圾,至少应每日清理一次。

5.1.9、禁止在实验工作区存放个人物品。

5.1.10、在实验室指定清洁区和非清洁区,非本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工作区。

5.1.11、从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5.1.12、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5.1.14、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容器内。

5.1.15、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一定要分开装放。

5.2、微生物实验室和HIV初筛实验室。

5.2.1、与5.1.1~5.1.15相同

5.2.2、实验室入口贴有生物危险标志,内部显著位置须贴上有关的生物危险信息,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员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

5.2.4、工作人员应接受必须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5.2.5、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5.2.6、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道的培训,掌握预防职业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

5.2.8、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

用过的针头、注射器必须直接分开防入放穿透的容器中,消毒浸泡。

由医院专门负责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5.2.10、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5.2.11、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5.2.12、人员暴露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组人员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6、记录《安全记录》

6.1、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记录

6.2、实验室消毒记录

6.3、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记录。

 

2、针对感染性材料的实验室操作规程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1.感染性生物材料及其实验室,应标示生物安全等级、生物危害标识及其紧急处理措施。

2.感染性生物材料之操作人员应经其实验室主管或具二年以上操作经验之人员训练、测试合格。

3.感染性生物材料之保存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3.1.由专责人员负责管理。

3.2.设门禁管制。

3.3.备有感染性生物材料清单。

4.运送感染性生物材料或传染病病人检体时,因意外导致感染性生物材料或检体发生外溢之情事,运送人员应立即通知地方主管机关,为必要之处置。

5.染性生物材料有新增、销毁、寄存或分让等异动情事时,其持有人应填写感染性生物材料异动单,并取得该设置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之同意。

6.实验准备及实验过程中的感染性材料,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密切注视学生操作,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7.实验完毕的感染性材料,必须先经灭菌、消毒处理后再进行清洗。

8.建立菌种或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菌种或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转种、鉴定、变异、污染、死亡、销毁等情况。

 

3、仪器设备的使用规程

4、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

5、实验室消毒规程

1.目的:

 

为防止检验过程中致病微生物对检验人员及环境的污染,制定切实可行的消毒隔离制度,确保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关的科室和人员。

3.消毒隔离制度

3.1.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3.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洗手或手消毒。

3.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3.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3.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3.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3.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紫外线消毒每日2次;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与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6、废弃物的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医疗废物处置制度及流程

1.目的:

将操作、收集、运输、处理废弃物的危险减至最少,将其对环境的有害作用减至最少。

2.范围:

实验室用的所有废弃物品。

3.制度要求:

3.1.医疗废弃物是指将要丢弃的所有物品。

在实验室内,废弃物最终的处理方式与其污染被清除的情况紧密相关。

废弃物处理的首要原则是所有感染性材料必须在实验室内清除污染、高压灭菌或焚烧。

3.2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严格分开,严禁混放,装入符合规定的医院统一发放的垃圾袋中,装量和容量达四分之三并有效封口,已装入袋中的垃圾不得取出。

3.2.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株等高度危险性废物应就地高压灭菌(或消毒液浸泡)后由专人回收至院内暂存点再交给集中处置中心焚烧(日产日清);

3.3.其他实验室(如免疫、生化、门诊采血室等)产生的医疗废物置于专用收集袋或容器(不必经过就地消毒处理程序,特殊病原体感染者除外)由专人回收至院内暂存点再交给集中处置中心焚烧(日产日清);

3.4.对于一般的血标本、分泌物、排泄物等,要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倒入下水道。

3.5锐器:

注射器针、次性采血用后不可再重复使用,应将其完整地置于专用一次性锐器盒中按医院内医疗废物处置规程进行处置。

盛放锐器的一次性容器绝对不能丢弃于生活垃圾中。

3.6.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

任何高压灭菌后重复使用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不应事先清洗,任何必要的清洗、修复必须在高压灭菌或消毒后进行。

3.7.废弃的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

除了锐器按上面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外,所有其他污染(有潜在感染性)材料在丢弃前均需消毒。

消毒方法首选高压蒸汽灭菌,其次为2000mg/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消毒。

7、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实验室尖锐器具安全使用规范

1.目的

加强实验室尖锐器具的使用管理,减少实验室暴露风险,保护实验室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检验科各专业小组。

3.职责

3.1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尖锐器具安全监督与指导。

3.2各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实验室尖锐器具安全使用规范。

4.内容

4.1尖锐器具这里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医用锐器。

主要包括:

医用针头、解剖刀、手术刀、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培等。

4.2尖锐器具使用注意事项

4.2.1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

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

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并且不能双手套回针头,以免锐器刺伤。

锐利物品使用后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专用利器盒内,在装满利器盒的四分之三满时应立即封口,登记并送往医疗废物处理站处理。

4.2.2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试管可以用刀切开分离;

(3)接触过传染性物质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必须进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锐器盒内;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带隔热手套。

4.2.3除血气标本检测外,尽量避免将带针头的注射器直接送检,其内容物应移至无菌管内或用保护性装置移去针头后再送至实验室检测。

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

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的锐器盒内可加入消毒液进行在丢弃之前的消毒,消毒剂浓度及配置情况见各种消毒剂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4.2.4应限制使用注射器和注射针头,注射器和注射针头不能用于移液和其他用途。

4.3尖锐器具的处理

所有尖锐器具的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收集后做好运送交接处理。

5.支持性文件

5.1《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10月1日实施。

8、紧急情况处理规程和应急预案

9、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使用规程

移液管和移液辅助器使用规程

1.目的

建立可调式移液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使操作人员和移液器的管理人员能够有章可循,保证移液器的使用符合规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调式移液器。

3.责任人

仪器的使用和维护人员

4.内容

4.1移液器的使用方法

4.1.1选择合适量程的移液器:

移液器只能在特定量程范围内准确移取液体,如超出最大量程,会损坏移液器并导致剂量不准确。

4.1.2设定容量值:

首先粗调,通过调节旋钮将容量值迅速调整至接近自己所需要的值,然后细调,将移液器刻度显示窗平行放置自己的眼前,通过调节旋钮慢慢地将容量值调至目标值,从而避免视觉误差所造成的影响;设定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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